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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盗墓笔记有感5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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写读后感的重要内容是要密切联系实际。具体来说,要根据基本观点摆事实讲道理,使感想有据可依。好的读盗墓笔记有感500字是怎样的?这里给大家提供读盗墓笔记有感500字,供大家参考。

读盗墓笔记有感500字篇1

就在这座寂静的城里,在某条不起眼的街道旁,一个小小的房间亮起长久而微渺的灯火。那里,曾经有人秉烛夜读,曾经有人伏案写作,曾经有人为惊悚紧张的情节而提心吊胆惊心动魄,曾经有人为字里行间的感情而心生感慨落笔成文。而我,现在便坐在那个被一盏台灯照亮的房间里,在做过“曾经有人”做过的所有事情之后,在这个人们习惯回望旧时光的岁末,开始轻轻叩响现实与虚构的任意门,以文字为时光机,来到那个名叫“盗墓笔记”的平行世界。

南派三叔他真的很会写故事,人们常对自己的故事滔滔不绝,对于他人的故事欲言又止,但三叔则不然。他写吴邪、张起灵、胖子、潘子、小花、黑眼镜……他创造了这所有的人物,后来,他便不再是叙述上的侵略者,而成了一个旁观者,看着拥有着鲜明灵魂的人物在那个叫盗墓笔记的空间里自生自灭。也如在后记中所说:“在后来极长的写作过程中,我从一个作者,变成了一个旁观者。我在上帝的角度,观察每一个人的举动,慢慢地,我甚至能看到他们很多轻微情绪和行为的来历,是他们童年的某一次经历。”

我一直都认为,三叔笔下的那些密密麻麻的文字是世人与那个时空联通的密道,在那个真实而熟悉的世界里,每一个人物都是一个鲜活的存在,每个人都在走向他们的征途、宿命和未来,一切绚烂至极后又归于平静。无数人为其痴迷,然后沉醉不知归路。

吴邪:“打败我的不是天真,是吴邪。”

他生活在十里荷花风帘翠幕的西湖,明月秋夜淡烟疏雨润泽了他的天性良善胸无城府。

他是一家名为“西泠印社”的小古董店的老板,是老九门平三门吴家的长孙,岁月给予他的惟有温柔和安途。

他知道战国帛书是爷爷的心头宝,却不知道那残破的丝帛之后隐没的是足以颠覆日月的血光阴谋与人心叵测;

他知道自己的祖上曾是盗墓世家,却不知道这个渐渐衰亡的家族里的历代人遭受过怎样庞大隐秘的操纵,那些他以为的宿命因果不过是他人的一招棋步。

他是所有队伍中最不适合经历危险的人。论功夫,他不及张起灵;论乐天,他不及胖子;论心计,他不及吴三省;论血性,他不及潘子。但无论如何,他就这么以一无所知天真无邪的姿态猝不及防地堕入了一个他在二十六岁。

读盗墓笔记有感500字篇2

写这篇文是因为心中郁积已久的感受仿佛要迫不及待的破体而出,为了避免个人伤亡,所这纯粹是的一个发泄口。只是想单纯的表达一下个人的看法。

一直以来读的东西都很杂,什么仙侠玄幻修真言情,男生的女生的都看了不少,对于一个非粉丝类型的人来说,绝对算不上真正意义上的的盗墓迷。我也一直觉得这样没什么不好,但是对于我这种人来说唯一的缺点就是消息太闭塞。所以我是在最近才看得这两部书。撇开一些商业上的因素,单纯来谈论这两本书。

首先从文笔上讲,识货的都能看得出,霸唱的文笔真的比三叔好了不止一点点。视角上看,虽然都是第一人称来叙述故事,但是《鬼吹灯》的角度更客观,主管掺杂进去的东西比较少。

这样在令人身临其境的同时,留足了给读者发挥想象的空间。相对来说,《盗墓笔记》的主观因素会多一些,不少东西搀杂着主人公自己的看法和许多的心理描写,对于客观描写相对来说少了许多。当然这也和“笔记”一词相得益彰。

《鬼吹灯》全文恢弘大气,文笔巧妙精美,作者更擅长通过对周围环境和景物的描写而影射人物的内心,情节环环紧扣,扣人心弦,让人读起来丝毫没有无聊的感觉,反而能步步引人入胜。真是文如其名,天下霸唱。但是由于《鬼吹灯》属于探险类的小说,谜团相对来说会少一些,而且每次故事结束,作者都会给读者一个交代,也就是说“坑”挖的都很浅,而且很快会填平,所以相对来说还是缺少了一些神秘感。

而《盗墓笔记》恰恰是一部神秘感十足的盗墓题材小说,以解密见长。整个故事都围绕着一个巨大的谜团展开,以长生为主线,揭开历史的封印,探寻最古老的秘密。前边提到《盗墓笔记》主观因素比较多,也许就是因为这样的原因,更容易让人融入到故事中。如果说《鬼吹灯》像是在看一探险大片,那么《盗墓笔记》更现实亲身经历这样一个艰险悬疑的故事。仿佛我们就是主人公吴邪,被卷进这重重迷雾,苦苦探寻着终极的秘密。

其次,从人物上分析。《鬼吹灯》的三个主角,都是高手中的高手,身手好,智商高,几乎每个人都能独当一面。而《盗墓笔记》中却略有不同。尤其是主人公吴邪,更是被称为铁三角中最废材的领袖。按照胖子的话来讲,不知道是上辈子造了什么虐。天真吴邪同志不仅每次都拖大伙的后腿,而且还有一种天生遇棺材就碰粽子的体质(跟着小邪没肉吃)。他只是一个大学刚毕业的古董店小老板,没事喜欢悲春伤秋的小青年,他一个最普通不过的一个人,他遇到粽子也会害怕,看着同伴死去也会难过,偶尔也会“范二”,他站在人群中也和我们一样。曾经有一个网络小说家说过一句话:“现在的许多小说,一出来就是高手中的高手,天下无敌,既然那么厉害还来做主角干什么。”我并不是否认厉害的角色,不能当主角,但是至少,或许《盗墓笔记》圆了我们普通人的一个当英雄的梦。

从背景上看,《鬼吹灯》里的三个主角,虽然各有不同的背景,但是身份来历并不复杂,而且只是单纯的几个盗墓贼的“单兵作战”。胡八一是一个退伍军人,遇到了儿时的伙伴两个人为了摆脱贫困开始决定倒斗,在一次偶然的机会中认识了想要去精绝古城寻找父亲的美国华裔shirley杨,可以说背景也并不复杂。三个人倒斗,一般就是单干,或者是接生意,自谋生路。

相比较之下《盗墓笔记》有一个很庞大而具有传奇色彩的背景——长沙老九门。在这样的一个背景下注定是有组织有纪律的“团伙作案”。这里面包括“夹喇叭”的人,还有“被夹”的人,以及中间作为联系的“筷子”,可以看出,行规严谨。其中以吴三省为代表的一群人,都有自己的生意和“盘”。

举个不太恰当的例子,如果胡八等人是小商品销售者,那么吴邪他们就是生产销售一条龙服务了。

读盗墓笔记有感500字篇3

从我决定写这个题目开始,这就注定是个漫长的故事。《盗墓笔记》,没有多好的文笔,或许,这只是一种网络小说。但又或许,就是因为你没看过,所以你才不知道有个团队,他们的故事超越友情超越亲情,最后的结局,又令人心痛。

那个说着“带我回家”的张起灵;那个说着“如果你,消失至少我会发现”最后却丢失天真的吴邪;那个说着“胖爷我一身神膘走天下”的王胖子。还有那个台上花开花落又仿佛看破红尘的谢雨辰,与那个笑看一切,玩世不恭的黑瞎子。他们走在这个“比鬼神更可怕的是人心”的世界里,从最初的各怀目的,到后来愿为对方涉险,而那个打着“天真无邪”名号的小三爷,从开始的走进别人精心布置的迷局到后来自己精心布下命局,从小三爷变成小佛爷。这十几年一路走下来,看着他们一点点脱变,看着他摘下了脸上的面具却戴在了心上。

解家雨臣,立也无痕,玲珑水袖,一纸戏文。王家胖子,嬉笑怒骂,痛彻心扉,长伴故人。张家起灵,麒麟缠身,悠悠长白,岁月无痕。吴家无邪,翘首回问,凝眸远视,天真已逝。齐家黑瞎,笑得轻佻,风雨陌路,恍然一生……我们只是听书者,奈何早已入戏。

“比鬼神更可怕的是人心,比死亡更可怕的是永生”,这句贯穿全书的话,吴邪明白,我们也明白;有些面具戴上就摘不下来了,吴邪也明白。我们所有人都是天生的演员,剧本就是不断改变的命运,导演就是不断雕刻我们的光阴。人心的险恶我们都会在剧本中一点点了解,唯一不同的是,光阴和命运不允许我们“罢演”。尔虞我诈,人心莫测,一个人的心隔着肚皮,两个人的心隔着两个肚皮。莫测莫测,不要去猜测。有句话说得好“女人心,海底针”,其实人心都这样,不论男女。

一个网友说的话我现在还记得:“遇到鬼神的概率与遇到真爱的概率是一样的,遇到非善人的概率与吃肉塞牙缝的概率差不多。”虽说有点夸张,但的确如此。国内鬼片看过吧?里面哪个鬼不是人作孽出来的?世上最可怕的恶魔做出的事,终究是人自己想出来的,不怕你做不到,就怕你想不到,对吧?而人能做出的最恐怖的事,永远超出你的想象,因为人在不断“突破自我”。如果这世上真的有鬼神,它们又怎么会去伤害哪些在它们眼里如同蝼蚁一般的人类?反而是人,说不定在我写这篇作文时,就有好几个被害死的人。因为利益而见血封喉的人很常见,因为利益而结交的人的更常见。

人心入戏,半真半假;人生如戏,戏说人生。

如果说“比鬼神更可怕的是人心”现实,那么“比死亡更可怕的是永生”就比较虚幻飘渺了。毕竟没有人是永生的。许多人也许会想永生为什么不好?永远活着不好么?那样或许就没有什么“生前无法完成”的遗憾了。但你想过吗,当你做完想做的所有事时,你又可以去干吗呢?当你看着身边的人一个一个离你而去,你不孤独吗?人活着不过是解决完自己一个有一个的烦恼后,为自己找下一个烦恼。永生是疲惫的。

人生莫测,测不透;戏说永生,说不清。看不透的不要看,想不明的不要想,如果非要知道答案,就要做好你承受不了的准备。

读盗墓笔记有感500字篇4

这世界上最可怕的,不是神鬼,是人心;这世界上最值得我们泪下的,不是那些煽情的语言,也是人心。——题记

吴邪,其实是一个很普通的普通人。可是令我感到欢喜的是,在任何可以改变他人生的拐弯点,他都保持了自己的良知,即使在最后他戴上了一张穷凶极恶的面具,他的内心仍是吴邪,仍是那个有点小奸诈却希望所有人都好的“天真”吴邪。

闷油瓶,这是一个犹如神佛般的男人。有他在,吴邪无论何时都会感到心安。他没有言语,不会开心,不懂悲痛,总是像一个瓷娃娃般淡淡的看着这世界,然而,他总是在默默地关心着吴邪和胖子,永远没有任何一个人可以像他一样带给他们两个人那么多的安全感。

如果说吴邪是那种逃避痛苦的人,小哥是那种无视痛苦的人,那么胖子就是最正常的那种可以化解痛苦的人。在所有人都选择沉默的时候,只有胖子忍受住一波波的痛苦强装笑脸送给身旁两个人。一个真正理解痛苦并且将它们一一化解而且还笑迎伙伴的人,我们可以将其称之为佛了。是的,胖子就是那个看穿一切的佛。

他们之间的情谊牢不可破,犹如铁打的一般,尽管闷油瓶最后带着鬼玺进入到青铜门后代替吴邪去守这个十年之约,尽管潘子最后以命相托护送吴邪逃离了张家古楼,自己却永远长眠在了古楼内,尽管胖子最后因云彩的死去而承受不住打击留在了巴乃村,但是他们之间的情谊从未破裂过,他们告诉了我,友谊,可以将一切打击它们的力量一个个粉碎。

“我愿用我一生,再换你十年天真无邪。”张起灵的一句话,足以使我动容。

世界上最邪恶的,不是神鬼,是人心;世界上最值得我们泪下的,不是那些煽情的语言,也是人心。

读盗墓笔记有感500字篇5

真真假假,假假真真,浮生若梦几番曾回。真也似假,假也真。兜转几轮,复至原点。却一曲唱尽,思无邪。 ——题记

若不是那日金牙老头的突然到访;若不是三叔看出了那片战国帛书的端倪;若不是自己执意要下斗;若不是张起灵买走了那柄黑金古刀……或许吴邪能安安稳稳地做他古董铺的小老板,平静生活终其一生;或许他不会陷入那有老一辈人织成的迷雾混杂阴谋的网;或许他不会见到那么多可怖的人心,识破那么微笑的假面;或许……

可人生既定,“或许”不过是空话。

从山东到吉林到广西又到吉林,从诡秘险恶的鲁王宫到风雪归途的长白到迷雾四起的张家古楼又复至长白。吴邪见过识过得过失过,可经历那么多,最后追寻的谜底与答案,还是深深埋没在三圣雪山狂风呼啸而过的高耸山巅。

这一路吴邪追着寻着,但那没有结果的结果,仍是随着那人淡漠的背影,隐没在不曾为吴邪开启过的青铜门后。留给他的,只剩下仿佛没有尽头的十年等待和对于深不见底的人性深渊的独自揣测。

吴邪在张起灵替他守那十年的孤寂前,一直是被人保护着的。风云变幻的现实中,他背后有吴家;凶险的古墓里,他身旁有张起灵和胖子。很多事情在发生前就会被扼杀在襁褓之中,那些丑恶的仿佛永远不会降临于他。可吴邪不想就这样被蒙蔽着,他想知道真相,想要穿透层层谎言看到事实。所以他执着甚至固执地去追寻那所谓的答案,义无反顾地走上这条路。他几乎是单纯近乎天真地想着只要知道答案,便能知晓一切。但他低估了人性的险恶。当他有些累了,当他失望了,当他发现知不知道答案其实毫无意义的时候,他已无法回头了。潘子走了,只留下一方衣冠冢;三叔失踪,杳无音讯;张起灵进了青铜门,十年遥遥无期;胖子决定归隐,留在了广西。一切曾有人替他挡的事情,现在只有靠他自己去面对。吴邪不得不成长,不得不学会机关算计。他抛去“天真”的诨名,成了“吴小佛爷”。他拾起曾经不屑一顾的虚假,将假面扣死在自己脸上。

只因吴家还在,身旁人还在。他要在他当初不顾一切选择的这条路上走下去,披荆斩棘,无谓伤痛。只因他要活着,为了自己,为了身边的人。

这个很久才说完的故事到底给予了我什么,我不能说,也不可说。

它关于坚定的友情,生死与共的兄弟;关于还未成形就夭折于死亡的爱情;关于人心的险恶和人性本质的纯真;关于绝处逢生的希望;关于临危不惧的镇定;关于人生的得与失。

谜底是什么,终极是什么,在这些面前,不过是漫漫人生长河中一朵翻涌的浪花。

它带给了我太多感动,太多难忘。我的心随着书中人跳动。当他们陷入绝境,我紧张;当他们绝处逢生,我欣喜;当一个生命走向尽头,我扼腕叹息,不由悲恸……

我本是听书人,却奈何入戏太深。

所以《盗墓笔记》在我心中到底是什么,我不可说。它早已超越了一个名词,一本书。它是一种支撑,一种信仰。它教会了我很多事,也让我读懂了很多事。关于友情,关于亲情,关于爱情,关于人性,关于得失,关于衡情度理。

南派三叔说,铁三角的故事完结在他去世的时候。可稻米那么多,只要有人还记得这个故事,哪怕只有一个人,它也不会就此终结。

铁三角永不散。

《盗墓笔记》永不完结。

我居北海君南海,寄雁传书谢不能。

桃李春风一杯酒,江湖夜雨十年灯。——后记

读盗墓笔记有感500字篇6

我看到了故事的开头,看到了故事的结尾,当我也在故事中的时候我却是当局者迷。

我们一群人现在在一个不知名的小镇上,准备渡过一条天险河,天险河就意味着是有危险的,但是我们不知道危险是怎样的,投过石头,投过木头,连身边的土狗也投了,狗又游了回来,难道是我们都想多了?既然风平浪静,那就走吧,穿好装备,带上武器,上江边小排,一个带有护栏座位的小排。这时候多了一个人,是开船的。

当时我们非常不明白,这么大的河怎么不用汽油小船,游艇肯定不想了,这里一看就不会有这么高端大气上档次的机器。开船的慢悠悠地说着什么,就听到一句:要抓好。

小排在江上慢慢前行了一段时间后,眼前突然出现了仿佛看不见顶的两座大山,小江缩成了小河流在两山间穿过,一切还是这么风平浪静,太平静反而有点不寻常。

突然,小排开始转弯,感觉速度突然加快了,越来越快了,我们都不自觉地抓紧了,原来真要抓好啊,之前还埋怨人家,冤枉人了。

突然小排飞起来了,是的,不是在江上慢慢游了,是飞了,只见漫天大水起伏荡漾,心头闪过两个字,海啸!今天出门没看黄历啊。

小排随着巨大的水波浪在山间起伏着,我们拼命抓紧,船随着水波像过山车一样开着,往下冲的时候,心仿佛都快吐出来了。

开船的说了句,来了。

什么来了?来什么的呀?别瞎嚷嚷吓人,我们胆子小啊。

就见仅能通过一个小排的河流旁的大山突然开始变形,我看花眼了,它这是在弯腰么?弯腰,还伸出了两只巨无霸的手,两只手就在这小河里拍来拍去。我咽了下口水,仿佛要把心从口中吞回去一样。

开船的果然还是有两手的,只见他用竹篙灵活地撑在大山的石壁上,一个左急转,一个右急转,一个提排起飞,天啊,神人啊。不久我们就过了那变态的大山来到一个小岛上。

沙滩,海鸥,一片迷人的小岛,蓝蓝的海水,看着都醉了。我们要入岛了。

不久前听人说,这片小岛藏有无数黄金,我们这一群人就结伴来寻宝了。

走入小岛,感觉就像是一个热带森林,当然必须加上原始二字,热带原始森林。潮湿的感觉,一种新鲜又带有一种腐烂味道空气,仿佛其中还夹着一丝丝血腥。

血腥,什么情况?加速往前走,看到一副很奇怪的画面,恐龙?是的!恐龙!蟒蛇!各种庞然大物在一个满是尘土的地面互相撕咬。妈啊!出门的时候您怎么没把我绑在家里啊?我心里那个后悔啊,感觉小命就在那群大物脚下正被乱糟糟的踩踏着。

我们捏紧鼻子捂好嘴巴,不出一丁点声音,躲在一棵倒地的大树后面观看这这场战斗。却不知旁边一个五彩斑斓的蜘蛛从我们的观战台上悄悄地向我们爬过来了。

是的,悲剧就是这样发生的,什么叫天才的对手和猪一样的队友啊,吾命休已!只听见一声尖尖的女高音破空而出,场面静止了,蟒蛇、恐龙都瞬间扭头看向我们。小伙伴们还是都非常灵敏的,拔腿就跑。

我们这些外来客肯定敌不过地头蛇的,就这我腾空而起的一瞬间,我就看到一排尖尖的牙齿,我这是被当成花生米了?抛起张嘴接着吃才有劲啊。这个危险的关时刻,我这打鸡血的爆发性体质起了救命的作用,也得感谢这大怪物的恶趣味,只见我

度空中翻转,两只腿像青蛙一样一伸一缩,“咻”的一下蹦上了旁边的参天大树,当然这时候装备的重要性就出来了,按下开关,射出手臂的飞虎爪,用仙女下凡的姿势飞向远远的更高的大树。就在我飞的过程中,非常不幸,大蟒蛇来了。

上天注定啊,这一生成不了仙女,只能成那大蛇的腹中餐了,越来越近了,大蛇那红彤彤的大嘴就朝我喷过来了!天啊!又长又红的蛇信子贴着我的手臂了,下一秒,我横着飞起来了,是的,我被卷起来了,进了一个红红的地方……

“我曾跨过山和大海,也跨过人山人海,我曾拥有着一切,转眼也飘散如烟……”闹钟响了,上班的时间到了。

南柯一梦啊,看来最近看盗墓笔记中毒了啊,不过,三叔啊,您太有才了。

读盗墓笔记有感500字篇7

“小三爷你大胆的往前走,别回头。”只有看过《盗墓笔记》,才会知道为什么有这么多人在这句话面前落泪。

这个说法并不是我的原创,但它真真切切地表达出了一本书该有的感动,和一本盗墓笔记带给我们的感动。

初看第一部的时候,七星鲁王宫内的故事并没有如此的吸引我,甚至觉得有些牵强附会。但毕竟朋友大力地推荐了,课业也并不繁重,便也想着耐着性子继续读个两三篇也不费太多的事情。但奇迹就这样发生了,在汪藏海的奇门遁甲面前一次次被蒙蔽双眼,又在闷油瓶一次次的化险为夷之中看到无言的感动。我一开始不为所动,是因为他们无缘无故地舍命救人;我为其流泪,却同样因为这群有血性有探索之心的汉子们在绝望中的互相调侃。

无论是三叔从西沙外海就开始带给我们的谜团,还是长白山上被雪崩吵醒的云顶天宫,亦或是危机四伏使张起灵都屡屡受挫的蛇沼鬼城和张家古楼的阴森气息,吸引我的都不仅仅是“接下来会发生什么”,而是“他们接下来会怎么做呢”。全书几乎没有人物的介绍,甚至铁三角的三个主要人物,三叔都从未“官方地”提起过他们的名字。他们的羁绊,不需要婆婆妈妈的长篇大论,只有“去”或“不去”。虽然写的是一个离奇的故事,一群盗墓者的故事,却不曾让人感到受伤的他们,无论身体还是心里,是罪有应得。这个故事,用天真、胖子和闷油瓶的真心,赚到了每一个读者的眼泪。

但就算是如此连贯的故事中,也插入了一场我至今无法找到联系的戏码,那就是秦岭神树引发的奇迹。但这并不表示我认为这一个并不承上启下的故事就是可有可无的。“老痒”这个从第一卷开始就只闻其名不见其人的人物甚至比大多数的出场人物都要丰满,虽然并不是说他的身材可能会让一些正准备去看本书的男性同胞感到失望,但他立体的形象,直到最后我们都不能用一个“好”或一个“坏”来盖棺定论。青铜神树的奇迹一定也有着它存在的意义,就像是如果开头描述到墙上挂了一把枪,那么那把枪在最后高潮部分肯定会起作用。只不过即使有一些藏匿在头脑某处的隐隐的感觉,但我还并没有能够悟出这里面想要表达的东西。

“终极”到底是什么?或许这是令每一个读完最后一卷的读者抓耳挠腮气急败坏抓破头皮都想知道的事情,但就算终极只是蘑菇,又有什么关系呢?三叔想让我们知道的,只是在那个时间,那个地点,有那么一个人,对着我们可爱的,要强的,不断成长的主角,说出过这样一句话:

“用我一生换你十年天真无邪。”

读盗墓笔记有感500字篇8

在很多年前,我是非常厌烦读小说的。我觉得那是一个漫长且繁杂的过程,而我则是一个信息的速食主义者所以,当我结束了长达9本书的《盗墓笔记》的时候,我甚至被我自己所震惊。而,《藏海花》或者应该被叫做《盗墓笔记前传》我不得不说,我深深的陷进了南派三叔所创造的这个巨大的漩涡中去,并乐在其中。

当然,这不是今天要写日志的主要目的。关于这篇日志,我希望把主角的位置留给闷油瓶子张起灵,而不是关于三叔所塑造的老九门,甚至张家族人的那些云层后无休止的小秘密以及所谓的终极。亦或是张家族人与汪藏海横跨千年的较量。

如果说三叔加注到吴邪身上的是一种命运的包袱的话,那么三叔加注在小哥张起灵身上的则是不幸与凄冷那是一种残忍。甚至超过任何精神形式。

故事的一开始,三叔就赋予小哥强大的身手与神奇的血液。而这些唯一的好处似乎只是为吴邪提供了绝对的安全感。确实,这种安全感是绝对的,不管对于谁但是,这些却为小哥带来了凄凉的人生。

记得故事里是这样描述小哥的:“一个没有过去和未来的人,他的存在似乎与这个世界没有任何关连”。这种精神层面上的无感,是一种无能为力的空悲。于是,几乎整个故事的一半里程里,小哥都是在踏着自己的足迹寻找自己的过去。尽管这种过去是种折磨与悲痛但他别无选择所以,当小哥去青铜门履行家族使命前跟吴邪告别的时候,才会说:“我想,你大概是我与这个世界唯一的联系吧”

三叔用沉默寡言和几乎匮乏的面部表情掩盖了小哥所有的内心世界没有人知道小哥是否曾经感慨过命运,悲伤过年轮或许他在感情世界里的感知犹如婴儿在整部故事里,似乎只有吴邪真正的去关心过闷油瓶子张起灵的内心世界,尽管小哥把自己的世界封闭的很牢。但吴邪一直试图努力的靠近这大概是三叔给闷油瓶子张起灵凄冷的人生中唯一的温暖,尽管小哥对此的回应仍是冷淡的。他似乎并不懂的去表达一些东西。

当故事的最后,三叔果断让闷油瓶呆在大铜门后去守护终极十年的时候,所有人都为这么个可怜的人痛心着但三叔似乎并不愿意就这样放下折磨他的刀所以,在《藏海花》中,三叔又给他加注了悲惨的童年自小无父无母,苛刻又严格的训练,被采血当苦力,不顾惜他的生命,甚至目睹了族人相互厮杀的场面所有的这些他都是面无表情的面对着还要穷其一生背负家族的使命所以连吴邪都怀疑这个世界上究竟还会有什么事能让这么个人真正伤心呢所以,当他在喇嘛庙看到那座小哥哭泣的雕像时,会那么的震惊。当年究竟发生了什么,会让他哭泣呢这是一个让人有绝对的安全感却又有强烈保护欲的令人心疼的人物。

有很多时候,我甚至觉得闷油瓶子张起灵是三叔内心的一种设定那是一种脱离世界的向往,但又在这种向往中饱受空虚和孤独这种孤独犹如闷油瓶的世界一样,深入骨髓。

我不知道三叔的故事还会如何继续下去我只知道,关于这个故事,只要三叔想,他就可以无休止的讲下去打个比方,一开始或许会觉得三叔在编一个篮子,故事展开,继续,然后收网,最后结局,做成成品。但是,三叔却在编一个席子。一开始的篮子底儿“老九门纠纷”只是现在席子“张家族人的秘密与汪藏海的较量”的边缘部分。

但是,不管怎样,我还是执着于这个故事只是,在故事的后续,希望能给闷油瓶子张起灵凄冷的命运有个温暖的交代。

读盗墓笔记有感500字篇9

借我三千笔墨,绘他淡漠眉眼,予我一杯清酒,祭他天真无邪。

合上《盗墓笔记》的那刻,心情是复杂的,张起灵要在长白山巨大的青铜门后孤寂十年,只为用这十年换取吴邪的天真无邪。

我不知是该敬还是该叹。

南派三叔说,这可能已经是他能想到最好的结局了,可事实上,张起灵十年后踏出青铜门的那刻又有多少可能会再次见到吴邪,又或吴邪等了二十年,也还是未等到青铜门开启的那刻,可很多故事就是因为没有结局才有了等下去的理由。

我们期待着却又害怕着。

胖子临走说了一句套话:青山不改绿水长流,后会有期。说的挺有感觉,若不是这么多时间相处下来,又出生入死的人,很难体会到这种套话里的意思有多么婉转凄凉。

王胖子,吴邪,张起灵,他们是《盗墓笔记》里的铁三角,一个胖子,一个傻子,一个疯子。疯子老是失忆,想要找回过去的记忆,可傻子却一直不离不弃。可胖子是为了什么啊?为了钱财?不,几次倒斗没找到什么值钱的东西,还差点豁了命。他是为了他仅有的两个兄弟啊。

这本书让我感动的除了他们之间的兄弟情义,还有潘子。潘子说自己就像是一条狗,一条只听吴家人话的狗。是啊,潘子的忠心始终未变过,他从前与吴三省出生入死,后又时刻保护吴邪,一直到死都没变过。潘子死的时候,我极力抑制住了自己的泪水,但鼻头很酸,内心压抑着说不出来的感觉。“小三爷你大胆的往前走啊,莫回头。”潘子是乐观而又勇猛的,所以他没死,对吧?他只是回家娶媳妇了,对吧?

小说总是折射着社会现象,也许他们的故事不够真实,但人心确实真实的。比鬼神更可怕的便是人心了。他们走过了人性的白云苍狗,不经意间自己也变了,也许他们不会以最深的城府去面对他们所应该面对的一切,但别人会用最深的城府去揣测你的一切,随着时光推进,旁人的眼光变了,自己也变了。

在读者心中,南派三叔为我们构造的这个虚拟世界使我们沉迷,这本小说能够获得巨大成功,在于他将人心的不古与兄弟情义融合在了一起,世上骗子很多,撒了一个谎就得用一百个谎圆回来,我们没法判定谁是谁非。

有时候多想让吴邪做个坏人,好人没前途,除了哭就是悉数痛苦,最后还要怀着巨大的思念,为那个不归人守候十年。

江山之大,无人许我一世繁华;墓柩之大,方寸之间亦是天下。

读盗墓笔记有感500字篇10

记得在儿时,我最早的一个理想就是成为一名考古学家,穿上一身户外装备,拿起一把枪,和队友们探寻深山古墓里的历史真相;还要和古墓里的机关陷阱与可恶的盗墓贼们斗智斗勇,生活的孤独、刺激、血性和傲然。究其原因,似乎是因为看了一部有关电影,现在已经连电影的名字和基本情节都回忆不起来了,只是记忆碎片里有可怕的古墓和沧桑的爱情。谁知道,二十年后,一部天下霸唱大神关于盗墓探险的神作《鬼吹灯》让在下读的欲罢不能,瑰丽悬疑、跌宕起伏的故事情节又重新勾起了儿时那第一个梦想。《鬼吹灯》的确是盗墓类小说的开山之作,具有里程碑般的划时代意义,对此,在下肯定要在另一篇日志里进行品评。而号称和天下霸唱的《鬼吹灯》南北齐名、并称一时瑜亮的南派三叔的另一盗墓神作《盗墓笔记》在下则刚刚在每天的骑行中听完了有声小说,趁热打铁,就将这一部连载了5年时间,合计380万字的几次要中途放弃阅读的盗墓小说的一些感触记录下来,以免时间冲淡曾经的激情和火花。

一开始看《盗墓笔记》,就被它诡异的情节所吸引,比起天下霸唱京津味儿的娓娓道来,南方人精明善于算计的特点在笔风上显露无疑,三叔给读者设置的悬念、挖的坑更是匪夷所思,而且气氛渲染的接近于恐怖。可是读着读着,我就读不下去了,因为三叔的叙述明显有太多的破绽,故事仿佛深夜里一盏孤灯,让读者能看到或者看清的只是小小一角,还有巨大的真相和阴谋被隐藏在未知的黑暗里。鉴于这种极度不爽的感觉,我甚至想过放弃,后来勉强靠着看网络上的一些解密来强行支撑自己看下去。

可是越看越深入,随着故事的逐渐展开,人物的命运开始有了起伏,很多原本很可爱的鲜活生命和一起出生入死的感情,都随着巨大的阴谋和痴狂的梦想而葬送了。渐渐的,这本小说使我越来越有一种“江湖子弟青山老,百年风雨洞庭湖”的沧桑和慨叹;而情节上,也开始一步步的逐渐去揭开那个巨大阴谋的真相。随着老九门各个盗墓大家族逐渐浮出水面,谢雨辰、二月红、张大佛爷等经典人物的纷纷登场,矛盾逐渐积蓄和总爆发,整个故事终于渡过了漫长的青涩成长期,开始迎来了甜蜜诱人的成熟期。尤其是故事最后结尾的部分,潘子的死,哑姐的嫁人,小哥的离去,胖子的断魂,几乎每一次生离死别都让我泪眼婆娑。再精彩的小说永远也只是小说,虚构的是情节,真实的是感情,或者说人间真情!

如果说《鬼吹灯》靠磅礴大气的构思、幽默顺畅的叙事而貌似金庸的武侠,那《盗墓笔记》就是诡谲连环、精悍个性的古龙武侠,它已经不单单是盗墓探险小说了,更接近于推理小说的范畴,可是在严密理性的推理解密和冷酷狠辣的黑道家族斗争中,却偏偏夹杂了人间的真情挚爱与无奈伤别。而《盗墓笔记》行文布局虽然类似古龙,立意却相当高远,近于黄易探寻和超脱生死之终极秘密,妄图破碎虚空的最高哲学命题,这又极大的拔高了小说的思想深度,超过了古龙的局限和小气。就是那个试图探寻得到所谓人类“长生”之谜的那个背后最大的反派势力——“它”,布下了几乎无解的巨大阴谋,杀害牺牲了无数的鲜活生命,机关算尽却偏偏没有算到人类还有真情和善良,而最终为山九仞、功亏一篑、满盘皆输。为一己私欲,妄图长生不死之人终将淹没于历史尘埃之中,是以不朽万古者,唯有“情”、“义”二字也!正所谓:

天下风云去又来,江湖恩怨空余哀。

忍把浮名换浊酒,人间只有情永在!

掩卷之后,我唏嘘良久,不得不写下这篇文学评论,聊以自娱,也与诸君共同交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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