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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名著读后感1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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写读后感可以帮助人们记录下自己在阅读过程中的感受和想法,并从中获取宝贵的创作素材。怎么写好读名著读后感1000字?小编给大家分享一些读名著读后感1000字,方便大家学习。

读名著读后感1000字篇1

书是人类进步的阶梯,书伴我成长,它是为无言的老师,但却教会了我许多。

《钢铁是怎样炼成的》这不震惊中外的名著,教会了我许多道理。而写出这部伟大作品的人——前苏联作家尼古拉·阿列克塞耶维奇·奥斯特洛夫斯基。这是他以自身的经历为素材,运用智慧,塑造了一个英雄人物,创作出一部经典著作。

保尔,这位有着许多人敬佩,学习的人物。一个活生生,有血,有肉的热血青年;一个把“铁”炼成“钢”的人;一个活出自己生命意义的人;一个为革命奋斗不懈的人。

他的一生非常坎坷,少年时期,他为掩护革命者入狱;中年时期,他为革命在战场上与敌人抗争;后来去做工人,,为人民服务;不久,由于瘫痪被迫退队后,为人们在文学上贡献。他的生命充满了严峻的考验,他通过了;在无数次命运的压迫中,他没有低头。

“人生的意义?”看完这本书,我对这个问题有了很好的答案!

人生要怎样过才算有意义?保尔一次次的行动向我们说明了:“人最宝贵的是生命,生命对于每个人来说只有一次。人的一生应当这样度过:当他回首往事,不回应虚度年华而悔恨,也不会应为碌碌无为而感到羞耻,临终之际,他能够说:‘我的整个生命和精力,都献给了时间上最壮丽的事业——为解放全人类而战斗!’”

莎士比亚说:“人生苦短,若虚度光阴,则短暂的人生就太长了。”在这既短暂又漫长的人生中,我们虽不能像保尔一样为革命付出,但却可以做一些有意义的事情。人生如白驹过隙,一晃即逝,看似很长的人生会很快的过去,所以要活出一个有意义,有价值的人生,不要辜负这生命的存在。在生活上,我们应该学习保尔勤奋进取,不怕挫折;在学习中,我们应该学习宝儿坚持不懈,刻苦钻研;在劳动上,我们要学习保尔吃苦耐劳,不怕辛苦。

钢铁是怎样炼成的?其实,人生就像炼钢,没什么是与生俱来的,“铁”变“钢”,只有一种途径——炼!保尔变成英雄,是自身的努力所产生的——在战场上,面对生与死的考验,他没有退缩;在工地上,面对劳动强度和饥寒,也没有倒下;在双目失明,疾病缠身的情况下,他没有放弃。从一个出生贫苦的少年,长成一名具有崇高理想,高尚品质的共产主义扎实。

毅力,他往往表现在一个人受到挫折中展现的一种力量。有了毅力,人们在困难与挫折中就不去屈服,而是更顽强地去面对。这也是宝儿所告诉我们的。

《钢铁是怎样炼成的》这首生命的赞歌,英雄在风雨的波及中成长,生命在时代的变化中放歌!英雄灵魂不死,生命之歌咏唱不朽!

读名著读后感1000字篇2

“虽背《春秋》之义,固不失为史家之绝唱,无韵之离骚。”是大文豪鲁迅对《史记》这一经典名着的称赞,《史记》无愧与这个称赞。中华上下五千年,一共二十六史。《史记》正是我国第一部纪传体通史,在史书中的地位无可替代,而太史公司马迁也因这本书而流芳百世,名垂千古。

《史记》主要描述了从中国上古传说中的黄帝时代(约公元前3000年)下至汉武帝元狩元年(公元前122年)共三千多年的历史。它包罗万象,及其生动地描述了一个个有血有肉的人物,这其中有三过家门而不入的大禹;有破釜沉舟,一代英雄项羽;有统一六国,功大于过的秦始皇;还有“举世皆浊我独清,众人皆醉我独醒”的屈原,他们都仿佛出此刻了我的眼前,太史公极高的文学素养让读者在阅读这本书时,不禁神游其中,怡然自得,就像回到了那段沧桑的历史中。

黯淡了刀光剑影,远去了鼓角争鸣,多少英雄逝去。在《史记》中,我最敬佩,也最印象深刻的一对人物,正是廉颇和蔺相如。刚开始时,因为蔺相如完璧归赵,立下了大功。廉颇认为他只是呈口舌之利而已,居然地位比自我高,所以很是不服,蔺相如怕和他产生矛盾,就总是躲着他。之后,廉颇明白了蔺相如的良苦用心,就背上荆条,向他请罪。他们最终成了好朋友。这就是大家耳熟能详的负荆请罪的故事。

读了这个故事,我不仅仅感慨万千:如果蔺相如没有让着廉颇,而是跟他争斗,廉颇如果没有知错就改,而是顾及面子,不像蔺相如认错的话,那赵国早就衰退了。由此可见宽容大度和知错能改有多么重要。在生活中,如果别人犯了错误,我们应当宽容他,原谅他;而如果我们自我犯了错误,就应当知错能改,像别人承认错误。有一次我弄坏了别的同学的东西,同学不明白是谁干的,大发雷霆,可是我没有犹豫,毅然向他承认了错误,他也原谅了我。试想,如果我没有向他承认错误,我有可能就失去了这个朋友。

“文王拘而演《周易》;仲尼厄而作《春秋》;屈原放逐,乃赋《离骚》;左丘失明,厥有《国语》;孙子膑脚,《兵法》修列……”太史公虽然被施了宫刑,但他仍然自强不息,奋发图强,以顽强的毅力,

就像凤凰涅盘重生似的,不破不立,他忘记了屈辱,最终完成了《史记》这一不朽的经典。他这种精神,难道不值得我们学习吗?

读着《史记》,淡淡的油墨芳香扑鼻而来,令人神清气爽。品读《史记》,回味无穷。

读名著读后感1000字篇3

名著《简爱》讲叙了一个名叫简爱的女孩的故事,她没有爹也没不娘,过着贫苦的生活。可她坚信:虽然我不能够选取财富,但我能够选取人生!她努力的学习工作,努力地生活最终拥有独立的财产和心爱的人。一幕幕的情节都催人泪下,使人更加坚强。我开始懂得了人生的真谛。我试着勇敢坚强地生活,尽管很辛苦很忙碌,也有时很拼命,却充实完美。

女主人公简·爱从小失去父母,寄养在舅母里德太太家里,那时小小的简·爱不明白为什么自我百般努力去做个好孩子,仍难以讨舅妈的喜爱。她为此迷茫,痛苦,之后,她得知有个进学校的机会,便努力为自我争取,尽管这意味着10岁的她将孤身上路,独自奔赴渺茫的前途,但对学校和对新环境的渴望让她不再畏惧,是勇气为简·爱赢得了人生的第一次转机。

简·爱所上的罗沃德慈善学校实行所谓惩罚肉体,拯救灵魂的残酷教育,生活及其艰苦,但简爱忍耐了下来,努力学习知识,结交志同道合的朋友,这段生活给了简爱丰富的才学,也奠定了她坚持一生的简朴生活方式和纯真的思想境界。

毕业后的简再次鼓起勇气迎接新生活的挑战。她应聘到桑菲尓德庄园当家庭教师,在那里,她感受到了爱的力量。不一样于平等、温暖的友情。这份突如其来的感情以往因为两人地位的悬殊,让简·爱既兴奋又焦虑,但她相信在真爱面前,地位和虚名都不值得一提。然而命运开了个残酷的玩笑,就在简·爱答应了罗切斯特先生的求婚时,一桩隐瞒了十五年的秘密使婚礼成为泡影,感到被欺骗、被剥夺尊严的简痛苦万分,毅然出走异乡。

最让人感动的还是当她回到桑非尔德府,发现那里已成了废墟,听说罗切斯特为了救别人被压断了一只胳膊,眼睛也瞎了时,她不顾一切地找到罗切斯特,去安慰他,照顾他,还毫不犹豫地选取了他,跟他幸福地生活在一齐。多么纯洁、多么高尚的感情啊!

整本书写的就是简爱一个灰姑娘的人生经历。一方面,她在追求自我的幸福,不甘心命运的安排;第二个方面,她又在捍卫自我的人格和尊严。这个故事,能够说是一个灰姑娘的的奋斗史。她在追求一个基本的权利:平等。

名著《简爱》这本书还告诉我们依靠自我的正直品德和聪明才智,只要坚忍不拔地艰苦奋斗,勇往直前,是能够冲破重重险阻,到达自我的目的的。简爱的自尊自爱、自立自强、正直善良的品质让我敬佩,不正是我们所需要学习的吗

读名著读后感1000字篇4

读完《鲁滨孙漂流记》这本精彩的小说后,一个高大的形象时时浮现在我的眼前,他就是勇敢的探险家、航海家鲁滨孙。他凭着顽强的毅力,永不放弃的精神,实现了自己航海的梦想。

我仿佛看到轮船甲板上站着这样的一个人:他放弃了富裕而又舒适的生活,厌恶那庸庸碌碌的人生,从而开始了一次与死神决斗的生存大挑战。种.种的不幸与困难并没有压倒鲁滨孙,反而使他更加坚强。上苍给予鲁滨孙的困难,对于他也更具有挑战性!

风暴海啸,全船除鲁滨孙无一幸免,真正的生存挑战才刚刚开始!

流落孤岛,他为了找到合适的住所,在岸上跑了一整天,在一个山岩下找到了一个栖身之所。鲁滨孙在小山下搭了一个帐篷,而且尽量大些,里面再打上几根木桩来挂吊床。第二天,他把所有的箱子以及木板、做木排的材料,堆成一个临时性围墙,作防御工事。但只过了十几天,突然发生塌方。鲁滨孙不但把落下来的松土运出去,还装了天花板,下面用柱子支撑起来,免得再次出现塌方的灾难。永不放弃,鲁滨孙奠定了生活的基础。

一次,鲁滨孙无意中掉在墙角的谷壳,竟然长出绿色的茎干,不久,长出了几十个穗头,这真是老天的恩惠。从此,鲁滨孙一到雨季就撒下半数种子来试验,以得到更多的粮食。最糟糕的一次试验,大麦与稻穗的收成仅获了半斗而已。但是,经过这次试验,使鲁滨孙成为了种田高手。知道什么时候下种,现在他知道一年四季播种两次,收获两次。永不放弃,鲁滨孙有了生活的口粮。

造船回乡,鲁滨孙又花费了数年的时间,无数的心血。光砍树就是数月。但由于事先没有考虑周全,船离海边太远,他怎么也无法让船下水。这下,数年的心血白花了,一切希望都破灭了。直到星期五的出现,这个希望才重新油然升起!再一次开始了他的航行!

鲁滨孙是个伟大的人,坚毅的人,孤身一人在这个荒无人烟的孤岛上生活了20年。他敢于同恶劣的环境作斗争,勤奋劳动,把小岛经营得有条不紊。他在逆境中锻炼了自己,成就了一番不平凡的事业。 这本书教会我们只有坚持才能胜利,只有实干才能让我们摆脱困境,实干比信念更重要……

我想对鲁滨逊先生说:“鲁滨逊先生,你真伟大!你不任何困苦艰辛,是一个成功者,一个英雄!

我的人生也会随着这本书而起航,在人生的航海中,勇敢前进,永不放弃!

读名著读后感1000字篇5

《昆虫记》,是一部很吸引人的着作,也影响了几代人。这本书的作者是法布尔,他用了毕生的精力研究了昆虫世界,那份执着,那份坚持不懈的精神实在让我佩服。

书中充满了惊奇,充满了情趣,通过这本书我知道了另一个世界的奥秘——昆虫世界的真面目,更让我发现了大自然中蕴含着的各种科学真理,这真是一本极其珍贵的生命乐章。 昆虫世界是多么的奇妙。作者用那生动活泼的行文,轻松诙谐的语调,向我们描述了昆虫世界中的一幕幕。因为这部科学百科同时也带有文学色彩,文中的一字一句,都体现了作者的感情,同时也展现了昆虫的独一无二的个性。杨柳天牛像个吝啬鬼,身穿一件似乎缺了布料的短身燕尾礼服;“小甲虫为它的后代做出无私的奉献,为儿女操碎了心”; 而被毒蜘蛛咬伤的小麻雀,也会“愉快地进食,如果我们喂食动作慢了,他甚至会像婴儿般哭闹”。

还有,萤火虫、蚂蚁、蜘蛛、蟋蟀、毛毛虫,燕子、麻雀……林林总总,一个个妙趣横生的故事,一段段栩栩如生的昆虫的景况,涵盖了关于昆虫的进食、保护自己、求偶、养育后代、劳作、狩猎及生死,几近所有的细节。仿佛置身于现场一样,一次又一次地把我带进昆虫的世界。多么可爱的小生命啊!我也因此知道它为什么被鲁迅奉为“讲昆虫生活”的楷模了。

确实如此啊! 《昆虫记》,的确是一部严谨的科学着作,也是一部优美的文学经典,更是一部永垂不朽的昆虫史诗。无愧于“昆虫的史诗”,“昆虫的荷马”的称号! 昆虫学家法布尔以人性关照虫性,千辛万苦写出传世巨着《昆虫记》,为人间留下一座富含知识、趣味、美感和思想的散文宝藏。他的每一天每一夜,是独自的,安静的,几乎与世隔绝的寂寞与艰辛。但是,这位感情细腻、思想深刻的天才,这位伟大的科学家用哲学家一般的思考,美术家一般的观察,文学家一般的叙述为我们开启了一扇通向昆虫世界,更是通向科学的大门。我叹服法布尔为探索大自然付出的精神,让我感受到了昆虫与环境息息相关,又让我感受到了作者的独具匠心和细微的观察。《昆虫记》让我眼界开阔了,看待问题的角度不一样了,理解问题的深度也将超越以往。我觉得 《昆虫记》是值得一生阅读的好书, 我想无论是谁,只要认真地阅读一下 《昆虫记》,读出滋味,读出感想,一定可以知道得更多。

作者的精神我很受启发:我们应该有追求真理的勇气和毅力,对自己感兴趣的事情应该有始有终的去把它做好,相信自己的能力,最大限度地发挥自己的潜能。哪怕你的追求在别人看来是枯燥的,寂寞的,乏味的,只要你有恒心,就一定可以创造出奇迹。

读名著读后感1000字篇6

方鸿渐被赵辛楣说,不讨厌,却没有用处。我认为他还是很可以的,只是爱的不坚定,有怜香惜玉的情怀,骨子里确是爱情懦夫。

父亲是乡绅,受亲家资助出国留学,回来后在亲家银行工作,后因与周夫人置气,至三闾大学教书,又由于赵辛楣送的书中有共产主义的书籍,被解聘,回上海后,在报馆工作,因不满日本人对报社的控制,辞职。

购买的博士学位归来,这成为他一生的心里负担。

在周家工作时,日子应该还算滋润吧。期间还和苏文纨有过交流,只是方鸿渐感觉自己和她是俩条不会相交的平行线,此时的苏小姐是爱着方鸿渐的。然而此刻的方鸿渐喜欢唐晓芙,唐是一个洒脱的人,不会真正喜欢方。

如果没有唐小姐的出现,方鸿渐大胆向苏小姐求婚,会是一种什么结局。那样,方还会在周家工作?会和苏小姐就此过上幸福的生活吗?

方从周家离开,我想是必然事件,只是和苏小姐的闹翻,加快了这一进程。方骨子里是不愿受委屈的。还是头太铁?

苏小姐和鸿渐在一起,未必会幸福,做情人还可以。做老婆的话,估计也会被生活所累。

在三闾大学教书时,其实混的还可以吧,被解聘,只是因为辛楣送给他的书中有共产主义书籍,与他为人处世的方式关系不大,期间被孙柔嘉追求。被解聘后,和孙小姐结婚,孙与方一起回了上海。在回上海后,夫妻俩吵吵闹闹,与打情骂俏差不多,说实话,我认为他们俩非常般配。至于故事的结局是,矛盾激化,方小姐去了姑母家,留下方鸿渐在一个凌乱的房间里默默伤神。

要是让我给写个结局的话,方鸿渐睡完一觉后,穿着一身整洁的衣服,取了一些钱,买点早餐,整理一下头发,呼吸着新鲜空气。去电报局谢绝了辛楣的好意。买了些水果,叫了一个人力车,去孙小姐的姑母家了。然后在姑母家吃了顿饭,说着自己不该不通知孙小姐就把工作辞掉了,以后要什么事都和他商量。孙小姐还在讨价还价说你打了我。鸿渐说,那不是打你,只是当时在气头上,只是推了一下。孙小姐不依不饶,最后,鸿渐说是他不好。姑母也自知以前不该太插手他们的事,这时就从中调停。饭后,他们又说了下鸿渐的工作事宜,鸿渐说不去重庆了,姑母表示替鸿渐介绍,鸿渐表示感激。然后,鸿渐就把孙小姐接回了家。

孙小姐在离家后,也在希望鸿渐能服个软,来接她。经过一夜的思考,对以前将家事总是报告给姑母的事也感觉不妥。以后不能这样了,虽然和姑母关系好,可是毕竟是方家的太太了。前不久发现自己好像怀孕了,只希望鸿渐能早早来接他。孙小姐流着泪睡着了。第二天一早,李妈就急匆匆的叫醒俗孙小姐,说方先生来看你了。晓芙听后高兴的又哭了。

读名著读后感1000字篇7

两天的时间,我看完了《小王子》,感谢自己有了读书的冲劲之后,再一次高效率的读完了一本洗涤心灵的书。

印象中的小王子应该是一本讲一位真实的王子流落民间,经过重重苦难与家人重新团聚的故事,抑或是一个心高气傲的小孩在自大骄纵中逐渐认识到自己的不足并最终改正的故事。而事实上,我都错了,我之前正是用一种成年人的思维在构思故事、想象情节,可结果是,我只可悲的看到了成年人眼中的世界。

法国作家圣埃克苏佩里笔下的小王子,着实在我的想象之外。小王子作为一个幼小的外星人,飞离了自己那颗小小的星球,在太空中转了一大圈,拜访了一些其它的.星球,见识了不少事情与人物,后来到地球上,与地球人我建立了永久不渝的友谊。一年之后,他告别了朋友,又回自己的星球去了。故事中的小王子非常可爱,他天真、善良、单纯、敏感,富有同情心,善解人意……然而,我却习惯用一种成年人的思维去解读它。

小王子所在星球上的那朵花是骄纵的,在我看来,他就是一朵见识短浅、自狂自大、娇蛮任性,而又扭捏造作的讨厌鬼。她对小王子所有的要求属于胡搅蛮缠,不知天高地厚,对小王子所有的依靠纯属最放肆的卖萌、耍赖、装可怜。可读到故事后面我才发现,她对小王子做的一切只是因为他对小王子满满的情谊,而小王子更是将它解读为对自己的一种依赖,这种依赖里面有包容、有责任、更有最最纯洁的友谊。

另一个映像深刻的部分就是小王子的回归。一直以为故事的结局会是:从小王子脚下闪过的那道金光正是之前和他对话的那条蛇,他以30秒的速度咬了小王子并使他中毒身亡,最后,当那条蛇向我扑过来的时候,鉴于蛇咬了第一个人之后对第二个人就喷发不了毒液的理论,我幸免于难,所以也就是说,小王子用它的离去救了我,之后,我在感激与感动之中再也没有忘记小王子。

相比之下,我的故事结局再一次充斥着满满的成年人所谓的理性的味道,在这浓浓的世俗味之下,似乎只有那些经历过生死,最后舍生取义救了你的伙伴才值得你用感激或感动的情感去思念。而小王子呢?他仅仅是对一朵依赖她的花念念不忘,对一只求他驯养的狐狸恋恋不舍,对从沙漠里的一口水井里打水时所发出的声音怀念不已,在他的小小认知中,一切都是那么简单却又纯洁。

或许是因为长久包裹于现实的世界中,我们已渐渐远离了那单纯的童话王国。无论从思考问题的角度还是在做人做事的各个方面,我们每个人少了憧憬,多了顾虑。这种成年人的思考模式使我们把简单的事情复杂化,把本该纯洁的思想贴上了功利的标签,结果是:我们在自己所谓正确的道路上一阵疯狂追赶,却变成一个真正的笑话。

最后,只想说,《小王子》是一本真正洗涤心灵浮尘的书,希望每位认识了小王子的读者都能够:涤尽铅华,回归本真。

读名著读后感1000字篇8

听窗外的雨声滴滴答答,弹奏出一首有旋律的乐章;闻远处的香樟挺立,散发出一股沁人心脾的气味;感受远方吹来秋风习习,吹拂额头有一种母亲般温暖的感觉;看手中的小说名著,那泛黄的纸香油墨的清香让我不得不沉醉其中。

这是一本名为《愿风裁尘》的书,或许它并不出名,但是我认为这本书的真实性打动了我。

书里有这么一句话∶“让人最无法接受的,就是父母在我们看不见的地方,让我们忽略了的日与夜里,他们一秒一秒,随着时间滴滴答答地衰老下去。然后无数个滴答声过去之后,他们就平静而无声得离开我们。”我想,现实真的是惊人的相似。我觉得父母的爱真的像一盏小夜灯,你并不是特别在意是否有它的存在,但是在你一个人的时候有特别希望有他的陪伴。因为他们往往在你们看不见的地方照亮你心底的孤独和恐惧。

那一天天气晴朗,艳阳高照,吃完早饭的我打算去学校,妈妈为我默默地打开了家里拿到锁上的门,见我收拾好桌子上那些狼狈的作业,就小声地说∶“孩子,天气预报说今天可能会下雨,带把伞去吧。”或许是起床气还没消吧,我本来打算吼一声∶“大晴天的怎么可能会下雨,真是杞人忧天。”但是我没有。我看见递给我雨伞的那双手已经长满了厚厚的茧子,双眼下松塌的皮肤上爬满了皱纹,时间真的把我眼前的这个人的青春耗尽了许多,可是不管怎样变,那双眼睛依旧熠熠生辉,笑颜如花。我接过雨伞把它放在书包的侧口袋,我告别了妈妈,转身就走了。我用余光瞥了一眼,妈妈又默默地把门带上了。走到楼梯间的时候,风云骤变,天空像变脸似的,太阳一下子就被覆盖了,这一切真的太突然了,豆大的雨滴像机关炮一样打入地里。我撑起雨伞,真庆幸当时我没有誉妈妈反驳,转念又想,好像妈妈每一天都让我带雨伞,哪怕没有下雨也徽叮嘱我带雨伞,好像怕我淋湿是的。我这个人吧做事特别马虎,但是每一次马虎都有妈妈在我的背后帮我记下那些我忘记的事,即使每一次她都会说我马大哈,但是她真的没有嫌弃有我这么一个孩子。

这本书的作者是郭敬明,这本书记录了他的少年时代所经历的的那些风风雨雨。自己辛辛苦苦写出的书,被广大媒体称之为是抄袭的,在饱受社会舆论的情况厦,它依旧处变不惊,每天阳光乐观地面对新的一天。我想或许每一个人都应该比拥有这样的精神品质,不为眼前的苦难所击倒,一直这样坚持下去,或许你还可以收货意想不到的惊喜。

愿风裁区每一粒尘埃,愿灵魂抵达记忆的尽头,愿一切浩瀚都归于渺小,愿每身孤独都拥抱共鸣,愿衣襟带花,愿岁月风干。

读名著读后感1000字篇9

有不计其数的人把《呼啸山庄》说成是复杂的心理悬疑小说或是探索人性和伦理的著作,而在我看来,《呼啸山庄》说的就是终归是一场爱和爱的呼啸。

年少轻狂的希斯克利夫与同样年少轻狂的凯瑟琳相爱,却在复杂的世俗背景下被迫分离。凯瑟琳的爱情苦果让希斯克利夫的情感世界崩裂,从此他尽余生之力实施一场灾难性的复仇,这场复仇之火几乎燃尽了一切温情、希冀和生命,而作为最后的赢家,希斯克利夫对也无法逃脱他死于爱的梦靥。

欧美文学界称《呼啸山庄》是一部“人间情爱的宏伟史诗。”的确,凯瑟琳说“在这个世界上,我最大的悲苦就是希斯克利夫的悲苦,我活着的最大目的就是他。我对希斯克利夫的爱,恰似脚下恒久不变的岩石,我就是希斯克利夫!他并不是作为一种乐趣,而是作为我自身存在在我心中!”希斯克利夫则说“两个词就可以概括我的未来了:死亡和地狱。失去了她,活着也在地狱里。”凯瑟琳在希斯克利夫沸腾的灵魂里看到自己的倒影,而希斯克利夫把凯瑟琳的爱视为生命。这种灵魂交叠的爱,光辉而壮烈。我们不能说这是最美好的爱情,但至少,它是最纯粹的,并且饱含着力量,正是这力量在背叛面前掀起疾风骤雨似的报复,毁灭生命同时升腾爱情。因此在我看来,书中所谓的仇恨、狂放、扭曲、残暴以及一切有悖于人伦道德的手段,都源于他们之间那场因为刻骨铭心所以山呼海啸的爱情。

《呼啸山庄》是一部漩涡似的小说。在《呼啸山庄》里,作者以全部的心血铸造的主人公希斯克利夫就是一个典型的漩涡中的矛盾结合体。希斯克利夫在漩涡里挣扎于生命和爱情,而我们,每一个读书的人,在这个漩涡里挣扎于对主人公的无限的热爱和仇恨。

《呼啸山庄》不是一部令人窒息的惨剧。在希斯克利夫与凯瑟琳残酷爱情的余味中保存了新生的希冀,那就是山庄的后代、哈里顿与小凯瑟琳的爱情,它幸存于复仇的火焰里并且健康茁壮、生气勃勃。我想这爱情的幼苗,是作者赐予读者的最后的美好想象,让我们在无尽的忧愤和挣扎里停下脚步,再次嗅到生命与爱的清香。

或许《呼啸山庄》要教给我们的有很多,譬如坚守尊严的崇高、信奉理性的高贵、恪守心灵的自由等等。然而当我们合上书之后,真正为之动容的不是这些哲思,而是故事本身以及它所引出的绵绵遗恨。

除了那些人生教训,《呼啸山庄》给我们的更多是一种感觉,那就是在你合上书低头沉吟的那一刻,或许你会在一瞬间突然觉得,那种撩人的璀璨的山呼海啸的爱正在书中所写的那种盛放着石楠的荒原上,萌生着、铺陈着、燃烧着、呼啸着,滚滚而来……

读名著读后感1000字篇10

满纸荒.唐言,一把辛酸泪。都云作者痴,谁解其中味?青梗峰下无材可去补苍天的顽石,历劫如红尘,经历悲欢离合世态炎凉,演出这怀金悼玉《红楼梦》。

《红楼梦》以贾、王、史、薛四大家族的末世为背景,以宝黛钗的爱情婚姻为主线,通过对以贾府为代表封建家族没落过程的生动描述,深刻地揭露和批判了封建社会奏响覆灭的历史趋势。

《红楼梦》中的人物大都是失意的。贾宝玉在看尽了家族的悲欢离合后,对生活彻底失望,出家做了和尚。林黛玉苦恋无果抱恨而终。薛宝钗始终恪守大家闺秀的本分,却把自己送上了守活寡的路。王熙凤机关算尽反误了卿卿性命。贾府曾一度深受皇恩门庭显赫,如鲜花着锦烈火烹油,带头来却树倒猢狲散,落了片白茫茫大地真干净。

要问我这里众多人物最喜欢谁,我会说:“不是多愁善感的林黛玉,不是富贵闲人贾宝玉,而是朴实无华的刘姥姥。”

刘姥姥是见证贾府盛衰荣辱全过程的重要人物,也是一位具有正义感,经历丰富、性格诙谐的老人。她是一个公关能力非凡的老太太。第一次进荣国府,她就小心谨慎,打通关节,与赫赫有名的贾家建立了关系。第二次进荣国府,刘姥姥左右逢源,装疯卖傻,以超高的搞笑能力博得了贾母和众人的好感,给自己赢得了不少财富。第三次进荣国府,刘姥姥大义凛然,解救出了被卖到青楼的巧姐,给了贾府后人最后一片净土。

刘姥姥,一个普通的村妇,却在古典文学众多人物形象中闪耀着独特的光芒。她仁义,睿智,朴实,心地善良,头脑灵活,大智若愚,风趣幽默。在贾府遭难时,她见义勇为,知恩图报,以大仁大义诠释了“滴水之恩涌泉相报”。

如果说刘姥姥是贫贱的代表人物,那王熙凤就是富贵的代表人物。这位琏二奶奶一出场就不凡,“头戴金丝八宝攒珠髻,下着翡翠撒花洋绉裙……”她美丽而威严,心机深不可测。她泼辣能干,性格活跃,将贾府管得井井有条,深受贾母的喜爱。

王熙凤在得知丈夫贾琏偷娶了尤二姐,就实行了一系列的报复计划。她先对尤二姐虚情假意地加以笼络,骗其入住大观园后又指使下人和秋桐借刀杀人。接着又教唆尤二姐原先许过婚的张华去官府状告贾琏,然后杀张华灭口。一个八面玲珑四处周旋的“凤辣子”,实际上却是一朵充满魔力的罂粟花。让人恨她,骂她,不见又想她。

王熙凤是贫贱的刘姥姥进入贾府的引路人,她给刘姥姥带来了财富和兴家的希望。而刘姥姥又是王熙凤女儿巧姐的恩人,她带给了王熙凤生前最后的安慰。这正是“一贵一贱,交情乃现”。

《红楼梦》包罗万象,真实生动地再现了十八世纪中国封建社会末期的生活面貌。全书结构严谨,人物形象饱满,意境深远,其中的艺术特色和文化价值随着历史的沉淀非但没有褪色,反而显得愈加厚重。两百多年来,多少人也评说不尽。

读名著读后感1000字篇11

从读了《钢铁是怎样炼成的》这本书,让我明白了,毅力也是成功之本,是一种韧劲,是一种积累。荀子有云:“锲而舍之,朽木不折;锲而不舍,金石可镂。”

毅力,它的表现往往是一个人在挫折中所展示的一股力量,有了毅力,人们就不会向挫折和困难低头,而会更坚强地去面对。

这本书主要写了主人公保尔?柯察金小时候的生活十分艰苦,不是被母亲责骂,就是受神父冤打。但他凭着毅力,仍然坚持生活,并立志要从军。保尔?柯察金长大后,终于实现了他的志向——当一名军人。从军期间,受到了老一辈的栽培和教育。自身又长期实践,他凭着毅力,在劳动、战斗、工作各方面刻苦学习和严格要求自己,终于锻炼成具有崇高理想、坚毅的意志和刚强性格的革命战士。他把整个生命和所有精力毫无保留的地奉献给世界壮丽的事业——为人类的解放而斗争,努力使世界和平!这种精神是多么可贵啊!如果保尔?柯察金没有凭着毅力,他怎么可能炼成一个有崇高理想、坚毅的意志和刚强性格的革命战士呢?

读了这本书,我才领悟到:一个人的毅力是对他的一生是有很大影响的。就拿这本书的主人公来说吧,他一生的命运非常坎坷,然而他凭着什么让自己活下去呢?是毅力,是毅力给了他无穷的力量,像他这样,十几岁就立足沙场,奋勇杀敌,在沙场上,他被砍了好几刀,仍然大难不死,为什么呢?还是因为毅力,年轻的他后来疾病缠身,但他依然忘我的工作着,有休假的机会仍然工作着,毅力真是一种锲而不舍的精神啊!

生活在我们这个时代,遇到困难,只要勇敢地去面对,我们就会发觉,我们也是有毅力的。人的一生很精彩,有着酸甜苦辣,也有离别时的伤心,不然,怎么会有重逢时的喜悦呢?在我们的人生中,要想一步登天,那永远是不可能的——从古自今,有哪一个名人志士是一步登天的呢?没有,他们都是在挫折中锻炼了自己,使自己成为千古佳话。我们不要以为当一名作家写书是一件很简单的事,因为在写书的过程中往往会遇到挫折和困难,只有这坚强的毅力才能够克服这困难和挫折。例如:马克思写《资本论》用了40年的时间,李时珍写《本草纲目》用了30年,司马迁编《史记》历史用了20多年……古今中外,有谁能够一步登天呢?

毅力也需要坚持,在坚持的同时也需要毅然断然的决断,正所谓“当断不断,反受其害”。有毅力的人面对考验能断然初之,又有利于持之以恒。为什么说毅力也是成功之本呢?因为,只有坚强的毅力才能克服前进道路上的种.种困难和挫折,才能获得成功,所以坚强的毅力是通向成功的捷径。

看了《钢铁是怎样炼成的》,我的内心有了极大的震撼,作为一名中学生,我知道了我应该做什么!

读名著读后感1000字篇12

“待月西厢下,迎风户半开:拂墙花影动,凝是玉人来。”,每当读到这句诗时,脑中总会浮现出关于崔莺莺的朦胧想象,那大概是一个身姿纤弱的大家小姐,斜倚在木质的门廊上,满目柔情的望着一轮圆月,等待着自我的情郎到来,这样的意像,充满了关于诗情画意的完美和一丝花前月下的浪漫,是属于中国古代独有的含蓄古典之美,让人忍不住心神荡漾,思绪在字里行间沉浮,被带向一个未知的远方。

很长一段时间里,说道西厢记,我总认为这就是一个关于情情爱爱的无聊故事,当年读红楼梦时,见贾母说:“这些书都是一个套子,左可是是些佳人才子,最没趣儿。把人家女儿说的那样坏,还说是佳人,编的连影儿也没有了。开口都是书香门第,父亲不是尚书就是宰相,生一个小姐必是爱如珍宝。这小姐必是通文知礼,无所不晓,竟是个绝代佳人。只一见了一个清俊的男人,不管是亲是友,便想起终身大事来,父母也忘了,书礼也忘了,鬼不成鬼,贼不成贼,那一点儿是佳人?便是满腹文章,做出这些事来,也算不得是佳人了。”,只觉得深感赞同,可是当我我真正拿起这本书时,就完全改变了自我的看法,不由自主的被书中的故事所吸引。

王实莆细腻优美的笔触下所描绘的崔张两人的感情故事,乍一看有些老套,家境贫寒的张生上京赶考时路经河中府,去古刹普救寺拜访时遇到了暂住在寺中的崔相国家小姐崔莺莺,崔小姐气质娴雅容貌秀美,惹得张生“眼花缭乱口难言,魂灵飞儿在半天”,为了接近佳人,张生在寺庙中住下,诗书应和之下两人逐渐暗生情愫,无奈崔府老太太百般阻拦,两人的感情历经种种磨难,好在上天不负有情人,两人最终修成正果拜堂成亲。

其实比起这一版的故事,元慎的《莺莺传》似乎更贴合实际,在元的故事中,张生上京赶考后将莺莺抛之脑后,徒留莺莺苦等一生。王的大团圆结局或许是为了迎合观众,毕竟杂剧是要演出的,比起杯具观众显然更容易理解喜剧,其实在我看来,我们每一位读者,也都期望王的版本才是真实的,才子佳人终成眷属,这也是我们对完美感情的一种想象和期许。

西厢记中不乏精彩词句,其中让我印象最深的大概还属“我就是个多愁多病身,你就是那倾国倾城貌。”让我想起了87版红楼中,宝黛共读西厢时彼此那懵懂而爱恋的眼神,我想这样含蓄而深厚的感情已经在现代社会中逐渐离我们远去,快节奏的生活逼着我们不断地前进,感情变得越来越简单,却也越来越浅薄。那种“愿得一心人,白首不相离”的感情观,大概也仅有在阅读这些经典书目时才能再领会一番,只是掩卷之际,还是会忍不住轻轻叹息,一分为卷中佳人,一分为孑然之身。

读名著读后感1000字篇13

《封神演义》是许仲琳、李云翔著于明代之作,以商周易代,武王伐纣为历史背景。本书并不是传统意义的历史演义,只能视为一本发扬思想的神怪小说,即为“神魔小说”。其实。这是一本集历史与神话,集涵养与精神并集神佛与妖魔与一体的好书。读完这本书,我仿佛就穿越回了那一段兵荒马乱,金戈铁马的年代。

本书最令我痛恨的人物是商纣王,他是一个贪得无厌,宠幸小人,喜好酒色之人。他不听忠良的谏言,造虿盆灭忠良,首创炮烙之刑。他还搜刮民脂,敛财建鹿台,不理朝政,十分昏庸。本书以纣王的形象警示后人,不得贪心,要接受别人的劝告与教导,为官者,也要与老百姓一视同仁,同甘共苦,更不能在生活本来就不宽裕的老百姓身上搜刮,使他们原本就清苦的生活雪上加霜。当武王与姜子牙率军攻入朝歌,纣王在鹿台投火自焚,真印证了“恶有恶报”这一说。

好书,往往能用寥寥几笔,勾绘出一幅动人的场面。《封神演义》亦是如此。第八十四回《子牙兵取临潼关》就向我们展示了一幅壮观的神战画卷。这一回写得惊心动魄,激动人心,用无数个动词和比喻、形容,连贯、生动、形象地描绘出了这场激烈的血战。同时,还排比了多种武器,战斗激烈的程度可见一斑,真可谓“玉虚门下一干如狮子摇头,狻猊舞势,只杀得山崩地塌。”(书中原文)虽说本书是文言文,但就算隔着这一层,我们仍然可以跨越时空,来到临潼关,窥见这一场震天动地,天昏地暗的战斗。

虽然这本书主要赞扬了惩恶扬善的英雄主义精神,但同时也批评了一些不积极的伦理观念。令我唏嘘的是第十四回《哪吒现莲花化身》,文中少年英雄哪吒,在忍无可忍的情况下,竟追杀其父李靖。这对于素有“礼仪之邦”之称的中国来说,实在是不符“百善孝为先”。更令我惊讶而气愤的是最终姜尚封神之时,竟只从天命,将不管正义与否的全部人物,全搬上了封神台,乃至助纣为虐的奸佞小人也在封神榜上有一席之地,又只是一味的赞颂明君。这一点也大大削弱了本书的积极意义。从这两回,我又学到了两个道理:一是孝敬长辈,兄弟和睦;二是不能遵崇命运,更要敢于同命运抗争。

不管是褒是贬,都改变不了一个事实,这本书不仅打动了我,更在民俗、民间信仰中都留下了其影子。这本书的艺术价值是不可估量的。让我们一起,多读好书,多读经典,品味其中的妙处。这时候,我终于从战火纷飞乱世的年代,穿越回到了今天。

读名著读后感1000字篇14

刚开始读《月亮与六便士》觉得读不下去,说是故事,情节并不够跌宕起伏,说是传记好像也没有传奇人物该有的色彩。所以,像我这种读惯小说,追求故事情节的人很难耐下心去看。但最后会发现这是一部带给我们更多思考的著作。

毛姆的《月亮与六便士》是以法国后印象派画家保罗·高更为原型创作的小说。它讲述了本来家庭和谐、工作稳定的查尔斯·斯特里克兰突然有一天决定抛妻弃子,远走异国他乡学习画画。

作者没有写故事的`主人翁为什么做出这样的决定,连他的妻子斯特里克兰夫人面对丈夫的行为也惊慌失措,没有察觉任何征兆,或许真正的原因只有斯特里克兰自己知道。

斯特里克兰放弃舒适的生活来到巴黎,住在一个简陋、脏乱的房间里。即使他每天沉迷画画,尽情的创作,可是他的作品并没有得到多少认可,除了一个人,德克·斯特洛夫。

斯特洛夫和斯特里克兰一样热衷于画画,并且总是能精辟、绝妙的评论一幅画作,但是自己的画作水平却始终得不到认同。他是唯一一个真诚赞赏斯特里克兰画作,无条件支持他的人。即使斯特里克兰无情的抢了他的妻子、无数次嘲笑他、讽刺他、侮辱他的画作,最后他依然选择原谅斯特里克兰,因为他认为斯特里克兰是最伟大的画家。他曾经说过:“一百年以后,如果还有人记得你和我,那是因为我们认识查尔斯·斯特里克兰。”

最后事实证明斯特里克兰确实一个天才,他开创了艺术的新时代,这在他死后得到了极大的认可。

在斯特里克兰辗转来到他最后的栖息地,在这里他找到他梦寐以求、唤起他创作激情和灵感的地方,塔西提岛。

“有时候,一个人偶然来到某个地方,他会神秘的感觉,这正是他始终怀想的栖身之所。这是他一直在寻找的家园,他会在这从未见过的场景中,在他从不认识的人群中定居下来,就好像他生来就熟悉这一切。在这里,他终于有了着落。”

在这里他深居山林,有善良的阿塔陪伴他,照顾他。从此他可以没有任何顾忌的(虽然他从来也不会顾忌任何事)的进行他的创作。

《我们从哪里来?我们是谁?我们往哪里去?》

很多人会觉得斯特里克兰没有感情、说话做事讨人厌、对物质生活没有任何要求,就像是没有生命的机器,这个机器活着的唯一理由就是画画。

但他是天才是无疑,他画画不是为了成名获利,他只是有一种输出的欲望,为了表达心里的想法而创作,是一种极致单纯的创作。就像文中他自己说的那样:“我告诉你,我必须画画。我身不由己。一个人掉进水里,他游泳游得好不好没关系,反正他得挣扎,不然就得淹死。”

斯特里克兰是被上帝选中的人,上帝通过他的手让世人看到美。

“有时候,我想去茫茫大海中的一个孤岛,在那里,我可以住在无人知晓的山谷中,四周不知名的树木环绕,寂静无声。在那儿,我想我可以找到我想要的东西。”

读名著读后感1000字篇15

傅雷用自己的经历现身说法,教导儿子待人要谦虚,做事要严谨,礼仪要得体;遇困境不气馁,获大奖不骄傲;要有国家和民族的荣辱感,要有艺术、人格的尊严,做一个“德艺兼备、人格卓越的艺术家”。同时,对儿子的生活,傅雷也进行了有益的引导,对日常生活中如何劳逸结合,正确理财,以及如何正确处理恋爱婚姻等问题,都像良师益友一样提出意见和建议。圈圈爱子之心,溢于言表。

《傅雷家书》是我国文学艺术翻译家傅雷及夫人写给傅聪、傅敏等的家信摘编,写信时间为一九五四年至一九六六年六月。

读了《傅雷家书》之后,真为傅雷先生对人生的如此认真和对子女的如此关爱而感动万分;家书中大到事业人生艺术,小到吃饭穿衣花钱,事无巨细,无不关怀备至。为人父母的可以从中学习到教育子女的方法,学艺术的特别是学钢琴的可以从中学习提高技艺的方法,对解放初期至这段历史感兴趣的朋友也能从傅雷这位当事人的描述中得到一些了解,而此书中对我印象最深的是加强个人修养。从家信的话语中看出傅雷是一位对自己要求极严格的人,有些方面甚至有些刻薄自己的味道,傅雷让儿子立下的三个原则:不说对不起祖国的话、不做对不起祖国的事、不入他国籍。爱子教子的精神令人感动。

这是一部最好的艺术学徒修养读物,也是一部充满着父爱的教子篇,傅雷夫妇是中国父母的典范,他们苦心孤诣、呕心沥血地培养的两个孩子:傅聪--著名钢琴大师、傅敏--英语特级教师,是他们先做人、后成“家”,独立思考,因材施教等教育思想的成功体现。

有人认为书信是最为真切、自然和诚实的文字。是啊,因为写下的一切文字都是即时即刻的内心所想,思想到哪里,文字就到哪里。给亲人写信更是如此,而且是他敢于剖析自己,在子女面前承认错误,从自身的经历中给出经验和教训。所以,我想读傅雷家书我们读到的应该就是傅雷自己吧。傅雷在子女的教育上也是因材施教的,在对傅聪音乐上的教育上,原先是强调技巧、而后反复要他能真正领悟作品本身,这也就是凡事多从“为什么”的角度思考问题,从而看到事物的本质。傅雷在教育子女中自身的思想经历也在不断的提高,在傅雷身上我们看到的是中西二种文化融合的思想。高尚的父母培养出成功的儿女。傅雷夫妇一生苦心孤诣,呕心沥血培养的两个孩子,都很有成就。家书中父母的谆谆教诲,孩子与父母的真诚交流,亲情溢于字里行间,给了我强烈的感染启迪。

弗兰西斯。培根曾说:“人类的命运,操纵在自己的手里。”我们都渴望成功,希望做一番大事业,这就需要智慧的指引。

那么,就从这本书开始吧!它将告诉你所有迈向成功的方法和技巧,帮助你打开财富的智慧之门,开创你辉煌的人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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