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友网 > 大学 >

读名著的读后感1000字

时间: 新华 大学

写读后感需要你有一定的阅读量,这可以激励你更多地阅读,培养你的阅读习惯。读名著的读后感1000字怎么写,这里给大家分享读名著的读后感1000字,供大家参考。

读名著的读后感1000字篇1

充满奥秘的世界,浩瀚无垠的太空,给予人类无尽的幻想。世界之外,未来之变,如此神奇美妙!——题记

有一个人,他战胜了疾病,创造了奇迹,他证明了残疾并非是成功的障碍,他用他生命践行他的诺言,他为他所热爱的科学事业而奋斗终生。他,就是《时间简史》的作者,20世纪最伟大的物理学家——史蒂芬·霍金。

捧着这本沉甸甸的书,我仔细端详着它的封面,一个大大的钟表首先映入眼帘,这个钟表十分抽象,椭圆形的表盘,中间深深地凹了下去。我想它代表的是浩瀚的宇宙,代表着时间没有尽头。钟表上面是四个金色的大字“时间简史”。我慢慢翻开书本,陶醉在书海中。在我没有读这本书前,我一直以为它是一部专业性极强的科学巨着,读起来肯定会枯燥乏味,甚至有些吃力,但是我现在不得不改变我的观点了。霍金先生用非常幽默的语言,生动诠释了一些天文学的专业知识,他把膨胀的宇宙比喻成不断进食的孩子,把恒星比喻成吃的盐,一个个生动的例子不仅能让你快速理解宇宙的知识,还能获得一种美的享受,读来生动有趣,让人不禁想赶快通读全书,满足好奇心和求知欲。

霍金有一句名言,我深深地记在心里,“身体和精神是不能同时残废的”。虽然,他的身体一刻也没有离开过轮椅,但是,它的思维却飞出了地球,飞出了太阳系,飞出了银河系,飞到了上百亿光年外的宇宙深处。我十分佩服他对科学的热诚,他认真思索并巧妙解释了科学理论的本性,即任何物理理论都只不过是一个假设,在这个意义上,理论只是暂时的,而我们永远不能证明它。他还致力于研究量子引力。在他生病期间,他不仅没有得到多余的休息,反而利用仅有的休息时间更加刻苦地研究,废寝忘食,终于得出了量子引力论。

他不仅对量子引力有独到的见解,对宇宙黑洞的研究更是透彻,可以说霍金与黑洞齐名。他首先发现并证实了黑洞有温度有辐射,黑洞在逐渐缩小的过程中温度不断升高,辐射不断增强,直至最后变为一个奇点,然后再逐渐增大,以此循环。

读了这本书,我深深地爱上了宇宙,仿佛置身于浩瀚的太空,探索着宇宙未知的秘密。我更感受到了科学的魅力。高尔基曾说:“充分热爱科学,因为人类没有什么力量比科学更强大!”的确如此,科学就是力量。21世纪的今天,我们靠什么来增强国力、发展经济、让中国巍然屹立在世界东方?答案只有科学。

读名著的读后感1000字篇2

《封神演义》是许仲琳、李云翔著于明代之作,以商周易代,武王伐纣为历史背景。本书并不是传统意义的历史演义,只能视为一本发扬思想的神怪小说,即为“神魔小说”。其实。这是一本集历史与神话,集涵养与精神并集神佛与妖魔与一体的好书。读完这本书,我仿佛就穿越回了那一段兵荒马乱,金戈铁马的年代。

本书最令我痛恨的人物是商纣王,他是一个贪得无厌,宠幸小人,喜好酒色之人。他不听忠良的谏言,造虿盆灭忠良,首创炮烙之刑。他还搜刮民脂,敛财建鹿台,不理朝政,十分昏庸。本书以纣王的形象警示后人,不得贪心,要接受别人的劝告与教导,为官者,也要与老百姓一视同仁,同甘共苦,更不能在生活本来就不宽裕的老百姓身上搜刮,使他们原本就清苦的生活雪上加霜。当武王与姜子牙率军攻入朝歌,纣王在鹿台投火自焚,真印证了“恶有恶报”这一说。

好书,往往能用寥寥几笔,勾绘出一幅动人的场面。《封神演义》亦是如此。第八十四回《子牙兵取临潼关》就向我们展示了一幅壮观的神战画卷。这一回写得惊心动魄,激动人心,用无数个动词和比喻、形容,连贯、生动、形象地描绘出了这场激烈的血战。同时,还排比了多种武器,战斗激烈的程度可见一斑,真可谓“玉虚门下一干如狮子摇头,狻猊舞势,只杀得山崩地塌。”(书中原文)虽说本书是文言文,但就算隔着这一层,我们仍然可以跨越时空,来到临潼关,窥见这一场震天动地,天昏地暗的战斗。

虽然这本书主要赞扬了惩恶扬善的英雄主义精神,但同时也批评了一些不积极的伦理观念。令我唏嘘的是第十四回《哪吒现莲花化身》,文中少年英雄哪吒,在忍无可忍的情况下,竟追杀其父李靖。这对于素有“礼仪之邦”之称的中国来说,实在是不符“百善孝为先”。更令我惊讶而气愤的是最终姜尚封神之时,竟只从天命,将不管正义与否的全部人物,全搬上了封神台,乃至助纣为虐的奸佞小人也在封神榜上有一席之地,又只是一味的赞颂明君。这一点也大大削弱了本书的积极意义。从这两回,我又学到了两个道理:一是孝敬长辈,兄弟和睦;二是不能遵崇命运,更要敢于同命运抗争。

不管是褒是贬,都改变不了一个事实,这本书不仅打动了我,更在民俗、民间信仰中都留下了其影子。这本书的艺术价值是不可估量的。让我们一起,多读好书,多读经典,品味其中的妙处。这时候,我终于从战火纷飞乱世的年代,穿越回到了今天。

读名著的读后感1000字篇3

山的青翠孕育了一湾清泉,凉爽,甘甜;海的蔚蓝哺育了一代又一代海洋生物,传奇,伟大;而从古到今千余年来的时光则化成了一个又一个的神话,流进了浩瀚的书海。

苏轼一首《水调歌头·中秋》将离人的情感一一显露。望着中秋的月儿,哪个背井离乡的人不会落泪?而苏轼却把无尽的思念、祝福融进了那句“但愿人长久,千里共婵娟”中,一句“起舞弄清影,何似在人间”道出了对人间的多少份牵挂?多少份爱?

走进史书,有叹有哀。秦始皇统一六国何等威风;“焚书坑儒”之举却又令后人百思。一块和氏璧断送了几许人命,而又令多少后人垂帘?岳飞精忠报国,却被十二道金牌从沙场召回,风沙亭成了民族同胞的遗憾。汉武帝的年轻有为让后人敬仰,任用贤能成就了一份轰轰烈烈的大事业,更是让我等后生佩服得五体投地。《三国》中的故事让人为之歌为之泣,刘备、张飞等八拜之交,君子之交淡如水的情谊,怎么能不叫我为之震撼?曹操一次次再点战火,令人气愤……

一路书香,走进古代文人的心里;穿越时空,飞到他们身旁。屈原虽出生名门,且与黄帝还沾亲带故,但面对这些,他却能过勤简的日子,对于朝廷的黑幕,无能为力的他远走异乡,一首《离骚》满是无可奈何。读读诗仙李白的诗,我愿与他共攀天姥山,采摘白云彩霞;听听徐志摩的心声,我愿和他在小河边徜徉,一起采水草。“采菊东篱下,悠然见南山”是陶渊明不与统治者同流合污的品质;“未出土时先有节,到凌云处尚虚心”是郑板桥刚正不阿的精神;“出淤泥而不染,濯清莲而不妖”是周敦颐洁身自爱的情操……“举世皆浊我独清,众人皆醉我独醒”有多少的无可奈何?“我们可以被消灭,但绝不会被打败”又是几许的坚强意志? “冷月藏花魂”是怎样的坚贞……

时间虽不会倒流,但一路的书香,足能让你我感受到千年前的一切。

如果人生是充满活力的春天,那么有书香弥漫的日子便是一道最美的风景线;如果人生是一个传奇的故事,那么有书香漫漫的日子便是最美的奇迹;如果人生是一条路,那么充满书香的日子便没有坎坷与无奈!

“腹有诗书气自华”,读书之与作文的意义从此文中可见一斑。怎样读书?读什么书?中学生朋友应不难从中发现答案:用心读,用情读,读一切古今中外之优秀文学作品。唯有此,才能与作者产生感情的共鸣,才能领略文学大家的风采;唯有此,才能读出作者的柔情、豪情、亲情、友情,与他们同喜同悲。读此文,苏轼的豪情,陶渊明的豁达,屈原的忧国,林黛玉的悲伤……在小作者的心中引发了强烈的共鸣,演化成了小作者笔下优美的文字。从全文来看,此文给人们以浓厚的文化气息和强烈的情感震撼,可以看出小作者是一位喜读书、会读书的人。读书吧,朋友。

读名著的读后感1000字篇4

《昆虫记》,是一部很吸引人的着作,也影响了几代人。这本书的作者是法布尔,他用了毕生的精力研究了昆虫世界,那份执着,那份坚持不懈的精神实在让我佩服。

书中充满了惊奇,充满了情趣,通过这本书我知道了另一个世界的奥秘——昆虫世界的真面目,更让我发现了大自然中蕴含着的各种科学真理,这真是一本极其珍贵的生命乐章。 昆虫世界是多么的奇妙。作者用那生动活泼的行文,轻松诙谐的语调,向我们描述了昆虫世界中的一幕幕。因为这部科学百科同时也带有文学色彩,文中的一字一句,都体现了作者的感情,同时也展现了昆虫的独一无二的个性。杨柳天牛像个吝啬鬼,身穿一件似乎缺了布料的短身燕尾礼服;“小甲虫为它的后代做出无私的奉献,为儿女操碎了心”; 而被毒蜘蛛咬伤的小麻雀,也会“愉快地进食,如果我们喂食动作慢了,他甚至会像婴儿般哭闹”。

还有,萤火虫、蚂蚁、蜘蛛、蟋蟀、毛毛虫,燕子、麻雀……林林总总,一个个妙趣横生的故事,一段段栩栩如生的昆虫的景况,涵盖了关于昆虫的进食、保护自己、求偶、养育后代、劳作、狩猎及生死,几近所有的细节。仿佛置身于现场一样,一次又一次地把我带进昆虫的世界。多么可爱的小生命啊!我也因此知道它为什么被鲁迅奉为“讲昆虫生活”的楷模了。

确实如此啊! 《昆虫记》,的确是一部严谨的科学着作,也是一部优美的文学经典,更是一部永垂不朽的昆虫史诗。无愧于“昆虫的史诗”,“昆虫的荷马”的称号! 昆虫学家法布尔以人性关照虫性,千辛万苦写出传世巨着《昆虫记》,为人间留下一座富含知识、趣味、美感和思想的散文宝藏。他的每一天每一夜,是独自的,安静的,几乎与世隔绝的寂寞与艰辛。但是,这位感情细腻、思想深刻的天才,这位伟大的科学家用哲学家一般的思考,美术家一般的观察,文学家一般的叙述为我们开启了一扇通向昆虫世界,更是通向科学的大门。我叹服法布尔为探索大自然付出的精神,让我感受到了昆虫与环境息息相关,又让我感受到了作者的独具匠心和细微的观察。《昆虫记》让我眼界开阔了,看待问题的角度不一样了,理解问题的深度也将超越以往。我觉得 《昆虫记》是值得一生阅读的好书, 我想无论是谁,只要认真地阅读一下 《昆虫记》,读出滋味,读出感想,一定可以知道得更多。

作者的精神我很受启发:我们应该有追求真理的勇气和毅力,对自己感兴趣的事情应该有始有终的去把它做好,相信自己的能力,最大限度地发挥自己的潜能。哪怕你的追求在别人看来是枯燥的,寂寞的,乏味的,只要你有恒心,就一定可以创造出奇迹。

读名著的读后感1000字篇5

刚开始读《月亮与六便士》觉得读不下去,说是故事,情节并不够跌宕起伏,说是传记好像也没有传奇人物该有的色彩。所以,像我这种读惯小说,追求故事情节的人很难耐下心去看。但最后会发现这是一部带给我们更多思考的著作。

毛姆的《月亮与六便士》是以法国后印象派画家保罗·高更为原型创作的小说。它讲述了本来家庭和谐、工作稳定的查尔斯·斯特里克兰突然有一天决定抛妻弃子,远走异国他乡学习画画。

作者没有写故事的`主人翁为什么做出这样的决定,连他的妻子斯特里克兰夫人面对丈夫的行为也惊慌失措,没有察觉任何征兆,或许真正的原因只有斯特里克兰自己知道。

斯特里克兰放弃舒适的生活来到巴黎,住在一个简陋、脏乱的房间里。即使他每天沉迷画画,尽情的创作,可是他的作品并没有得到多少认可,除了一个人,德克·斯特洛夫。

斯特洛夫和斯特里克兰一样热衷于画画,并且总是能精辟、绝妙的评论一幅画作,但是自己的画作水平却始终得不到认同。他是唯一一个真诚赞赏斯特里克兰画作,无条件支持他的人。即使斯特里克兰无情的抢了他的妻子、无数次嘲笑他、讽刺他、侮辱他的画作,最后他依然选择原谅斯特里克兰,因为他认为斯特里克兰是最伟大的画家。他曾经说过:“一百年以后,如果还有人记得你和我,那是因为我们认识查尔斯·斯特里克兰。”

最后事实证明斯特里克兰确实一个天才,他开创了艺术的新时代,这在他死后得到了极大的认可。

在斯特里克兰辗转来到他最后的栖息地,在这里他找到他梦寐以求、唤起他创作激情和灵感的地方,塔西提岛。

“有时候,一个人偶然来到某个地方,他会神秘的感觉,这正是他始终怀想的栖身之所。这是他一直在寻找的家园,他会在这从未见过的场景中,在他从不认识的人群中定居下来,就好像他生来就熟悉这一切。在这里,他终于有了着落。”

在这里他深居山林,有善良的阿塔陪伴他,照顾他。从此他可以没有任何顾忌的(虽然他从来也不会顾忌任何事)的进行他的创作。

《我们从哪里来?我们是谁?我们往哪里去?》

很多人会觉得斯特里克兰没有感情、说话做事讨人厌、对物质生活没有任何要求,就像是没有生命的机器,这个机器活着的唯一理由就是画画。

但他是天才是无疑,他画画不是为了成名获利,他只是有一种输出的欲望,为了表达心里的想法而创作,是一种极致单纯的创作。就像文中他自己说的那样:“我告诉你,我必须画画。我身不由己。一个人掉进水里,他游泳游得好不好没关系,反正他得挣扎,不然就得淹死。”

斯特里克兰是被上帝选中的人,上帝通过他的手让世人看到美。

“有时候,我想去茫茫大海中的一个孤岛,在那里,我可以住在无人知晓的山谷中,四周不知名的树木环绕,寂静无声。在那儿,我想我可以找到我想要的东西。”

读名著的读后感1000字篇6

傅雷用自己的经历现身说法,教导儿子待人要谦虚,做事要严谨,礼仪要得体;遇困境不气馁,获大奖不骄傲;要有国家和民族的荣辱感,要有艺术、人格的尊严,做一个“德艺兼备、人格卓越的艺术家”。同时,对儿子的生活,傅雷也进行了有益的引导,对日常生活中如何劳逸结合,正确理财,以及如何正确处理恋爱婚姻等问题,都像良师益友一样提出意见和建议。圈圈爱子之心,溢于言表。

《傅雷家书》是我国文学艺术翻译家傅雷及夫人写给傅聪、傅敏等的家信摘编,写信时间为一九五四年至一九六六年六月。

读了《傅雷家书》之后,真为傅雷先生对人生的如此认真和对子女的如此关爱而感动万分;家书中大到事业人生艺术,小到吃饭穿衣花钱,事无巨细,无不关怀备至。为人父母的可以从中学习到教育子女的方法,学艺术的特别是学钢琴的可以从中学习提高技艺的方法,对解放初期至这段历史感兴趣的朋友也能从傅雷这位当事人的描述中得到一些了解,而此书中对我印象最深的是加强个人修养。从家信的话语中看出傅雷是一位对自己要求极严格的人,有些方面甚至有些刻薄自己的味道,傅雷让儿子立下的三个原则:不说对不起祖国的话、不做对不起祖国的事、不入他国籍。爱子教子的精神令人感动。

这是一部最好的艺术学徒修养读物,也是一部充满着父爱的教子篇,傅雷夫妇是中国父母的典范,他们苦心孤诣、呕心沥血地培养的两个孩子:傅聪--著名钢琴大师、傅敏--英语特级教师,是他们先做人、后成“家”,独立思考,因材施教等教育思想的成功体现。

有人认为书信是最为真切、自然和诚实的文字。是啊,因为写下的一切文字都是即时即刻的内心所想,思想到哪里,文字就到哪里。给亲人写信更是如此,而且是他敢于剖析自己,在子女面前承认错误,从自身的经历中给出经验和教训。所以,我想读傅雷家书我们读到的应该就是傅雷自己吧。傅雷在子女的教育上也是因材施教的,在对傅聪音乐上的教育上,原先是强调技巧、而后反复要他能真正领悟作品本身,这也就是凡事多从“为什么”的角度思考问题,从而看到事物的本质。傅雷在教育子女中自身的思想经历也在不断的提高,在傅雷身上我们看到的是中西二种文化融合的思想。高尚的父母培养出成功的儿女。傅雷夫妇一生苦心孤诣,呕心沥血培养的两个孩子,都很有成就。家书中父母的谆谆教诲,孩子与父母的真诚交流,亲情溢于字里行间,给了我强烈的感染启迪。

弗兰西斯。培根曾说:“人类的命运,操纵在自己的手里。”我们都渴望成功,希望做一番大事业,这就需要智慧的指引。

那么,就从这本书开始吧!它将告诉你所有迈向成功的方法和技巧,帮助你打开财富的智慧之门,开创你辉煌的人生!

读名著的读后感1000字篇7

名著《简爱》讲叙了一个名叫简爱的女孩的故事,她没有爹也没不娘,过着贫苦的生活。可她坚信:虽然我不能够选取财富,但我能够选取人生!她努力的学习工作,努力地生活最终拥有独立的财产和心爱的人。一幕幕的情节都催人泪下,使人更加坚强。我开始懂得了人生的真谛。我试着勇敢坚强地生活,尽管很辛苦很忙碌,也有时很拼命,却充实完美。

女主人公简·爱从小失去父母,寄养在舅母里德太太家里,那时小小的简·爱不明白为什么自我百般努力去做个好孩子,仍难以讨舅妈的喜爱。她为此迷茫,痛苦,之后,她得知有个进学校的机会,便努力为自我争取,尽管这意味着10岁的她将孤身上路,独自奔赴渺茫的前途,但对学校和对新环境的渴望让她不再畏惧,是勇气为简·爱赢得了人生的第一次转机。

简·爱所上的罗沃德慈善学校实行所谓惩罚肉体,拯救灵魂的残酷教育,生活及其艰苦,但简爱忍耐了下来,努力学习知识,结交志同道合的朋友,这段生活给了简爱丰富的才学,也奠定了她坚持一生的简朴生活方式和纯真的思想境界。

毕业后的简再次鼓起勇气迎接新生活的挑战。她应聘到桑菲尓德庄园当家庭教师,在那里,她感受到了爱的力量。不一样于平等、温暖的友情。这份突如其来的感情以往因为两人地位的悬殊,让简·爱既兴奋又焦虑,但她相信在真爱面前,地位和虚名都不值得一提。然而命运开了个残酷的玩笑,就在简·爱答应了罗切斯特先生的求婚时,一桩隐瞒了十五年的秘密使婚礼成为泡影,感到被欺骗、被剥夺尊严的简痛苦万分,毅然出走异乡。

最让人感动的还是当她回到桑非尔德府,发现那里已成了废墟,听说罗切斯特为了救别人被压断了一只胳膊,眼睛也瞎了时,她不顾一切地找到罗切斯特,去安慰他,照顾他,还毫不犹豫地选取了他,跟他幸福地生活在一齐。多么纯洁、多么高尚的感情啊!

整本书写的就是简爱一个灰姑娘的人生经历。一方面,她在追求自我的幸福,不甘心命运的安排;第二个方面,她又在捍卫自我的人格和尊严。这个故事,能够说是一个灰姑娘的的奋斗史。她在追求一个基本的权利:平等。

名著《简爱》这本书还告诉我们依靠自我的正直品德和聪明才智,只要坚忍不拔地艰苦奋斗,勇往直前,是能够冲破重重险阻,到达自我的目的的。简爱的自尊自爱、自立自强、正直善良的品质让我敬佩,不正是我们所需要学习的吗

读名著的读后感1000字篇8

“待月西厢下,迎风户半开:拂墙花影动,凝是玉人来。”,每当读到这句诗时,脑中总会浮现出关于崔莺莺的朦胧想象,那大概是一个身姿纤弱的大家小姐,斜倚在木质的门廊上,满目柔情的望着一轮圆月,等待着自我的情郎到来,这样的意像,充满了关于诗情画意的完美和一丝花前月下的浪漫,是属于中国古代独有的含蓄古典之美,让人忍不住心神荡漾,思绪在字里行间沉浮,被带向一个未知的远方。

很长一段时间里,说道西厢记,我总认为这就是一个关于情情爱爱的无聊故事,当年读红楼梦时,见贾母说:“这些书都是一个套子,左可是是些佳人才子,最没趣儿。把人家女儿说的那样坏,还说是佳人,编的连影儿也没有了。开口都是书香门第,父亲不是尚书就是宰相,生一个小姐必是爱如珍宝。这小姐必是通文知礼,无所不晓,竟是个绝代佳人。只一见了一个清俊的男人,不管是亲是友,便想起终身大事来,父母也忘了,书礼也忘了,鬼不成鬼,贼不成贼,那一点儿是佳人?便是满腹文章,做出这些事来,也算不得是佳人了。”,只觉得深感赞同,可是当我我真正拿起这本书时,就完全改变了自我的看法,不由自主的被书中的故事所吸引。

王实莆细腻优美的笔触下所描绘的崔张两人的感情故事,乍一看有些老套,家境贫寒的张生上京赶考时路经河中府,去古刹普救寺拜访时遇到了暂住在寺中的崔相国家小姐崔莺莺,崔小姐气质娴雅容貌秀美,惹得张生“眼花缭乱口难言,魂灵飞儿在半天”,为了接近佳人,张生在寺庙中住下,诗书应和之下两人逐渐暗生情愫,无奈崔府老太太百般阻拦,两人的感情历经种种磨难,好在上天不负有情人,两人最终修成正果拜堂成亲。

其实比起这一版的故事,元慎的《莺莺传》似乎更贴合实际,在元的故事中,张生上京赶考后将莺莺抛之脑后,徒留莺莺苦等一生。王的大团圆结局或许是为了迎合观众,毕竟杂剧是要演出的,比起杯具观众显然更容易理解喜剧,其实在我看来,我们每一位读者,也都期望王的版本才是真实的,才子佳人终成眷属,这也是我们对完美感情的一种想象和期许。

西厢记中不乏精彩词句,其中让我印象最深的大概还属“我就是个多愁多病身,你就是那倾国倾城貌。”让我想起了87版红楼中,宝黛共读西厢时彼此那懵懂而爱恋的眼神,我想这样含蓄而深厚的感情已经在现代社会中逐渐离我们远去,快节奏的生活逼着我们不断地前进,感情变得越来越简单,却也越来越浅薄。那种“愿得一心人,白首不相离”的感情观,大概也仅有在阅读这些经典书目时才能再领会一番,只是掩卷之际,还是会忍不住轻轻叹息,一分为卷中佳人,一分为孑然之身。

读名著的读后感1000字篇9

喜欢读余秋雨先生的书,先生总是将自我独特的见解溶于文字中,领导读者理解问题,思辨问题。先生的文字逻辑性强,见解独特,含义深刻。每读一次都会让我深深地震撼。

《文化苦旅》这本书介绍了一处处令人流连忘返的风景名胜与历史古迹。但你千万不要所以认为读余先生的书会心旷神怡,简便自在。整本书还没读完,我就已经被民族意识唤醒后的沉重与悲哀压的喘可是气来。在我们欣赏历史留给我们的有形“著作”——古迹时?谁又会去潜心探究这一处处古迹背后到底隐藏了多少不为人知的秘密。而余先生恰恰做到了。他运其妙笔,给我们的心灵写下了“震撼”两个大字……

曾在网上看过这样一句评论:余秋雨以历史文化散文而名世。余秋雨先生凭借自我丰富的文史知识功底,优美的文辞,引领读者泛舟于千年文化长河中。是的,他的这本著作《文化苦旅》也深深印在每个读者的脑海里。有人说,中国散文的天空星光灿烂,而《文化苦旅》是一条河系,其中每一颗星星都散发着一种魅力非凡的深不可测的力量。有人称他是本世纪最终一位大师级的散文作家,是开一代散文新风的第一位诗人。这些话道出了我的心声。我之所以要写出来与大家分享,是想要表达我至深的敬意。在《文化苦旅》中,余秋雨展现给我们那一处处古迹背后的辛酸和沉痛以唤醒我们的民族意识和民族情感。让铭记我们历史的教训!

《文化苦旅》这本书在告诉我们中国古代历史的同时,告诉了我们更深一层的道理。

跟随作者走到书中,我们不得不因那历史和文化推引,走上前去——眼前出现了莫高窟的石洞。石洞依旧壮观,石像。壁画依然不言。跟随作者静看着光影投射在石壁上的变化,如同它们静静地看着敦煌千年的变迁。千年前的一次刀划下,开启了千年后莫高窟的壮丽。它曾遭遇浩劫,多年后的今日,那神秘又充满意义的洞窟,能引起大家的注目并非外表炫丽而是一种人性的。深层的蕴藏。

“报纸上说我书写得简便潇洒,其实完全不是如此。那是一种很给自我过不去的劳苦活,一提笔就感到年岁徒增,不管是春温秋凉,是大喜悦大悲愤,最终总是要闭一闭眼睛,平一平心跳,回归于历史的冷漠,理性的严峻。”这是余秋雨教授在《文化苦旅》中的自序。

千年之前的那场浩劫,绝不能只是过眼云烟。我们要吸取教训,将文化的精神永贮于华夏大地!

合上书卷,走向窗前,看着流动的车潮和人群,每每,处处不在宣泄着一种文化,而深埋千年文化的故土呢?

我们真应当去辽阔的土地上走走,看看,咀嚼,体验……释放自我那涌动着满心。满眼。满脑的渴念……

读名著的读后感1000字篇10

有不计其数的人把《呼啸山庄》说成是复杂的心理悬疑小说或是探索人性和伦理的著作,而在我看来,《呼啸山庄》说的就是终归是一场爱和爱的呼啸。

年少轻狂的希斯克利夫与同样年少轻狂的凯瑟琳相爱,却在复杂的世俗背景下被迫分离。凯瑟琳的爱情苦果让希斯克利夫的情感世界崩裂,从此他尽余生之力实施一场灾难性的复仇,这场复仇之火几乎燃尽了一切温情、希冀和生命,而作为最后的赢家,希斯克利夫对也无法逃脱他死于爱的梦靥。

欧美文学界称《呼啸山庄》是一部“人间情爱的宏伟史诗。”的确,凯瑟琳说“在这个世界上,我最大的悲苦就是希斯克利夫的悲苦,我活着的最大目的就是他。我对希斯克利夫的爱,恰似脚下恒久不变的岩石,我就是希斯克利夫!他并不是作为一种乐趣,而是作为我自身存在在我心中!”希斯克利夫则说“两个词就可以概括我的未来了:死亡和地狱。失去了她,活着也在地狱里。”凯瑟琳在希斯克利夫沸腾的灵魂里看到自己的倒影,而希斯克利夫把凯瑟琳的爱视为生命。这种灵魂交叠的爱,光辉而壮烈。我们不能说这是最美好的爱情,但至少,它是最纯粹的,并且饱含着力量,正是这力量在背叛面前掀起疾风骤雨似的报复,毁灭生命同时升腾爱情。因此在我看来,书中所谓的仇恨、狂放、扭曲、残暴以及一切有悖于人伦道德的手段,都源于他们之间那场因为刻骨铭心所以山呼海啸的爱情。

《呼啸山庄》是一部漩涡似的小说。在《呼啸山庄》里,作者以全部的心血铸造的主人公希斯克利夫就是一个典型的漩涡中的矛盾结合体。希斯克利夫在漩涡里挣扎于生命和爱情,而我们,每一个读书的人,在这个漩涡里挣扎于对主人公的无限的热爱和仇恨。

《呼啸山庄》不是一部令人窒息的惨剧。在希斯克利夫与凯瑟琳残酷爱情的余味中保存了新生的希冀,那就是山庄的后代、哈里顿与小凯瑟琳的爱情,它幸存于复仇的火焰里并且健康茁壮、生气勃勃。我想这爱情的幼苗,是作者赐予读者的最后的美好想象,让我们在无尽的忧愤和挣扎里停下脚步,再次嗅到生命与爱的清香。

或许《呼啸山庄》要教给我们的有很多,譬如坚守尊严的崇高、信奉理性的高贵、恪守心灵的自由等等。然而当我们合上书之后,真正为之动容的不是这些哲思,而是故事本身以及它所引出的绵绵遗恨。

除了那些人生教训,《呼啸山庄》给我们的更多是一种感觉,那就是在你合上书低头沉吟的那一刻,或许你会在一瞬间突然觉得,那种撩人的璀璨的山呼海啸的爱正在书中所写的那种盛放着石楠的荒原上,萌生着、铺陈着、燃烧着、呼啸着,滚滚而来……

读名著的读后感1000字篇11

《红楼梦》让我最关注的,是小说里的人物。每每被感动或被启发的,都是作者塑造和勾勒出来的人物,而作者借助这些人物所表达出来的,是立体的,而不是扁平单一的人性和人情。

我们来一起看看书里面的三个人物:

比如作者在塑造薛蟠这个人物时,他交代了这个人物的出生,薛蟠是薛宝钗的哥哥,是贾宝玉的姨表亲,是富可敌国的皇商家族的独生子,而父亲早逝,所以大家就不难理解这样的薛蟠可以纵容手下的家仆为了抢得香菱,打死冯渊,也不难理解薛蟠天天吃喝玩乐不务正业。可是,作者又塑造了薛蟠另外一面,在尤三姐死后,书里这么写:“这时,薛蟠进门,眼中尚有泪痕”,这个无恶不作的少爷,自有他善良动情的一面。

作者塑造的贾雨村,这个人是书里的一条线索,通过他的出场和描述展开《红楼梦》的故事。贾雨村出生在一个没落的官宦家庭,在他住在葫芦庙卖字为生时,他就以他的诗文以及谈吐,体现了他与众不同的高格调。他不看重金钱,甄士隐赠送五十两银子资助他进京赶考,书中写他“略谢一语,并不介意,仍是吃酒谈笑”。而他和甄士隐的丫头娇杏一见钟情并修成正果,也体现了贾雨村有情有义,这是有骨气有性情的贾雨村。贾雨村利用给黛玉教书,通过黛玉的父亲林如海,交往了贾政,通过贾政的关系成功出任应天府,这又是运用关系的高手贾雨村。到了应天府,第一桩案子就是薛蟠打死冯渊的命案,在听取了门子的介绍和建议后,他放下法律草菅人命,这是官场里深谙平衡中庸之道,缺少原则的贾雨村。而为了杜绝后患,贾雨村最终把门子赶出应天府发配远方,这又是心狠手辣的贾雨村。

我们再来看一个人物,刘姥姥(刘姥姥是王狗儿的岳母,王狗儿的祖上和王熙凤的祖上是连宗)。刘姥姥进大观园,在大观园的自鸣钟面前,在各种丰富的官家珍馐佳肴面前,刘姥姥体现了她的知识缺乏和贫瘠。也正是

由于这样的贫瘠,让大观园的少爷小姐夫人丫鬟们,像看怪物一样看待刘姥姥。可是,刘姥姥自有着富贵人家不具备的旺盛生命力。在她的女婿面对经济困境怨天尤人的时候,她提醒女婿看看身边有没有什么可以用的资源和关系。一旦机会出现,刘姥姥又体现了她务实的一面,笃行,一步步,靠她在风里来雨里去所培养出来的坚韧的生命力,成功跨进了周瑞家,进入贾府,见到平儿,然后见到王熙凤,一步一步,将她给女婿王狗儿的建议变成事实,改变了自己家庭的困境。这种逆境里的求生能力,是清傲的妙玉看不见也学不来的。

这三个人物,薛蟠身上有恶少的习气,但又有人性的善良。贾雨村有文人的清高,又有入世官员的圆滑刁蛮。刘姥姥有着乡村的贫瘠,但在她身上又有着务实世故的老到成熟。

读名著的读后感1000字篇12

从读了《钢铁是怎样炼成的》这本书,让我明白了,毅力也是成功之本,是一种韧劲,是一种积累。荀子有云:“锲而舍之,朽木不折;锲而不舍,金石可镂。”

毅力,它的表现往往是一个人在挫折中所展示的一股力量,有了毅力,人们就不会向挫折和困难低头,而会更坚强地去面对。

这本书主要写了主人公保尔?柯察金小时候的生活十分艰苦,不是被母亲责骂,就是受神父冤打。但他凭着毅力,仍然坚持生活,并立志要从军。保尔?柯察金长大后,终于实现了他的志向——当一名军人。从军期间,受到了老一辈的栽培和教育。自身又长期实践,他凭着毅力,在劳动、战斗、工作各方面刻苦学习和严格要求自己,终于锻炼成具有崇高理想、坚毅的意志和刚强性格的革命战士。他把整个生命和所有精力毫无保留的地奉献给世界壮丽的事业——为人类的解放而斗争,努力使世界和平!这种精神是多么可贵啊!如果保尔?柯察金没有凭着毅力,他怎么可能炼成一个有崇高理想、坚毅的意志和刚强性格的革命战士呢?

读了这本书,我才领悟到:一个人的毅力是对他的一生是有很大影响的。就拿这本书的主人公来说吧,他一生的命运非常坎坷,然而他凭着什么让自己活下去呢?是毅力,是毅力给了他无穷的力量,像他这样,十几岁就立足沙场,奋勇杀敌,在沙场上,他被砍了好几刀,仍然大难不死,为什么呢?还是因为毅力,年轻的他后来疾病缠身,但他依然忘我的工作着,有休假的机会仍然工作着,毅力真是一种锲而不舍的精神啊!

生活在我们这个时代,遇到困难,只要勇敢地去面对,我们就会发觉,我们也是有毅力的。人的一生很精彩,有着酸甜苦辣,也有离别时的伤心,不然,怎么会有重逢时的喜悦呢?在我们的人生中,要想一步登天,那永远是不可能的——从古自今,有哪一个名人志士是一步登天的呢?没有,他们都是在挫折中锻炼了自己,使自己成为千古佳话。我们不要以为当一名作家写书是一件很简单的事,因为在写书的过程中往往会遇到挫折和困难,只有这坚强的毅力才能够克服这困难和挫折。例如:马克思写《资本论》用了40年的时间,李时珍写《本草纲目》用了30年,司马迁编《史记》历史用了20多年……古今中外,有谁能够一步登天呢?

毅力也需要坚持,在坚持的同时也需要毅然断然的决断,正所谓“当断不断,反受其害”。有毅力的人面对考验能断然初之,又有利于持之以恒。为什么说毅力也是成功之本呢?因为,只有坚强的毅力才能克服前进道路上的种.种困难和挫折,才能获得成功,所以坚强的毅力是通向成功的捷径。

看了《钢铁是怎样炼成的》,我的内心有了极大的震撼,作为一名中学生,我知道了我应该做什么!

读名著的读后感1000字篇13

方鸿渐被赵辛楣说,不讨厌,却没有用处。我认为他还是很可以的,只是爱的不坚定,有怜香惜玉的情怀,骨子里确是爱情懦夫。

父亲是乡绅,受亲家资助出国留学,回来后在亲家银行工作,后因与周夫人置气,至三闾大学教书,又由于赵辛楣送的书中有共产主义的书籍,被解聘,回上海后,在报馆工作,因不满日本人对报社的控制,辞职。

购买的博士学位归来,这成为他一生的心里负担。

在周家工作时,日子应该还算滋润吧。期间还和苏文纨有过交流,只是方鸿渐感觉自己和她是俩条不会相交的平行线,此时的苏小姐是爱着方鸿渐的。然而此刻的方鸿渐喜欢唐晓芙,唐是一个洒脱的人,不会真正喜欢方。

如果没有唐小姐的出现,方鸿渐大胆向苏小姐求婚,会是一种什么结局。那样,方还会在周家工作?会和苏小姐就此过上幸福的生活吗?

方从周家离开,我想是必然事件,只是和苏小姐的闹翻,加快了这一进程。方骨子里是不愿受委屈的。还是头太铁?

苏小姐和鸿渐在一起,未必会幸福,做情人还可以。做老婆的话,估计也会被生活所累。

在三闾大学教书时,其实混的还可以吧,被解聘,只是因为辛楣送给他的书中有共产主义书籍,与他为人处世的方式关系不大,期间被孙柔嘉追求。被解聘后,和孙小姐结婚,孙与方一起回了上海。在回上海后,夫妻俩吵吵闹闹,与打情骂俏差不多,说实话,我认为他们俩非常般配。至于故事的结局是,矛盾激化,方小姐去了姑母家,留下方鸿渐在一个凌乱的房间里默默伤神。

要是让我给写个结局的话,方鸿渐睡完一觉后,穿着一身整洁的衣服,取了一些钱,买点早餐,整理一下头发,呼吸着新鲜空气。去电报局谢绝了辛楣的好意。买了些水果,叫了一个人力车,去孙小姐的姑母家了。然后在姑母家吃了顿饭,说着自己不该不通知孙小姐就把工作辞掉了,以后要什么事都和他商量。孙小姐还在讨价还价说你打了我。鸿渐说,那不是打你,只是当时在气头上,只是推了一下。孙小姐不依不饶,最后,鸿渐说是他不好。姑母也自知以前不该太插手他们的事,这时就从中调停。饭后,他们又说了下鸿渐的工作事宜,鸿渐说不去重庆了,姑母表示替鸿渐介绍,鸿渐表示感激。然后,鸿渐就把孙小姐接回了家。

孙小姐在离家后,也在希望鸿渐能服个软,来接她。经过一夜的思考,对以前将家事总是报告给姑母的事也感觉不妥。以后不能这样了,虽然和姑母关系好,可是毕竟是方家的太太了。前不久发现自己好像怀孕了,只希望鸿渐能早早来接他。孙小姐流着泪睡着了。第二天一早,李妈就急匆匆的叫醒俗孙小姐,说方先生来看你了。晓芙听后高兴的又哭了。

读名著的读后感1000字篇14

两天的时间,我看完了《小王子》,感谢自己有了读书的冲劲之后,再一次高效率的读完了一本洗涤心灵的书。

印象中的小王子应该是一本讲一位真实的王子流落民间,经过重重苦难与家人重新团聚的故事,抑或是一个心高气傲的小孩在自大骄纵中逐渐认识到自己的不足并最终改正的故事。而事实上,我都错了,我之前正是用一种成年人的思维在构思故事、想象情节,可结果是,我只可悲的看到了成年人眼中的世界。

法国作家圣埃克苏佩里笔下的小王子,着实在我的想象之外。小王子作为一个幼小的外星人,飞离了自己那颗小小的星球,在太空中转了一大圈,拜访了一些其它的.星球,见识了不少事情与人物,后来到地球上,与地球人我建立了永久不渝的友谊。一年之后,他告别了朋友,又回自己的星球去了。故事中的小王子非常可爱,他天真、善良、单纯、敏感,富有同情心,善解人意……然而,我却习惯用一种成年人的思维去解读它。

小王子所在星球上的那朵花是骄纵的,在我看来,他就是一朵见识短浅、自狂自大、娇蛮任性,而又扭捏造作的讨厌鬼。她对小王子所有的要求属于胡搅蛮缠,不知天高地厚,对小王子所有的依靠纯属最放肆的卖萌、耍赖、装可怜。可读到故事后面我才发现,她对小王子做的一切只是因为他对小王子满满的情谊,而小王子更是将它解读为对自己的一种依赖,这种依赖里面有包容、有责任、更有最最纯洁的友谊。

另一个映像深刻的部分就是小王子的回归。一直以为故事的结局会是:从小王子脚下闪过的那道金光正是之前和他对话的那条蛇,他以30秒的速度咬了小王子并使他中毒身亡,最后,当那条蛇向我扑过来的时候,鉴于蛇咬了第一个人之后对第二个人就喷发不了毒液的理论,我幸免于难,所以也就是说,小王子用它的离去救了我,之后,我在感激与感动之中再也没有忘记小王子。

相比之下,我的故事结局再一次充斥着满满的成年人所谓的理性的味道,在这浓浓的世俗味之下,似乎只有那些经历过生死,最后舍生取义救了你的伙伴才值得你用感激或感动的情感去思念。而小王子呢?他仅仅是对一朵依赖她的花念念不忘,对一只求他驯养的狐狸恋恋不舍,对从沙漠里的一口水井里打水时所发出的声音怀念不已,在他的小小认知中,一切都是那么简单却又纯洁。

或许是因为长久包裹于现实的世界中,我们已渐渐远离了那单纯的童话王国。无论从思考问题的角度还是在做人做事的各个方面,我们每个人少了憧憬,多了顾虑。这种成年人的思考模式使我们把简单的事情复杂化,把本该纯洁的思想贴上了功利的标签,结果是:我们在自己所谓正确的道路上一阵疯狂追赶,却变成一个真正的笑话。

最后,只想说,《小王子》是一本真正洗涤心灵浮尘的书,希望每位认识了小王子的读者都能够:涤尽铅华,回归本真。

读名著的读后感1000字篇15

满纸荒.唐言,一把辛酸泪。都云作者痴,谁解其中味?青梗峰下无材可去补苍天的顽石,历劫如红尘,经历悲欢离合世态炎凉,演出这怀金悼玉《红楼梦》。

《红楼梦》以贾、王、史、薛四大家族的末世为背景,以宝黛钗的爱情婚姻为主线,通过对以贾府为代表封建家族没落过程的生动描述,深刻地揭露和批判了封建社会奏响覆灭的历史趋势。

《红楼梦》中的人物大都是失意的。贾宝玉在看尽了家族的悲欢离合后,对生活彻底失望,出家做了和尚。林黛玉苦恋无果抱恨而终。薛宝钗始终恪守大家闺秀的本分,却把自己送上了守活寡的路。王熙凤机关算尽反误了卿卿性命。贾府曾一度深受皇恩门庭显赫,如鲜花着锦烈火烹油,带头来却树倒猢狲散,落了片白茫茫大地真干净。

要问我这里众多人物最喜欢谁,我会说:“不是多愁善感的林黛玉,不是富贵闲人贾宝玉,而是朴实无华的刘姥姥。”

刘姥姥是见证贾府盛衰荣辱全过程的重要人物,也是一位具有正义感,经历丰富、性格诙谐的老人。她是一个公关能力非凡的老太太。第一次进荣国府,她就小心谨慎,打通关节,与赫赫有名的贾家建立了关系。第二次进荣国府,刘姥姥左右逢源,装疯卖傻,以超高的搞笑能力博得了贾母和众人的好感,给自己赢得了不少财富。第三次进荣国府,刘姥姥大义凛然,解救出了被卖到青楼的巧姐,给了贾府后人最后一片净土。

刘姥姥,一个普通的村妇,却在古典文学众多人物形象中闪耀着独特的光芒。她仁义,睿智,朴实,心地善良,头脑灵活,大智若愚,风趣幽默。在贾府遭难时,她见义勇为,知恩图报,以大仁大义诠释了“滴水之恩涌泉相报”。

如果说刘姥姥是贫贱的代表人物,那王熙凤就是富贵的代表人物。这位琏二奶奶一出场就不凡,“头戴金丝八宝攒珠髻,下着翡翠撒花洋绉裙……”她美丽而威严,心机深不可测。她泼辣能干,性格活跃,将贾府管得井井有条,深受贾母的喜爱。

王熙凤在得知丈夫贾琏偷娶了尤二姐,就实行了一系列的报复计划。她先对尤二姐虚情假意地加以笼络,骗其入住大观园后又指使下人和秋桐借刀杀人。接着又教唆尤二姐原先许过婚的张华去官府状告贾琏,然后杀张华灭口。一个八面玲珑四处周旋的“凤辣子”,实际上却是一朵充满魔力的罂粟花。让人恨她,骂她,不见又想她。

王熙凤是贫贱的刘姥姥进入贾府的引路人,她给刘姥姥带来了财富和兴家的希望。而刘姥姥又是王熙凤女儿巧姐的恩人,她带给了王熙凤生前最后的安慰。这正是“一贵一贱,交情乃现”。

《红楼梦》包罗万象,真实生动地再现了十八世纪中国封建社会末期的生活面貌。全书结构严谨,人物形象饱满,意境深远,其中的艺术特色和文化价值随着历史的沉淀非但没有褪色,反而显得愈加厚重。两百多年来,多少人也评说不尽。

读名著的读后感1000字篇16

《与拉玛相会》是亚瑟克拉克所作拉玛系列四部曲中的第一部,并同获1977年雨果奖与星云奖。

整个故事并不复杂,一艘外来人工飞船进入太阳系,牛顿船长和他的努力号被派去调查,解决了一个核弹危机后,各自返航,皆大欢喜。

故事精妙的在于对拉玛飞船内部的描写,尤其在不知何故整个飞船系统启动后,两天之内从毫无生命的一锅有机汤进化出微生物,藻类,生产出占大气50%+的氧气,以及从低级到高级不断出现的生物机器人。

由于故事背景中,人类已经成功移民到太阳系的其他星球,从离太阳最近的水星到最远的海王星卫星,组建了含7个成员的联合行星U.P.。因此,一艘外来飞船并未对整个人类社会形成如其他科幻小说中描写的,极为激烈的社会震动与变革,作者也未着笔于此。

唯一有关的主要情节是水星人认为拉玛有可能会变轨成为太阳行星,继而控制整个太阳系,为此他们发射了一颗核弹准备在拉玛变轨前摧毁它。牛顿船长考虑半天后,同意了手下罗德里格的计划,沉默了核弹。

从道德或者逻辑上,对这种只有未来的人才能判断的事都无法给出一个准确的偏向一方的答案,然后选择背后的压力又让人难以承受,船长选择像库克船长那样温和的对待手下人以及新大陆上敌对的当地人,他认为拉玛上的生物并未存有恶意,阻止了对拉玛的摧毁行动。船长的认定是由于之前拉玛里的生物机器人所表露出的态度和拉玛本身的研究价值,使得他偏向了这边,而水星无视行星联盟私下行动产生的厌恶感又起到了推动作用。

最终,拉玛从太阳中汲取了能源之后,毫不留恋的离开了太阳系,离开了被它的到来扰得是非横行的人类,颇为有趣,我非为汝而来,亦非为汝而去。就像吉米遇到的那只拉玛螃蟹:

那螃蟹没有一点反应,毫不踌躇地走过来,完全当没有吉米似的从他身边走过,朝南一直走去。吉米作为人类的代表,看到他的第一个接触者在拉玛平原上昂首阔步,完全没把他的存在当一回事,感到自己极端愚蠢和受辱。但是,如果被它当做一个长期丢失的兄弟来欢迎呢?会不会更为糟糕?

这倒是个很冷的笑话,人类在宇宙中到底是什么地位?从地球中心说到人择原理,表现出的都是智慧生物的一种自我中心,早已忘记了曾经存在的对天空和自然的谦卑,对世界万物的尊敬,而大概只有科学工作者才能在对毫末如原子广袤如宇宙的研究中,体会到自身的渺小,感受世界背后漠然安稳运作的规则,这时候区区人类之间的争斗就显得极为可笑。但是,也正是在这种蜗牛角上争何事的所在,同样迸现出无与伦比,唯有人类才能具备的光暗交辉喜怒哀乐世事纷行,这也是静寂宇宙所不能代替的。

读名著的读后感1000字篇17

有个地方,有梦不尽的杏花春雨,英红柳绿,更有望不断的轻烟袅袅,流水人家。那个地方到处是温婉的山,柔情的水,红墙黛瓦,乌蓬歌远。云雾悠悠地如炊烟一般山水间缓缓升腾,直到月落乌啼霞满天,直到江枫渔火对愁眠,一闪灯花坠,却对着琉璃火。

他虽可悲,但却完美。他雄厚的家世,他横溢的才华。他高朋满座,他官职显赫……只怪天意弄人,他美丽的妻子在如花一样的年华里猝然而逝,而他,也在风华正茂之年撒手人寰——这就是清俊不凡的纳兰容若。

孤灯西风里,隔着时光帘幕,我试着触摸你的寂寞。西花园内的海棠开了又谢,渌水亭畔的红莲如霞似绢。而你如山峰一样静默的神情,依然让世人怦然心动。

这是我读了《纳兰词》后脑海里挥之不去的意象,细腻的笔触,温婉的诉说,对生活、对生命的慨叹有如山溪的清泉一般,清澈,却又带点青涩。

我们在喟叹世事无常的同时,又可曾想到,其实这也是生命的一种过程?因为有困难甚至磨难,生命路上的欢歌笑语才更弥足珍贵。正如歌中唱到的:“不经历风雨,怎么见彩虹”?没有苦难的洗礼,又怎么会有“当时只道是寻常”的叹息?

也许作为凡人,我们有太多的感伤、太多的惆怅。

有人说,纳兰之所以一直困在悲伤中,是因为他不懂得倾诉,可纳兰的倾诉又有谁明白?或许纸笔更懂得他,文字最能道出他的心声。任时光荏苒,纳兰的诗词依然在历史的长河里翩翩起舞,在浩瀚的诗词海洋里涛声依旧,这不正是他对一代又一代的后人喁喁私语吗?

“人生若只如初见,何事秋风悲画扇”。是啊假如人生永远像初次见面一般,那该多好!一切都保持着最初的好奇和新鲜状态,那些踌蹉满志的初生牛犊总是那么朝气蓬勃,那些羞涩的欲言又止有许多种神秘的可能,一切都像清晨的露珠般晶莹剔透,像朝阳般明亮灿烂。可惜的是,时光易逝,谁都抵挡不了光阴的利箭,瞬间的刻骨铭心,也只能归于长久的风轻云淡,如此,又奈何?

在《纳兰词》里,我最喜欢的便是那首《木兰花令·拟古决绝词》了,“人生若只如初见,何事秋风悲画扇”。是啊假如人生永远像初次见面一般,那该多好!一切都保持着最初的好奇和新鲜状态,那些踌蹉满志的初生牛犊总是那么朝气蓬勃,那些羞涩的欲言又止有许多种神秘的可能,一切都像清晨的露珠般晶莹剔透,像朝阳般明亮灿烂。可惜的是,时光易逝,谁都抵挡不了光阴的利箭,瞬间的刻骨铭心,也只能归于长久的风轻云淡,如此,又奈何?

长路漫漫。在这无尽的人海中,我们会遇见谁?错过了谁?观赏到哪些美景?又错过了哪些佳境?但是人生之路,驻足思考只是暂时的,更多时候我们只能在跋涉,在途中。

纳兰喜欢用笔叙写他的故事,他对生活、对生命的理解与感悟,这,正是我喜欢他的缘由。

读名著的读后感1000字篇18

读完《呼啸山庄》,合上书本,心生一种感慨:心怀仇恨的人是永远得不到快乐的。

对于希刺克厉夫,到底是应该怀着一颗怎样的心来读他呢?是可怜,可恶,还是可气?可怜的是他这样一个吉卜赛的弃儿在呼啸山庄里备受冷眼和唾弃,就连唯一和他相恋的凯瑟琳最后也要离他而去。我觉得,造成希刺克厉夫那种阴险、冷峻性格的原因,和他从小所处的那种毫无人情味的环境有很大关系。可恶的是当他外出支付再次回到山庄时,他去对周围的人开展一连串的报复,令人不寒而栗。他对凯瑟琳极端的爱转变为极端的恨,他恨林惇,恨辛德雷,他想尽一切办法是他们遭受痛苦,甚至无辜的凯蒂也要卷入这场可怕的无休止的复仇中来,成为希刺克厉夫复仇的工具。可气的是希刺克厉夫对自己的亲生儿子也没有尽到一丝做父亲的责任。他只是把小林惇当成自己豢养的小兽,得到了画眉山庄之后,他爱的人或许只有他自己,又或许,他连自己也不爱。他的一生,只是活在无休止的仇恨当中。他的残酷与执著换来的只有孤独终老这个结果。希刺克厉夫死了,他和凯瑟琳的灵魂终于不再孤独,而在黑夜的旷野上,山岩下散步。

作为小说的女主人公,在凯瑟琳的身上,我看到了她的踌躇和疯狂。面对希刺克厉夫和埃德加,究竟是选择带给她无尽快乐和烦恼的他?还是选择文雅沉静的他?我觉得凯瑟琳最终的选择是对的,希刺克厉夫的性格过于阴险冷酷,他极强的自尊心下面掩盖的是可怕的自卑。他不容许任何人和他分享凯瑟琳。但是,凯瑟琳不属于任何人,她是一个完完整整属于自己的人。所以,希刺克厉夫和凯瑟琳悲剧的结尾像一杯烈酒,而埃德加则更像一杯醇厚的茶。他的性格要平和许多,我觉得只有他才能包容凯瑟琳飞扬跋扈的性格,而且,他们俩的社会地位,所接触的人和事、对事物的看法都有很多相同的地方。只有这样,爱情才能走得更远。

凯蒂在埃德加的呵护下健康的成长,在她的身上,同样具有凯瑟琳那种敢爱敢恨、反压迫、争幸福的精神,她是一只自由不羁的野马。敢于追逐自己想要的幸福,喜爱林惇,她就想尽一切办法和他见面、通信。当发现胆小懦弱、永远寄生在父亲的温室中的林惇并不适合她时,便勇敢的放手。她小小年纪便遭遇那么多的变故:父亲离世、被迫嫁给林惇。画眉山庄也被希刺克厉夫抢走,随后林惇也死去,但这些遭遇并没有将她打垮,她仍然坚强乐观的活着,认真过好每一天。最后,她和质朴善良的哈里顿幸福地生活在一起。

故事在女仆的回忆中开始,又在回忆中落下帷幕。只要我们乐观坚强的过好每一天,相信每一个故事都会有一个幸福快乐的结局。

159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