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恨歌》感悟
读后感是指读者在阅读完一本书、一篇文章或其他文学作品之后,对所读内容的感受、理解和思考的总结和表达。下面给大家整理一些《长恨歌》感悟,方便大家学习怎么写《长恨歌》感悟。
《长恨歌》感悟篇1
翻完王安忆的小说《长恨歌》,有种自我跟着书中的女主人公王琦瑶活了一辈子的感觉,如果不是学校里操场上嘈杂的声音告诉我,这是在现实里、在我自我的生活里,我也许真的会以为自我被长脚掐死在黑夜里。就这样,又翻开了《长恨歌》……
那时王琦瑶才十几岁,还是女高的学生,单纯、善良、美丽,是一次偶然的机会到电影棚里试镜进而结识摄影师彭先生,彭先生给王琦瑶拍的照片沪上淑媛让王在上海的小圈子里火了一把。他对王琦瑶的好感与日俱增,提议她参加上海小姐的选拔,王琦瑶成功当选三小姐,彭先生怎样都没想到,正是这“三小姐”的称号,让她与他的距离越来越远。王琦瑶被李主任包养了,在爱丽丝,王琦瑶是拿自我的全身心爱他,只要能见上他一面,能陪陪她,就能让她像孩子一样兴奋。他给了她一个西班牙雕花盒子,里面装着金条,也许一切早有预兆。李主任死了,他死后,她的生活就像身体失去了骨头,只剩下血肉,酥酥软软的。在这期间,程先生一向在寻找等待王琦瑶……
王琦瑶跟随外婆到苏州老家散心,乡间的山水是一副良好的滋补药,她渐渐对生活有了信心。王琦瑶于苏州,就像一朵盛开的牡丹一不细心来到了油菜花园,是朴素中的亮点。老家的阿二是一个单纯的读书人,他爱她,她爱怜他,他为了她到上海打拼,她想,到了她该会上海的时候了。毕竟,她是属于大上海的女人。从此,他在她的生命里再也没有了痕迹。阿二是王琦瑶生命中一个匆匆的过客,相遇的一瞬间,给她送去了一缕阳光,带来了温暖。阿二,是她生命中的插曲,走过后,便只能是错过。
回到上海,王琦瑶在平安里胡同开了诊所,结识了严师母和毛毛娘舅。在不停地聚会、吃饭、聊天中,王琦瑶爱上了康明逊也就是毛毛娘舅,他们发生了关系,王琦瑶怀孕了。迫于家庭压力,他离开了她,她本想打掉孩子,但在去医院的路上,她把孩子留了下来。似乎是个自我留下一件财产似的,康明逊走了,她就什么都没有了,唯一剩下的,就是这孩子。
那几年的上海,经济萧条,排队买米时,她偶遇了程先生,记忆虽被时光风化,但还留下斑驳的残角;面庞虽被时间冲刷,却还依旧有那年的风韵。他们相视一笑,为了她,程先生一向未娶。此后的每一天,程先生都来王琦瑶家里精打细算些柴米油盐的小事情,宛然一对恩爱的夫妻。只是程先生从没有在她家留宿过,照顾好她睡觉之后即使再晚也要会自我的家。谁不想就这样一向简简单单下去,就这样,守着一份小幸福,度过余下的几十年。可是,孩子的满月酒上,康明逊被邀请来了,程先生看出了端倪,应对自我心爱的女人,他没有办法这样骗自我继续下去,他选择了离开……
孩子薇薇逐渐长大,薇薇没有王琦瑶的姿色、气质,是没有打磨过的毛糙的玉石。女儿的成长并没有让王琦瑶简便下来,反而更多了些麻烦。她要打扮、要时尚,却又不听信王琦瑶的指点,对母亲,是带着些嫉妒的。女儿的朋友张永红倒是天生懂得时尚的精髓,且和王琦瑶是一致的。薇薇嫁人出国后,张永红倒经常来陪她。
这时的王琦瑶已经50多岁了,虽然打扮的大方得体、显得你年轻,但年龄毕竟是经历过年龄的人,身体上怎样会不带有年龄的痕迹呢!她结识了20多岁的老克蜡。在感情来临时,她逃避,她不敢承认。克服了种.种心理障碍之后,爱过了一段时间之后,她应对的竟是老克蜡的抛弃,理由是她不再年轻了。她试过挽留,也注定只能是徒劳。张永红的男朋友长脚得知王琦瑶有金条,行窃不成,把她掐死在黑夜里。生命条令的最终一瞬间,她想到40年前在片场看到的情景,仿佛是此刻的自我……
王琦瑶死了,她的死是个杯具,她的40年生,也是个杯具。我常常想,如果王琦瑶没有到片场试戏、如果她没有参加“上海小姐”的选拔、如果他没有认识李主任……是不是后面的一切杯具都不会发生了呢他会和程先生相爱、恋爱、结婚,然后过着一个平凡女人的生活。可是没有这么多“如果”,王琦瑶还是王琦瑶,杯具就是杯具。书中王琦瑶曾想:她这辈子,要说做夫妻,也就是和李主任了,虽然不是光明正大,倒也是实打实的。她的一辈子,身边停留过很多男人,却没有一个是陪她走到最终的。她不断地爱,得到的确实不断地伤害,当一个个人都离她远去,剩下遍体鳞伤的自我,在孤独中死去。
看完了《长恨歌》,我也像活了一个世纪那么久,令我感慨的不仅仅是主人公王琦瑶的一生,还有王安忆对王琦瑶各个阶段生活状态、心里的描述,以及同时代周围人的描述,无论是王琦瑶的哪个年代,还是那个年代的人,王安忆都将人物形象刻画的入木三分,让人有如临其境之感。能够说,这本书是一个女人荡荡起伏的一生,也是上海那个年代生活的逼真记录。
《长恨歌》,一个写进女人心坎里的小说,一个微小女人的情感生命,一个时代的记忆变迁。
《长恨歌》感悟篇2
一、开场:误入凡间一精灵
碧波荡漾的渌水,环抱着飞檐斗拱,文彩辉煌的沉香亭,沉醉的太白大笔一挥,梨园女伶的歌声便穿云裂石,美艳的宫娥翩翩起舞,吴带当风。这是独属大唐的盛世之音,天宝时代的繁华魅影。
镜头微转,水汽氤氲中,“出浴太真冰作影”,误入凡间一精灵。那匆匆的一瞥,便盲了他今生的每一眼。
二、发展:无法承受的感情之重
过去的他,也许真的是孤独吧!纵然贵居万人之上,坐拥佳丽三千,可愈听得尘世喧嚣,愈觉那些温暖与己无关,沾染着别人的热闹,只更衬得自我形单影只。直到她——那个精灵一样的女子,她让他觉得,自我的?不再沧桑漂泊。于是,他忘记一切、不顾一切地爱她。爱是有理由辜负全世界的——只是,多么可笑,唯独拥有一切的他,没有这样的资格!可他还是顺遂了自我的心,让感情的光环无比灿烂,灿烂到光环之外那些攀龙附凤的猢狲们已悄然地贪婪地爬向了名利场的顶端。葬礼的号角夹杂在夜夜笙歌中,是否有人听到?
也许多年后他会明了:当年愚笨如他们,从不懂得将幸福吝啬些支配,凭着任性肆意挥霍,直到两手空空,物是人非。
三、高潮:一场盛大的逃离
所有的浪漫最终在叛军的铁蹄声中被无情地撕碎,他们最终为这一场华丽而奢靡的感情付出了代价。由远及近的渔阳鼙鼓,轻易地践踏着一个王朝的光荣与骄傲。从此,霓裳如何映羽衣,南国荔枝无佳人。红颜,何其自然地成了“祸水”!应对不发的六军,应对他的愁容,她轻扯嘴角,要多冷血才会忍心让早已青丝变白发的他更添愁霜呢?纤纤素手执起那束残忍的白绫,也许,在身体凋零前,?就已一寸一寸被凌迟。
那一次是七夕吧,他说,我生君未生,君生我已老。纵是那天,他也没有如此不安过。
四、没有结局的结局
之后的之后,他不记得了。似乎,那日后,全世界都已剧终。
哪里有什么海外仙山呢,可是是他心甘情愿地蜷缩在回忆里编造的一个又一个传说罢了,他不依不饶地紧紧抓住那些只会让他难过的往事,一遍又一遍地敷衍自我罢了。
他说,她是值得他用一生去观望的烟花。他说,余生,用来忘记她。
他必须不会明白,千年后会有一首歌告诉他,烟花易冷,会有一首歌告诉他,雨纷纷时,旧故里,仅有草木深。
他只明白,没有她,爱不像爱!
我不想把《长恨歌》丝丝入扣地分析成一首政治讽喻诗。在我看来,《长恨歌》更像是一部感情史诗电影,诗人便是那技艺不凡的导演,在他的执导下,仅有爱,是永远不会被遗忘的。
《长恨歌》感悟篇3
这段时间闲来无事,有想着自己要进步,对自己家里的书没有兴趣,自己也没有什么书可读。于是,就向同事找了借了几本,真是书非借不能读的缘故,书还没有读完就想着写一点读书的感受。
《长恨歌》是小说家王安忆先生写的。我以前似乎听说这个人的名字,但是一点都不知道这个人是做什么呢?认识还是从去年开始,确切的说应该说是知道。去年,也是在无聊的时候,就在淘宝网上搜索有什么热销的书可看。发现王安忆还挺热的,查了写的《王安忆小说讲演稿》非常畅销,就买了一本回来拜读。每次阅读,都是中午休息的时候,由于是夏天午休时间比较长,我这样的人又睡不着的,就只好在休息室看书,断断续续的也看完了,只是没有多少想法,也懒的去动手去记忆点什么,以至于现在的印象还是限于书名和书里大概是讲些什么的了。
《长恨歌》我也是断断续续中阅读的,一个多星期了还没看完。开始,我对书中讲些什么并不清楚,书上也没有内容简介,开始就是目录,第一部,第二部的,每部里面都是若干个词,象弄堂,流言,三小姐等之类的,中间用个圆点分开,以示区别,没有表注页码。在开始也尽是描写上海弄堂的情形和王琦瑶是千万个上海普通女孩中的一个,以至于我开始看的时候不知道长篇小说,还以为是散文集呢?看到中间的时候突然看到出现了章,也还以为书里弄错了,翻翻目录并没有几章这样的说法,只有几第几部,当然后来就没有深究,没心没肺的读了下去。
开始的情节也不怎么感人和扣人心弦,我也只是平淡的阅读着。描述的老上海的情形,只觉得句子很短,读起来不费力气,但是也算不上十分的流畅。给人的感觉是文字特别的细腻,描述的事物有特别的贴切和真实,仿佛事物就在眼前,文字也都是些稀松平常的文字,感觉经过作者的组合就变的有意义起来,给人一舒服的感觉。
书中讲的是上海一个女孩子王琦瑶的故事,大概是从他读初中这样的学校开始讲起,他是一个快乐、有点追求、有一点不与众不同的女孩。他有个好朋友叫做吴佩真,两个人因为某中关系而非常的要好,用书中的话将就是两个人都在对方里看到自己的优势和劣势,以至可以维护他们的关系十分的平衡。有点象两只刺猬保持适当距离取暖一样的道理。就这样,她们两个快乐的生活着、交往着。吴佩珍有个表哥在当时的电影制片厂工作,说是个工作,其实就是一个打扫垃圾的。但是,由于每次去吴佩珍都穿一件制服似衣服,有能吹上几句,把工作说的如何的有趣和能见到明星等等,总是能吸引少女的心思,赢得她们的好感。在若干次的邀请下,吴佩珍去了一次摄影基地,但是并没有什么好感。但是,也算是个不小的收获吧,于是,好朋友王琦瑶就在第二次与她一起去了拍摄现场。并看到了一些拍摄的画面,但是并没有看到明星,感觉有点失望。但是,王琦瑶的气质被导演看中了,有点象当时的一个明星,导演就要了她的号码,说有机会可以上她上镜。当然,,后来,导演就给她一次机会,但是,表演的不是很令人满意,整个事情都这样搁置了先来。后来,导演把王琦瑶推荐给了一个拍照片的朋友,那时候拍照片也是个十分时尚、潮流、摩登的职业。王琦瑶还是比较出相的,拍摄的照片被当时的一家杂志看中,选做了一期封面。于是,王琦瑶就出名了,成了学校的名人。
《长恨歌》感悟篇4
“汉皇重色思倾国,御宇多年求不得”,开头一句很巧妙的引出了这段令人赞叹又令人遗憾的历史,长恨歌的读后感。“杨家有女初长成,养在深闺人未识”这句平淡的话引出了杨玉环这个看似普通大家闺秀的女子。“回眸一笑百媚生,六宫粉黛无颜色”鲜明的表现出杨玉环脱俗的魅力,她的一举一动是那样的动人,使所有宫中的妃子都为之黯然失色,同时也为后面的隐患埋下了一个不可忽略的伏笔。
“春宵,不早朝,侍宴,春游”,无一不表现出作者的痛惜,由于唐明皇过度的宠爱玉环,导致国政荒废,宫里宫外莺歌燕舞,百官整日只知寻欢作乐,也为唐朝的衰败埋下了导火索。
“九重城阙烟尘生,千乘万骑西南行”。出乎人意料之外却又在情理之中的事终于发生了——安史之乱。各地烽烟四起,百姓流离失所。衰败的唐朝,在这次战争中练练败退,六军被迫停留在马嵬坡,面对唐明皇和杨贵妃,将士的激动之情是难以容忍的。在军谏之下,唐明皇悲伤的望着那位曾经深爱的女子。“君王掩面救不得,回看血泪相和流”。看着玉环被军士推出去的时候,他心中是如此的无奈却又焦急。可看着军士激动的情绪,自己没有能力去抚慰。看着自己破碎的山河,自己却没有能力挽回。他只能仰望着天空,默许了军士,然后独自一人默默地流泪。
终于,安史之乱结束了,宫中恢复了往日的平静。景色依然是不变的景色,可是赏景的人却已离去,“行宫见月伤心色,夜雨闻铃肠断声”。我们读出了唐明皇心中那股难以言喻的心痛。
“云髻,花冠,仙袂,霓裳”描绘出一种仙境的生活,在那里,人不需要受到任何拘束,此时的“玉环”虽然依旧有着倾城的容貌,不过脸色却较之以前已显憔悴。内心思念着明皇,却音容相隔在2个不同的世界。“唯将旧物表深情,钿合金钗寄将去”。睹物思人,这估计是十分悲伤的事吧。所有的思念,只能寄托于小小的物品上。
在天愿作比翼鸟,在地愿为连理枝。天长地久有时尽,此恨绵绵无绝期。
这2句话不仅写出了对国家衰败的惋惜,也写出了对唐明皇和杨玉环爱情的惋惜。虽然我痛恨唐明皇沉迷女色,荒废江山,导致一代王朝从此湮没。但我同时也为唐明皇和杨玉环至死不渝,纯真的爱情所有感动。
长恨歌,让我读出了一个别样的恨,一首不会逝去的歌。
《长恨歌》感悟篇5
很长一段时间内,王安忆的《长恨歌》都让我难以释怀。
小说的故事背景是三四年代的旧上海。王瑶琦因摄影师的极力推介,成为“沪上名媛”。后来,她又得到可以做她父亲的将军张仪良的心仪,摇身变为上海知名的“三小姐”。在张将军遭遇空难后,她又与康明逊偷食梦果,生下女儿薇薇,却把女儿栽脏于萨沙。正在他进退两难时,她又遇到了了可以做儿子的“老克腊”的垂青和钟情。但最后被见利忘义的“长脚”杀害。这故事虽说有上海弄堂的悠远、少女闺阁的温馨、白鸽般的纯洁和邬桥的杜朴,但终究因故事的平淡、苍白和单薄而失去了一些吸引力。小说开篇就用密不透风的散文化语言和近20页的版面去描绘上海的弄堂、闺阁和街衢,而不描写半个人物,这分明是作家在卖弄文采。这难以读动的语言让小说走入了死胡同,也让小说失去了可读性的趣味性,像一个“长篇化”的散文,这舍本求末的做法无疑是不可取的。像这“机械化”一篇篇散文的衔接,读来让人感觉怎么都像在读一篇散文,而不是在读一篇小说,这还叫小说么?
小说中。除了王瑶琦一个从一而终的人物外,其它的人物都是半道杀出又中途退出,具有很大的随意性。而且,小说的叙述方式就像一个又一个镜头的剪接、叠加,还夹杂着摇晃和断裂。这电影记录片式的跳跃和蒙太奇式的回复加大了阅读的难度。分散、淡化并削弱了小说的主题思想,使之趋于平淡,没有戏剧化的矛盾冲突,让人找不到故事的高潮。而且,小说描写的尽是一些开麦拉、照相和跳舞等小女儿情态之类的妇性话题,显得不够大器和大度。
用《长恨歌》作书名,作家显然用心良苦,可惜的是,她从唐代诗人白居易那里借来了题目,却借不来白诗的艺术张力,丰富意蕴和深刻内涵。在这虚拟化的故事中,王瑶琦的爱情悲剧无疑是作家“长恨”的理由,其实这只是当时旧上海独特的文化背景、历史人文、民俗风情和“她”那随波逐流与破罐破摔的爱情观冲撞和磨合的必然,也是“她”恋父情结和自恋情结交相作用的结果。她没有经历刻骨铭心、大悲大痛的爱情,也没有为之付出过什么,实在是没有什么可以值得“长恨”的,而勉强冠以“长恨”,就显出了妇人式的唠叨、琐碎和矫情,还有几分自怨自艾和顾影自怜。这好像不大符合大腕级作家创作风格。
《长恨歌》感悟篇6
一个四十多岁的女人,一口气读完了《长恨歌》,这部描述一个女人四十年的情与爱的长篇小说。手急急地翻动着页面,眼睛在字的海洋里快速扫过,而这一切都是急切的、突突乱蹦的心脏使然!我不喜欢看杯具的人生,然而出生在上个世纪四十年代,长成在上海弄堂中的王琦瑶风雨飘摇四十年后却是悲悲切切地离开,并且是死于非命,一个她一生都无比生厌和憎恶---上海瘪三的手里!我不禁哀叹:成也一生、败也一生,其实成败都是留作身后他人的评说,对本人,最重要的是:认真地过生活
王琦瑶有过聚焦灯光和眼球的辉煌。“上海小姐”桂冠的光辉穿过时间的长廊,甚至在上个世纪80年代的上海余光犹在。刚刚风靡上海的party,会因为有以往的“上海小姐”而大有人气,尽管王琦瑶只是坐在灯光的背影处看着电视,或者在微风拂面的窗户旁透过舞动的窗帘看着外面的风景,或者在衣服和包的海洋里为舞动的脚步做着评说,为西班牙的拉丁舞在年轻的舞步中的篡改鸣不平、为舞场的乌烟瘴气感到遗憾…她的沉寂、坦然和甘寂寞为浮躁的年轻人们压着场子,使飞速前进的时代有了坐标,也为怀旧的年轻人的一双眼睛构建了着力点;偶然在舞池摇曳她的身影,会让人们怀念旧上海的严谨、刻板还有庄严!透过她考究的衣着、精致的小包、有板有眼的舞步依稀可见当年的风骚!
王琦瑶有入住“爱丽舍宫”的经历,然而她的大多数时光却是在上海的里弄里度过,她出生在里弄,那里有她的童年和中学阶段的身影,也有她人到中年生活的印记。“爱丽舍”宫的生活使她的前后里弄生活有了本质上的区别,对王琦瑶本人而言,童年和中学阶段的里弄生活是自然的,天经地义的,伴随着鸽子的起起落落、上学放学、爸爸妈妈和家人、报童的叫卖声…这是她的世界,她是属于那里的,那里有她的一切!然而当“爱丽舍”宫、洋车、金钱和权力创入她的生活时,她选择了投入他人的怀抱、漫长的等待(手粘一块小手帕,歪倒在沙发里,一个供使唤的老妈子陪伴在空旷的大屋子里,一间豪华地、能够供30人party的客厅,如果没有留声机的音乐,就仅有自我脚步声的回音了!)、短暂的相聚(悲喜交加的眼泪)、最终是冰冷的金条陪伴她走完了余生。
当金条和里弄在一齐时,王琦瑶的里弄生活就不那么自然了,眼前一个世界、内心一个世界;她的背后总是有无数双眼睛在揣测、有无数个手指在指点。因为“爱丽舍”宫,在普通的上海人眼里是神秘的,有无法言表的感觉和想法。他们是宁愿绕道也不要接近“爱丽舍”宫的,如果必须经过也是低着头急急地过去的,尽管耳朵在竭力地捕捉里面的声音,哪怕是极细微的声音,可是脚下是绝不放慢的,“爱丽舍”宫的人在他们永远是神秘的,他们总是用揣测和确定他们或她们。在常人眼里特殊的王琦瑶,过着再正常可是的生活,清晨从小贩手中接过盛满牛奶的瓶子,在沙发上织着永远织不完的毛衣或者围巾,看着太阳的影子在屋子里移动着,计划着一日三餐,起居生活,低着头走路,定期地光顾理发店、裁缝店,她懂得什么样的料子是最好的,什么样的围巾怎样样的打法,发式的最佳应当是怎样的…
她永远把自我收拾的干干净净、整整齐齐,可是仿佛这世界上就她自我,很少有亲人,也许孤独的外在,恰好是复杂的内心吧!她的房子在里弄可是窗帘、椅垫儿、枕套却留着“爱丽舍”宫的芳香,她的人又何尝不是这样一个矛盾体呢,里弄的墙面由于年久斑斑驳驳,邻居家的小孩子在过道上玩过家家,随意丢弃的东西横卧着,让她的漂亮的皮鞋无处落脚,洋车是没有办法到里弄里的,路灯也是今日亮明天黑的,整个里弄她好“个别”。当然她也会把鸽食放到厨房的外台上,她还像小的时候一样喜欢鸽子。
王琦瑶没有认真地生活过,她的一生毁于三个男人之手抑或是她自身一手造成的。年轻美貌的上海小姐的魅力折服了第一个男人,准确些叫“老男人”,他的怀抱向她敞开,当然还有“爱丽舍”宫,于是少女的王琦瑶成了一只失去自由的金丝鸟;短暂的爱与漫长的等待将青春消耗,飞机失事结束了他的生命,也结束了她短暂的“爱丽舍”宫历史;里弄的平静难于平静王琦瑶的内心,同样有着一颗寂寞的心的男人慢慢进入她的世界,缠绵的时光留给王琦瑶的只是种到她肚子里的一块肉,悲痛地陪伴着这块肉的长大,爱恨交加,最终还是爱占据了上风,于是给了王琦瑶做母亲的权利,20多年有女儿陪伴,尽管王琦瑶后悔不该陪伴女儿选婚纱、拍结婚照,因为它唤起了王琦瑶做女人最大的遗憾,她虽然为人母,可是却没有法律依据为人妻…第三个来到她的枕边的是个毛头小伙子,像王琦瑶姑娘的年龄…
看来她的一生注定是没有同龄人相伴了,王琦瑶的心在空中,总是在期待中、在等待中,仿佛每一次都是在尝试而不是真正的开始,这样生活一次次地擦肩而过…其实生活没有那么严肃、也没有那么复杂,只是用心在过就能够,梦想应当有,可是必须与现实分开,奋斗是应当的,但不是永远,该停下来欣赏风景的时候,不要吝啬时间,不要羡慕皇帝的权威,因为他是以自由换得的、不要羡慕他人的自由,因为自由是放弃以后的补偿,生活要自我过,不要刻意的追求也不要苛求!生活原本就是自自然然!不是认命、那是坦然和从容,这份坦然和从容是生活的历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