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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后感月亮与六便士读后感

时间: 新华 读后感

读后感不一定是读书的感想,但需要具备对所读内容进行深入思考和领悟的能力。读后感月亮与六便士读后感怎么写才规范?下面给大家分享读后感月亮与六便士读后感,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读后感月亮与六便士读后感篇1

是月亮闪亮,还是六便士闪耀?网上总是说:满地都是六便士,他却抬头看见了月亮。

月亮大概指精神追求,六便士指世俗价值。月亮重要,六便士也重要。这本书在文青之中也算是久负盛名的一部小说了,毛姆以画家高更为原型改编了这个故事。

男主循规蹈矩生活了四十年,在某一天突然顿悟去追逐内心诉求,一封家书,斩断过往。有人盛赞男主敢爱敢恨、追求自我,有人抨击他自私自利、不顾亲人朋友。

弃结发伉俪、睡朋友妻子、撩懵懂少女,怎么看都不是“正人君子”所为,怎么就能这么得人心呢?有些书读起来也是不少困惑,不得其解。

他是一个合格的证券交易员,却更是一个优秀的艺术家。对生命的渴望、对美的追求、对自由的向往,让他冲破一切藩篱,终于在世外小岛找到了自己。

从出生成长到死亡归土,我们走的越远,脚步会越来越沉重,并不全是因为体力的下降,更是因为心里的负担不断增加。我们得到的越多,拥有的越多,害怕失去的也就越多,小学回家路上蹦蹦跳跳欢快的步伐,也就只能停留在回忆之中。我们向往的总是远方、活成自己最真实的模样,却因为世俗的眼光和繁琐的世故而身陷囹圄。也许深得人心的,是毛姆笔下的那片闪亮月光。

人生而自由,却无往不在枷锁之中,有些事,想想就好。

读后感月亮与六便士读后感篇2

《月亮与六便士》声名在外,好像成了不得不读的一本书,但是我不喜欢。毛姆用词很准确,句子也很优美,但是他像任何一个西方作家一样,讲故事啰里啰嗦,每个不相干的甲乙丙丁胖瘦美丑也要用心描述,让人看着厌烦。主人公也不讨喜,甚至真实的有点讨厌,这大概是毛姆最想表达的东西吧,那就是实实在在发生的事情,没有一丝一毫的修饰。

“孤独的灵魂怀着不为人知的幻想,终于向他梦寐中的岛屿进发。”这个世界上恐怕没有几个人,能在四十多岁放弃稳定的工作和和谐的家庭一心投入到自己的梦想里去。

斯朱兰抛弃了自己的妻子和儿女,从英国走向巴黎。在巴黎他拆散了朋友婚姻,带着德克的妻子住在德克的房子里。逼死德克妻子之后去大溪地,和一个十七八岁的姑娘举行了婚礼,生了孩子。他对女人的要求就是,不要烦他,为他做家务,挣钱养他。道德在他身上完全起不到作用,除了他自己的绘画,这个世界所有的东西都不能对他产生一丝一毫影响。

斯朱兰是幸福的,固执而专注的人都很幸福。他能完全放下前半生经营的大多数人都会过着的平淡生活去实现自己的画家梦,这种魄力和固执,没几个人能做到。他不在乎穷困潦倒,不在乎别人的评价,甚至不在乎这个世界的道德观,除了画,他对什么都不关心。这种超然境界,恐怕一天工作24小时的最工作狂人也比不上。

也正因为他的固执和专注,使得他的画无与伦比。

一个固执的人想走到终点,全世界都会为他让路的。

读后感月亮与六便士读后感篇3

其实一开始读这本书,不太读得懂。现在终于明白原来艺术力量可以如此之伟大。斯特里克兰一开始给我的印象就是不负责任,坏脾气,不务正业。但是在读到后面斯特洛夫的妻子为她倾心,为了她去自杀,我就在想,可能他身上确实有一种无形的魅力,有一种气质在深深吸引着她。后来她死后,他依然继续逐梦,到了马赛,过着仍然是打一段时间工,画一段时间画,永远都是在充饥。他对于生活品质根本就没有什么追求,胡子邋遢,衣衫褴褛,可他唯一不变的就是一直坚持不住的画画。后来他遇见了阿塔,那个一直深深爱着他的女人,她把他带到了世外桃源,在那儿他可以专心作画,那个地方对他来说那么那么合适。于是他一生中忙忙碌碌的奔波,在这儿他终于停下了脚步,因为他找到了月亮,所以他一直坚持在这创作。

尽管最后他得了麻风病,他依旧笔耕不綴,在死前完成了艺术之作。他毕生追求的东西,始终是最初的想法,他坚持了一生,尽管会被误解,甚至被嘲笑,可是他无所谓,只要他觉得是正确的,他就一定一定会坚持。他最后依旧骄傲的毁掉了自己的杰作。他从来都没想过用自己的画赚钱,他只想安安静静的完成,想追求内心深处的那份宁静。我对他的态度,由一开始的厌恶,到现在深深的敬佩。他可以用一句话形容:世人笑我太疯癫,我笑世人看不懂。由衷敬佩他

读后感月亮与六便士读后感篇4

读这本书的时候,感觉就是作者坐在你旁边和你讲他听说的,他接触的,他研究的一个“异类”的画家的故事。说他另类,是因为故事主人公年过中年的查理斯·思特里克兰突然放弃作为证券经纪人的成功事业和美好幸福的家庭——温柔贤惠的妻子,一双可爱乖巧的儿女,离开自己的家乡孤身一人去往法国巴黎,住在肮脏的旅馆过着潦倒的生活,只为学习绘画。倘若,思特里克兰学习绘画是为了完成自己一个年轻时候的愿望,开始决定专注自己的兴趣,这倒也为世人理解,毕竟在功成名就或者事业略有所成,衣食无忧,解甲归田享受单纯器物之乐的人也不在少数。

然而,思特里克兰在巴黎不名一文,经常一天只吃一顿,有时候甚至一顿也没有。或者,我们把他这种做法理解为破釜沉舟,追求出色的绘画技艺,希望有一天能够一举成名,一幅画便能够卖几百万。这也能够为少数翘楚理解,毕竟成大事者必有常人没有的勇气和魄力。但思特里克兰不给任何人看他的画,也不卖画。甚至在一个唯一特别欣赏他的人为他的推销,他也恶言相对。最为极端的例子的是,在他弥留之际,让他的妻子答应在他死后将用带病之躯花费几个月完成的及其壮丽诡谲的壁画付之一炬。

“异类”的还有他的残酷,自私和毛姆不厌其烦的提及的粗野的透露出欲望的面容。

这样的“异类”当然为文明社会不容。毛姆并没有特别列举任何思特里克兰受到的排挤和厌弃。相反毛姆告诉我们他受到了一个并不高明但鉴赏能力极高的画家的认可。戴尔克·施特略夫接济他,为他推销画,在他因病垂危时候将他搬回自己家悉心看护,最后甚至赔上了自己挚爱的妻子。对于这些思特里克兰非但没有感激,反倒是认为戴尔克·施特略夫自作自受。读者在这样叙述中,对思特里克兰的厌恶一点一点地加深。

写到这里,才发觉了毛姆的高明之处,他将思特里克兰设计成一个表达能力很差,话语极少人,即便有也都是写极其恶毒的话语,而且整部小说很少有关于思特里克兰的正面描写。即便是思特里克兰稍显正常的表达,毛姆也特意强调那是自己根据思特里克兰的手势,表情和不成句子的词语中揣测出来的。

讲述并不是一气呵成,倒像是两个朋友偶尔见面,几个月或者几年,见面的时候又想起上一次聊到过某个人,于是继续补充故事的进展。所有其他的人讲述的思特里克兰的事情,毛姆也像女生八卦告诉别人“我也只是听说”那样告诉我们,他也只是听说,而且那个说的人也很靠谱。我仿佛看着他说完之后提起杯子喝了口水,又接着回忆思特里克兰的其他事情。

结果,虽然小说提供了很多思特里克兰的片段,关于所有关于思特里克兰的内心思想全靠读者自己揣测。

厌恶加深,但小说并不是以厌恶为终结。不然,这样的情感诉求也不会成就《月亮和六便士》这本经典。只是不知道从什么开始,我也同作者一起对思特里克兰产生了同情。作者是在思特里克兰的画里感受他内心的挣扎。尽管作者尝试道出那种不明晰的感受,这种感受无论如何也无法传到到我的内心。我想是因为缺乏绘画的艺术修养吧,没有经历过看一幅画时,内心产生激荡的情绪,于是无法移情。

我的同情或许始于作者提及他给戴尔克·施特略夫的妻子绘画。施特略夫得知妻子背叛他和思特里克兰在一起之后,在自己画室看到思特里克兰给妻子画的裸体画时顿时羞恼万分,正欲举手撕破之际,他还是被这幅画给震慑到了。按作者的说法,这是一幅透露着美与欲望画。也许,思特里克兰内心便是一直被这两种东西纠缠着,让他就像被“魔鬼给缠住了”。

更深的同情或者理解来自于思特里克兰毁弃了忍着病痛创作的巨幅壁画。思特里克兰舍弃文明生活,来到了南太平洋群岛的塔希提岛。在这里,他没有被当做“异类”,只是一个比较特别的人而已,就想这里的每一个人都有着自己的特别一样。他甚至在这里找到了个“不打扰”他的妻子爱塔,过着幸福的生活—至少静谧幽深的丛林给了内心的平静。

小说还有一个值得一提的是,作者在叙述主人公之外提及的他曾遇见过的同样被他人看做异类的人,还有一段论述家乡——出生地和另外一个家乡与异类之间的关系。

“我认为有些人诞生在某一个地方可以说未得其所。机缘把他们随便抛掷到一个环境中,而他们却一直思念着一处他们自己也不知道坐落在何处的家乡。在出生的地方他们好象是过客;从孩提时代就非常熟悉的浓荫郁郁的小巷,同小伙伴游戏其中的人烟稠密的街衢,对他们说来都不过是旅途中的一个宿站。这种人在自己亲友中可能终生落落寡台,在他们唯一熟悉的环境里也始终孑身独处。也许正是在本乡本土的这种陌生感才逼着他们远游异乡,寻找一处永恒定居的寓所。

说不定在他们内心深处仍然隐伏着多少世代前祖先的习性和癖好,叫这些彷徨者再回到他们祖先在远古就已离开的土地。有时候一个人偶然到了一个地方,会神秘地感觉到这正是自己栖身之所,是他一直在寻找的家园。于是他就在这些从未寓目的景物里,从不相识的人群中定居下来,倒好象这里的一切都是他从小就熟稔的一样。他在这里终于找到了宁静。”

直到整篇小说读完,我也还不明白,为什么小说的名字是“月亮和六便士”。百度百科词条的解释是月亮和六便士对应的是理想和现实,这样的解释并不让我满意。

读后感月亮与六便士读后感篇5

《月亮与六便士》是一部非常有名的小说,作者是毛姆。它的名声很高,还没读过,便大概知道里面的核心,会偶尔假文青的用来形容理想主义。我读过之后,除了对里面画作妙惟肖的描写感到震撼之外,反而没了之前那许多感慨。

没读过之前,我以为小说主角是个为了理想而奋斗终身却又穷困潦倒的可爱的小年轻。描述为可爱,是因为,我觉得,男主至少是个心地善良纯真的人。然而事实是,男主是一个脾气暴躁没礼貌的大叔。这个大叔的原型是知名画家高更。大叔的前期其实是一个典型的“成功”人士,六便士的生活似乎有点低估他的社会地位。然而,或许就是这种反差早就了这个角色的不平凡。第一个反差,是大叔的年纪,他不是我们刚步入社会的小年轻,而是有很让人羡慕的家庭的人,这样的人,让他放下所有去追求遥不可及的“月亮”,似乎有点不可思议,得需要多大的决心?第二个反差,是大叔的社会地位,如果他一无所有,我可以想象,一个逼到绝境的人会遭遇怎样的涅盘重生,可偏偏是顺利的幸福的成功的人,可以不顾虑“沉没成本”,从头开始。这需要多大的勇气?

我没有研究高更的真实历史,对于这本小说,太过超于现实世界的描述和有时过于牵强的逻辑,难免让我感觉真实。但或许,真实并不是这部小说的初衷吧。纵使这位天才有着非凡的天赋,但于我个人,我不喜欢他。除去表面的不负责任,和对家人带来的伤害不说。我最痛恨的是他对朋友的态度。我忘了那个唯一欣赏他的朋友的名字,暂且叫他小胖吧。小胖也是一个画家,在见过他的画之后,非常惜才,纵使男主脾气暴躁还没礼貌和修养,小胖依然对他很好。可惜男主非但不感恩,还出轨了小胖的妻子。其实这一点逻辑我一直觉得小说没交代好原因,因为一开始小胖的妻子是很讨厌男主,和小胖关系非常恩爱。

后来莫名的,就被男主吸引,我记得用了一个因为他有“野性原始”的吸引力来简单解释了小胖妻子的出轨,或许男主的身上有太多的难以解释的现象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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