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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金锁记》有感

时间: 新华 读后感

读后感是一种常用的应用文体,也是应用写作研究的文体之一,简单来说就是看完书后的感触。什么才算好的读《金锁记》有感?接下来给大家分享一些读《金锁记》有感,供大家参考。

读《金锁记》有感篇1

张爱玲笔下那个的纸醉金迷的旧上海,奢靡华丽,有着当时中国最时新的东西却也还保留着旧社会腐朽僵化的渣滓。《金锁记》为反映其中现象的典型。

曹七巧,一个麻油店主的女儿,嫁给一个身患“骨痨”残疾的世家大户姜家的二少爷,自身粗俗不堪,不得人缘,哥嫂又不争气,这一切使她时刻处于紧张和焦虑之中。文章围绕着她对于“黄金”和“情欲”的追求,就如她对女儿长安说的:“你自己要晓得担心,谁不想你的钱?”她将自己锁在那黄金做的枷锁中,也许这便是张爱玲“金锁记”书名的由来吧。

如果不是为省下那笔嫁妆,当她高高挽着大镶大滚得蓝夏布衫袖,露出一双雪白的手腕,上街买菜去时,喜欢她的有肉店里的朝禄,她哥哥的结拜兄弟丁玉根、张少泉,还有沈裁缝的儿子。喜欢她,也许只是喜欢跟她开开玩笑。然而如果她挑中了他们之中的一个,以后日子久了,生了孩子,男人多少对她有点真心。可因为家里贪财,她嫁给了身患“骨痨”的瘫痪少爷,正常的生理情欲的不到满足并为其所折磨。她试图勾引姜家三少爷,忍不住地哭诉着“天哪,你没挨着他的肉,你不知道没病的身子是多好的……多好的” 顺着椅子溜下去,蹲在地上,脸枕着袖子,听不见她哭,只看见发髻上插的风凉针,针头上的一粒钻石的光,闪闪掣动着。”“她的背影一挫一挫,俯伏了下去。她不像在哭,简直像在翻肠倒胃地呕吐。”这该是一种什么样的痛苦!她的眼直勾勾的向前望着,耳朵上的实心小金坠子像两只铜钉把她钉在门上——玻璃匣子里的蝴蝶标本,鲜艳而凄怆。

终于,她戴了丈夫的孝,又戴了婆婆的孝,等到了分家的那一天,那是她一切幻想的集中点。这些年,她戴着黄金的枷锁,却连金子的边都啃不到,这以后就不同了。但之后却没有什么改变,她仍然戴着那副黄金的枷锁,她不允许女儿长安跟她表哥玩在一起,郑重地告诫她:“表哥岁不是外人,天下的男子都是一样混账。你自己要晓得,谁不想你的钱?”当她先前唯一存着些感情的三少爷上门并对她调情时,“七巧低着头,沐浴在光辉里,细细的音乐,细细的喜悦……”她甚至觉得“当初她为什么嫁到姜家来?为了钱么?不是的,为了要遇见季泽,为了命中注定她要和季泽相爱”。可她一转念“他想她的么——她卖掉她一生换来的几个钱?”仅仅这一转念便使她暴怒起来。随后,精明的七巧用计谋试探着姜季泽,在她自以为得戳穿后,将他赶出门外,季泽走了,那打翻的酸梅汁沿着桌子一滴一滴朝下滴,像迟迟得夜漏——一滴,一滴……一更,二更……一年,一百年。真长,这寂静的一刹那。落魄的七巧站在窗前,“淌着眼泪”目送着向外走的情人,将她渴望爱情却又怕失去黄金的心情描写的淋漓尽致。

读《金锁记》有感篇2

蝶之死——读金锁记有感

"30年来,她带着黄金的枷,她用那沉重的枷角劈杀了几个人,没死的也送了半条命。"一生挣扎于风尘,曹七巧像只凄冷蝴蝶,在残酷月光下缓缓凋零。

市井女人曹七巧如愿嫁入姜公馆,三十年里,她守着一个患骨痨的残疾丈夫,在无爱中殉了阴沉沉的名分与礼数,欲望之火烧干了她温情的残骸,极度扭曲与乖戾的她最终拆散儿女的爱情,也搭上了自己的命。

曹七巧,由一个碎嘴媳妇成为了守财寡奴,变态成女虐待狂,恶毒妇。这一步步的堕落被张爱玲一点点地撕裂开来,她着笔刻画恶现象背后的深层意识与传统沉积。在生存哲学胁迫生命本能的女性生存状态下,读者看到的是恶狠狠的人性本身。

荀子曰:“性恶明矣,其善者伪也。”在最恶劣的原始斗争下,生命的本性往往最真实的展露。曹七巧的恶,展现在她无止境的欲望上。“生而有耳目之欲,有好声色焉,顺是,故淫乱。”荀子早早就预料到这一切。当三爷姜季泽向曹七巧倾诉情欲时,她暧昧不清;她与儿子季白的关系不明不白,甚至公然调侃儿子儿媳的床第之事;她把自己的金钱看得紧紧的,总疑心侄子被他爹娘设计图谋她的钱财。曹七巧是一个孤独的抗争者,她撕裂了伪善的外衣,认同了扼杀人性的生存逻辑。她遏制别人的欲望,却无法满足自己的欲望。她把自己消耗得“骨瘦如柴 , 一个镯子可以被推上手臂推到腋下。”她以一个欲望的受害者和害人者的双重身份,举起生命的屠刀。刀落血溅,杀了他人,也杀了自己。

我心中油然而生的憎恨与怜悯交织,不由得关注那矛盾炽烈的社会环境。张爱玲通过曹七巧,将边缘化的封建女性群体带进中心舞台,在傅雷看来,那些女人都是“遗老家族里的一种牺牲品,是没落的宗法社会里微不足道的渣滓”。她们渺小的生命,无法摆脱所依附阶级的衰亡命运,她们拽不住过眼云烟的繁华,却也不愿堕入红尘沦为市井。这种尴尬的社会地位,与男权意识强烈的封建社会的冲突是渺小而无力的。长久以来的意识形态形成了中国女性根深蒂固的原罪意识——女人世世辈辈为男人的附庸品,她们的意识为男人所控制与支配。曹七巧的恶,也是自身原罪意识驱使下的必然结果,这种观念刺激她对男性社会的大胆叛逆和极端的自我保护、自我压抑,最终成为了一个“清醒的疯子”。这是多么的可恨!又是多么的可悲!曹七巧作为封建制度的祭品,终是熬不过社会洪流。“她带着黄金的枷”,凄惨地离去。

张爱玲在《自己的文章》中这样写道:“极端病态与极端觉悟的人究竟不多。时代是这么沉重,不容那么容易就大彻大悟。”张爱玲挣扎在现代和传统之间,那无奈、无可归依之感,深深地渗入她的骨子里。时代带给她幻想的破灭,人生的虚无,使她内心有一种对“人世苍凉”的焦灼,对游离于末日的恐惧。这种感觉直接投射到她所创作的女性身上,她营造出人间悲剧在废墟上上演,等到曲终人散,留下无尽遗憾与旷古悲凉。“人生是一袭华美的袍,爬满了虱子”她这蝴蝶般的一生的总结,也如同曹七巧的命运——历经洪流,折翅死去。

"三十年前的月亮早已沉了下去,三十年前的人也死了,然而三十年前的故事还没完——完不了。"

回到当下,女性的地位在近百年民主与公平的呼声下得以提升,男女平等成为了普遍认知中的价值观念。但生活中仍有女性作践自己,以自己的美貌与心计去赚足贪欲与享受。多少少女梦寐以求嫁进豪门,多少女人玩弄手段贪小便宜?她们像是这个时代的曹七巧,得到一时的欢愉与虚荣,背后是无尽的白眼与蔑视。她们的机关算尽换来的也不过是一袭被人抛弃的“爬满虱子的华美的袍”。

千年的月光下,有多少蝶散落的羽翼?

读《金锁记》有感篇3

《金锁记》是张爱玲的代表作品之一,不一样于《倾城之恋》的幸福结局《金锁记》则是一个杯具,一个彻头彻尾的杯具。故事从一开始就不是给人以明艳,欢快的节奏,而是给人以忧伤和悲哀的感觉。

故事是从两个小丫环的谈话开始的,两个小丫环躺在床上聊起主人家的事,说起姜家的大爷,大奶奶及刚进门不久的三奶奶,最终提及二奶奶曹七巧,却是一个让人头疼的人物。我便起了好奇,究竟是怎样一个女人?看完整篇文章,我只觉得震惊,震惊于曹七巧做的事与她的疯狂与变态。再看第二遍,便觉出了七巧的可怜与无奈,她何尝不想好好生活,可是她却没这个机会。

她是被兄嫂因金钱而嫁于姜家的,其实说嫁倒不如说卖字准确。她所嫁的人为姜家二爷,可这个二爷却是一个得软骨病的残疾人。她的大家庭中婆婆妯娌因她出身不好也或多或少有点瞧不起她。她的丈夫无能,她的兄嫂来也只是为了她的钱。试问,在这样的环境中日复一日的生活怎样能不疯?在这样环境下能正常生活的人才不正常!一个女人,嫁到一个新的家庭,都会有期盼,都有完美的愿望,谁愿意变成一个疯子?七巧也不想,可是这是她的命,逃不掉,就只能忍,直到最终忍受不了,变成一个疯子。她被金钱剥夺了幸福,便以疯狂报复心理去剥夺更多人的幸福,甚至自我儿女的幸福。她的精神已陷入了疯狂的状态中去了,她疯狂的想要报复所有人。可是在报复他人的同时,自我何尝不痛,报复别人的同时也伤害了自我,自虐式的复仇。

可能仅有这样她的心里才会好过一点。她看不得别人幸福,因为不合理的社会剥夺了他自我的幸福,她嫉妒,愁视,便这样毁掉了儿子的幸福,毁了女儿的幸福。她没有爱,或者她以前有爱,只是这爱在生活的苦痛中完全消失了。最初她爱姜家三爷姜季泽,但姜季泽只是一味的敷衍她,甚至最终为了钱财欺骗她。也许最初她爱她的兄嫂,只是当兄嫂将她卖于姜家时她便不爱了。也许最初她爱她的儿女,只是当她心中仅有金钱还有强烈的占有欲时,她渐渐迷失了心中的爱。因为他对这个世界没有爱,所有她看到的一切都是丑的,恶的。她没有感受过爱,便也失去了爱他人的本事。从来没有爱的人都是可悲又可怜的。她几乎毁掉了与她有关的所有人的幸福,同时也招来了他们的恨,她不明白吗?他明白,她不想改变,也改变不了。故事的最终写到:“七巧似睡非睡横在烟铺上。三十年来她带着黄金的枷,她用那沉重的枷劈杀了几个人,没死的也送了半条命,她明白,她儿子女儿恨毒了她,她婆家人恨他,她娘家人恨她。”最终的最终,七巧想起在北京麻油铺还为出嫁时的自我,当时的自我欢乐而又自由。想起喜欢自我的朝禄,丁玉根,张少泉,如果能和其中一个结婚生子,也许结局就会不一样。但这只是也许,也许真的该信命,该信“万般皆是命,

半点不由人”。七巧的生活也由不得自我挑选与安排,人所受的苦也不是自我求来的。谁都想幸福的过完一生,可是哪有那么容易。

《倾城之恋》中范柳原说“生死契阔,与子成说。执子之手,与子偕老”这首诗这样讲:“我看那是最悲哀的一首诗,生与死与离别,都是大事,不由我们自我支配的。比起外界的力量,我们人是多么小多么小!可我们偏要说:‘我永远和你在一齐,我们一生一世都别离开。’好像我们自我做得了主似的。”是的,我们做不了主,人各有命。

自我的命运从来都是自我做不了主的。七巧也主宰不了自我的命运,所以她只能这么活着,也只能这么活着。可怜的七巧,她的心中没有爱;可悲的七巧,她主宰不了自我的命运;可恨的七巧,毁了如此多人的幸福。

七巧,愿你来生幸福。别再这么悲哀,这么疯狂的活一辈子了,愿你有一个幸福的家庭,愿你平平安安过完来生。

读《金锁记》有感篇4

有人警告我说,不要读张爱玲的作品,心里会很别扭。其实,不只是她的作品,是她那个时代,都是那样的。新旧交替,旧的抱残守缺,新的蠢蠢欲动,实力相当,所以撞击出一种近似变态的不可理喻,最可悲的是这种状态还可以自圆其说,美其名曰:历史的印记。

曹七巧一辈子不容易,也不快乐。她不是坏人,也不是好人。她受了一辈子苦,也让她的亲人跟着受了一辈子苦。我想骂她,用最毒的话咒她,可是,她该咒谁呢?

谁都有青春年少,她也有过几天烂漫洋溢的日子。上街买菜,接受年轻小伙的爱慕。然后为了钱财去了姜公馆,受着所有人的冷眼,还要守着死人一般的丈夫。她乖张暴戾,可是她不这样,早就死了。

不能让人原谅的应该是她毁了儿女的幸福吧。可是这更能说明她有多恨自己不堪的一生。她恨她的出身,她恨姜公馆,她恨她受到的所有不公,只是,她若要报复,能得心应手的只有她的儿女了。

谁也不怨,都是时代进步的牺牲品。

三十年前的月亮和三十年后的月亮有什么不同?三十年前的人或许走不到三十年后,就算走到了,心态也会变了,三十年后,还有不少新人看到的是一轮崭新的新月,时间远去,留下的只能是回忆。

曹七巧死了,再怎么顽固的丑陋,也随着旧时代一起远去了,未来路很长。一切都在慢慢康复。我相信结尾那个传说是真的,也相信长安会幸福,不会像她娘一样,我们总是在向前走的,不是吗?

读《金锁记》有感篇5

张爱玲的小说《金锁记》,写了一个大的封建家族中一个只有名份但却出身低微、没有地位、不受尊重的女人的大半生,她既是封建社会的受害者,同时也是害人者。主人公的名字叫曹七巧,是麻油店小老板的女儿,之所以能够嫁到姜公馆这样的公侯之家,是因为丈夫是个天生的软骨病人,而且姜家又出了很多钱。但嫁到姜家之后,她因出身低微,倍受婆婆、妯娌乃至自已的丫环的蔑视和冷落,得不到起码的尊重。她心里喜欢小叔子姜季泽,但季泽却是只限于和她开开玩笑。于是本来要强、泼辣的她就愈发口无遮拦,疯疯颠颠,别人也就愈瞧不起她。只有她的哥哥嫂子让着她,是因为向她要东西。十年后成了寡妇的她分到了自已的公馆,有了家产,她就把全部心力用在了护住钱财上,为自已带上了一套金色但沉重的枷锁。为了钱,她撵走了有意找她的姜季泽,病态地拆散了女儿的婚姻,故意在儿子、儿媳间制造矛盾。“三十年来她戴着黄金的枷。她用那沉重的枷角劈杀了几个人,没死的也送了半条命。”

表面上看,曹七巧是被金钱迷乱了心性,变成了一个有着“疯子的审慎和机智”的狠毒、绝情、病态的人,但其实是她的人性被所处的环境逼迫、扭曲的结果,在当时社会中具有普遍性,而这种普遍性是与封建社会的根本相联系的。作为女人(不仅是女人),除了生存必需的物质外,男女之爱是她们的基本需要。但身处没落公侯之家的七巧却连正常的生理和感情需要都得不到满足。她生命中有三个男人:丈夫、小叔子季泽、儿子长白。丈夫是个天生的软骨病人,在她看来是“没有生命的肉体”,“要是能有点人气就好了”,她无法得到爱欲的满足,甚至连她自已也弄不明白怎么会有了两个孩子。姜家只不过是让她来侍奉他,她因此最终分到了姜家的财产。季泽是她心中爱着的人,喜欢到了身不由已的地步,但季泽虽然在外面寻花问柳,可在家里却不敢太造次,只限于和她开开玩笑,他有他的原则。分家后季泽来找她,向她做了表白,但她却认为他是来骗钱的,不是真情,所以把他撵走了。可以看出她的渴望除了性爱之外,还有情爱,但因为猜疑,她放弃了这种机会。我不认为作者只想表现金钱的胜利。但此后,她抛弃了这么多所获得、保护的财产,就成了她生命的唯一依托。从丈夫、季泽得不到爱,她忍受着情欲的煎熬,产生了疯狂般报复的病态心理,对所有男女之爱充满忌妒,包括儿子长白、女儿长安。儿子长白成了她生命中唯一的男人,她让已结婚的长白整夜陪着她通宵聊天,讲小夫妻的性生活,最后逼得儿媳妇自杀身亡。与丈夫结合只是使她获得了家产,季泽只给了她爱的煎熬,长白则在她的管教下成了一个浪荡子,连同女儿长安,都成了她病态心理的牺性品。她生命中的三个男人都不能给她爱,作为女人,她的一生是可悲的一生。更要说明的是,这个“黄金的枷”,不是她自已愿意戴的,是社会强加在她身上的。最后她被金锁压疯了,想摘也摘不掉了。

张爱玲关注人性,表现人性,《金锁记》写的就是人性受到压抑以至扭曲的故事,小说充满了“人生味。小说没有痛诉,没有反抗,只给人一种苍凉的感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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