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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名著读后感

时间: 新华 读后感

通过不断地写读后感,人们可以逐渐掌握用文字表达自己思想和感受的技巧,提高自己的写作能力和表达能力。优秀的关于名著读后感要怎么写?下面给大家整理关于名著读后感,希望对大家能有帮助。

关于名著读后感篇1

近段时间一直在拧一些乱乱的文字,看得乱流突袭,开始发觉在生活中讲话都失去语感。于是产生了懒惰情绪,不愿意再在艰涩晦深的问题中继续停留,转而回身读一些小时候所看的东西。第一本看的,便是《简爱》。

《简爱》是这么一本东西。我的英文水平,是可以读原文的,但是看着那令人目眩的动辄三四行的长句,往往就望而却步。手头一个版本是黄源深翻译的。感觉还不错。随看随翻。在午后阳光和一杯乌龙茶的帮助下,我成功的做到了神游物外,逃避现实,重新回到初一时第一次读这本书的记忆中。

我在读初一前,看的大多是古书,或者白话文。所以我现在能用现代语写作和勾引MM,启蒙者是我初一暑假读的那一堆西方文学着作。这一点,我认同王小波的话:真正的现代汉语,是一群伟大的翻译家留下来的。从这个意义上来讲,他们是我语言的老师。

对于《简爱》,早先我是完全被它的语言所打倒。如痴如醉,魂牵梦萦,有段时间张口闭口都在学那种英国式优雅的口吻。小时候图个好玩,没对情节具体参悟,在心目中这就是一部完美华丽的诗歌。是记忆花园中最后的秘藏。但是重新读过一遍之后,语言的流丽依旧,却在情节与构思中发现了一些别的。

听过一个说法,就是《简爱》发表之初,有人认为它和《呼啸山庄》出自同一人手笔。如果现在来看,我得承认的是,《呼啸》的水平,怕是在《简爱》之上多矣。语言方面我没资格去斤斤计较——英文还没到如此水平——仅仅论及结构和流势,如此而已。

我在重读《简爱》的过程中,发现了一些令我不安的东西。那些东西附身于小说的夹缝之中。我之不安是在于:我已对其产生隐约的不满,而我又不想去忤逆我曾经至爱的经典。无论如何,我在行文之中,发现了一些不令我愉快的东西。

《简爱》被万众所热爱的,大约是其作者的自尊与平凡——或者说,是夏洛特的自尊与平凡。那是一个灵魂炽热而外表简单的女子。这一形象无疑是不朽的经典。可是与其夫罗切斯特一样,这个形象始终在用一种类似于自傲的口吻言论——他们对于他人的鄙薄,多多少少,曾经使我快慰,现在却令我不安。夏洛特托身于简爱,

这是我所知道的。但我所感觉到的是:她对于高层贵族的鄙薄与一种近乎敌视的态度,有些刻意了。反过来说,我从中读到了自卑的情绪。

简爱是个敏感而容易受伤的女子。开头用了太长的篇幅来叙述她幼时的情景。但是我感觉到的是,在叙述简爱这个人物时,夏洛特不曾将自己离开这个躯壳,所以她也没有用全知角度叙述。如此一来,她所描述的差不多可以认定是她的意见。那么,我在简爱中,看到的是某种情绪化的自卑,而后是近乎于传奇的爱情——惟其传奇性,昭示了某种不真实与幻想性——和最后一个几乎有点硬凑的结尾。她遇到了JOHNRIVERS。虽然前头有笔,但还不是那么自然。夏洛特对于简爱的处理,开头非常真实,中间段非常精彩,但是隐伏着不安,到了结尾,则几乎归于俗套——一个我料到的俗套。最后无疑是皆大欢喜,带一点感伤。她的铺垫和衔接很完美,几感觉不到瑕疵。但是我隐约间感到的是,这是一个人间女子编造的故事。它已经缺少了令我战栗的小说结构——更多的时候,我读到了简爱离开山庄,就没再读下去。如果我是夏洛特,或许我就会在那里结束。因为之后的一切,在我看来,比之于前,是很拙劣的。

比较于《呼啸》的急风暴雨,《简爱》的安静,其实倒象是装出来的。夏洛特和爱米利一样,其实是内心很TOUGH的人。她们的心必须在疾风中飞扬,因为过于容易受伤。爱米利一飞冲天,写下了真正浩荡的文字。而《简爱》,则在某种内在情绪的矛盾下,写出了一个自己在不断斗争的故事。这一方面,有些象雨果同样自我斗争的《九三年》。

关于名著读后感篇2

《简爱》的作者夏洛蒂勃朗特以自身的经历为素材,叙写了一个小女孩克服诸多艰难险阻,从一只丑小鸭变成白天鹅的动人故事。主人公简爱是一个不畏艰险,十分坚强的女孩,尽管自己童年生活在痛苦中,但她并没有屈服,而是以一种超人的毅力与坚强追求到了自己的幸福。我们亦应如此,应对挫折,我们只有超越自我,坚强克服,才能拨开云雾见青天。  

挫折其实就是对你的考验。若屈服于它,就意味着你与成功失之交臂,但若抓住它并凭借其力量勇敢地战胜它也许就会一步登天。简爱深谙此理,她凭借着挫折的考验成为了一个有着钢铁般意志的人。当她在舅母家受尽折磨与欺负后,他毅然决然的选取了学校;当她刚踏进学校门就被校长体罚时,她坚强地挺了过去,从最后一名升至第一名……简爱是个不可否认的强者,她的毫不畏惧挫折的品质也令人大加赞赏!  

是啊!挫折就是这样妙不可言。脆弱的人觉得它是一块望而生畏的压顶石,而坚强的人则视它为攀登高峰的垫脚石。我们若想成就一番事业,必定要遭受不尽其数的的挫折。我们只有咬紧牙关,以超人的坚强去迎接挫折,进而战胜挫折。那么,当我们成功再回首时,你会发现,原先艰难的每一步都是踩在挫折上的,而在挫折上建立起来的坚强才算是真正的坚强!  

忆往昔,历史上凡成就大业者都是不惧怕挫折的。汉朝的司马迁,在受宫刑后被关进大牢,他以坚强的意志,坚持创作完成我国历史上第一部纪传体《史记》。试想一下若司马迁没有忍辱负重,而向挫折低下了头,那历史的天空不就一片空白了吗?  

应对挫折,我们应当有一份“千磨万击还坚劲”的雄心,只要还有期望,就不要轻言放下目标,站起来,继续向前走,因为,人生旅途毕竟买不到返程票。  

千百次挫折的考验,造就了我们执着的性格,铸就了我们刚强的意志,练就了我们过硬的本领,铺就了我们成功的道路。在挫折中,我们一点点积蓄力量,一步步迈向辉煌。让我们满怀“扼住命运的咽喉”的豪情壮志,去挑战挫折,战胜挫折吧!  

“应对挫折当自强”,踏在青石板上,我的眼前又升起一轮新的太阳!

关于名著读后感篇3

《俗世奇人》这本书的封面我很喜欢,有一种古典气息,蓝色的书皮,黑白的简笔画,以及那自由的毛笔字都让我感受到这是一本与众不同的书,我兴高采烈的捧着它从书城回到家中,兴致勃勃的将它一气呵成的读完,然后小心翼翼的将它安放到书架上,它的特别,让它成了书架上移到别样的风景线。

里面的内容也引人入胜,在课堂上学习《刷子李》的时候,我就觉得意犹未尽,等我读完一整本后,更是有一种震撼,里面的每个人都有着自己的才干,那是别人替代不了的。苏七块是一个有脾气的怪医生,刷子李是一个有本事的手艺人,张大力是一个有本领的好汉,蓝眼是一个身怀绝技的艺人,杨巴则有一副巧嘴,华大夫的牙术可谓顶天了,泥人张捏泥人的本领更是独一无二,在大回手上就没有钓不上的鱼。

让我印象最深刻的是其中的一篇《小杨月楼义结李金鳌》,李金鳌虽然是一个混混头儿,但他的重情重义却也是让人啧啧称赞的。他的一番话,更是让我久久的思考,他说道“杨老板,我这人,向例只交朋友,不交钱。想想看,您我这段交情,有来有往,打谁手里过过钱?谁又看见过钱?折腾来蒸腾去,不都是那些情义吗?钱再多也经不住花,可咱们的交情使不完!”人和人之间之所以能维持关系不应该靠金钱,所依靠应该是情谊,这样的感情不会因为钱财有所改变,随着时间的流失,显得是更加珍贵的。

我们的生活不缺少这样的奇人异事,更多的时候,是我们的眼睛忽略了,他们存在我们的生活点点滴滴之中,是生活也是传奇,这个年纪的我,也许在很多地方有不足,但我肯定也有自己的专长,我热爱运动,我要选一种姿态,让自己活得无可替代。

关于名著读后感篇4

巴尔扎克笔下的这个吝啬鬼的确是个胆大的题材,这个生动的人物形象不仅诠释了人们被金钱主宰了一切,更深刻分析了资产阶级是如何聚敛财富,地位和权力的过程。

小说描写了欧也妮其及身边的一群人的生活故事。首先是欧也妮的父亲葛朗台,他起初只是个普通的箍桶匠,识文断字能写会算,凭借自己聪敏的头脑,贿赂监管拍卖的人,后来又不断钻空子,并利用职权占尽了便宜,趁着大革命挣得一大笔财产。正如巴尔扎克所描写的,葛朗台兼有老虎和巨莽的本领。于是他成了每个人钦佩和膜拜的对象。金钱成了葛朗台的上帝,他活在世上的唯一意义就是赚钱,想尽一切办法,赚取别人的土地,并费尽心思使其合法化。毫无疑问他的思想早已被金钱这一沉重的枷锁束缚住了。在他眼里钱比生命更重要,连妻子女儿都比不上一点小小的黄金。他对他的家人吝啬至极,生活上穷苦简陋,吃的是烂菜烂水果,用的是廉价蜡烛,肉禽也都是靠佃户供给,连糖都舍不得买。他把钱藏得连家人对家里究竟有多少财产都是一无所知。当欧也妮把自己全部的金币给了堂弟后,葛朗台毫不犹豫将她软禁起来,只让她吃清水面包。当妻子也因穷困一病不起时,葛朗台因不愿让女儿继承母亲的遗产,又想方设法讨好女儿,甚至在死前仍不忘紧紧盯着桌上的一堆黄金。他这一生虽积累了万贯家财,最后仍是一无所有。金钱并没能带给他真正的财富和幸福,徒留下愚蠢,和空虚的内心。

而守着父亲巨额财产的欧也妮,无疑受到了众人的追捧,那些唯利是图,贪图富贵,爱慕虚荣,帮葛朗台放高利贷的法官和银行家们对她大献殷勤,热烈追求。他们明争暗斗,却都被葛朗台老头玩弄于股掌之中,被利用去钓大鱼,到最后连克罗旭院长自私的愿望和野心也落空了。这些人完全被贪欲所支配,在金钱的罪恶中深深地迷失了。

欧也妮的堂弟夏尔,是一个典型的受到社会环境影响的产物。纯真的欧也妮使他领略到了人性的美好。欧也妮为了资助夏尔将她全部的金币偷偷送给他,可没有想到,印度之行成了夏尔人生的转折点。受到周围环境的影响,他开始堕落,自私自利在他的心里蔓延,他逐渐变成了一个追逐名利的掠夺者。他一心只想发财,为此不惜采取任何手段,买卖人口,放高利贷,走私漏税,肆无忌惮,胆大妄为。他背信弃义,抛弃与欧也妮的感情,为了公爵家崇高的地位和诱人的钱财,娶公爵女儿为妻,以实现自己的野心,此时的欧也妮自然也就变得微不足道了。金钱已经侵蚀到社会每个地方,不断摧毁着人性与情感。

欧也妮似乎是这混沌世界里唯一的光芒了,她对金钱既不看重也不轻视,从小就勤俭节约、不乱花钱,对身边的任何事都报以最善良、纯真的心。她在不知不觉中受到伤害,却依然执着的生活着,不放弃她那强烈美好的感情,她的心只为高尚、温馨的情感而跳动。她常做善事、生活简朴,在一群利欲熏心的人中似是一朵的青莲,出淤泥而不染。

在人类的感情领域,金钱是无能为力的。它并不能给人们带来什么,太多的渴求只能使人陷入深潭,无法自拔。人的欲望是无止境的,要支撑这些潜滋暗长的欲望,也许就会像葛朗台那样成为金钱的奴隶,让真正的快乐无处生根。为根本是多余的奢求疲于奔命,到头来又能获得什么呢?最多只能对错过身边的美好而悔恨不已。过多的欲望成了人们苦恼的原因,它压抑着最基本的人性和良知。

一个人的期望越大,那么他就可能失望的越多。更可悲的是,许多人被金钱、权力和名誉蒙蔽住了双眼,自己到最后都浑然不觉。盲目追求不需要的只会让人忽视了真正的幸福,迷失在人生的路途中。

关于名著读后感篇5

《穷人》一文的作者是俄国作家列夫托尔斯泰,17世纪末20世纪初俄国伟大的文学家,也是世界文学史上最杰出的作家之一。他的代表作有《安娜卡列尼娜》、《战争与和平》、《复活》以及自传体小说三部曲《童年》、《少年》、《青年》。选入我国小学语文课本的作品有《跳水》、《穷人》、《七颗钻石》、《李子核》等。

这篇文章主要写在一个寒风呼啸的夜晚,桑娜和渔夫主动收养已故邻居西蒙家的两个孤儿的故事。书中一个个生动的情节,一个个悬念让我难以忘怀。桑娜脸色苍白,神情激动。她忐忑不安的想:“他会说什么呢?这是闹着玩的吗?自己的五个孩子已经够他受的了……是他来啦?……不,还没来!……为什么把他们抱过来啊?……他会揍我的!那我也活该,我自作自受……嗯,揍我一顿也好!”门吱嘎一声,仿佛有人进来了。桑娜一惊,从椅子上站起来。“不,没有人!上帝,我为什么要这样做?……如今叫我怎么对他说呢?……”桑娜沉思着,久久地坐在床前。这段话写出了桑娜内心矛盾斗争十分激烈,因为她怕自己擅自做出的决定会遭到丈夫的谴责,所以她内心上下忐忑不安,从而写出了桑娜具有一个善良的心。渔夫皱起眉,他的脸变得严肃、忧虑。“嗯,是个问题!”他搔搔后脑勺说,嗯,你看怎么办?得把他们抱来,同死人呆在一起怎么行!哦,我们,我们总能熬过去的!快去!别等他们醒来。”这段话从动作、神态和语言方面细致地描写了渔夫做出决定的前后过程,说明了他与桑娜一样都具有着一颗甘愿自己受苦也要帮助别人的高尚心灵。从而更加突出了穷人都有一颗善良的心。如果每个人都怀有一颗美好的心灵,人人都献出一点爱,那么,世界将会变得更美好。

关于名著读后感篇6

对于马鹿,我只略知一二:马鹿,属于国家一级保护动物,不准猎杀。但从那位傣族老人的自述里,我对它有了新的认识,同时也被老人的举动深深地打动了。

那位傣族老人曾经是威震山村的盘巴(猎手),猎过老虎、豹子、野猪、老熊、甚至打死过一头大象。还有一手绝技就是善于打马鹿,进山狩猎回回不落空,总要背一头死鹿回寨子。因此有了岩哈光——“马路的克星”这个名字。后来因为家了盖起了一座新竹楼,花尽了全部积蓄,为了招待亲朋好友,悄悄进山,一个人去打马路。当老人看到那头母鹿时欣喜若狂,特别是母鹿圆鼓鼓的肚子的小鹿,因为它比珍贵的鹿茸更值钱。但是在追捕母鹿的时候,老人和母鹿同时掉进了捕象的陷井!并且一头先掉下去的豹子虎视眈眈的想吃了他们,在万分危急的时刻,母鹿跑在老人面前企求庇护。老人震惊了,决定保护它,老人和豹子搏斗,但是因为年纪大了,体力不支,被豹子压在了身下,这时候母鹿爬在豹子身上,用啃青草的牙齿撕咬着豹子,最终他们战胜了豹子,同时小鹿也出世,但是他们没有能力走出陷井。伟大的母鹿把小鹿托咐给了老人,毅然用自己的身体顶着老人,把他们送出了陷井,而自己却死了。从此老人再也不打猎了,他喂养小鹿,并为它起了召光——“鹿的王子”这个名字,在乡政府要办鹿场时,他就入伙当了场长,召光当了头鹿。

读完这篇文章,我的心情久久不能平静,人和人之间的情谊虽然深厚,但是老人与马鹿之间的情谊何尝不是如此呢,它毫不逊色!如果母鹿不向老人求救,那么它和老人都将是豹子的美食;如果母鹿不将小鹿托付给老人,那么小鹿也将夭折;如果母鹿不毅然牲牺自己,那么老人和小鹿也无法脱离陷阱,获得重生!我觉得母鹿是聪明勇敢的,它是一头通人性的母鹿;而老人是慈悲善良的,他是一位伟大的猎人!正如我们曾经学过的一句话“信赖,不就能创造出美好的境界吗?”。

关于名著读后感篇7

这个暑假,我读了《红楼梦》。《红楼梦》是由清代着名学者曹雪芹所着,高鹗续着的描写贾氏的是封建社会大家族贾府,由盛到衰的全过程。《红楼梦》中,我喜欢厌恶功名的贾宝玉、同情爱哭小气的林黛玉、佩服敢作敢当的晴雯、尊敬刚毅果断的贾探春、讨厌诡计多端的王熙凤、憎恨阴险狠毒的王善保家。我还喜欢《红楼梦》中的几个场景,如宝黛共读西厢埋落花,既美丽又浪漫,还喜欢湘云醉眠芍药茵,又像画又像诗。《红楼梦》是中国名着,同时也是世界文学的巅峰之作。

在这本着作当中,男主角士贾宝玉,女主角是林黛玉,这本小说还描写了他们之间的纯真的感情,但由于封建社会讲究“父母之命媒约之言”最终导致两人未能结成眷属,同时也导致了林黛玉的死亡。

读罢《红楼梦》,我不由得深思起来,显赫一时的贾府为什么会灭亡呢?因为贾弟子骄奢淫逸、作恶多端,使贾府积下仇恨并留下把柄。还因为有太多像贾赦一样的纨绔弟子,在富有时,他们不务正业、安享富贵,就吃荣国公和宁国公的老本,还认为富贵也会一直持续下去,当元妃死后,贾府失去权力庇护,受到了权者的排挤。此外四大家族中的薛、王、史三家都已衰败,贾府的衰败也就自然了。

《红楼梦》展现了封建社会的罪恶。在封建社会中,政权机构与封建贵族狼狈为奸、互相依存,不仅如此,封建贵族还抢占民女为妻,把老百姓逼死也像是儿戏似的,贾赦为了几把古扇就把别人抄家,使别人坑家败业,家破人亡。

封建贵族穿着绫罗绸缎、吃着山珍海味,住在奢华舒适大房子里,而老百姓却衣不遮体、食不果腹,为了生存甚至卖儿卖女,那可是他们的情深骨肉呀!而封建社会还遵守“普天之下莫非王土,率土之滨莫非王臣”天下都是皇上私有的东西,生死都由皇帝来决定。连像贾探春这样的封建贵族的千金都要听皇上的话,远嫁他方。而在今天的社会主义社会里,人人平等,而且穷人还可以得到国家援助,再也没有富人们整天花天酒地而老百姓们却穷困颠倒、度日如年的景象了。

人们常说,不能身在福中不知福,看看古代封建社会再看看我们的今天,我们多幸福呀!我们更要加倍努力,让更多的大众过上好日子!

关于名著读后感篇8

看了余秋雨的这些散文我感触颇深,他的每一篇文章都带给我一次心灵的洗礼,很是震撼,但最让我喜欢的还是他的《废墟》这篇文章,它里面的话深深地影响着我的思想,在极大数的人都认为完整才是美的时代。他却提出了一个能够说是另类的想法——废墟也是一种美,也许嫩绿的叶子象征着期望,可是谁又能否定飘落的秋叶就不是一次生命的轮回吗,就不是另一个新的生命的开始,落叶是人们心中“废墟”的代表,可是它却赋予着别样的精彩,难道不是吗?

圆明园曾代表着皇家高贵的身份和无尽的财富,可是此刻当我们再回首过去时,看见的又是些什么呢?是一幅残缺破烂不堪的景象,我们已经很难去想象它以往拥有过的那些光辉岁月。当有人提出修复圆明园的时候,有些人却站出来否定了,因为即使修复了它原有的容貌又能怎样样呢?那些以往遭受过的屈辱历史就能消失在历史的记录里吗?答案是当然不会了,残缺的圆明园,一个废墟一般的存在,也是一种美,另类的一种美,因为这个残缺般的废墟的存在才让我们更加牢记了历史惨痛的教训和惨象,废墟是一种美,残酷而真实存在的美。它是不会因为它的不完整而被世人所遗弃,相反的,人们只会更加记得它,它将会永远的被人们珍藏在心中最深的那个角落。

在《文化化苦旅》中我能感受到余秋雨那深厚的文字功底,在中国悠久的文化发展史上,有许许多多杰出的才子,他的文章并不是最华丽最优美最感人肺腑的,但却是令我感触最深的,他的文章教会了我许多的哲理,我也能感受到来自他内心深处的真切想法,看完这本书,我被深深地感动了,那纯朴简单的文字是我思想上的一次撼动,是我精神上的愉悦,更是我心灵上的一次完美震撼。

关于名著读后感篇9

《昆虫记》的英文名称是《TheRecordsaboutInsects》,是法国杰出昆虫学家法布尔的传世佳作,亦是一部不朽的著作。它不仅仅是一部文学巨著,也是一部科学百科。

《昆虫记》,是一部很吸引人的著作。作者用了毕生的精力研究了昆虫世界,那份执着,那份坚持不懈的精神实在让我佩服。书中充满了惊奇,充满了情趣,透过这本书我知道了另一个世界的奥秘——昆虫世界的真面目,更让我发现了大自然中蕴含着的各种科学真理。

作者用那生动活泼的行文,简单诙谐的语调,向我们描述了昆虫世界中的一幕幕。正因这部科学百科同时也带有文学色彩,文中的一字一句,都体现了作者的感情,同时也展现了昆虫的独一无二的个性。杨柳天牛像个吝啬鬼,身穿一件似乎缺了布料的短身燕尾礼服;“小甲虫为它的后代做出无私的奉献,为儿女操碎了心”;而被毒蜘蛛咬伤的小麻雀,也会“愉快地进食,如果我们喂食动作慢了,他甚至会像婴儿般哭闹”。还有,萤火虫、蚂蚁、蜘蛛、蟋蟀、毛毛虫,燕子、麻雀……林林总总,一个个妙趣横生的故事,一段段栩栩如生的昆虫的景况,涵盖了关于昆虫的进食、保护自己、交配、养育后代、劳作、狩猎及生死,几近所有的细节。

我觉得《昆虫记》是值得一生阅读的好书,我想无论是谁,只要认真地阅读一下《昆虫记》,读出味道,读出感想,必须能够知道得更多。

作者的精神我很受启发:我们就应有追求真理的勇气和毅力,对自己感兴趣的事情就应有始有终的去把它做好,坚信自己的潜质,最大限度地发挥自己的潜能。哪怕你的追求在别人看来是枯燥的,寂寞的,乏味的,只要你有恒心,就必须能够创造出奇迹。

《昆虫记》不仅仅仅浸溢着对生命的敬畏之情,更蕴含着某种精神。那种精神就是求真,即追求真理,探求真相。这就是法布尔精神。学学他的精神吧!虽然我们不必须要像法布尔一样去探索昆虫的奥秘,但我们能够学他的精神,去做好其他事情!

关于名著读后感篇10

中国有这么一个作家,写了这么一本书,书里面有这么一个人。

他出身于旧社会的中国的下层劳动人民家庭,自幼家庭困苦,但是,他勤劳,朴实,忠厚,善良,注重信用和讲义气,虽然他只是京城里的一个普通车夫,却有小生产者所共有的积极进取的求生意志和人生理想。

其实,在他一生之中,最大的理想就是希望能够拥有一辆属于自己的车,可以自食其力。他曾经天真地以为,只要有了自己的资本--一辆车,再通过自己的勤劳和奋斗,就可以在城市中占有一席之地,从而可以自由自在地生存。虽然他曾经3次拥有属于自己的车。可是,上天却总是喜欢和他开玩笑,一次又一次的使他失去属于他自己的车,使他对生活的企望和信心以及要强的性格都在生活中一点点地丧失。他变得懒惰狡猾,极端自私,还耍无赖,成了彻头彻尾的"刺儿头",逐步滑向堕落的深渊。

他就是《骆驼祥子》里面的主人公--祥子!

《骆驼祥子》我想大家都十分熟悉了,讲述的是一个普通的人力车夫的故事。这个车夫叫祥子,之所以书名在"祥子"前加了个"骆驼"两字,是因为是骆驼救了他的命,使他拉上了人力车,所以因此得名,

在创作《骆驼祥子》之前,老舍一直以教书为生,写作为副业。《骆驼祥子》是他做职业作家后打响的第一炮!所以,《骆驼祥子》这本书是写得非常成功的!特别的是,老舍在这部作品中抛弃了以往那种幽默讽刺,嘻笑怒骂的风格,"抛开幽默正正经经地去写",并且平易的文字又因从容地运用了北京口语而增加了亲切,新鲜,恰当,活泼的味道。

可是,《骆驼祥子》却是一个彻彻底底的悲剧!

因为,故事的主人公祥子,由原来的一个勤劳,朴实,忠厚,善良的人,变成了一个懒惰狡猾,极端自私的社会败类!但是,这也不能完全的怪祥子,祥子当时所在的社会极其黑暗,当时中国的社会背景是半殖民地半封建的社会性质,"老实成了无用的别名",注定了像祥子那样社会下层人民的悲苦命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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