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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读名著感悟

时间: 新华 读后感

读后感要求学生在对所读内容进行感性认识的基础上,将自己的思考和知识结合起来,完成一篇有独到见解的作品。接下来给大家分享关于读名著感悟,希望对大家写关于读名著感悟有所帮助。

关于读名著感悟篇1

“读万卷书行万里路”《文化苦旅》就是这样一本好书,当我读到这本书时,便沉醉在了泱泱历史的方则中,眼前浮现出了种.种黑白相间的画面,大江南北在文字中异彩纷呈。

书很厚,拿到之后颇有充实感。我与文字一齐去阅天地、览神州。里面有一篇文章,让我印象颇深,它讲述了一个大清的罪人,他的无知促使他用中国文物换来了几头牛,无价之宝只值几头牛?想止于此,我是多么想去阻止他,可惜我回不到从前。无知是多么可怕啊!它能改变一个国家的命运。再说,若他有爱国之情,哪怕仅有一点点,也会拒绝的。

《文化苦旅》让我畅游了一遍中国,明白了一个国家的伟大,感受了一个国家的风情,也懂得了从不一样角度去看待一切。这样,即使废墟也能放射光彩,我们要永远坚持一双善于发现的眼睛,让平凡的一天也精彩。想想平时,我总是无味的过日子,自从读了《文化苦旅》,我学会了用自我的眼睛仔细地观看世界,发现每一天都与众不一样,生活也所以欢乐起来。

《文化苦旅》让我收益匪浅,我期望大家都读一读。

关于读名著感悟篇2

看到这本书的封面时,原以为这是一本散文集。打开一看才发现是本短篇小说,而且讲述了很多有奇特技艺或做出怪异举动人。看了其中一些故事,有很多值得我们反思的行为。

《酒婆》中的老板本来是卖掺水的假酒,一直到也是相安无事,当他打算重新做人,开始卖真酒时,不料却间接地害死了一个人。文章最后一段写了老板发现祸根出在自己身上,酒馆里的酒客们想必也知道事情的原委。他们对肚中的酒一清二楚,酒婆出事那天的酒是真酒,他们也能尝出来,再结合酒婆与平日不同的旋转方式和酒的效果,便可以想到问题出在酒身上。这使老板迷茫了,每个犯了错的人改过自新时都会受到阻挠,也会迷惑于自己是否真的该放弃原本的生活,但坚持下去,坚定自己正确的选择总会见到曙光。不过,若是从一开始就卖真酒,也不会发生这些事了。

《认牙》使我感到了华大夫对工作的认真程度,这不是忘我,是忘他人啊。医完病人的牙后完全不记得病人的长相或许可以认为是大夫的记性不好。但不记得人却能认出自己医过的牙这就证明他的注意力全部集中在牙齿上了。那个通缉要犯估计就是认为华大夫记性不好,不记得病人而医术又好,才去他那修牙的,却不曾想他记牙不记人。当医生能当到华大夫这种境界,也十分难得了。

看了《小达子》后在想,那中年男子的怀表链可能也是从哪个达官贵人身上偷来的。不禁觉得很好笑,两个小偷拿着别人的东西,抽过来,取回去。小达子以为这次赚大钱了,而那男子却认为一笨手笨脚的小偷干这行当就算了,但偷的居然是他的东西,心里肯定也在嘲讽小达子,顺便给他上一堂课。两个小偷比谁的偷技高超,败者没再出现在最容易偷钱的地方,看来无论谁,做哪个职业的人都是有尊严的。

俗世奇人,平凡世界里与众不同的人,他们做出了奇特的事情。庸俗的世界不是你平凡的理由。

关于读名著感悟篇3

《昆虫记》的英文名称是《TheRecordsaboutInsects》,是法国杰出昆虫学家法布尔的传世佳作,亦是一部不朽的著作。它不仅仅是一部文学巨著,也是一部科学百科。

《昆虫记》,是一部很吸引人的著作。作者用了毕生的精力研究了昆虫世界,那份执着,那份坚持不懈的精神实在让我佩服。书中充满了惊奇,充满了情趣,透过这本书我知道了另一个世界的奥秘——昆虫世界的真面目,更让我发现了大自然中蕴含着的各种科学真理。

作者用那生动活泼的行文,简单诙谐的语调,向我们描述了昆虫世界中的一幕幕。正因这部科学百科同时也带有文学色彩,文中的一字一句,都体现了作者的感情,同时也展现了昆虫的独一无二的个性。杨柳天牛像个吝啬鬼,身穿一件似乎缺了布料的短身燕尾礼服;“小甲虫为它的后代做出无私的奉献,为儿女操碎了心”;而被毒蜘蛛咬伤的小麻雀,也会“愉快地进食,如果我们喂食动作慢了,他甚至会像婴儿般哭闹”。还有,萤火虫、蚂蚁、蜘蛛、蟋蟀、毛毛虫,燕子、麻雀……林林总总,一个个妙趣横生的故事,一段段栩栩如生的昆虫的景况,涵盖了关于昆虫的进食、保护自己、交配、养育后代、劳作、狩猎及生死,几近所有的细节。

我觉得《昆虫记》是值得一生阅读的好书,我想无论是谁,只要认真地阅读一下《昆虫记》,读出味道,读出感想,必须能够知道得更多。

作者的精神我很受启发:我们就应有追求真理的勇气和毅力,对自己感兴趣的事情就应有始有终的去把它做好,坚信自己的潜质,最大限度地发挥自己的潜能。哪怕你的追求在别人看来是枯燥的,寂寞的,乏味的,只要你有恒心,就必须能够创造出奇迹。

《昆虫记》不仅仅仅浸溢着对生命的敬畏之情,更蕴含着某种精神。那种精神就是求真,即追求真理,探求真相。这就是法布尔精神。学学他的精神吧!虽然我们不必须要像法布尔一样去探索昆虫的奥秘,但我们能够学他的精神,去做好其他事情!

关于读名著感悟篇4

一本书,我百看不厌,这是一本经典著作,它就是《海底两万里》,这本书写于1870年,描写了一艘构造奇特的潜水艇鹦鹉螺号的艇长尼摩,邀请生物学家阿罗纳克斯进行海底旅行的故事。

这本书要讲的是鹦鹉螺号的主人尼摩艇长是个性格阴郁,知识渊博的人,他与阿罗纳克斯一道周游了太平洋、印度洋、红海、地中海、大西洋以及南极和北冰洋,遇见了许多罕见海底动植物,还有海底洞穴、暗道和遗址,其中包括著名的沉没城市亚特兰蒂斯,这个拥有与希腊相当的历史文化的文明古国。在将近十个月的海底旅程中,鹦鹉螺号以平均每小时12公里的航速,缓缓行驶。让我觉得我自己也随着尼摩艇长和他的“客人们”饱览了海底变幻无穷的奇景异观,整个航程高潮迭起。另外,这次旅行不仅让我学到大量真实的科学知识,并促使我对有关人类正义进行了深层次的思考。

《海底两万里》集中了凡尔纳科幻小说的所有特点。情节曲折,悬念迭出,人物命运瞬息万变,想像力丰富,将翔实的科学知识和逼真的细节幻想融于一炉,匠心独运,布局巧妙,让我们叹而观止。在漫长的海底旅行中,我们时而被推入险象还生的恶劣境况,时而被带进了充满诗情画意的美妙世界。

波澜壮阔的场面和细致入微的刻画交替出现,不但为我们展现了海底世界的神奇和美丽,还使我们在阅读的过程中学到了很多有关于海洋生物、气象和地理等方面的丰富知识,使我们对大海有了更深入的了解。在这个故事中,我最喜欢的人物是尼摩艇长,因为他有一颗善良而又仁慈的心,在一个采珠人遇难时,他不但救了他,还给了他一袋珍珠;还有一次,他的艇员被章鱼带走了,他流下了泪。但是他心中也有仇恨,对人类的仇恨,我希望他能在大海这个他选中的祖国中把仇恨从心里消失。

儒勒·凡尔纳是在告诉我们:没有做不到的,只有想不到的——只有当时具备一定的科学背景,才可能有来源于现实或高于现实的想像,否则不是科幻只是空想;而如果连想像都没有,没有目的、没有方向,更不可能有科学进步。

关于读名著感悟篇5

巴尔扎克笔下的这个吝啬鬼的确是个胆大的题材,这个生动的人物形象不仅诠释了人们被金钱主宰了一切,更深刻分析了资产阶级是如何聚敛财富,地位和权力的过程。

小说描写了欧也妮其及身边的一群人的生活故事。首先是欧也妮的父亲葛朗台,他起初只是个普通的箍桶匠,识文断字能写会算,凭借自己聪敏的头脑,贿赂监管拍卖的人,后来又不断钻空子,并利用职权占尽了便宜,趁着大革命挣得一大笔财产。正如巴尔扎克所描写的,葛朗台兼有老虎和巨莽的本领。于是他成了每个人钦佩和膜拜的对象。金钱成了葛朗台的上帝,他活在世上的唯一意义就是赚钱,想尽一切办法,赚取别人的土地,并费尽心思使其合法化。毫无疑问他的思想早已被金钱这一沉重的枷锁束缚住了。在他眼里钱比生命更重要,连妻子女儿都比不上一点小小的黄金。他对他的家人吝啬至极,生活上穷苦简陋,吃的是烂菜烂水果,用的是廉价蜡烛,肉禽也都是靠佃户供给,连糖都舍不得买。他把钱藏得连家人对家里究竟有多少财产都是一无所知。当欧也妮把自己全部的金币给了堂弟后,葛朗台毫不犹豫将她软禁起来,只让她吃清水面包。当妻子也因穷困一病不起时,葛朗台因不愿让女儿继承母亲的遗产,又想方设法讨好女儿,甚至在死前仍不忘紧紧盯着桌上的一堆黄金。他这一生虽积累了万贯家财,最后仍是一无所有。金钱并没能带给他真正的财富和幸福,徒留下愚蠢,和空虚的内心。

而守着父亲巨额财产的欧也妮,无疑受到了众人的追捧,那些唯利是图,贪图富贵,爱慕虚荣,帮葛朗台放高利贷的法官和银行家们对她大献殷勤,热烈追求。他们明争暗斗,却都被葛朗台老头玩弄于股掌之中,被利用去钓大鱼,到最后连克罗旭院长自私的愿望和野心也落空了。这些人完全被贪欲所支配,在金钱的罪恶中深深地迷失了。

欧也妮的堂弟夏尔,是一个典型的受到社会环境影响的产物。纯真的欧也妮使他领略到了人性的美好。欧也妮为了资助夏尔将她全部的金币偷偷送给他,可没有想到,印度之行成了夏尔人生的转折点。受到周围环境的影响,他开始堕落,自私自利在他的心里蔓延,他逐渐变成了一个追逐名利的掠夺者。他一心只想发财,为此不惜采取任何手段,买卖人口,放高利贷,走私漏税,肆无忌惮,胆大妄为。他背信弃义,抛弃与欧也妮的感情,为了公爵家崇高的地位和诱人的钱财,娶公爵女儿为妻,以实现自己的野心,此时的欧也妮自然也就变得微不足道了。金钱已经侵蚀到社会每个地方,不断摧毁着人性与情感。

欧也妮似乎是这混沌世界里唯一的光芒了,她对金钱既不看重也不轻视,从小就勤俭节约、不乱花钱,对身边的任何事都报以最善良、纯真的心。她在不知不觉中受到伤害,却依然执着的生活着,不放弃她那强烈美好的感情,她的心只为高尚、温馨的情感而跳动。她常做善事、生活简朴,在一群利欲熏心的人中似是一朵的青莲,出淤泥而不染。

在人类的感情领域,金钱是无能为力的。它并不能给人们带来什么,太多的渴求只能使人陷入深潭,无法自拔。人的欲望是无止境的,要支撑这些潜滋暗长的欲望,也许就会像葛朗台那样成为金钱的奴隶,让真正的快乐无处生根。为根本是多余的奢求疲于奔命,到头来又能获得什么呢?最多只能对错过身边的美好而悔恨不已。过多的欲望成了人们苦恼的原因,它压抑着最基本的人性和良知。

一个人的期望越大,那么他就可能失望的越多。更可悲的是,许多人被金钱、权力和名誉蒙蔽住了双眼,自己到最后都浑然不觉。盲目追求不需要的只会让人忽视了真正的幸福,迷失在人生的路途中。

关于读名著感悟篇6

史记作为中国古代最著名的古典典籍之一,最终被我彻底看完了。在浩如烟海的人物列传中,我被西楚霸王项羽的英雄气概所折服。

刚开始项羽学习识字和学习各种本领时因半途而废都没学成,但项羽力能扛鼎,气压万夫,才气过人。年青时他的志向便极为远大,之后还有代替秦始皇的信念。项羽的武勇古今无双,他是中华数千年来最为勇猛的武将,古人对其有“羽之神勇,千古无二”的评价。

秦朝统治十分残暴,项羽与叔父项梁看到当地的农民被施加暴政,心里愤愤不平,下定决心要解放农民,为让他们过上幸福的生活而上了战场。公元前2,陈胜、吴广在大泽乡振臂一呼,揭竿而起,项羽随叔父项梁在吴中刺杀太守殷通举兵响应,此役项羽独自斩杀殷通的卫兵近百人,第一次施展他过人的武艺!二十四岁的项羽,就这样带领八千吴中男儿反秦起义军,登上了历史舞台。

秦二世二年,项梁率义军大破秦军于东阿、定陶。项羽和刘邦也率军攻占城阳,略地至雍丘,与秦三川郡守李由激战,项羽以一人之力于万军之中斩杀李由,秦军大败。

项羽渡过漳河准备灭秦时已威震楚国,名扬诸侯,百姓们归顺于他,他将八千人的军队壮大到了四十万人,然后以势如破竹之势,简便取得了反秦之战的胜利。

多么勇猛的项羽啊!三年灭秦之举,连史记司马迁都无比佩服。中国文学名著让我明白了许多道理,读书就要读好书,异常是要品读咱们中国的文学名著,既能够增长见识,还能够知晓中国的历史是如何发展的。

关于读名著感悟篇7

从儿时爸爸给我买的第一本昆虫漫画,到刚上小学时的昆虫百科,让我对这些小东西产生了浓厚的兴趣。直到现在的这本文字生动、内容丰富的《昆虫记》。是它把我从钢筋水泥建造的城市带到了那充满虫鸣鸟啼的“深山老林”,和法布尔一起投入到昆虫世界的怀抱中。

第一次看这本书的名字,只以为是单调而枯燥的科普介绍,便漫不经心地随意翻看起来,可刚刚读了一小段,就被他对昆虫细致又不缺乏幽默的描写深深迷住了。在作者的笔下,每一只昆虫都是独特的,有个性的:萤火虫会给蜗牛打“麻醉药”;聪明的蜜蜂无论被带到哪里都能认出家的方向;勤劳的蝉整个夏天都在树上忙忙碌碌……这本书把昆虫们写的栩栩如生,让人们对它的认识越来越清晰,也不由让我想起了我小时候的事情。

在那时,我最喜欢看蚂蚁搬东西,因此,我经常在蚂蚁窝旁撒一些饼干屑,蹲上好长时间来看它们搬着食物来回穿梭于巢和地面。偶尔,我会从灌木丛里翻出来一只瓢虫,把它装进瓶子,细细观赏;夏夜,我钻进草丛,寻找那些生命短暂的歌唱家。在外婆家,我连叮在西瓜皮上的苍蝇也不放过。随着时间的推移,我渐渐厌恶并开始淡忘它们。而这本《昆虫记》,让我找回了它们调皮有趣的一面,对这些昆虫重又有了好感。

读完《昆虫记》我想到了这本书的作者,法布尔,并被他那一丝不苟的研究、严谨的实验、大胆的思考的精神所敬佩。他几十年如一日,毫无厌倦,全身心投入这项事业,逐步深入到了昆虫的天地,用自己最大的努力去了解各种昆虫的习性与生活,用确切的文字把辛苦得来的研究成果展现在世人眼前。书中的每一个字都是他辛勤钻研的结果,都饱含着法布尔对科学和大自然的热爱。

我喜欢法布尔的持之以恒、勇于探索、敢于实践,更喜欢他用毕生精力凝成的结晶:《昆虫记》,他让我们无比向往那个小巧玲珑的科学世界。

关于读名著感悟篇8

两代人爱情故事的对比,不难发现,相似经历相似的人,因为信念的不同选择的不同最终获得的结果是不一样的。

凯瑟琳既想要埃德加文明的爱,又想要希斯克利夫本真的爱,于是她经历了极其暴躁、郁郁寡欢的一生。

人要的不能太多,鱼和熊掌不可兼得,为避免悲剧一定要做出选择,然后去热爱自己的选择。犹豫摇摆会同时伤害爱自己的和自己爱的人。

埃德加深爱凯瑟琳,知识让他文明克制隐忍,但是爱情终究是自私的,他无法接受妻子爱另一个男人。他允许自己深爱一个人,允许自己因离别而悲伤,也允许自己死后依然去爱那个人,但是他不会因动荡而停止热爱生活。

努力的去学习去修炼内心,学会和自己相处,学会与温暖为伴,因为这个世界上只有自己是自己永远的伙伴,要习惯别人的到来和离去。

希斯克利夫对一个人爱的方式是疯狂的,他渴望拥有,爱而不得之后久久走不出自己内心的桎梏。

爱一个人不能太满,过满则溢。要善良宽容一些,不但是为了别人更是为了自己。行有不得反思诸己。

伊莎贝拉的爱是幼稚可笑的,硬闯进别人的故事想做主角,最终也只能是一身伤痛且一生再没机会做自己爱情故事的主角。

不要去爱一个心里有其他人且疯狂的人,他的疯狂只会给那个心里的人,给其他人的都是发疯。

小凯瑟琳的爱是从本真进化过来的,爱情是相互的,你爱我那我也爱你,你不爱我了,那我收回我的爱去爱其他人。

这和现代文明的爱情是不谋而合的,谁的爱都不是廉价的,谁的时间和精力都是有限的,所以要找到那个和自己的灵魂高度在同一个层次的人。

哈里顿的爱是真诚,善良,包容的。我爱你,你是自由的。但是我会拼尽全力去学习去成长去让你也爱上我。

所以小凯瑟琳最终被哈里顿吸引,她也给与了哈里顿爱情里最炙热的回应,所以爱情开花结果,生活诗情画意,钱财流进也势不可挡。爱是生活的基石。

关于读名著感悟篇9

《俗世奇人》这本书的封面我很喜欢,有一种古典气息,蓝色的书皮,黑白的简笔画,以及那自由的毛笔字都让我感受到这是一本与众不同的书,我兴高采烈的捧着它从书城回到家中,兴致勃勃的将它一气呵成的读完,然后小心翼翼的将它安放到书架上,它的特别,让它成了书架上移到别样的风景线。

里面的内容也引人入胜,在课堂上学习《刷子李》的时候,我就觉得意犹未尽,等我读完一整本后,更是有一种震撼,里面的每个人都有着自己的才干,那是别人替代不了的。苏七块是一个有脾气的怪医生,刷子李是一个有本事的手艺人,张大力是一个有本领的好汉,蓝眼是一个身怀绝技的艺人,杨巴则有一副巧嘴,华大夫的牙术可谓顶天了,泥人张捏泥人的本领更是独一无二,在大回手上就没有钓不上的鱼。

让我印象最深刻的是其中的一篇《小杨月楼义结李金鳌》,李金鳌虽然是一个混混头儿,但他的重情重义却也是让人啧啧称赞的。他的一番话,更是让我久久的思考,他说道“杨老板,我这人,向例只交朋友,不交钱。想想看,您我这段交情,有来有往,打谁手里过过钱?谁又看见过钱?折腾来蒸腾去,不都是那些情义吗?钱再多也经不住花,可咱们的交情使不完!”人和人之间之所以能维持关系不应该靠金钱,所依靠应该是情谊,这样的感情不会因为钱财有所改变,随着时间的流失,显得是更加珍贵的。

我们的生活不缺少这样的奇人异事,更多的时候,是我们的眼睛忽略了,他们存在我们的生活点点滴滴之中,是生活也是传奇,这个年纪的我,也许在很多地方有不足,但我肯定也有自己的专长,我热爱运动,我要选一种姿态,让自己活得无可替代。

关于读名著感悟篇10

夏洛蒂·勃朗特的著作之一,问世已有150多年,时光并没有遮盖住这部小说耀眼的光芒。读完这本书我喜欢上了简·爱的独立,追求个性的自由,人格的平等以及不向命运低头的性格。作者以“复杂”的文字,描绘了简·爱与罗切斯特先生的故事。因为简追求平等,所以在得知罗切斯特先生有一个疯的妻子后果断离开了。(说实话这个桥段令我佩服,读别的小说都没有遇到过如此果断的情节)但是,简也是一个追求自由的女人,所以果断拒绝了约翰的求婚。

文章比较后,简得知了罗切斯特先生,在大火中为拯救妻子而不幸双目失明,残疾,几乎无法独立生活,(而且还很穷)但他没有放弃对罗切斯特先生的爱,在罗切斯特先生的妻子死后,又重新投入了他的怀抱。这种无私,令我佩服。

简·爱似乎具有一个人比较美好的品质,虽然样貌不出众,没有好的身世,没有太多的钱。但她所体现的精神是无法用金钱来衡量的。

但也不能说这篇小说是,我记得从哪里看到过,一个人说,《简·爱》也有不足之处,书中过多的巧合不但有媚俗之嫌。但在我心中她还是好的《简·爱》。

关于读名著感悟篇11

这个寒假,我读的第一本书是《简爱》,我很庆幸,对于之前从不主动读书的我来说,居然开始主动去探寻知识的神奇了,而且紧张自己对知识的吸收慢,读书时间少。《简爱》这本书一共600页,我坚持看完了。

这次读书的不同之处在于,1。这本书内容很多。2。对其兴趣浓厚。3。从书中读出了乐趣。说白了就是愿意主动去读这么厚的书。

当我读完之后,我了解书中的主人公悲惨的童年生活,为了逃离这种生活,她与命运抗争,努力学习,最终改变了自己的命运,在以后的生活中,她不贪婪,不被封建礼教束缚,和一位年龄较大且有过婚姻史的有趣男人结婚了,而且这个男人当时已落魄不堪。

读到结尾的时候,我异常激动,为两人相爱而激动,为女主人公不顾一切去找自己的爱人而激动,但当她回到他家后,她被眼前的一切震惊了,然后她得知这里的不幸和她要寻找的人的不幸后,更加坚定了她找到他的决心。当她真的走到他面前时,面前这位幽默风趣,风度翩翩曾经容光焕发,曾集聚所有于一身的上流人士,已然成为一个双目失明,面部被烧伤,去哪里都需要被别人搀扶着的可怜的______。此时此刻,我担心相爱的这俩人,男人会因为自暴自弃接受不了自己的现状而产生暴脾气,女人会因为眼前的这个人又老又丑又可怕而放弃这份挂念。但我想错了,真的是无论生老病死,他们都深深地爱着对方。这才是对现在社会来说难能可贵的真爱。我也被他们跨越空间,跨越贫富,跨越时间的爱恋感动着。

关于读名著感悟篇12

近段时间一直在拧一些乱乱的文字,看得乱流突袭,开始发觉在生活中讲话都失去语感。于是产生了懒惰情绪,不愿意再在艰涩晦深的问题中继续停留,转而回身读一些小时候所看的东西。第一本看的,便是《简爱》。

《简爱》是这么一本东西。我的英文水平,是可以读原文的,但是看着那令人目眩的动辄三四行的长句,往往就望而却步。手头一个版本是黄源深翻译的。感觉还不错。随看随翻。在午后阳光和一杯乌龙茶的帮助下,我成功的做到了神游物外,逃避现实,重新回到初一时第一次读这本书的记忆中。

我在读初一前,看的大多是古书,或者白话文。所以我现在能用现代语写作和勾引MM,启蒙者是我初一暑假读的那一堆西方文学着作。这一点,我认同王小波的话:真正的现代汉语,是一群伟大的翻译家留下来的。从这个意义上来讲,他们是我语言的老师。

对于《简爱》,早先我是完全被它的语言所打倒。如痴如醉,魂牵梦萦,有段时间张口闭口都在学那种英国式优雅的口吻。小时候图个好玩,没对情节具体参悟,在心目中这就是一部完美华丽的诗歌。是记忆花园中最后的秘藏。但是重新读过一遍之后,语言的流丽依旧,却在情节与构思中发现了一些别的。

听过一个说法,就是《简爱》发表之初,有人认为它和《呼啸山庄》出自同一人手笔。如果现在来看,我得承认的是,《呼啸》的水平,怕是在《简爱》之上多矣。语言方面我没资格去斤斤计较——英文还没到如此水平——仅仅论及结构和流势,如此而已。

我在重读《简爱》的过程中,发现了一些令我不安的东西。那些东西附身于小说的夹缝之中。我之不安是在于:我已对其产生隐约的不满,而我又不想去忤逆我曾经至爱的经典。无论如何,我在行文之中,发现了一些不令我愉快的东西。

《简爱》被万众所热爱的,大约是其作者的自尊与平凡——或者说,是夏洛特的自尊与平凡。那是一个灵魂炽热而外表简单的女子。这一形象无疑是不朽的经典。可是与其夫罗切斯特一样,这个形象始终在用一种类似于自傲的口吻言论——他们对于他人的鄙薄,多多少少,曾经使我快慰,现在却令我不安。夏洛特托身于简爱,

这是我所知道的。但我所感觉到的是:她对于高层贵族的鄙薄与一种近乎敌视的态度,有些刻意了。反过来说,我从中读到了自卑的情绪。

简爱是个敏感而容易受伤的女子。开头用了太长的篇幅来叙述她幼时的情景。但是我感觉到的是,在叙述简爱这个人物时,夏洛特不曾将自己离开这个躯壳,所以她也没有用全知角度叙述。如此一来,她所描述的差不多可以认定是她的意见。那么,我在简爱中,看到的是某种情绪化的自卑,而后是近乎于传奇的爱情——惟其传奇性,昭示了某种不真实与幻想性——和最后一个几乎有点硬凑的结尾。她遇到了JOHNRIVERS。虽然前头有笔,但还不是那么自然。夏洛特对于简爱的处理,开头非常真实,中间段非常精彩,但是隐伏着不安,到了结尾,则几乎归于俗套——一个我料到的俗套。最后无疑是皆大欢喜,带一点感伤。她的铺垫和衔接很完美,几感觉不到瑕疵。但是我隐约间感到的是,这是一个人间女子编造的故事。它已经缺少了令我战栗的小说结构——更多的时候,我读到了简爱离开山庄,就没再读下去。如果我是夏洛特,或许我就会在那里结束。因为之后的一切,在我看来,比之于前,是很拙劣的。

比较于《呼啸》的急风暴雨,《简爱》的安静,其实倒象是装出来的。夏洛特和爱米利一样,其实是内心很TOUGH的人。她们的心必须在疾风中飞扬,因为过于容易受伤。爱米利一飞冲天,写下了真正浩荡的文字。而《简爱》,则在某种内在情绪的矛盾下,写出了一个自己在不断斗争的故事。这一方面,有些象雨果同样自我斗争的《九三年》。

关于读名著感悟篇13

在寒假里,我读了《简·爱》一书,颇有感想!

读完此书,我被简那独立自主、自强不息的精神品格,那明确、坚定地追求女性在社会上的尊严的个性所震撼。当然,罗切斯特先生的热情奔放、敢作敢为、敢爱敢恨、富有同情心也令我敬佩。我讨厌里德太太,他对穷人的歧视是简·爱以及读者都难以忘记的,她作为简·爱的舅妈,狠心地将年仅10岁的简送进孤儿院,并一心盼望她在瘟疫中死去,缺乏作为人最基本的良知。

《简·爱》就像是一部灰姑娘的奋斗史,简坚强地面对困难、挫折,还追求男女间的平等。她教会了我们坚强地面对生活中的困难以及各式各样的人,她还教会了我们要在生活中自强自立。

记得有一次,我数学题做不出来,我没认真思考就要爸爸帮我,但爸爸说他没有空,叫我自己思考解决。可我却愉懒,吵着让爸爸教我。爸爸就让我反复看书中的例题,让我真正看懂了再做作业。我依靠自己把问题弄懂了。最后,我明白了遇到困难要有信心去面对,学会自力更生的道理。

我反复读了好几遍《简·爱》,也流了好多眼泪,这是同情和感动的眼泪,也树立了我奋发进取的信念。漫漫人生路,《简·爱》是我的精神财富,它将激励我不断前进。

关于读名著感悟篇14

写一本好书,谁都不曾想到用已逝的人的角度来描写,可是英国作家希尔却用“死亡”这个角度来描写一种美,一种淡淡的美。这是一场忧伤的童话,但绝不寒冷,捧在手中,反而觉得温暖,一种属于生命的暖意。

活着的人在迷茫,在为工作奔波;死去的人依旧在苦恼,在苦恼无聊的时光。“生命”的路铺向“死亡”,“死亡”的路铺向“彼岸”,谁也不知道“彼岸”是不是这条路的尽头,或许他也只是一块站牌而已。

生活是由危险构成的,没有了“危险”,那也没有了“生活”。只有“生”与“死”在孤寂地交替,有些人或许会觉得枯燥,而另外一些人,依旧过着日子,迎接死亡的洗礼。

人们都在想象死亡是一种怎样的感觉,是一种怎样的“被迫”。“但它是这样缓慢,寂静,或者突兀,直接和粗暴。”——前言中说道。然而,这只是表面,就像你看见海面的平静,然而不知道海底那弱肉强食的规则。

“死亡”是“生存”在镜中的倒影,没有太大的差异,有的只是一些不知“真像”的人的悲哀,你的葬礼上或许落满了眼泪与哀伤,但你永远也不可能知道哪些人参加过,因为你永远不能出席你自己的葬礼!虽然没有参加过牧师催人泪落的悼词演讲,但你也会有悲哀,突然间,那个以往活蹦乱跳的身体被囚锢在一个狭小的盒子中,而你,却隔着一层泥沙看着。或许会有些许恐惧,但是就像你已逝的老祖母,不会从地下伸出手来拉你的脚后跟,生前的她是多么的和蔼。死去的人不可能永远是那么恐怖。

死后的你,有着无尽的时间,可以好好反思“生前”的一切,想想那些爱你的人与你爱的人,跟他们说“再见”吧,死亡不是终止……

已逝的“你”,道不出的忧伤,生活依旧在继续,没有那么多人,会为你停留脚步、止步不前……

关于读名著感悟篇15

童年是高尔基所着,它与《在人间》及《我的大学》被人们称为“自传体三步曲”。我读完《童年》,觉得它记载了高尔基铅一般沉重的往事。

作者阿辽沙的父亲染上霍乱而早早过世了,3岁的他和外祖母,外祖父和母亲生活在一起。外祖母是他一生中最珍贵的人,她的爱丰富了作者的心灵,可外祖父脾气暴躁,这给阿辽沙沉重的打击。阿辽沙的童年有酸,苦和辣,微微泛着一点甜,可他的母亲却把她儿子的这一点甜一同带进了坟墓。阿辽沙读完三年级,就永远离开了他心爱的学校课堂,不久就走向人间,到人间去谋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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