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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土中国》的读书笔记

时间: 新华 读书笔记

读书笔记能弥补记忆的不足,就像是建立资料的“储存库”。《乡土中国》的读书笔记规范是怎样的?下面给大家整理了一些《乡土中国》的读书笔记,供大家参考。

《乡土中国》的读书笔记篇1

按:由于在西藏出差,时间和精力比较有限,每天的内容可能会少。乡土中国的笔记我本来可以一次写完的,现在决定分三次。这一次是谈一谈的特点。

中国的农村是中国社会的底色。因为在改革开放之前,中国人大多数都是农民,都生活在农村。在改革开放后,很多人的命运发生了变化,成为了各行各业的人才。但他们小时候基本都是在农村长大的,很大程度上受到农村文化的影响。以至于在中国目前的社会中,我们依然能看到很多中国农村社会的影子。

费孝通先生这本乡土中国是我很早就想读的,但一直没有足够的动力。前段时间在得到上购买了每天听本书的会员,看到有这本书,认真听过几遍后把一些笔记整理在这儿。

首先,从大的尺度看,农村社会是一个熟人的社会,在这个社会中,人口的流动性非常有限,因为人们都被绑在不可流动的土地之上。人们过着自给自足的生活。在这个社会中,人们相互熟悉,相互制约。所谓制约就是大家都认同了一套传统的“礼治”,读书笔记.在礼治中,人们遵循这一些约定俗成的道德规范,这些规范在现代法律的视角下可能是不甚合理的',但是却在农村这个小集体中获得人们的认可。农民们坚定地甚至有些死板地固守着一些传统。

在我看来,这便是某种“共生”。在生产力底下的农村,人们需要彼此帮助和协作才能获得更好的生存条件。而要更好地互助,一个必要条件就是他们有某种共同的理念和认识,这些理念中,有大量的东西是在强调”他人的看法“。比如中国人很喜欢说的一个词,”面子“,正是这样的理念的体现。因为共生,人们才需要在意在别人眼中自己的样子,才会在各个方面小心翼翼。在这样共生的体系下,孕育了很多独特的社会的文化,比如说婚姻文化。至少在我爷爷那一辈那里,老夫老妻不代表着情感深厚,只是相互忍耐的时间比较长。因为从感情的一开始,双方就往往不是以相互的爱而走到一起的,更多地是考虑社会关系的结合,考虑门当户对。在大的共生体系下,婚姻实际上是把小共生体转变为更大共生体的一个纽带。这样去理解所谓的”逼婚“,或者是”宅男“现象,都会有不一样的视角。

《乡土中国》的读书笔记篇2

《乡土中国》是费孝通先生年所写,年出版,是作者在其乡村社会学讲稿的基础上撰写的,虽然写作时间距今已3年之久,但并未随时间的推移不合事宜,相反,他在《乡土中国》中对中国传统文化、社会结构的分析,其广度和深度已高于一个社会学分支学科的层面,对我们思考当下中国的法治及状况有着很好的启迪。

《乡土中国》一书包含14篇文章,是作者在广泛调查研究后所得成果,读起来并不晦涩难懂,14篇文章各自独立,又相互衔接。作者运用功能主义学说,从宏观和微观两个层面分析中国社会结构的著作,社会影响深远。

我们经常说中国是个乡土中国、人情社会。何谓乡土中国,正如费孝通先生在重刊序言中写到“它不是一个具体社会的描写,而是从具体社会里提炼出的一些概念。这里讲的乡土中国,并不是具体的中国社会的素描,而是包含在具体的中国基层传统社会里的一种特具的体系,支配着社会生活的各个方面。它并不排斥其他体系同样影响着中国的社会,那些影响同样可以在中国的基层社会里发生作用。搞清楚我所谓乡土社会这个概念,就可以帮助我们去理解具体的中国社会。”

《乡土中国》的读书笔记篇3

《乡土中国》这本书是我进入大学后课余读的第一本书。可能是由于第一次涉足人文社会科学,对这一大类学问很是陌生,书读得不是太顺利,加之日常学习和时间的安排上不合理,一个学期快结束了,我总共才读完了前3章。对此,我感到非常羞愧,费孝通老先生的“差序格局”都还没有读到,真是惭愧万分。不过,我还是会利用课余时间把全书看完。

然而,只这前三章,就已让我获益匪浅。读完以后,我对中国的乡土社会有了基本的了解,也认识到世代生活在乡村的居民身上的一些性格和特质,这是我以前不曾知道、也不曾想过的。作为一名大学生,我对大师的著作没有资格做评论,在这里仅就《乡土中国》的第一章《乡土本色》谈一谈个人的一点体会和感悟。

费孝通先生是我国著名的社会学家、人类学家、民族学家和社会活动家。他于1947年根据所讲“乡村社会学”写成《乡土中国》。本书尝试回答了“作为中国基层社会的乡土社会究竟是个什么样的社会”这个问题。

关于“乡土中国”这个概念,费先生在书中指出:“这里的乡土中国,并不是具体的中国社会的素描,而是包含在具体的中国基层传统社会里的一种特具的体系,支配着社会生活的各个方面。”换言之,“乡土中国”是中国特具的一种体系,它包含在具体的百姓生活里,老百姓遵循它而生活。

在第一章开篇,费先生开宗明义的提出:“从基层看去,中国社会是乡土性的。”这为“乡土中国”下了定论——中国社会的基层(基本)是土生土长的乡村人。

在这一章,先生着重阐述了中国乡土社会的主要特征,即乡土的本色是什么。我把它总结概括为下面的四点。

首先,在习俗上,乡村人和其居住的乡村有着很强的传统性,而且这种传统性很难被改变。也就是说,在乡村居住的人都有一个“根”在身体里边。这个“根”,这种传统性是源于人们世世代代和泥土打交道而形成的。比如费先生讲他妈妈给他一包家里灶上的泥土,让他在想家的时候煮一点吃。这种方式现在看来很荒谬了,但对世代与土分不开的农村人来说,这无疑是一种心灵的寄托。就像余光中先生在《乡愁四韵》中写的那样:“给我一朵腊梅香啊腊梅香,母亲一样的腊梅香。母亲的芬芳,是乡土的芬芳,给我一朵腊梅香啊腊梅香。”漂泊在外,思念家乡,想到的一草一木都散发着乡土的芬芳,乡土跟母亲又紧紧联系在一起,泥土是母亲,母亲就像泥土。从中可见从农村走出去的中国人对生于斯长于斯的家乡,对踩在脚下的泥土的强烈依赖和深厚感情。我们常说“落叶归根”。树高千丈,叶落归根;人在旅途,哪怕海角,哪怕沧海桑田,心中日夜萦绕着的永远都是故乡,永远也放不下扎在心里的这个“根”。这个情结可以说是所有传统中国人的一种特质。像美国就不行,美国的居民是从世界各地移民过去的,才两百多年历史,没根!所以说,“土”在我们的文化里占着最重要的地位。这就是所说的传统性,很难改变的,它源自农民们(当然这是最初的'发源、基层,后来扩大到不仅是农民)对泥土的依赖。

这个传统性产生的原因在我看来有两点。第一点,农民以种田为业,天天与泥土打交道,自然而然产生了感情。第二点,农业是世世代代的工作,从上面不知多少代一直传下来,几千几万年,一直延续下来,不曾断过,是完完整整的一个整体,一个脉络。满足这两点,传统性就逐渐产生。这是个长久的过程,需要相当长的时间才可能形成。

中国乡村的第二个特征,我总结为不流动性。费先生在书中说:“以农为生的人,世代定居是常态,迁徙是变态。”因为种地的人的地是不容易搬动的,你需要一年四季守着你的“一亩三分地”,有许多农活要去干。久而久之,就形成了人口不流动的特点。一个家族的人住在这里,那么他的后代一般也会在此定居。举个简单明了的例子,就是农村的姓氏。虽然不断有外来人口的迁入,但这只占少数的比重,微乎其微。所以看家谱,上面一代一代从上到下,还是同一个姓占主线。如果一旦到哪一代的哪一家突然改姓了,那么人们就会认为这一支断了,没办法再延续下去了。农村里现在依然很重视这个。所以,你不出去,别人也很少进来,这是不流动——反映到生活起居上就是“安土重迁”这个词。

这样也就自然而然引出了第三个特性——聚村而居。聚村而居——村与村之间相互较为孤立、隔膜。上面说的不流动是从人和空间上说的,这个是从人和人在空间的排列上说的。两者有一定关联,我认为是有点因果的关系。因为村子里的人世代定居,不怎么流动,因此导致村与村的交流、联系变少了,村子就孤立存在了。这有些像国与国的关系:可以合作,但都自己独立。

聚村而居的原因,费先生讲得很明白,也很有道理:“一、每家所耕的面积小,所谓小农经营,所以聚在一起住,住宅和农场不会距离得过分远。二、需要水利的地方,他们有合作的需要,在一起住,合作起来比较方便。三、为了安全,人多了容易保卫。四、土地平等继承的原则下,兄弟分别继承祖上的遗业,使人口在一地方一件一代的积起来,成为相当大的村落。”

由于大量的聚村而居,因而乡土社会的生活是富于地方性的,即活动范围有地域上的限制,每个地方有各自不同的风俗。即便在同一个省内,也会有所不同。我是山东人,山东省内一共有17个地级市,各市无论是语言、居民的性格、还是生活习惯、风俗风貌,都有很大不同。你要我讲一讲山东话,什么叫山东话?这个问法本身就不对。山东话多了,每个市的话都不一样,你叫我怎么讲?要我讲,我只会讲莱芜话,还讲得不好(从小就说普通话,莱芜话一直没学好)。莱芜市和泰安市,这两个城市是挨着的,口音上却有很大差异。莱芜话音调较平,很少有儿化;泰安话音调起伏较大,儿化音更多一点。济南和烟台,口音更是天壤之别。这就是非常明显的地方性。

第四个特征,我称之为“熟悉”与“规矩”。亦即约定俗成。这个比较好理解。农村正是由于它的不流动性,人口性质很少发生变化,“每个孩子都是在人家眼中看着长大的,在孩子眼里周围的人也是从小就看惯的。”因此,许多习惯就慢慢约定俗成,不言自明了,这又叫作规矩。“规矩不是法律,是‘习’出来的礼俗。”“乡土社会里从熟悉得到信任。”我的老家我回去过一次,在那里我看到,一家结婚,大半个村子的人都跑去参加、去吃酒席;一家死了人,差不多全村人前往悼念。这种自发的不假思索的行为完全是源自长年累月的熟悉,这不是规定出来的结果。

以上便是我对于费孝通先生所论中国乡土社会的主要特征的一些理解和想法。这四大特征,回答了什么是乡土的本色。尽管本书我只看了很少一部分,但对乡土社会、乡土文化我已经有了很多想法,对不少日常生活中常见的现象也进行了一些探索和分析,我觉得这是个好的开端,我会在这条路上继续走下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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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土中国》的读书笔记篇4

人与人之间的生活总是充满争执的。或许是由于过于大声的外放音乐,或许是楼道内的阻塞物,又或者是装修时发出的巨大声响……这些每天发生的平凡小事,虽说不重要,却使我们内心烦躁。

像这样的矛盾之所以会发生,有诸多原因:其一,在于人非生而是社会的一份子。作为伪社会性动物,人本不习惯于现代社会嘈杂拥挤的大城市。因此会对陌生人感到淡漠,会为了一己之私而破坏公共设施,是因为本性如此。这是人的先天性因素,也是它使我们与周围人之间的冲突难以避免。

其二,在于社会中所存文化的影响。在《乡土中国》一书中,作者较为详尽的描绘了中国传统文化中极重要的一部分:“私”。“私”的含义,除自私之外,更在于由己推人的思维模式。对自己与家庭而言有利,却损伤社会利益的事,在这种思维模式之下,也因为公与私之间弹性可变而不再清晰了。至于社会上他人的问题,无人拥有的公共产物,这些都不属于普通人“私”的概念之类的事物,便因为这样的文化而被忽略了。

其三,在于中国乡土社会到现代社会的转变。在现代化的今日,虽然生活中多了许多高科技的产物,但人们的思想并没有像时代的浪潮一样飞速发展。即便是在上海这般的大城市中,依旧存在不少从过去遗留下来的问题。乡土社会中对于群己关系的界定,在现代社会的今日仍在发挥作用。而当源自礼治社会的规则运用于法治社会中时,便发生了矛盾与冲突。于是,扰乱人们正常生活的情况也发生了。

那么改变这一现状的方法又是什么呢?于我而言,所有问题的根源似乎都指向乡土社会中群己关系的认识与现代社会的生活方式间发生的冲突。问题的根源是在80年前费孝通先生所提出问题的后续。也就是说,乡土中国的社会惯性仍旧存在。

而现存的问题既然属于乡土社会的'惯性,他便必然有消亡的一天。若说要用什么来加快去消亡的话,便也只能依靠人们最为熟悉的方法:教化了吧。但教化的手段,在今日则可以更为先进一些。不仅可以利用在路边随处可见的公告牌,也可以在互联网上进行相应的宣传。

我认为现在出现的许多矛盾证明了中国处于转型的路上,前文所述的问题终有一日会被解决,我们可做的便是加速这一进程。

《乡土中国》的读书笔记篇5

这本书初版是1947年,距今也不过六十余载,轰轰烈烈的城市化进程便将乡土中国已经或正在抛进记忆的河流。河水汤汤,乡土早已疏离。再读,当作纪念。

从基层看,中国社会是乡土性的。费孝通所言的中国社会的基层,是“那些被称为土头土脑的乡下人。”说乡下人土气,这个“土”字,他说用得好,因为土字的基本意义是泥土。

乡下人离不了泥土,因为大多数的人是必须拖泥带水下田讨生活的人,种地是最普遍的谋生办法。务农子弟即便从老家迁到别处去,也都很忠实地守着直接向土里讨生活的传统。辟如,从中原迁去最适宜放牧的草原上,依旧锄地播种,一家划着小小的一方地,种植起来。“远在西伯利亚,中国人住下了,不管天气如何,还是要下些种子,试试看能不能种地”。

土是农人的命根。游牧的人可以逐水草而居,飘忽无定;做工业的人可以择地而居,迁移无碍,而种地的人却搬不动地,“长在土里的庄稼行动不得,侍候庄稼的老农也因之像是半身插入了土里,土气是因为不流动而发生的。”

因为不流动,中国乡村人口像是附着在土上,不太有变动。大多的农民是聚村而居的,而从农业本身看,耕种活动里分工的程度很浅,无需群居,聚居是出于农业本身以外的原因。费孝通认为,这些原因大致有几点:

一是每家所耕的面积小,所以聚在一起,住宅和农场不会距离得过分远。(美国的乡下大多是一户人家自成一个单位,很少有屋沿相接的邻舍。这是他们早年拓殖时代,人少地多的结果,同时也保持了他们个别负责,独来独往的精神。)

二是因为水利的需要。需要水利的地方,有合作的需要,在一起住,合作起来比较方便;

三是为了安全。人多了容易保卫。

四是土地平等继承的原则下,兄弟分别继承祖上的遗业,使人口在一地方一代一代地积起来,成为相当大的村落。

基于此,中国乡土社会的单位是村落,又因为少流动,村落之间各自保持着孤立的'社会圈子,因此乡土社会的生活是富于地方性的。在地方性的限制下成了生于斯、长于斯,终老是乡的社会。人与人的关系上也发生了一种特色,每个孩子都是在人家眼中看着长大的,孩子眼里周围的人也是从小就看惯的。这是一个“熟悉”的社会。(熟人社会)

在一个熟悉的社会中,我们会得到从心所欲而不逾矩的自由。这和法律所保障的自由不同。“我们大家都是熟人,打个招呼就是了,还用得着多说么?”乡土社会从熟悉到信任,无需画押签字,它的信用并不是对契纺的重视,而是发生于对一种行为的规矩熟悉到不假思索的可靠性。在社会学的分类里,乡土社会应属于礼俗社会。(礼俗社会:有机的团结;法理社会:机械的团结)

这样的信任也是“土气”的一种特色。因为只有直接有赖于泥土的生活才会像植物一般的在一个地方生下根,才能在悠长的岁月中,从容地去熟悉每个人的生活,才会有熟悉之后的亲密感觉,然后心安,信任。

此心安处是吾乡。

我常见到从乡村搬到城里的老人,四处开荒种菜。像我的婆婆,每寻到一块地或旁人给了一块,必像得宝一样喜上眉梢地跟我说,然后滋滋有味地计划着种上哪些孩子们喜欢吃的菜。这也是“土”气吧,说她们离土后眷念土地有些矫情,我想,更多的是一种习惯性的劳作,对土地习惯性的依赖。这是现代年轻人不会有的。

中国社会徘徊在人制社会,迟迟不能进入法制社会也能算上“土”气吧。早在战国时期,墨家就提倡依法治国。而乡土社会的熟悉环境下,不需要法律、合同,“这不是见外了么?”那些统统是对付陌生人的。搞得太明白,丁是丁,卯是卯的,伤感情。中国社会的某些特征也由此而来。现代社会打破了原有的格局,是陌生人社会、法理社会,契约精神顺势而来,法制终将是现代和未来人类社会唯一的也是最好的选择,至少目前看来是这样的。

《乡土中国》的读书笔记篇6

“中国的社会是乡土性的”费孝通先生在《乡土中国》中如是说,可当今的中国社会我们又该如何去定位它?现代化抑或如先生所讲的乡土?

当然先生所讨论的并不是具体的中国社会的描述,而是包含在具体的中国基层传统社会里的一种特具的体系,是站在历史社会发展的大方面来考虑的,但我只从中截取一个角度来微观地剖析中国的现状,这也是《乡土中国》让我感触最深的地方。

从中国社会的演化来看,现代中国社会是由原始社会、农业社会所一步步演化而来的,人们沿河而居、以土为生,饱含了历史的乡土味。从中国的社会主体来看,以耕地劳作的农民居多,而所谓的城市只不过是由那些富裕的乡村所孕育而来,而城里人只是城市所制造出来的产物。所以说中国社会基层是乡土性的,中国是一个散发着乡土气息的国度,不管历史如何前进,也不管社会如何发展,中国的社会根基是不会动摇的。但从中国目前的现实来看,似乎基层性早已被风沙掩埋,面目全非,而现代社会所给予我们只是一个假面具。

无疑中国社会的基层是那些所谓的乡里人,但同时乡里人也是中国社会的弱势群体。城里人叫他们土包子,乡巴佬,没错,他们的确土,“面朝黄土背朝天”但是在乡下,“土”却是他们的命根,是他们活下去的出路。而且世世代代都在重复这样的路,但也正是所谓的“土”养活了中国一代又一代的子民,包括那些城里人,是的,他们不用整日与土为伴,但如果没有乡里人在土里的辛勤劳作,又何以供给他们粮食、衣物?这些人又何以为生?

似乎历史是这样演进的。

不知从何时起,城里一天天富了,人们住进了洋楼,开着豪华的轿车,出入娱乐场所。甚至财富的黑手伸到了乡里,于是,乡里不再平静了,在大片的土地上建起了楼宇和工厂,机器肆无忌惮地在这片曾经平静的土地上开始了新的征服,就像它们曾经征服城市一样。紧接着乡里人的心也开始不平静了,为什么他们可以享受那样的生活,我们却要在呆在乡下与鸡鸭禽兽为伴,乡里人开始憧憬城里人生活了。

也不知何时起,乡里人开始背井离乡,到城里去寻找所谓的幸福了,一个个还是乐呵呵的走出去的。但城里真的就有他们想的那么好吗?城市真的能像乡里一样收容他们吗?

就像费孝通先生所说的,“这些宣泄外出的人,像是从老树上被风吹出去的种子,找到土地的生存了,又形成一个小小的家族殖民地,找不到土地的也就在各式各样的命运下被淘汰了,或是“发迹了”。这就是一代代人眼中所谓的“幸福”,但到底幸不幸福,或许只有那些离开的人自己懂。

是的,异乡的日子并不好过,进了城里,他们被叫做农民工,他们的孩子成了留守儿童,有了所谓的民工潮、廉租房。他们就像被城市遗弃的孩子,是永远的流浪者。城里的`人笑他们是土包子、文盲,笑他们满脚狗屎,笑他们只知道出卖自己的劳动力,笑他们永远干着最低贱的活、住着最简陋的民工宿舍,听见了吗?城市里到处都是笑声……

酒吧舞厅里充斥的是早已不再纯真的乡村姑娘,此时她们充当了一个很矛盾的角色,就像黑夜里的幽灵一样,漂浮在都市的夜空,夜更加糜烂了。贞洁、尊严、人格终于在满是铜臭味的气息中几经沉浮后重重地落在地上,又被人踩来踩去,沉重的再也拾不起了。她们曾经怀着美好的梦来到了城里,又在这里残忍地把自己曾经的梦活生生地踩死在脚下,然后变成了城市的傀儡,在满是烟酒味的僵尸屋一点点葬送着自己的青春,续写着城市的繁华。

钢筋水泥的工地上,有这样的一群人还在忙碌着。大楼还是一座座空虚的骨架,瘦的像建设他们的人一样,为了建设这样的堡垒,乡里人爬得很高,那是他们在乡里从未奢望过的高度,但他们却从来没有快乐过,他们的心从来没有被暖热过,就像这冰冷的骨架一样。抬头望去,这些人就像一群可怜的蜗牛一样,在一座叫城市的高楼上努力地向上爬,虽说蜗牛爬到金字塔的顶峰,他的视野就和苍鹰一样广阔,但他们本不属于天空,他们是要回去的,回到

《乡土中国》的读书笔记篇7

在阅读《乡土中国》的同时,正在学习有关社会学的内容。故将两者结合起来,粗浅的谈一谈个人的一些感悟。中国从农耕社会发展到如今的现代社会,某些城市,特别是北京、上海、广州等城市,已经带了些许“后现代社会”的意味。最纯粹的“乡土社会”与发展完善后的“后现代社会”几乎是从封建社会到现在,这个社会的最初与最末。所以,它们在社会特点、家的概念、秩序维护和个人价值观等方面有着极大的差异。通过对比两者,我们这些社会学的初尝者能体会到社会发展的剧烈性。接下来我将从社会特点与家庭观念来进行对比。

1.社会特点

《乡土中国》中写到“我们的民族确实是和泥土分不开的,从土里长出过光荣的历史,自然也受到土地的束缚”。乡土社会是典型的小农经济,大部分的百姓从事农业耕种。他们直接取资于土地,生活、工作都围绕一块土地展开。他们之中,除非是通过科举,大多数人一生都将奉献给这一片土地。根据贝克的抽离和嵌入理论,我暂且将这样的.工作方式称为不再“抽离”的“嵌入”。而后现代社会,却是“流动的再嵌入”。首先,可供人们选择的职业形形色色,人们可以自由的在这些职业见进行转换,导致“流动“的发生。更重要的是,人们对自由的追求的高度达到了历史以来的最大化。比起高薪,人们更注重职业的自由度,比起,传统的,所谓的“正经”职业,人们更愿意从事自由职业。自由职业在保障人们与传统职业相差不大的薪酬的基础上,给予人们更多私人化的空间,工作与生活的界限比起第一现代进一步模糊,就工作与生活的关系来看,与乡土社会的耕种的工作方式有异曲同工之妙。但所谓自由职业,自由当然是核心,这也是人们长期“抽离”甚至可能不再“嵌入”的原因。

由于土地的固有属性,农民们难以发生流动。祖祖辈辈在同一个地方生活,对于周围的不管是环境还是人,都无比的熟悉,这样的看来,乡土社会又是个典型的“熟人社会”,人们之间都有一种天生的联系。但后现代社会却是典型的“陌生人社会”。由于后现代社会“流动性”,“个人化”趋势的发展,人们形成以自我为中心的社会关系。虽然后现代社会存在许多公共空间,但这些空间是“公共但不公民”的。鲍曼在《流动的现代性》将现代的“公共但不公民”的空间分为四种类型——排异之地、噬异之地、非地之地、不存在之地。这四种类型的公共空间都有多人参与,且都是为相似的目的而聚集,但参与的人之间却没有也没有太大必要产生关系。。

从以上两点来看,乡土社会是典型的熟人社会,它是一个极度稳定甚至固化的社会;后现代社会是个典型的陌生人的社会,它具有流动性的特点。

2.家庭观念

乡土社会的家族观念极强,大部分事情都在家族内部解决,官府一般会止步于家族门前,将更多的自由空间留给家族内部。上文提到,在乡土社会中,人们的生产活动围绕土地展开,子子孙孙无穷尽也。当一个家的人数不断增多,原来的土地已经不能满足一个大家庭的维持,精神支撑的情况。

后现代社会的极度个人化,让家庭观念逐渐消失。首先社会上,大部分都是一个个的小家庭,家族的概念几乎已经消失。其次,特别是在西方社会,人们更注重自我生活的品质,父母对孩子的责任和照顾基本止步18岁。之后,孩子会搬离家庭,通过国家贷款继续学习和生活。中国社会由于受到传统观念和习惯的影响,现代家的观念虽然远不及乡土社会,但父母对子女的关心和约束相较于西方强了许多。但许多社会学家观察到,现在中国的家庭观念有向西方靠近的趋势。一方面,许多孩子远离父母到其他城市生活;另一方面,有些父母不在长时间帮子女做家务,带孩子,而是更多的去追求自己的生活。如继续学习或者周游世界等。

几年前,许多学者批评中国家庭观念太强,限制了个人的发展和对生活品质的追求,倡导大家学习西方模式。但近年来,随着家庭化的消解,个人化的发展,人们开始反思,家族观念真的无可取之处吗?

在我看来,家族观念增加了社会的温情,·让大多数人不至于失去奋斗的意义。个人化增加了社会的自由度,满足了人们个性发展的需要。但极度的个人终将让社会失去温情,这样的社会就像失去润滑油的机器,能继续运转下去,却难免发出沉重的哀鸣声。我们无法说出到底哪种模式更好,但在个人化趋势无法阻挡的现状下,我们至少要有意识地去维护家庭的温情,不要让自己变成仅为自己的“机器”。

仅谈及社会特点和家庭观念,已经可以看出乡土社会和后现代社会的极大差异。但此处人有许多领域值得探讨,过程中你将获得极大的惊喜。

处于向后现代社会发展的浪潮中的我们,再次回望“乡土社会”,每个人都将有不同的思考。

《乡土中国》的读书笔记篇8

“乡下人在城里人眼里是愚的”费孝通先生在《乡土中国》里开门见山的写到。那么他们到底愚在哪里呢?

首先,愚的意思有两种:一种是笨,蠢;另一种则是大智若愚的愚。相信很多人对于乡下人的看法就是不识字,粗鲁野蛮。但是现在一定没有人会不愿意识字了,因此他们只是缺少环境让他们学习罢了。

在我的老家——一个普通的小农村,无论是去年还是今年,都有许多哥哥姐姐考上了重点高中或是一流大学。每次回到乡下,听家里的人说起,我总是羡慕不已。可见,乡下人并不愚,只要拥有学习的机会,他们一定不比别人差。

尽管如此,还有一小部分乡下人是不识字的,但是费孝通先生却这么说“乡下多文盲是不是因为乡下本来无需文字眼睛呢?”因为他认为,从空间阻隔角度,乡土社会是熟人社会,“面对面社群”决定了人与人的交流只需要语言,甚至是特殊语言,无需文字。的确,每到周末,回到老家,村里的人们总是很亲切,我不知道为什么,只要一发出脚步声,他们就会探出头来打招呼。母亲每次都会与左邻右舍通过方言来交流。他们所说的方言,是否就属于费孝通先生说的“特殊语言”呢?

小时候,听到方言,我常问母亲,这个字怎么写呢?她总是笑笑,然后我又问,那这句话是什么意思呢?然后母亲狠狠地拍了下我的头就走掉了。现在,我慢慢的了解,每次当他们讲方言的.时候,总会有一种莫名的情愫围绕着他们,尽管我还是不能理解我为什会这样进行交流,但是我却能体会到其中的感情。

乡下人会用他们自己的语言来表达文字所不能够表达的情,这种表达是文字替代不了的。我认为如果一定要说乡下人“愚”,那便是大智若愚的“愚”。在老家我总能看到地上放着很多菜,我知道那不是我们家种的,那他又是哪里来的呢?直到有一天,外婆推搡隔壁邻居的菜时,我才知道菜的由来。可是他们为什么要给我们家菜呢?

一天中午吃完饭,外婆坐下来慢悠悠的说,“我帮他们家捡了几颗青菜去,没到他们今天拿了这么多菜过来,真的是...…”说着外婆便起身拿了几个鸡蛋要我给他们送去。这青菜、鸡蛋的迎来送往便是乡下人的语言,里面透着浓浓的邻里乡情。

那时我才真的明白什么叫做淳朴,厚道了。而这就是乡土社会的“愚”,没有算计,不懂世故,睦邻相亲。真好!

这样看来,认为乡下人“愚”的精明能干、识文断字的城里人倒显出了几分愚来了!

《乡土中国》的读书笔记篇9

第一次对中国农村社会主动有意识的去观察和思考是偶然的机会读到梁鸿的《中国在梁庄》,当时读书纯粹是为了读书而读书,没有什么方向,买这本书大概是电商搞活动凑满减。但11年那个寒假我真的被这本以南阳一个小村庄—梁庄—为缩影呈现一个典型中国村庄的生活状态、村里每个人的成长和故事、乡亲邻里之间的纠葛与情感还有村里的政治与权力的变迁的纪实文学深深地吸引住了。我自己本身就生活在这样的一个村庄,里面描述的每一件事都能在我成长的环境中找到,每一种状态的人都在我的生活中鲜活的存在着,所以我更能理解梁鸿想要除了将这样的生活呈现在舆论的视野外,更多的是对于在中国改革开放以来经济社会取得巨大发展和变革的大环境下这种农村社会的变迁和未来命运的思考。梁鸿后来又写了《出梁庄记》,但这两本书里更多地侧重纪实和调查,对于深层次的`为什么、如何解释这种种存在和现象却未涉及,《乡土中国》则从从社会结构这一社会学研究角度阐述了中国农村社会的特征,解读中国农村社会的全貌。

所谓社会结构是指一个国家或地区占有一定资源、机会的社会成员及其生存活动的组成方式及其关系格局。《乡土中国》认为中国的社会是基于差序格局运作的,这从根本上区别于西方现代社会的团体格局。差序格局是指每个人以自己为中心,以一根根私人联系向外推演所形成的圈子,在这个圈子中按离自己距离的远近来划分亲疏、形成一种差序,同时每个圈子的大小要依着中心势力的厚薄而定,且圈子的界限是不清晰的,可因时因地自由伸缩。团体格局则以个人为本位,强调团体中个体之间关系的平等,如果同一团体中有组别或等级的分别,那也是先规定的,团体的边界也有明确界定,个人是否属于团体一眼即能辨别出来。

那么基于这两种不同的社会结构,中国传统的乡土社会具有那些特征呢?在回答这个问题之前,作者首先阐述了为什么叫乡土中国、乡土的含义是什么?作者认为中国社会从基层上看是乡土的,我们的传统文明是农耕文明,自然离不开土地,是一种生于斯、长于斯最后死于斯的、生活被土地所囿住的、人与人之间的关系不流动的文明。在这个不流动的社会形态中社区的基本单位是村落,人生长在一个先于自己而存在的无需选择的环境中,村落是一种熟人社会,一切问题都可以依照自古累积的经验来解决,人与人之间是乡亲,且与外界是孤立的。“土”本身并不具有贬义,一方面“土”是土地对于中国基层社会的重要性的体现,另一方面“土”只是基层传统社会对于现代城市文明的不熟悉所致,不等于愚笨,这种土气就如同城里人不认识麦子的道理一样。

然后作者阐述了基于这种差序结构产生的一系列中国乡土社会的显著特征,包括文盲较多、私人的道德观、家族的概念、男女有别、婚育制度、礼治秩序、无讼、无为政治、长老统治、血缘和地缘、名实分离、欲望与需要等都如何理解,相比基于团体格局的西方社会特征都有哪些不同。书中探讨的具体一系列特征,在现在的中国基层社会不只是农村依然很容易找到,这里就不赘述了,推荐大家找来读一读。

这本书对于从事社会学尤其是中国农村问题研究的学者来说其重要性不言而喻。但是作为一个普通人来说读这本书的意义主要在于两方面:

一是他提供了一种视角,让我们去反思自己生活的社群。这个社群到底是为什么成为这样的、具有哪些特征、在历史的发展中有什么变化、为什么会产生这样的变化、这样的变化对我们的生活产生了哪些影响。只有在全面认知的基础上,我想“应该朝着什么样的方向去努力”这一问题才会有清晰的方向。

二是它让我们更全面的认识这个国家,了解我们的同胞,在看待许多事情上不再犯“何不食肉糜”的错误。例如前几天杀鱼弟自杀的新闻引起了广泛的关注,很多人都对其父母的行为进行了批判,但这个新闻除了这个关注点外我觉得更有启发的地方是“原来我们的社会还有很多孩子承担着这样痛苦的命运”。了解多种生活状态的存在,认识到世界并非我们想象的那么美好,便能多一份理解,多一份宽容。

《乡土中国》的读书笔记篇10

该书的作者费孝通被誉为中国社会学和人类学的奠基人之一,著名的“各美其美、美人之美、美美与共、天下大同”便出自费先生之口。而谈及本书的内容,其主要源自于费孝通20世纪40年代的后期在西南联大和云南大学讲授的《乡村社会学》课程中的内容,在结构上该书并非长篇大论,而只是针对一个主题分了十几个篇章来阐述观点,总体来看,该书是对整个中国社会结构、国民性格,以及对这种这种结构和性格成因的分析。由于该书篇章较多,笔者只选取印象较深的三章进行介绍。

“差序格局”一章中费先生前无古人的提出“差序”这一社会格局概念,其核心观点可以比喻为以下论述:以己为中心,像石子一般投入水中,和别人所联系成的社会关系,不像团体中的分子一般大家都在一个平面上的,而是像水的波纹一般,一圈圈推出去,愈推愈远,也愈推愈薄,这就是中国社会结构的基本特性啦。”这种提法既肯定了个人本位,也形象点出了社会关系的亲疏和延伸,其实往小了说,现实社会中的人际关键和待人接物之道也大概如此,也即“推己及人”。

“礼治秩序”一章中对法治和人治做了经典解读。作者提出所谓人治和法治之别,不在于人与法这两个字上,而是在维持秩序时所用的力量和所依据的规范的性质上。这种阐释可谓透过现象看本质,对于公众理解依法治国很有意义。但是,乡土社会构成比较特殊,其既非人治也非法治,费先生将其归纳为“礼治”的社会。礼是社会公认合式的行为规范,其不同于法,法律靠国家的权力来维持,而礼却是靠传统也即累积的经验来维持。在当代中国,乡土农村的法治意识仍然淡薄,而伦理秩序仍然占据主要地位,因此,送法下乡必须植根于农村的文化土壤,借鉴合理成分进行接地气的改革。

“无讼”一章中主要对“乡土之诉”做了独特解读。作者指出把诉讼推行到乡土社会在理论上是好现象,可以使中国走上法治现代化的道路。但在事实上,依着现行法判决,时常和地方传统不合,因为乡间认为坏的行为却可以是合法的行为,于是司法处在乡下人的眼光里成了一个包庇作恶的机构了。因此,我们可以得到启发:法治秩序的建立不能单靠制定若干刑法条文或设立若干法庭,重要的还是得看人民怎样去应用这些设备,更进一步,在社会结构和思想观念上还得先有一番改革,这样才不至于破坏礼治秩序的弊病先发生。

伴随着环境的变迁和历史的演进,大家显然能感受到乡土中国的巨大变化,可是,有更多根深蒂固的东西烙在文化中,不易改变。乡土社会只是四季的转化而非时代的变更。

《乡土中国》的读书笔记篇11

这是一本研究中国农村的作品,共有14篇文章构成,涉及乡土社会、人文环境、传统的社会结构、道德体系、礼法、乡村权力的分配、血缘地缘等各方面,各篇之间相互联系递进,费孝通先生用通俗易懂的语言对于当时中国基层社会进行了分析与概述,并由此提出了一些具有创造性的想法与观点。

读完这本书,我认为作者的核心观点是表达了中国的乡土社会受传统儒家观念的影响,是一个追求稳定的、变化漫长的熟人社会。但在这种社会中也在不断孕育出新的概念,权力的不断发展,社会发展产生的变化,对于乡土社会的冲击等等,但我们并不能否认,作为中国社会基层的乡土社会仍然是当今社会存在和发展的部分。无论我们的社会如何发展,都离不开对这个最基本的问题的研究与探索。

该书主要描绘的是四十年代后期中国基层社会的现状,以及费孝通先生对于乡土社会的一种展望。随着时代的变迁与社会的进步,中国的基层社会已经有了一定程度的变化,对于这本书的学习,不仅仅是透过费孝通先通俗易懂的语言来了解社会学的知识,更加是通过这些文章的阅读,结合现在发展的现状,感悟出新的观点和主张,同时要做到温故而知新。

受到地理环境、文化作用的影响,乡土文化是一种我国独特的'文化状态,几千年来文化形态的培养造就了我们独特的国民性和文化性格。至今,我们还是一个熟人社会,人情社会,我们并不能否认儒家思想的价值体系至今还在直接影响着我们。

但是随着社会的发展变化,我们的“乡土社会”也在不断地“打怪升级”,赋予了它一些新的内涵,乡土社会也意识到了思想解放与学习的必要性。经济的发展也不仅仅单纯的依靠土地,现代工业的下乡提升了农民的效率,农产品深加工提升效益,新经济形式的出现和快递产业的发展,拓宽了交易的范围等等,乡土社会保留下来的精华我们仍在继承,同时乡土社会为适应现代新社会的发展也在不断的努力。

“以史为鉴,可以知兴替”阅读《乡土中国》这本书,不仅仅是为了了解当时的基层社会的状况,更加是发觉中华文化的深刻内涵,探寻现代社会发展的规律。

《乡土中国》的读书笔记篇12

读完这本《乡土中国》,感触颇多。

这本书虽然是社会学入门级读物,却有着深厚的理论素养作为支撑;通俗易懂的语言,加上乡土浓浓的气息,没有了让人忘而却步的拗口难懂的理论术语,读后确有万条万缕了然在胸的豁然开朗感。

作者是大师级人物费孝通先生,书中提出了有关中国社会——乡土社会的——的一些基本特点、基本概念,譬如所谓的乡土社会是一个熟人社会,熟人社会中没有法律产生的条件;乡土社会的礼治、长老统治等等特点。……对于我这个刚刚对社会学发生兴趣的初学者来说,起到了很好的启蒙作用。

说实话,这本书虽然通俗易懂,但是自己真正理解书中的实质内涵的东西则并不是那么多。这本书一开始读起来感觉十分的.亲切,因为自己就是从乡村中出来的人,对乡村本来就有一种热爱之情;但是不同的是,费孝通先生则通过理论层次的写作手法和研究方法将乡村社会结构展现在我们的眼前,这确实是费孝通先生的独到之处,是值得我们学习的,还有就是里面通俗易懂的语言,跟霍金的《时间简史》貌似有很多的相同之处!

这本书引起了我其他几个方面的思考:

1、《乡土中国》的实质是什么?

2、费孝通先生本人及其其他学术成果有哪些,以及哪些东西怎么样?

3、自己应该怎么学习社会学这门课?

4、社会学这门课到底包括哪些方面?它和其他社会科学有什么关系?

5、如何将自己学到的知识运用到实际中去,理论和实践相结合,也能够产生出若干部有影响力的学术著作?

以上这些问题都是值得自己去研究的一些问题!

《乡土中国》的读书笔记篇13

从社会关系的角度把视角拉近一些,我们会看到与西方”在上帝面前人人平等“不同,农村社会对于权利的分配是十分不均衡的。人们评价人或者事,往往不是”讲理“,而是看对方与自己的亲疏远近。与自己距离近的,就支持,与自己距离远的,就反对。而且还有一个特点,有些社会地位高的人会吸引大量的各种“远方亲戚”就会自动找上门来。这就是说,在农村社会构建的关系网络实际上是以个人为中心的。这种特点与之前写到的婚姻关系相结合,就形成了一种社会关系网络模式。首先,这个网络是以婚姻为纽带的;其次,构成这个网络的是男方和女方各自的家庭网络;再次,这个网络的大小和影响力既取决与男方女方家庭网的大小和影响力,更取决与中心人物的社会地位。在这样的网络中,人们自动向社会地位高的人靠拢,形成以他(她)为中心的网络结构。这样的网络是不是稳定,也很大程度上取决于这个中心人物,如果这个人物比较能照顾全局,考虑到各方的利益诉求,那么大的网络往往更加稳定,相反,如果中心人物比较自私或者偏心,这样的网络往往不能稳定。

最后,来说一说关于权力的来源。费孝通先生总结了四种来源,分别是横暴权力、同意权利、长老权力、时势权力。

横暴权力是最高权力的来源:由于征服带来的权力。比如说在古代中国的改朝换代,不管是哪个皇帝,只要能用武力打下江山,就会获得相应的统治权力。这其实相当于在说,我之所以承认你的权力,是惧怕于你的武力。这与西方传统的政教合一的理念不同,也不同于文艺复兴后基于契约的权力模型。这是一种简单有效的逻辑,正是它构成了中国作为一个大一统帝国的基础。

第二种权力是同意权力。同意权力是大家在协作的时候达成的某种共识。因为要做成一件事情就必须有领导者。在大家协商一致的'情况下,可以在某种程度上听从某个人的指挥。这样的权力模式在今天得到延续,它实际上可以理解为是契约精神的雏形。

第三中权力是长老权力,它的含义是,在农村人们普遍会尊重某些经验丰富或者是有才华的人,这样的人往往是老者。所以被称为长者权力。读书笔记.这样的长者实际上和之前提到的一个网络中的社会地位有些相似:长者的社会地位往往是比较高的。从另一方面来说,社会地位高的也往往更容易被人们推崇为长者。

第四种权力称之为时势权力,这是一种动态的权力。说的是当有重大的变动出现时,那些能够最早看清时势的人就会获得某种权力。因为他可以带领大部分没什么见识的农民应对变局。这样就具有了某种权力。

总之这四种权力,第一种是最宏观的,大局上说的;第二三种是在实际生活中面对具体的事情所涌现出来的权力;第四种则是和外部环境有关的权力。

乡土中国所反应的那种静态保守,奠定了中国作为一个超级大国的基础,它们使得中原是稳定的,和施展所说的那些多元融合的体系一道构成一个庞大而复杂的华夏文明。乡土中国,相当于是中原的运行模式。这个模式中的关键词包括:稳定、共生、团结对外。但在经济基础变化的今天,这种模式受到的冲击是巨大的。尽管如此,在现代中国社会依然看到很多乡土中国的特点:重面子、评价主观化、人情社会等等。

《乡土中国》的读书笔记篇14

《乡土中国》第一次让我思考了中国现在社会结构,社会现象的成因。以前从没有想到要追根溯源过,也从没想过这些问题的背后,竟有如此深层次的或简单或复杂的原因。

在费孝通先生的笔下,中国人的特性是和土地分不开的。是的,中国作为千年的农业大国,无论如今城市化发展如何汹涌,中国人的基因里永远有一句话被传承着“面朝黄土背朝天”。可见,那时的中国,对土地对上天,有着我们无法想象的崇拜。我认为,从一点就能体现出来,就是人们见面时的打招呼的方式。西方国家尤其沿海,需要看上天的脸色,决定是否出海,于是他们搭讪的方式就形成了“今天天气怎么样”,而中国,同样是要看上天的脸色,却总结出了“今天吃了么”这样的'句子。“吃”字一出,就让人联想到食物,而食物是从哪里来的呢?是土地。所以,在中国人心中,土地是衣食父母,相比于上天,土地在人们心中更为重要,再加上一句话“天上不会掉馅饼”这也让中国人留下了些许潜意识,向上天祈求只能是心灵上的慰藉,真的想要生存下去,要靠自己的双手,上天可以决定这年收成好不好,而土地和双手可以决定今年是不是有收成。在中国,一片土地就像是一位母亲,一大家子人生活在一起,一个乡村,一个镇,年代久了,每个围绕在土地上的人,多少沾些亲带些故。每个人彼此熟悉,每个人守一小片土地,没有外力的情况下,人们就安于这样的现状,不愿意改变,于是家族式的社会就产生了。

家族,以血统关系为基础而形成的社会组织,包括同一血统的几辈人,亦可称为家属。如陈氏家族、王氏家族等。提到家族,我不由得想到了一句话“一人得道,鸡犬升天”。这句话充分反映了所谓的中国人的丑陋一面,费先生在书中说,“在乡村工作者看来,中国乡下佬最大的毛病就是‘私’”所谓政府的“贪污无能”;所谓企业的“经营不善”都是这“私”的毛病在作祟。当家族的一个人“发迹了”,那么以这个人为中心的恨不得祖宗八代有关系的都成了亲戚;倘若他落魄了,这个家,可能也就缩小成了三口之家。私心、崇尚权力、为自己能得到的那些好处不遗余力的争取,中国人的劣根性就此体现出来。而让这种劣根持续生长的正是中国人世世代代从传承下来的中国式社会结构——家。不过,中国除了私,还有一点特色,就是值得称赞的孝。所谓百善孝为先,虽然乡土中国的私心很重,但是并不能掩盖中华传统美德,从土地发展起来,一家族为基本结构的社会,并不存在过多的法制。虽然历朝历代都有衙门有公堂,但乡土中国的人们通常认为家丑不可外扬。而除了法律还有什么能约束人们的行为呢,就是那“传统美德”了。中国人信奉宗教的不多,大多信仰儒家,“三纲五常,君君臣臣,父父子子”这就是古老中国的礼治。

如今,随着中国越来越快的发展,追求与国际接轨的高水平,国际上的法制社会看上去的完全公平,深深影响了中国人,中国终于由孔儒教诲的礼治社会渐渐转型为时髦的法治社会,礼治与法治的冲突也就此开始出现。中国人讲究仁、义、礼、智、信,礼治与法治的冲突就可从这其中的一个字体现出来——信。在传统中国人脑海里,信,不仅是美德,还是一个人做人的根本。我们可以轻轻体会“言而无信”这四个字说出口时的感觉,透露的是何种失望、厌恶与气愤,这就是中国人对信得感觉。乡土的中国人合作一件事的事后凭的就是相互的信任,而这种单纯朴素的感情,却被法治打击的体无完肤,法律不讲信,讲的是证据。乡土中国的人不懂什么合同,他们只认这个人,并且相信这个人,脑子里没有什么证据的概念,没有凡事签个合同来保障自己权利的习惯,可是这样,在如今的社会下,就得不到法律的保护,我们总能听说一些因为不懂法的冤枉案子,把那些受了委屈还不得公平的主人公称之为“法盲”我不敢苟同这个称号,难道几千年传下来的礼教就全是错的么?为什么我们不能称那些钻法律空子‘缺德不违法’的人叫“礼盲”呢?

《乡土中国》的读书笔记篇15

关于中国的社会结构,我们从何而来?又将归往何处?

“生于斯,长于斯,终老是吾乡”乃是中国社会的乡土本色。似乎我们都生活在一个所谓的“熟悉”社会中:生活在为土地所囿,在一个先我而在的生活环境。正如“学而时习之,不亦悦乎”,所描述的就是这样因熟悉而得到的随心所欲不逾矩的“自由”。而这种因熟悉而得到的信任,并非是契约精神的重视,而是对行为规矩熟悉到不假思索时的可靠性。这样的礼俗社会,是一种没有具体目的,因在一起生长而发生的社会,称之为“有机的团结”。与之相对应的是法理社会,“机械的团结”,是为了完成一件任务而结合的社会。

常说乡下人愚,究其原委,并非是智力不如城里人,而是缺少适应城里社会需要的知识。为什么会这样呢?在乡土社会,空间阻隔小,面对面的群组并不必要求助于文字。

那么除了空间阻隔,还有就是时间阻隔了,比如个人的今昔之隔,社会的世代之隔。

在一个依本能而活动的动物不会发生时间上的阻隔问题。它的寿命是一连串的“当前”。谁也不能剪断时间,像是一条水,没有刀割得断。但是在人却不然,人的`当前时整个靠记忆所保留下来的“过去”的累积。

差序格局:

我们的格局不是一捆一捆扎清楚的柴,而是好像把一块石头丢在水面上所发生的一圈圈推出去的波纹。每个人都是他社会影响所推出去的圈子的中心。被圈子的波纹所推及的就发生联系。每个人在某一时间某一地点多动用的圈子也不一定是相同的。我们儒家最考究的是人伦。伦是什么呢?我的解释就是从自己推出去的和自己发生社会关系的那一群人里所发生的一轮轮波纹的差序。

在差序格局中,,社会关系是逐渐从一个一个推出去的,是私人联系的增加,社会范围是一根根死人联系所构成的网络。因此,我们的传统社会里所有的社会道德也只在私人联系中发生意义。

在差序格局中,社会范围能收能放,比如,我们如何来定义“家”的大小?与之相对应的团体格局,所谓“西洋社会像捆柴”,团体之间是有界限的。

在差序格局下,在以自己为中心的社会关系网中,每个人都“克己复礼”。而在团体格局下,尤其是宗教观念,每个人在神前平等,神对每个人都公道。

家时一个绵续性的事业群,它的主轴是在父子之间,在婆媳之间,是纵的而不是横的。

关于礼治与法治:礼治是”教化“,修身克己,其维持力量不在外部权利而是身内良心。社会结构和思想观念的改革以适应法治的推行,防止法治的好处未得而又破坏了礼治。

权利的分类。横暴权利和同意权利。横暴权利时指社会冲突,上下之别。而同意权利是源于社会分工和社会合作。

教化性权利乃是以稳定的文化传统作为前提。凡是被社会不成问题的嫁衣接受的规范,是文化性的,当一个社会还没有共同接受一套规范,各种意见纷呈,求取临时解决办法的活动是政治。文化的基础必须是同意的,但文化对于社会的新分子来说又是强制的,是一种教化的过程。

长幼之序时教化权利所发生的效力。当文化不稳定时,传统办法不足以应付当前的问题时,教化权利必然跟着缩小。

“在我们客套中互问年龄并不是偶然的,这礼貌正反映出我们社会里相互对待的态度是长幼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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