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书笔记200字鲁迅
通过写读书笔记,可以更好地理解所读内容,同时也可以记录下自己的思考和感悟,以便日后回顾和复习。小编给大家分享读书笔记200字鲁迅参考,方便大家参考读书笔记200字鲁迅怎么写。
读书笔记200字鲁迅篇1
鲁迅药读书笔记
《药》描写了群众的愚昧和革命者的悲哀。那么你读完小说,你懂如何写笔记吗?下面是小编精心为你整理鲁迅药,希望你喜欢。
鲁迅药读书笔记篇一
《药》这篇文章不长,花不了多少功夫便读完了,可在第一遍读完后,却并不有什么感受,似乎是一个平淡毫无一点起伏的故事,看完了,便过了。可再倒回去仔细看,其实在文章中是有妙处的。
整篇文章是在悲伤中发生的,小栓一直是病的,一直没有一定活力,仿佛从出生便是一副虚弱的模样,最后死,也是理所当然。这不免有些遗憾,照我所盼,倘若有段小栓健康的描写或是回忆,可能在被人血馒头无用治疗离去后,更能对他有可怜吧。而他一直是在生重病,看起来无法挽救了,这个“药”有没有耽误了他,好像也不重要,便也没有了读完心中为迷信偏方的反感了。
可那位献出人血的烈士,虽没有提起姓名,虽无一点正面的描写,却也让人记住了。在牢中,不畏各种痛苦,还宣扬革命主张,甚至气疯了别人,便看出了那人的无畏与坚强。可鲁迅先生终究没有一处对他的介绍,仅仅写了他被处死,虽然他只是“药”的来历的一个小插曲,却从中看出了对待革命者的残忍,而且不知姓名,不知已经死去了多少革命者?几句短短的描写,也透出了当时的社会。
让我觉得最难忘,也是最怪异的,便是它的结尾。这么巧,两个人物的墓只隔了一条小路。可就是这条小路,分开了“罪人”与穷人。可又有什么区别呢?都一样的是被欺压,一样可怜。但那束小花,可能是全文中唯一一点彩色的安慰吧。最令我不理解的,便是那只乌鸦,乌鸦静静地站在枝头,没有一点动作。虽然知道不可能有灵魂附在乌鸦身上,可不免有意思盼望,希望能神奇的发生,也算是革命者的纪念,可那铜丝般的枯草,铁铸般的乌鸦,却是冰冷的,生硬的。这个比喻太妙,使那本就悲凉的气氛再抹上了一层凝重,僵持着。
我心中闪过了对革命者的无限怀念与可怜。为了事业,牺牲了生命,死后也遭受不平,甚至灵魂无法显灵。也许是被抛入了地狱,永远不见天日。可正是他们的悲惨,才造就了现在的幸福。而这最伟大的,该被赞颂的人,却受如此大难,心中感情交杂,是伤心,是可怜……只有那朵看懂世事的小花,默默为英雄正名。
最后的镜头出现了,乌鸦飞走了。是不经意,还是显灵?我更愿意相信是后者,它给了我一丝安慰。可谁又说的清,这本就是让我们思考的。
鲁迅药读书笔记篇二
「药」--是一颗沾满了革命烈士鲜血的人血馒头,它可以医治痨病;「药」--是为了争取民族光明而牺牲自己,革命烈士们宝贵生命的伟大精神,它可以拯救全民族。香喷喷的「馒头」使人得以温饱;血腥的「人血」却可怕得令人不寒而栗。在鲁迅的文章--『药』中,老栓为了救他的小孩,迷信这种馒头可以救人一命,不惜花大把大把的银子,在茶馆中卖力工作,为的就是替儿子买来仙丹馒头,这是一种何等伟大而无奈的父爱。这种迷信表现出当时中国社会中处处充斥的愚昧、无知和迂腐,却同时反映出中国传统社会中敦厚、朴实的温情。亲情与现实之间的无奈;封建与进步二者间的矛盾,文章中充分显示出鲁迅对中国社会现况的不满,对于后清腐败民生的失望;以及鲁迅急于改变现状迫切的心境。.这些传统封建社会中各种小人物的生活点滴,使得鲁迅写起文章来,除了保有中国人充满人情味、敦厚的感情外,更有西方人实事求是、忠于现实的理性精神。鲁迅对于中国社会传统封建而无知生活的不满和客观的谴责,在文章中处处可见。这篇文章除了暴露出真实传统生活的方式,也是一篇革命的篇章,鲁迅在文章中急于唤醒沉睡多年中国百姓被禁痼的心灵。因为鲁迅深信「文学-是拯救国家民族免于无知之苦的最佳工具」。鲁迅真不愧为「人类灵魂的工程师」。
读鲁迅这篇文章-药,我们可以由几个不同层面欣赏:在城市中,一位青年华小栓因为得了肺痨,其父亲为了他辛苦工作,赚的钱只是为了买一个传说中用革命烈士鲜血所作的馒头,向刽子手买来后,华小栓吃了还是死了!同时,在这个城市的另一边-古轩亭口,鲜血的来源者是一位叫夏瑜的青年,因为参加推翻满清运动而被斩首。在凄凉的坟场上,只剩两个失去爱子的母亲,无限的伤痛…..。鲁迅在这篇短短的小说中想表现的内涵,不在于暴露社会中黑暗的层面;而是积极表现光明的一面。它运用了两个对比的方法,一面写原始的愚昧,吃人血的故事;一面却写出光明伟大的牺牲情操,革命烈士的理想。随著故事的进行,读者不由得会不断自问:"药!""药?"--"原来这就是药?""这竟然是药!""这究竟是药吗?"……这三层意思,一层比一层深入,一层比一层撼动人心!表面上所谓的药,指的就是"人血馒头";在封建的社会中,科学思想医药常识并不发达,民间传说它可以医治痨病(在当时中国绍兴地区,的确有这种说法),华父相信了,因而有了求药的故事,结果小栓却还是死了。但是深层中所谓的药,指的却是医治无知、愚昧的民族痼疾的"改革理想",牺牲的是夏瑜烈士的生命。
一个是封建社会中痼疾缠身的孱弱青年;一个是充满理想抱负的健康青年,不同典型人物的对比;两位青年死法不同,生死价值的对比;死后,他们刚好葬在小路两旁相距不远的地方,"路的左边都埋著死刑和瘐毙的人,右边是穷人的丛冢","那坟与小栓的坟一字儿排开,中间只隔一条小路",这又是一个叙述对比;小栓的新坟是孤寂的,夏瑜的坟也是新坟但却不孤寂,"再往上一瞧却不觉也吃一惊;--分明有一圈红白的花,围著那尖圆的坟顶"--死有轻如鸿毛、重于泰山,这又是一个多么重要的对比,这正是这篇文章所表达出最强烈的呐喊之一。文章中所蕴含的民族热忱,其实正是鲁迅拿来医治整个中华民族的良药,「药」的意义也就在于此。
鲁迅的文笔,细腻且具有批判性,多讽刺,对比,象徵手法,描写人物简洁有利,题材的选择与当时社会生活紧密结合,它的文章不但十分具有文艺内涵,对人民更有如暮鼓晨钟的社会教育意义。这篇文章整体以四个段落呈现。在文章的排列上,前三段先说小栓的病以及华老父买药的故事,情节描述得十分紧凑,一点也不会拖泥带水。鲁迅舍弃故事背景的描写,著重在人物的刻画和故事重心-买药的过程,由此可看出鲁迅对于题材的选择,功力之深厚。从华老栓在秋天的后半夜到古亭轩口买药开始,"街上黑沉沉的一无所有"、"有时也遇到几只狗,可是一只也没叫"(暗喻)、都象徵著老栓沉重、无望的心情。历经他目睹行刑的过程,整段中并没有真正描写出行刑的画面,但"彷佛许多鸭,被无形的手捏住了,向上一提"(比喻、讽刺);"眼光正像两把刀,刺得老栓缩小了一半"(比喻、象徵);"一只手却提撮著一个鲜红的鳗头那红的还一点一点往下滴"(隐喻),由这些描写中,读者心中不难自己描绘出一幅残酷、血腥的画面。
鲁迅药读书笔记篇三
鲁迅先生最大的特质,是有一种“哀其不幸,怒其不争”的胸怀。看到受苦受难而永无了日,故有其“哀”;看到受苦受难而无长进,故有其“怒”。
馒头是吃的东西,那蘸了革命烈士鲜血的馒头就成了药了吗?现在看来恐怕是十分荒唐的,不可理解的。可是在那个时候,辛亥革命时,虽然结束了我国两千多年的封建制度,可人民的思想还是没有解放。
有很多人说华老栓夫妇麻木但是爱子,我认为恐怕不是的,他在茶馆中忙碌了大半辈子,勤勤恳恳地劳动,为儿子治病而省吃俭用。为儿子治病掏出积攒多年的洋钱,就只换取了几个人血馒头,愚昧落后的表现!试想一下如果华家有好几个儿子,小栓生了病,那么华老栓还会如此尽力吗?恐怕不然,他费尽心思为儿子治病,恐怕是因为“不孝有三,无后为大”的封建道德吧!为了华氏的香火,他们不惜一功代价,甚至用别人儿子的命来“移植”,与其说华老栓夫妇所作所为是对儿子的爱,不如说是对华氏祖宗的“孝”,这从一个侧面反映了人们身上还未散去的封建之气。
夏瑜是资产阶级民-主革命者,他代表的是广大群众的利益,而大众却不支持他。他讲革命道理,人们“感到气愤”;他挨牢头打,人们幸灾乐祸;他说阿义“可怜”,人们说他“疯了”,他被杀害,人们“潮加”一般地去看热闹。“华夏”本是一家人那!夏瑜应该依靠老栓却没有,老栓应该支持夏瑜却没有;流血的不知道为谁流血,吃血的不知道吃了谁的血。以互不关心为始,以同归为尽为终。鲁迅先生通过夏瑜这一角色,表达出同情.赞美,也表达出当时民众的落后愚昧,统治者的凶狠残忍。同时也一语双关地道出了辛亥革命失败的原因:没有获得群众的大力支持,但文中在清明节坟头出现的花环,说明革命者仍然在怀念他,革命火种还没有———也不会被扑灭。它在黑暗中给人以希望。
夏四奶奶是夏瑜的母亲,她“踌躇”,“羞愧”,但又“硬着头皮”去给儿子上坟,她感到羞愧,因为她认为儿子的光荣就义,英勇牺牲是有损祖颜的事。母亲对儿子不以为荣,反以为耻。不理解,不支持儿子,是一个做母亲的悲哀!她认为花环是儿子显灵,希望乌鸦飞到坟头,是一个封建迷信者的悲哀!
《药》描写群众的愚昧和革命者的悲哀;或者说因群众的愚昧而来的革命者的悲哀;更直接地说,革命者为愚昧的群众奋斗而牺牲了,愚昧的群众并不知道这牺牲的是为谁,却还要因愚昧的见解,以为这牺牲可以享用,增加群众中的某一私人的福利。
《药》———当时整个社会的缩影,字里行间都射出残酷的社会现实!
读书笔记200字鲁迅篇2
五四新文化运动留给国人的是反帝反封建,而他就是新文化运动的伟大旗手、奠基人。他用白话小说对人吃人的封建制度进行猛烈的揭露和评击,他是中国现代伟大的文学家、翻译家。他,就是鲁迅。
从鲁迅的杂文中可以看出鲁迅一生中思想最成熟的岁月,也可以说倾注了他大部分生命与心血在此创作中。翻开《鲁迅杂文选》,认识到爱国的伟大文学家最受争议的一面。
初读鲁迅的杂文,读到的也许是对它的不理解,但渐渐的发现杂文取材广阔、形式自由、短小精悍、语言精炼,达到了内容和形式的有机结合和完美统一,形成的是鲁迅独特的风格。
鲁迅的杂文被称之为“讽刺的艺术”。鲁迅杂文的讽刺艺术之一是夸张。从中看出,他将日常生活中“不合理,可笑,可鄙,甚至于可恶”,但又是“常见的,平时谁都不足为奇的”人或事,“用了精炼的,或者简直有些夸张的笔墨”艺术地写出某一群人的真实来,有意识地夸张被讽刺对象的某一方面,使起特点格外突出,达到讽刺目的。
鲁 迅杂文的讽刺艺术之二是反语。从表面上看是对于人或事物的肯定和赞美,而实际上是否定以及讽刺,这种手法往往用来表达憎恨和愤怒的感情,具有强烈效果,让人读起来,不禁为之一笑,就如鲁迅自己所说的那样:“我因为自己好作短文,好用反语,每遇辩论,辄不管三七二十一,便迎头一击。”
讽刺艺术之三则是比喻。鲁迅的杂文中可以看出有政治的特点,但并不是完全系统地进行论证,而是经常以比喻手法,形象生动含蓄地表达自己内心的情感、态度。这些比喻使得文章读起来具有强烈感染力和讽刺意味,有种恰到好处,画龙点睛的作用。
鲁迅杂文的讽刺艺术之四是“以子之矛攻子之盾”。即用对方的话来攻击对方,找出对方相矛盾的说法和行为来讽刺对方。
乍看杂文,分成了许多小标题。第一篇的《热风》是第一本杂文集;第二篇《华盖集》作者将迫害和围攻比喻成交华盖运,在调忾中体现了辛辣的讽刺,表现出对敌人的藐视和嘲弄;《坟》则是一种比喻了;第四篇《而已集》表达他对敌人的极大愤慨和决心用手中的笔同他们斗争的决心;而《三闲集》可看出鲁迅先生明确批判立场和针锋相对的批判作风;《二心集》则表明了自己对统治者怀有“二心”,与他们势不两立而坚定地站在无产阶级立场上的决心和勇气;《伪自由书》以时事短评为主,这是运用反语;《南腔北调集》以作为对那些无聊文人攻击的回答;辑入《花边文学》里的杂感,全部是以在报刊上发表过的短评,是鲁迅对于社会批评的进一步开拓;《且介亭杂文》表达了先生半殖民地半封建的黑暗社会的愤慨和帝国主义丑陋行径的不满;最后一篇《集外集》可看出是作者对其作品的态度。
每个人的思想是不同的,而鲁迅通过杂文这把锋利的“剑”来反映他的思想和实现他的革命目的。他的杂文,正如他自己所说的“是匕首,是投枪,是能和读者同杀出一条生存血路的东西”。
杂文给的启示数不胜数,读完鲁迅先生的杂文似乎看透了中国那一时期的历史、文化、思想……最后只能感慨一句:杂文一点儿也不杂,而是完美的思想统一!
读书笔记200字鲁迅篇3
当我读完《孔乙己》这篇短篇小说时,深深地感到鲁迅先生不愧为中国文学的“巨人”。小说的每字每句看似简单,可这都是鲁迅先生字斟句酌的成果,细读起来,可谓内含之丰富令人回味无穷。
首先从《孔乙己》这题目说起,孔乙己是小说主人公的绰号,他做为“满口之乎者也,教人半懂不懂”的人物名称,这是对这一个人物迂腐可笑的性格的嘲弄,以这一绰号为题,无疑是给作品定下讽刺性的基调,还具有鲜明地反孔色彩。其次就落实到文章的每个段落,甚至每个词,都是无可挑剔的。小说开头介绍店的格局,是想通过它深一层的为下文穷人与富人的区别埋下伏笔。至于孔乙己第一次到店里掏钱时“排出九文大钱”中“排”这慢吞吞的动作,既掩饰了他内心的不安,也表示他对几文钱的珍惜,认真清点数目,等等。词句的精湛无疑把文章中心内容更形象地表现出来。
《孔乙己》篇幅不到3000字的小说,极其深刻的反映了孔乙己一生的悲剧和整个心态,让我们分明看到了这个科举制度的牺牲品在悲苦的人生道路上留下一串长长的足迹,那么在社会芸芸众生中,人们为什么对一个不幸者没有同情,没有帮助,相反只有哄笑取乐呢?孔乙己是一个艺术形象,而他的艺术形象体现在店里那麻木不仁的哄笑声中。由此揭示了孔乙己的一生活着无人关心,死后无人过问的悲惨命运。他,世界一个匆匆过客,匆匆地来了,又匆匆地走了,留下的只是人们对他的嘲笑。
由此不由想起了自己身边的生活,路见不平,拔刀相助,已不再是什么亮丽的风景线,更象是人们生活中义不容辞的责任;奉献爱心,盛意款款,已成为每个人生活的一部分;尊敬老人与互相友爱,应是每个人的高尚情操的表现,这样的社会环境与那时相比,真有天壤之别啊!不管怎样,社会在发展,人类在进步,让我们接受以前的教训,面对明天的光阴,携手走进二十一世纪!
读书笔记200字鲁迅篇4
鲁迅故乡读书笔记
鲁迅在文中回忆闰土时讲了一个活泼能干的少年形象。那么,读完此书,读者们会做些什么笔记呢?一起来看看。下面是小编精心为你整理鲁迅故乡,希望你喜欢。
鲁迅故乡读书笔记篇一
好词:
阴晦凄凉恭敬迟疑潺潺恣睢寂静愕然鄙夷隔膜
一望无际无穷无尽松松爽爽全然不动细脚伶仃无关紧要
鲁迅故乡读书笔记篇二
故乡,多么富有诗意的一个名字啊!但我问大家一个问题:如果在你长大离开家乡,20__年后再回到家乡的时候,会是怎么一番情景呢?当你遇到儿时伙伴,他或她又是怎么一副形象呢?想必各位小学生们都没有考虑过这个问题吧?我国著名作家鲁迅先生也没有想过这,他,就看着苍黄的天空和远近几处萧索的荒村,泪流满面。
他因犯了伤寒而回到故乡,可人、物的变化却让他心里一阵悲凉,特别是他儿时的伙伴与仆人:闰土。闰土是鲁迅在他家办祭祀的时候,一个偶然的机会认识的一位与自己年龄相仿的仆人。
闰土虽然身为仆人,虽然没有鲁迅家里有钱,虽然没有鲁迅的这种高等待遇,但他却拥有鲁迅儿时所未拥有的东西,那就是自由。他会用胡叉捉猹,还会用斗笠和树枝抓麻雀,他还见过跳鱼儿……
可这回鲁迅先生回到故乡时,看到的却是另一个场景:啊,那是闰土吗?他身材虽然增加了一倍,可他先前的紫色圆脸,已经变作灰黄,而且加上了很深的皱纹;眼睛也像他父亲一样,周围已经都肿的通红,一点儿也没有小时候可爱的样子。他一见到鲁迅,马上就跪着说:“老爷!”这样大的反差,让我不禁打了个寒战。可见,在当时的时代,人们的生活不是越变越好,而是越变越坏。在战争的侵犯下和ZF的无能下,人民群众过着悲惨的生活,人们的生活也在发生着莫大的变化,而在当时人们的脑子里已经种植下了通用的关系,那就是主仆关系,否则,闰土怎么会发生那么大的变化呢?这真是个令人深思的问题。
文章最后一段中的一句话让我深思:“我想希望本是无所谓有,无所谓无的。这正如地上的路;其实地上本没有路,走的人多了,也便成了路。然而在生活中何尝没有呢?”现在我们沐浴在新时代党的阳光下,人民群众只有社会分工的不同,没有社会阶层的高低,人人都是平等的,与那时候相比,现在真是天堂中的天堂啊!
鲁迅故乡读书笔记篇三
1)我们的船向前走,两岸的青山在黄昏中,都装成了深黛颜色,连着退向船后梢去。
2)宏儿和我靠着船窗,同看外面模糊的风景,他忽然问道:“大伯!我们什么时候回来?”“回来?你怎么还没有走就想回来了。”
3)“可是,水生约我到他家玩去咧……”他睁着大的黑眼睛,痴痴的想。
4)我和母亲也都有些惘然,于是又提起闰土来。
5)母亲说,那豆腐西施的杨二嫂,自从我家收拾行李以来,本是每日必到的,前天伊在灰堆里,掏出十多个碗碟来,议论之后,便定说是闰土埋着的,他可以在运灰的时候,一齐搬回家里去;
6)杨二嫂发见了这件事,自己很以为功,便拿了那狗气杀(这是我们这里养鸡的器具,木盘上面有着栅栏,内盛食料,鸡可以伸进颈子去啄,狗却不能,只能看着气死),飞也似的跑了,亏伊装着这么高低的小脚,竟跑得这样快。
7)老屋离我愈远了;故乡的山水也都渐渐远离了我,但我却并不感到怎样的留恋。我只觉得我四面有看不见的高墙,将我隔成孤身,使我非常气闷;
8)那西瓜地上的银项圈的小英雄的影像,我本来十分清楚,现在却忽地模糊了,又使我非常的悲哀。
9)母亲和宏儿都睡着了,我躺着,听船底潺潺的水声,知道我在走我的路。
10)我想:我竟与闰土隔绝到这地步了,但我们的后辈还是一气,宏儿不是正在想念水生么。
11)我希望他们不再像我,又大家隔膜起来……然而我又不愿意他们因为要一气,都如我的辛苦展转而生活,也不愿意他们都如闰土的辛苦麻木而生活,也不愿意都如别人的辛苦恣睢而生活。
12)他们应该有新的生活,为我们所未经生活过的,我想到希望,忽然害怕起来了。
13)闰土要香炉和烛台的时候,我还暗地里笑他,以为他总是崇拜偶像,什么时候都不忘却。
14)现在我所谓希望,不也是我自己手制的偶像么?只是他的愿望切近,我的愿望茫远罢了。我在朦胧中,眼前展开一片海边碧绿的沙地来,上面深蓝的天空中挂着一轮金黄的圆月。
15)我想:希望是本无所谓有,无所谓无的。这正如地上的路;其实地上本没有路,走的人多了,也便成了路。
读书笔记200字鲁迅篇5
鲁迅不愧是文学大师,写的文章不但面上有一种意思,更多的是内在的含意,他写的文章很有味道,让人细细品味,能让人悟出道理,但他字面上不表达,全藏在里面。所以读他的文章能让人提高一个档次。
我读的《狂人日记》便是他的作品之一,故事是这样的:某人的村子里一人被吃了,吃人的那伙人便盯上了他,之后他发现吃人的那伙人中有他的哥哥,他记得他哥哥以往说过人肉多么好吃,最终他发现一些小孩也盯上了他,他便呼喊:必须还有小孩没吃过人肉,救救哪些小孩吧。
我觉得吃人的那伙人就像当时的日本鬼子,一些跟着那伙人的人就是汉奸,那些没被吃的人就是当时的中国人,这篇文章的深处充分表现着当时中国人的软弱和日本鬼子的嚣张,人们人心惶惶就像当时中国上下的情景。这样的文章能让人深受启发,是十分值得我们读的好文章。
读书笔记200字鲁迅篇6
鲁迅《朝花夕拾》读书笔记精选
暑假中读了鲁迅先生的《朝花夕拾》,其中有十篇,十分的优美。在这组文章里,作者追怀青年时代的往事,既描写了他对童年生活的回忆和对师友的怀念,又真实地书写了戊戌变法和辛亥革命前后作者从农村到城镇、从家庭到社会、从国内到国外所经历的种种生活。其中写了许多关于少年儿童的事,使我在读文章时,仿佛也在品味着自己的生活。
鲁迅的名字,是家喻户晓的。读到他的文章,却是在课本里,课文叫做《从百草园到三味书屋》,是散文集《朝花夕拾》中的一篇文章。鲁迅在我的心目中,一直以来都是高不可攀的偶像,加上他是“家喻户晓”的世界上都有名气的大作家,更是有点恐惧,不敢轻易读他的书。怕读不懂,自己太俗了。但自从读过鲁迅那《闰土》,《从百草园到三味书屋》,一下子,似乎把我和偶像的距离拉近了。朴实的文笔,细腻的情感,使我感到像在一位和蔼慈祥,平易近人的爷爷交谈。
首次捧起鲁迅的《朝花夕拾》,从目录,细细品读下去……鲁迅的文笔绵密细腻、真挚感人,犹如小桥流水,沁人心脾。它真实地纪录了鲁迅从幼年到青年时期的生活道路和经历,追忆那些难以忘怀的人和事,抒发了对往日亲友和师长的怀念之情,生动地描绘了清末民初的生活风俗画面。
从鲁迅写的《朝花夕拾》中,我能感受到在作者的童年和青年中不是很好过的,但这也时时刻刻充满着美好的回忆。鲁迅的童年和青年是酸酸甜甜的。童年和青年过得好或坏它都会留给予们回忆,所以鲁迅和我们的童年青年都是美好的。细读鲁迅先生的《朝花夕拾》,享受着不时从字里行间中透露出来的那份天真灿漫的感情,眼前不由出现了一幅幅令人神往的自然画。
我读鲁迅先生这些对童年回忆的散文,正如读着发自迅先生心底的那份热爱自然,向往自由的童真童趣。我仿佛看到了幼年的鲁迅,趁大人不注意,钻进了百草园,他与昆虫为伴,有采摘野花野果。在三味书屋,虽然有寿先生的严厉教诲,却仍耐不过学生们心中的孩子气。一切感受都是那么天真烂漫,令人回味,也学就引起了我心中的共鸣吧,因此我才会那样喜爱,尤其是作者以一个孩子的眼光看世界,读起来让人感到异常的亲切,充满激情。童年已渐渐遥远,留下的只是那些琐碎的记忆,倒不如细读一下《朝花夕拾》,体会以下那个不同的年代的童年之梦,体验一下那时鲁迅的美好童年。
从书卷里散透出的天真烂漫,不经意间似乎也把我感染了,或许鲁迅的文章真有什么魔力吧,他用一个孩子处世不深的目光探射了我的心,引起了我的共鸣。有人说:要看一个人是不是真的会写文章,最主要还是看他的文章里有没有感情。老师也曾说过:只有情感才能把文章变成有血有肉的。我不得不承认鲁迅确实厉害,他的一切话语虽然平淡朴实,炽热的情感却展露无疑。他希望与大自然真正拥抱在一起,憧憬在山水间流连,向往与小虫子们打成一片的日子。读着读着,仿若年迈的老人顿时变成了一个活力四射小孩子,身上散发着阳光般的气息。
《朝花夕拾》的原名是叫做《旧事重提》,是对逝去岁月的回忆,有真挚的情怀,有无奈的感伤。欢快的时候,我感到有沁人心脾的馨香袭来;郁闷不乐的时候,我感到无名的寂寞前来吞噬。这一切,确实是能真切的感受得到的。《朝花夕拾》,正同于它另类的名字一样,这本脍炙人口的巨作,是鲁迅先生在风烛残年的岁月里写下的。老了,累了,回味起童年时的点点滴滴,心中还是会有当初的味道,想必还别有一番滋味吧。清晨绽放的鲜花有了晨曦会显得更加娇嫩,到了夕阳西下时分去摘取,失去了刚刚盛开时的娇艳与芳菲,晚霞的照射却使它平添了一中风韵,那若有若无的清香在风的导送下,让人浮想联翩。像是在尝一道佳肴,细细咀嚼,幼年时童真的味道留在心头,慢慢漾开。
读书笔记200字鲁迅篇7
鲁迅阿q正传优秀学生读书笔记10篇
《阿Q正传》是鲁迅先生的作品,选自《呐喊》,他讲述了一个生活在社会底层的小人物阿Q的故事。今天小编就与大家分享鲁迅阿q正传,仅供大家参考!
《阿Q正传》读书笔记[500]
自从鲁迅先生作了“正传”,阿Q便名扬华夏,连那些打骂过他、嘲笑过他的人也随他一起出了名。观看此文时,心像是泡在五味瓶中。读阿Q可悲、可笑、可愤、可思、可省。
毋庸置疑,鲁迅先生的笔锋是利的,二十世纪初中华国民的病态在他的笔下暴露无遗,时代铸成了国民的劣根,在国将不国之时民众依然没有醒悟,原因也许是多方面的。首先是封建制度的局限性,没有一个完善的教育体系,导致类如阿Q、王胡此等文盲到处都是;即使是读过书的,像赵太爷、白举人这些伪君子,也是凭借读书为一种通往上层社会的手段,大凡是考取功名后,便将所学圣贤之道封存起来,此在也不会用到,剩下的任务便是研究如何搜刮民脂民膏。第二个原因便是当时社会之动荡,列强侵略,政府无能,国民生活在水深火热当中,还有什么心思去关心知识,生存都是一个问题。也正是这许多的原因导致国民病态。
观古思今,也许我们投给阿Q的不应是嘲笑,我们更应该反思,其实只要你仔细回味你会发现你也是一个阿Q,我们每个人都可以从阿Q身上发现自己的影子,所以劝各位不要笑的太轻松。
无独有偶,现在的一些官员也沾着过去的污浊。不同的是,现在官员是将所学暂时封存起来,因为在上级视察之时还可用到,依今比古,有过之而无不及,对上奴颜献媚,对下百般刁难,对上一副小人之态,对下一股恶霸之风。着实令人“敬佩”不已。
“以古为镜,可知兴亡。”吾辈宜加倍努力,以跳出“其兴也渤鄢,其亡也忽焉。”的历史周期律,一起努力吧!
《阿Q正传》读书笔记[300]
赵太爷因夫人及媳妇想买阿q的漂亮衣服,请他过去并破例点灯,前后态度反差很大。当革命党进城之后,赵太爷十分害怕,看到阿q竟然低声下气起来,而对此,“给点阳光就灿烂”的阿q当然十分得意。
阿q有点可爱。他喜欢自言自语,自我安慰。当他与王胡打架被骂是“天下第一贱人”时,他咕哝道:“天下第一?状元才是天下第一,我阿q就是天下第一!”竟然爬起来开心地走了,引人不由地发笑。而小尼姑骂他是“断子绝孙的阿q”,使他萌生了“应该有个女人”的念头,可因表达太过直接,吓到了吴妈,自己有个女人的想法也泡汤了。于是认为吴妈也没什么好的,脚大,假正经,以此来安慰自己。
阿q是个短工,割稻子被夸奖能干了他会更加卖力地干活,傻得可爱。去赵太爷家舂米,吃过饭也急着做工,不会偷偷懒,吴妈说他是“天下第一的蠢货”,实则是在夸奖他吧。这不能不说明他其实是有美好善良的一面的。
读《阿Q正传》有感寇涛
寒假里,为了丰富我的知识,我到书店借了一本《阿Q正传》来读,里面生动有趣的情节深深的把我吸引住了。
《阿Q正传》是20__年花城出版社出版的图书,作者鲁迅创作的中篇小说。它以辛亥革命前后的农村小镇未庄为背景,塑造了一个以“精神胜利法”为主要特征的流浪汉阿Q,描画出从物质到精神都受到严重戕害的国人的魂灵。
读完这篇小说,我深受感动。我认为阿Q是个可怜的人,因为,他总是受尽欺凌。例如,有一次他喝了两碗黄酒,便说自己是姓赵的,和赵太爷原来是本家,结果第二天就被赵太爷骂了一顿,还被打了。看到这里,我想起了鲁迅先生说的一句话,“他未必姓赵,即使真姓赵,有赵太爷在这里,也不该如此胡说”。我在想,如果阿Q真的是姓赵的呢?为什么赵太爷可以姓赵,而阿Q却不能姓赵呢?只不过是个姓氏而已。这或许是与贫富有关吧,赵太爷是有钱人家,而阿Q只是个给人打散工的农民,是个下等人。别人根本不尊重他,在这种生活中,他只能用“精神胜利法”来自我安慰,自己骗自己,例如,有一次,他被别人打,他就自我安慰说:“是儿子打老子。”还有胜利感呢!
《阿Q正传》这部小说十分的短,但却表现出当时旧社会的弊处和人性的善良与丑恶,是当时民众痛苦生活的缩影,我喜欢这部小说。
读《阿Q正传》有感
《阿Q正传》是鲁迅先生的作品,选自《呐喊》,他讲述了一个生活在社会底层的小人物阿Q的故事,向我们描述了一个已经遍体鳞伤,千疮百孔的社会,在这个人与人已经互相歧视,侮辱的社会,人性已经冷漠,正是如此,鲁迅先生才弃医从文,开始了他文学史上的康庄大道。
阿Q的心理活动可谓是深入人心,在文章开头之时,便有一句“我总算被儿子打啦”,好借此平衡自己的心理,在自己的心里给自己了一个胜利的金牌!
还有一次,阿Q看见王胡光着膀子在捉虱子,他也觉得自己有点痒,于是他也脱下破夹袄,捉虱子,可是捉了老半天才捉到三四只虱子,而且都是又弱又小的。王胡这时候却是一个又一个,而且个个都是大的。阿Q很失望。从这里看阿Q的进取心是很强的!
文章的结局是阿Q被送上了刑场。在这一部分,阿Q的心理活动描写,也是非常细致的。像画押的时候,阿Q不会写字,于是用圈代替,他画的圈据自己的心理反馈,是他画过的圈里最圆的一个,他不知道自己是要去枪决的,当知道要去刑场时,他两眼发黑,耳朵里喤的一声,他认为人生不免要游街示众罢啦!字里行间体现了阿Q逆来顺受的思想!
我很欣赏郑渊洁在《白客》中提到的一句话:“在当时的社会,阿Q本无其人,然而人人都像阿Q。”
《阿Q正传》读书笔记[500]
《阿Q正传》,随着年龄的增长,再读它不禁有了些共鸣。
初中时读它,觉得这是一篇有点滑稽的文章,还会感叹阿Q的幽默细胞,在这样大家都看不起他的情况下,他还能麻木自己,愉悦自己,虽然自己是上无片瓦、下无寸土的赤贫者,“割麦便割麦,舂米便舂米,撑船便撑船”。
阿Q受到惨重的剥削,甚至失掉了自己的姓。当他有一次喝罢两杯黄酒,说自己原是赵太爷本家的时候,赵太爷便差地保把他叫了去,给了他一个嘴巴,不许他姓赵。但他的精神却“常处优势”,他常常夸耀过去:“我们先前——比你阔的多啦!你算是什么东西!”又常常比附将来:“我的儿子会阔的多啦!”其实他自己都不清楚自己的上辈,现在连老婆都没有,那哪来儿子呢,他忌讳自己头上的癞疮疤,又认为别人“还不配”;被别人打败了,心里想:“我总算被儿子打了,现在的世界真不象样……”
于是他胜利了;当别人要他承认是“人打畜生”时,他就自轻自贱地承认:“打虫豸,好不好?”但他立刻又想:他是第一个能够自轻自贱的人,除了“自轻自贱”不算外,剩下的就是“第一个”,“状元不也是‘第一个’么?”于是他又胜利了。遇到各种“精神胜利法”都应用不上的时候,他就用力在自己脸上打两个嘴巴,打完之后,便觉得打的是自己,被打的是别一个,于是他又得胜地满足了。
就像麻醉药,总麻醉自己,在嘲笑中任能跟着乐,不知道这算不算“知足常乐”呢,还是“自欺欺人”。不知道他会不会夜里也感慨自己的不幸而流泪呢?
《阿Q正传》读书笔记[500]
阿Q的一生是笑料的,未免可怜,却不值得可怜!
对于阿Q,有太多的说法,其软弱无能,势强凌弱,无不暴露其本质。在那样一个年代中,深处恶劣的环境,阿Q先生却更表现出了不争气不警醒的态度。它渐渐形成了阿Q风格,即现在人们所说的阿Q主义。
生活环境的恶劣,做人的种种失败,更使我们的心感到同情与怜悯,也许同情与怜悯对他来说无所谓,他会感到那些是什么屁东西,走阿Q的路,让别人去说吧……屈膝人下,任人欺凌已是一种习惯。阿Q先生认为这是天命难违,是人的意志所不能转移的,关键是他连反抗的意识都没有,正所谓可怜之人必有可恨之处!
虽然有人说他会舂米干活,那只是当时看到他还有一点可用之处才说的风凉话,但事后是过河拆桥,没用了就踢到一边去——奴才到底是奴才,因为没有了尊严,没有了自尊。
虽说他有奴才的本性,却不乏知道另一个道理——强势的不敢欺负,难道还惹不起弱的,才有了调戏小尼姑的伟大做为。算是长了出息。
反感革命党,痛恨剪辫子,怀疑在外面走路的女人与别人有勾搭。但为了高人一筹,却想着投靠革命党,在思想上占领高地。结果不选择却被屈成死罪。一向欣赏别人被砍头的阿Q却自己尝到了被砍的感觉。难道这是命运的捉弄?
在那样的年代,不应该有这样的阿Q精神,为了生存,在生活中,必须要有自尊,必须要有尊严,必须要有志气。这样的人才不会寄人篱下,民族才更有生机。这种讽刺阿Q精神的思想,从侧面激励了我们要有尊严,让我们更加有了勇气,敢于面对困难。
阿Q,是洗涤了我们的心灵的人物!
读《阿Q正传》有感
读完了文章,给我留下最深印象的是阿Q“精神胜利法”,他总借着“精神胜利法”来麻痹自己,来逃避冷酷的现实。
文章以辛亥革命闭塞的农村小镇未庄为背景,塑造了阿Q这个身心受到严重残害的落后农民的人物形象。阿Q生活贫困,靠打短工为生,住在土谷祠,无依无靠,甚至连自己的姓氏也“丢掉”了。
文章开头就写了阿Q在未庄并不怎么好的人缘地位,以及总少不了挨打和被开玩笑的生活。面对人们的各种过激行为,他总是吃亏,但他用“精神胜利法”使自己陶醉在自己的世界里。
阿Q向往有一个家,所以他想“女人”,所以他才会对吴妈说那样的话,由此看得出阿Q心中的“家”对他来说是多么重要,但那时的人们不懂,阿Q还为此付出了沉重的代价。
阿Q胆子不算大,但他能毫不讳饰的说出来他上城的那些日子干了不好的勾当,却使人们更加疏远他了。
当革命党来到镇子时,阿Q又幻想他加入了革命党,去掠夺赵府和“假洋鬼子”的财物,后来革命党抢去了这些阿Q梦寐以求的东西,却没叫上阿Q,再后来阿Q被抓走扣上了打劫的罪名,游街示众,最后被枪毙了……
正如鲁迅先生自己说过,他写《阿Q正传》,是想暴露国民的弱点,是想写出一个现代的我们国人的灵魂。
对与阿Q的悲惨一生,我感到无奈,我感到惋惜。
《阿Q正传》读书笔记[600]
初读《阿Q正传》,只是觉着阿Q的无知、猥琐、麻木、欺小凌弱的小人嘴脸令人可憎;再读《阿Q正传》时,却觉得在阿Q身上很能发现一些国人缩影;深读《阿Q正传》以后,越发觉得阿Q简直就是现实生活中的中国人的精神面貌的写照。仔细的观察国人在现实生活中对待社会现象和社会问题的的表现和思维方式,我有了一个令人惊讶发现:一个阿Q倒下了,数亿个阿Q站起来了……
小说中对阿Q的艺术表现,成了现在国人的对待社会现象、回避现实的立场和态度。时局对阿Q们的影响颇大,时局如发生了变化,他们的思想也会发生剧烈的变化。起初他们认为改革便是造反,造反便是与自己为难,影响自己目前能维持的生活现状,所以一向是“深恶而痛绝之”的。当改革取得一定的成就,他又盲目地相信改革会改变自己的命运的,继而坚决地拥护改革的主张,并誓做改革潮流的先锋官,继而产生了要在政治、经济以及女人问题上获得翻身的一系列“改革思想”。
当改革形势遇到阻碍和挫折的时候,权利仍然被“原官”把持,阿Q们就变得“很容易闹脾气”,“总觉得自己太失意”,特别是当阿Q到静修庵去革命碰了钉子,去“结识”假洋鬼子遭到了挫折以后,其情绪更是一落千丈,觉得“他所有的抱负、志向、希望、前程,全被一笔勾销了”。甚至由忧愁转为恼怒,产生了一种强烈而奇特的报复心理。生动而形象地刻画了阿Q迫切的想利用“革命”来改变自己的社会地位和生活状况而又始终不觉悟这一投机趋利的基本性格特点。
现实生活中的另一群阿Q式人物,也同样因时局不同而表现出不同的心态。在改革形势高涨时,他们一方面感到惶恐不安,一方面机关算尽,施展阴谋,或讨好自认为是改革派的阿Q,或相互勾结投机改革。
《阿Q正传》读书笔记[500]
其实阿q没有死,不用等十八年后一条好汉,隔天就冒出一个来。天下的好汉多得是,是死不完的。
其实阿q很久以前就有了,只是人们知其不道,而偏让鲁迅一不小心就道了出来。人们才顿悟,哦,原来我们中间有一群这么弱智的人啊?咦?我怎么没有发现呢。
其实阿q就是我们自己,当局者迷,骑牛找牛。
你敢说你没有跟邻居邋遢的同伴撒尿斗远?你敢说你没有掀了女同学的裙还跟同伴吹嘘几天?你敢说你没有遇见仇家大胖子的时候乖乖地由他鱼肉?总之,你也是很阿q的,当局者迷,骑牛找牛,罢了。
很多人看了《阿》之后都无动于衷,还偷偷的笑隔壁的弱智,咦,真像他。
我告诉你,其实隔壁的弱智同样在笑你弱智。
其实这也是鲁迅的阴谋,你看文章的同时你也正扮演着男主角一号。只是你不知道而已。
哦!原来我们都是阿q!都是一群盲目自大,奴性十足,争强好胜,忍辱屈从的阿q。而且看完了《阿》之后与自己对比完之后还大安旨意,说,哈哈!好彩!不是我。
我们拥有中华传统美德,谦让,诚信,勤劳,淳朴,互助,友爱,团结,我们不是阿q。
哈哈!
其实这是错的,这些恰恰都是我们民族最应该追求的品性。
我们应该挺起来,挺起来吧,不愿做奴隶的人们,我们已经软了很久了,那些追求离我们已经越来越远了。就好像足球,只有追到球你才能射出去,像我们这么软是追不到球的,更不能射出去!
读书笔记200字鲁迅篇8
鲁迅24孝图读书笔记
孝就是多一些为父母着想。读完鲁迅的24孝图,或许你对孝又有了重新的认识。下面是小编为你整理的鲁迅24孝图,希望你喜欢。
鲁迅24孝图读书笔记篇一
最近看了一本介绍古代子女感恩行孝的书,叫《24孝图》。里面讲了很多子女对待父母的事,有几篇故事让我很感动。
虽然那些都是古代的事情,现在想来仍然有很大的意义,值得我们去学习。现在和大家分享一些小故事。百里负米:仲由,字子路、季路,春秋时期鲁国人,孔子的得意弟子,性格直率勇敢,十分孝顺。早年家中贫穷,自己常常采野菜做饭食,却从百里之外负米回家侍奉双亲。看看我们现在的孩子呢?哪里能有这样的胸怀,总是先想着自己,不能先考虑到父母,这是教育的缺失,仲由得百里负米为父母的精神是现代孩子最应值得学习的。芦衣顺母:闵损,字子骞,春秋时期鲁国人,孔子的弟子,在孔门中以德行与颜渊并称。他生母早死,父亲娶了后妻,又生了两个儿子。继母经常虐待他,冬天,两个弟弟穿着用棉花做的冬衣,却给他穿用芦花做的"棉衣"。一天,父亲出门,闵损牵车时因寒冷打颤,将绳子掉落地上,遭到父亲的斥责和鞭打,芦花随着打破的衣缝飞了出来,父亲方知闵损受到虐待。父亲返回家,要休逐后妻。
闵损跪求父亲饶恕继母,说:"留下母亲只是我一个人受冷,休了母亲三个孩子都要挨冻。"父亲十分感动,就依了他。继母听说,悔恨知错,从此对待他如亲子。这是多么宽大的胸怀啊,能向亲生母亲那样对待继母,并且能用自己的言行去改变继母的态度,真的是很了不起的事情啊。现在的我们呢?即使是自己的亲父母都不能原谅他们的小错误,都会不停的抱怨父母对待我们不好,这个不行,那个不行,试想我们有没有站在父母的角度思考,或者以自己的行动去影响改变他们呢?扇枕温衾:黄香,东汉江夏安陆人,九岁丧母,事父极孝。酷夏时为父亲扇凉枕席;寒冬时用身体为父亲温暖被褥。卧冰求鲤王祥,琅琊人,生母早丧,继母朱氏多次在他父亲面前说他的坏话,使他失去父爱。父母患病,他衣不解带侍候,继母想吃活鲤鱼,适值天寒地冻,他解开衣服卧在冰上,冰忽然自行融化,跃出两条鲤鱼。继母食后,果然病愈。这两个故事都是讲为了父母而不顾自己的安危,只要父母能够过的舒服,能够开心,自己做出点牺牲是没什么的。不管做什么事情都先为父母着想,用自己最大的能力去回报父母。
希望每个孩子都有感恩的心,能时常为给了我们生命、为我们付出一切的父母想想,我们能为父母做些什么?我们能拿什么回报我们的父母呢?或者只是轻轻地一句“妈妈我爱你”就能使父母感动了。
鲁迅24孝图读书笔记篇二
美德是中国的一种伟大精神。最近我阅读了道德故事——二十四孝,情节感人,让人不禁被他们的孝道所感动,心中油然升腾起深深的敬佩。
《二十四孝》主要讲了中国古代的二十四个孝敬父母的故事。其中,最让我记忆深刻的就是《亲尝汤药》和《弃官寻母》。《亲尝汤药》主要讲述了汉文帝以仁孝之名,闻于天下,侍奉母亲从不怠慢。母亲卧病三年,他常常目不交睫,衣不解带,以便母亲随时照用,母亲所服的汤药,他都亲口尝过后才让母亲服用。他在位二十四年,重德治,兴礼仪,人丁兴旺,使西汉十分发达。汉文帝作为一位皇帝如此孝顺,怎能不让人敬佩。他更让我明白了一个人无论都忙,无论自己的事业多么重要,我们都不能对父母不闻不问。不管工作多忙,不管路有多远,都要心系父母,都要常回家看看。其实父母要的并不多,一声嘘寒问暖,足以抚慰他们孤独寂寞的心灵。
更让我感动的是《弃官寻母》。朱寿昌七岁时,生母被嫡母嫉妒,不得不改嫁他人,五十年母子音信不通。朱寿昌做官后,行四方寻找母亲。找到线索之后,他便弃官寻母。历经千辛万苦,他终于在陕西和母亲相遇了。多么感人的孝子啊!
这时一个声音在脑海中不停地问:“孙天乐,你呢?你是一个孝子吗?”“当然,可是有的时候……”有的时候我会因为一些小事,冲着妈妈发脾气,让妈妈很生气。那一次,我用自己的压岁钱买了两包薯片,准备明天吃。可是第二天早上起来一看,妈妈竟然正在吃我的薯片。我很生气,对妈妈大吼道:“你为什么吃我的薯片,你赔我。”“儿子,薯片这种油炸食品,你不能多吃,我煮了又有营养又好吃的鸡蛋,你快起来吃吧。”“我不吃,我不吃,我就要你赔我的薯片。”就这样我闹得妈妈很头疼。现在想想真惭愧啊!妈妈为了我的身体发育,让我少吃不健康食品,我竟然冲她发脾气。就算是又有营养又好吃的东西,我也不能只想着自己啊!
我以后一定孝顺父母,一定不让父母操心,更不能让他们生气。
中华民族的美德是人们必须有的精神品质。而孝道是拥有美德的第一步,也是最重要的一步。有人说“教”就是孝道的文化。曾经我们可能都犯过错,但我们只要好好学习孝道的文化,并践行于我们的日常行为中,我相信每一个人都是好人,都是堂堂正正的中国人!
鲁迅24孝图读书笔记篇三
捧着鲁迅先生那本《朝花夕拾》,
翻了好一会儿,半天没憋出一句话来。虽说作者是中国现代文坛当之无愧的巨匠,但我总觉得他的文笔太过深沉晦涩。也许是我的觉悟低了些吧,连思想也有些不同的,就像那篇《二十四孝图》。
“百善孝为先”是古人的基本道德思想,《二十四孝图》本是一本宣扬儒家“孝”的观念的儿童传统读物。而鲁迅先生这篇文章就写在于“反对白话文”的潮流争锋相对之时。作者以激奋起笔,贯穿了辛辣的讽刺,痛斥了封建孝道的虚伪,表达了他的爱憎之情。
并不是否定鲁迅的观点。的确,新中国是需要像他这样敢说敢做的人才,也的确很渴望一个去打击封建残酷的声音。然而,对于他所言的观点我却意见相左。
不得不承认的是,二十四孝的确有着一些像“哭竹生笋”“卧冰求鲤”等匪夷所思的接近神话的故事。也有一些极端一味的如“老莱娱亲”“郭巨埋儿”。你可以称之为荒诞,但它只是仅仅起到警示后人的作用,目的还是好的。试问难道真的有人去学着文中那般卧在冰上,求着鲤鱼的到来?有真的有白发老爷在故作小儿状吗?
古代不受孝道的极为少见,也算是屈指可数。倒是在如今的社会不孝儿女诸多。父母含辛茹苦的拉扯长大,成人后却对父母不屑一顾,冷嘲热讽的比比皆是。子不嫌母丑,子不嫌家贫,我想现代人也逐渐丧失了这种传统了吧!
孝并不像鲁迅所言的那番“难到了几十几百倍”。父母累了送上一杯热腾腾的暖茶,看见你把家里打扫的干干净净,看见成绩单上那喜人的成绩。我想知一切都足以让父母舒展眉头的了。可惜,有人连这一点小事也做不到,让双亲头上的白发添了一根又一根。
二十四孝没有错,它的最终母的只是希望后人更加孝顺,更为懂事。儒家思想的确在某一方面迫害了人,但我们不可以完全否定,只有取其精华去其糟粕,才能发现它优秀的一面。因此原谅二十四孝吧!
读书笔记200字鲁迅篇9
鲁迅作品读书笔记
鲁迅的作品含蓄隽永。读鲁迅的作品,你的笔记如何做呢?来看看小编精心为你整理鲁迅作品,希望你有所收获。
鲁迅作品读书笔记篇一
从鲁迅的《故乡》中,我们可以看到鲁迅的童年是一座被尘封的大院。童年的鲁迅,仿佛是一个生活在天堂的魔鬼,丰衣足食却寸步难行;而闰土则是生活在地狱的天使,生活艰辛但充满快乐。闰土的童年必须要看瓜田,但他自由、快乐。鲁迅的童年虽丰衣足食,但他只能悲哀地念着“之乎者也”。闰土还可以去做无穷无尽的新鲜事,看无边无际的海洋;而鲁迅只能看到那“四角的天空”。没有了自由,多少财富都是破铜烂铁。自由才是真正的金子!可那毕竟是几十年前的封建社会,离现在已经有那么漫长而浩瀚的一段历史。
可是,到了现在的社会,大人们还是大同小异、异曲同工地为我们打造一个标准童年:束缚。我觉得束缚再加上比较再加上无穷无尽的学习,与监狱相比也已经只有毫厘之差了。作为社会未来的新动力,我们的生存状态难道没有理由受到关注吗?大人们总是以为吃饱穿暖学习好,就是一个孩子的全部,可这些却恰恰是我们这些孩子最忽略的。我们需要自由,我们要亲身经历,我们也要知道许多新鲜事,我们要一个快乐的童年,我们要逃离束缚!《故乡》的读后感鲁迅,伟大的文学家、翻译家和新文学运动的奠基人。鲁迅写的《故乡》,讲述了他与闰土小时候的一些事情。闰土会捕鸟、看瓜,鲁迅在那段时间很快乐,可正月过了,闰土必须回家。一开始,他们还相互送了几次礼物,但后来再也没有见面。我明白了:快乐的时光是短暂的,只有好好,快乐才是永远的。可小时候大多不太懂事,常常浪费时间。有时,晚上有一个十分好看的电视,就看了起来,看完了才想到作业没做完,只好匆匆忙忙做起了作业,马虎潦草,效率很差。随着年龄的增长,渐渐懂得珍惜时间。“一寸光阴一寸金,寸金难买寸光阴。”这句谚语大家应该不陌生吧,也告诉我们应当珍惜时间。鲁迅先生曾经说过:时间就是生命。无端地空耗别人的时间,其实是无异于谋财害命的。瞧,这就是鲁迅先生的。让我们把它作为吧!“故乡”就是一个人曾经生活过的地方,特别是儿时生活过的地方。但这个“故乡”的范围却是可大可小的、在杭州,绍兴就是鲁迅的故乡;在北京,浙江就是鲁迅的故乡;而到了日本,中国就是鲁迅的故乡。在这时,“故乡”和“祖国”就成了同一个概念。所以,在有的民族的语言里,“故乡”和“祖国”是同一个词。第一个字母大写就是“祖国”,第一个字母不大写就是“故乡”。
鲁迅作品读书笔记篇二
“真的猛士,敢于直面惨淡的人生,敢于正视淋漓的鲜血”。当我读完这一句时,我的心为之一振,在那样的年代,我们中华民族虽在列强的铁骑受尽了凌辱,但是我们中华民族仍不停的反抗,仍有人站起来反抗,然而,段政府等一批走狗、反动派却用枪指着我们中国人去开枪,这是何等的令人气愤,令人感到痛心。也让人觉得羞愧,竟然中国人杀中国人,而且还不以为耻,反而恶人先告状说:刘君、杨君等人是反动派,是被人利用的,这简直是荒唐,笑话。他们只会在日本人面前做一条乖乖狗,去舔去罪恶的鲜血。正如鲁迅先生所说:“中国军人的屠戮妇婴的伟绩,八国联军的惩创学生的武功,不幸全被这几缕血痕抹杀了”。
就在这样的社会下,有的人宁愿苟活,也不愿去反抗,宁愿把“三一八作为饭后谈资,也不愿以此激励自己去拼,去拯救中华民族的危亡。正如臧克家先生所说的“有的人活着,他已经死了,确实这样,他们的心都死了,他们的灵明已经彻底变成了奴力。这可怜的人儿,难道血流到自己身上才醒,我不禁为他们感到可悲。
鲁迅先生用比枪还厉害的笔去战斗,去激励能以国家安危为己任的有志青年,他是时代的先驱,正是让我们领略到当时的紧迫,才使我们对生活充满了希望,国家分裂的外国反华势力,对他们说:“不,我们中国人绝不放牛,我们要与反动势力进行到底,我们要让中华民族复兴强大”。
黎明咬破了喉,希望染红了东方,让东方这一只雄狮奔跑于世界前列,这也是我们青年的希望与追求,东方这片肥沃的土地洒下了无数中国人的汗水与鲜血,他们使世界知道了中国,了解了中国。
来吧,敞开胸怀去拥抱世界,让中国永远站立于世界民族之林。
我骄傲,中国!
鲁迅作品读书笔记篇三
我非常喜欢看书,因为书不仅能让我获得知识,还能让我在紧张的学习生活中得到许多乐趣。尤其是《鲁迅集》,文字虽然深奥,但文章中无论景还是物,在鲁迅笔下都有了灵气和活力。《从百草园到》中的百草园更是让我意犹未尽,浮想联翩。
百草园是鲁迅家后面的一个很大的花园,园子里树木茂盛,花草丛生。鸣蝉在树叶上长吟,黄蜂伏在野花上,云雀从草间直冲云霄。爬满墙头的花园,园子里树木茂盛,花草丛生
,鸣蝉在树叶里长吟,黄蜂伏在野花上,云雀从草间直冲云霄。爬满墙头的何首乌藤和令人馋嘴的野果覆盆子。园子里有趣味无限的传说:如果人吃了能成仙的人形何首乌,能制伏妖怪的飞天蜈蚣……鲁迅就是在这个充满奇闻的园里奔跑、嬉戏,享受着无忧无虑的童年了趣。
这篇文章我也多国很多遍了,园中美丽的景色和迷人的传说,让我想入非非,天天梦想自己也有一个这样的百草园,让我在里面尽情地玩乐。你别说,这梦想还真实现了。就在上个星期我第一次去姑奶奶家,嘿!姑奶奶家的院子好大!一个活灵活现的百草园。就在我眼前。院子里满是树木,靠大门是一棵是一棵柿子树,成熟了的柿子像红灯笼挂满了树枝。地上长满了花草野菜,墙上爬满了长着三角形叶子的藤蔓,我眼前一亮,这不就是何首乌吗?我也忙叫来捣蛋的哥哥,告诉他百草园的事。心动不如行动,我们立刻下手把‘何首乌’一棵棵地拔了出来,除了几块圆柱形的块根外,根本没有人形何首乌,我们只好翻砖块、掀石头寻找蜈蚣,蜈蚣没找到,倒是把院子弄得翻天覆地,狼藉一片。姥爷出来一看,大喝一声:‘你们这两个小家伙,怎么把我种的山药全拔了!’我们自知理亏,灰溜溜地跑了……
读书笔记200字鲁迅篇10
呐喊鲁迅读书笔记摘抄
《呐喊》是鲁迅先生写的一本小说集。他为了唤醒愚昧无知的中国人,便弃医从文,写了许多著名小说,并收集在《呐喊》里。接下来小编给你整理了鲁迅呐喊读书心得,欢迎大家的阅读。
《呐喊》收入了鲁迅先生1918-1922年所作的15部小说。后来作者抽出去一部历史小说《不周山》(后更名为《铸剑》),遂成现在的14部。这些小说反映了五四前后中国社会被压迫者的痛苦生活和悲惨命运。以下介绍《呐喊》的内容。在《呐喊》自序中,作者回顾了自己的人生经历,其中了反应了作者思想发展的过程和从事文艺活动的目的和态度。同时也说明了这些小说的由来和起名的原由。作者从学洋务、学医、走科学救国之路,到推崇文艺,把文艺做为改变国民精神的武器,表现了他爱国主义思想的发展和求索救国救民道路的精神历程。本篇对于了解作者的生平、思想、理解本集小说的内涵,及意蕴均有极大的参考价值。在写作上,本篇自序文笔清新老到,周密流畅,震人心魄又引人入胜,读之使人欲罢不能。其语言风格充溢着鲁迅独特的个性,具有极强的艺术魅力。
在《呐喊》序中,鲁迅谈到他弃医从文的经过和目的。他于1898年到南京江南水师学堂肄业,第二年改入江南陆师学堂附设的矿务铁路学堂,1902年毕业后即由清政府派赴日本留学,1904年进仙台的医学专门学校,1906年中止学医,回东京准备从事文艺运动。是一次课堂上看画片的经历使他弃医从文的。他回忆道:‘有一回,我竟在画片上忽然会见我久违的许多中国人了,一个绑在中间,许多站在左右,一样是强壮的体格,而显出麻木的神情。
当陈独秀等创办《新青年》,鼓吹新文化运动,鲁迅最初态度并不积极,是可以理解的。毫无疑问,这“绝无窗户而万难破毁”的绝望是属于鲁迅自己的。鲁迅称之为“确信”。“确信”这个词儿可不是随便用的。意思是说,鲁迅对“铁屋子万难破毁”这一认识是从不怀疑,一以贯之的。1925年,他在《娜拉走后怎样》里还谈到:“人生最苦痛的是梦醒了无路可走。做梦的人是幸福的;倘没有看出可走的路,最要紧的是不要去惊醒他。”
但鲁迅又确实提起笔来,投入了新文化思想启蒙运动,并且“一发而不可收”,成为主将之一,这是怎么一回事?——促成鲁迅做出与前述“绝望”思想不同的历史性转折的思想动因是什么?
“虽然自有我的确信,然而说到希望,却是不能抹杀的,因为希望是在于将来,决不能以我之必无的证明,来折服了他人所谓可有。”是什么意思?
这里存在一个双重的否定(与怀疑):首先,是由经验而产生的“确信”既对“启蒙者”的绝望,对“希望”(以及“启蒙本身”)的否定(与怀疑),然而,又由于对自我经验的有限性的怀疑(如鲁迅在《自选集自序》里所说“我所见的人们、事件是有限得很的”),进而对自己的“绝望”(对“希望”的怀疑与否定)产生怀疑(与否定),进而产生(对“启蒙”)的“希望”。这就是鲁迅一再引述的裴多菲的诗句“绝望之为虚妄,正与希望相同”,鲁迅在与许广平的信中也说过“我的作品,太黑暗了,因为我常觉得‘惟黑暗与虚无乃是实有’……但我终于不能证实‘惟黑暗与虚无乃是实有’。所以我想,在青年,该是有不平而不悲观,常抗战而不自卫。”
《野草过客》:有一天,遇见一位老人、一个女骇。他们之间发生了一场争论。过客问:“前方是什么?”小女骇回答说:“前面是花园”。老人回答说:“前面不过是坟”。过客则表示,尽管明知道前面是坟,奋斗没有好结果,但仍然要往前走,他觉得前面有一种“声音”一直在呼唤着自己。鲁迅就是这样一个有着历史使命感,知其不可为而为之,反抗绝望的战士。
作者最终呐喊了,作者又究竟在为谁在呐喊?
为别人:麻木的众人、在寂寞里奔驰的猛士、正在作着好梦的青年
“还记得三四年前,有一个学生来买我的书,从衣袋里掏出钱来,放在我手里,那钱上还带着体温。这便烙印了我的心,至今要写文字时,还常使我怕毒害这类青年,迟疑不敢下笔。”“我还不明白应当怎么走,至今有时还在寻求,在寻求中,我就怕我未熟的果实偏偏毒死了偏爱我的果实的人。”鲁迅无论在用笔战斗还是在剖析自己时,眼前都浮动着革命下一代的形象,耳边都响彻着被压迫人民的呼声。他从不把思想的改造和写作看作是个人的事情,而是把它们与人民解放斗争事业紧紧连在一起。
这样我们或许能帮助我们理解鲁迅为什么要“听将令”,又为什么说“我的小说和艺术的距离之远”。
鲁迅认为“好的文艺作品,向来多时不受别人命令,不顾厉害,自然而然地从心中流露出来的东西”。这就是说,真正的艺术作品必须听命(忠实)于自己的生活(生命)体验与艺术感受,写自然而然地从心中流露出来的东西,如前所分析。鲁迅真实的生命体验正是他心灵深出那些“太黑暗、太冷酷”的感受,但鲁迅一则出于“替别人”着想,一则出于对自己的感受的怀疑。总是在作品里有意“删削些黑暗,装点些光明”。一面要让真正属于自己的黑暗感受在作品中真实流露,一面又要加以限制、保留,甚至“不恤用了曲笔”。前者是“心”的自然非理性的流露,后者是“智”的理性的有意为之。
《孔乙己》塑造了一个封建社会中没落知识分子的典型形象,穷困、潦倒、迂腐、麻木的孔乙己,在封建科举制度的毒害、摧残下终被封建社会所吞噬。作者抨击了国民精神的麻木和社会对苦难者的漠视,同时对腐朽的封建科举制度进行了尖锐的谴责。本篇的艺术特色在于结构严谨,先是开端,交待了环境和气氛;其次发展,介绍人物;再是高潮,即小说中心——提示了社会的冷酷无情。小说经营谋篇,工于匠心。特色之二在于以侧面描写来塑造人物性格。作品用第一人称“我”——酒店小伙计耳闻目睹的情况来写孔乙己,他的肖像刻划,对话,经历,都通过“我”的概括叙述来表现,由此塑造的人物,显得真实可信,从而把人物描绘的栩栩如生。小说的语言也极精炼简洁。作者刻画的酒店掌柜,小伙计,短衣裳帮顾客,孩子们,众多人物都是以简练几笔勾画出来,惟妙惟肖。孔乙己结结吧吧地为自己靠不住的清白辩解时,那一句自欺欺人的“窃书不能算偷”,将旧时代知识分子自命清高而又迂腐不堪的形象毕现无余,令人叹服!
《药》是以1907年民主革命英雄秋瑾起义为背景,经过艺术加工和典型创造而写成的。小说描写了革命者流血牺牲而不被理解,他们的鲜血反被做成人血馒头去医治痨病这样一个旧民主主义革命的悲剧,发人深省的剖析了这一革命之所以不成功的历史原因。本篇独具匠心的采用了双线结构。一条线索写华老栓为儿子治病;华老栓买人血馒头,华小栓吃人血馒头,华大妈上坟;一条线索写夏瑜的革命活动和牺牲。两个悲剧交织起来,形成了一幅悲壮的图景。作者精细的构思,突出体现在采用特殊的反射和暗示的写作手法。用“华”“夏”这两个具有象征意义的姓氏作为流血者和吃血者的代称,其强烈深远的意蕴极为丰富深长。全篇其实只是写一个革命者牺牲事件的反面,通过一群不觉悟的人的印象及其反映,来反射出革命者的惨烈。夏瑜被杀没有明写,而是从围观人的动作描写中暗示出来;其被杀地点也分明点出为古轩亭口,这正是秋瑾被害的绍兴古轩亭口的暗示提供;其视死如归的精神是通过牢卒和听客们愚妄的反应反射出来的;其坟上的花圈则暗示:他们的同志们仍在坚持斗争。小说末尾以坟头比喻阔人祝寿的馒头,其中的暗示意味就更加深远令人警醒了。小说的全篇笼罩着浓重阴冷的气氛,也是作者为突出人物和主题而成功营造出来的,便吃人血的故事更具有震撼人心的效果。
读书笔记200字鲁迅篇11
鲁迅的名字,是家喻户晓的。鲁迅在我的心目中,一直以来都是高不可攀的偶像。朴实的文笔,细腻的情感,使我感到像在一位和蔼慈祥,平易近人的爷爷交谈。
首次捧起鲁迅的《散文集》,从目录,细细品读下去。鲁迅的文笔绵密细腻、真挚感人,犹如小桥流水,沁人心脾。它真实地纪录了鲁迅从幼年到青年时期的生活道路和经历,追忆那些难以忘怀的人和事,抒发了对往日亲友和师长的怀念之情,生动地描绘了清末民初的生活风俗画面。
鲁迅与闰土的童年,可以说是人间比地狱。因为是当时社会的黑暗,政治的腐朽,使得平民老百姓的孩子从小就要受苦受难。而鲁迅正家境不错,所以过上了相对比较幸福的生活,但却不及闰土的生活有乡土乐趣。而今,我们生活的21世纪。再与鲁迅的生活相比,可谓是天上人间啊!但想一想,比起《百草园》的生活,我们的生活真是毫无乐趣可言啊!没有端详过麻雀,不知道什么是叫天子,何首乌似乎听说过……被吓唬到的神话故事总算是听到过几个,但是却再也想不起来。至于雪天中的“拍人印”。更是连想都不敢想。即使有纷飞的大雪,也是不敢“妄想”的。只是现在,倒宁愿忘记那场雪了呢,因为没有乐趣,只有被约束的难受!
与我们的生活相比,私塾里的生活,又或许要难过上许多倍。能在百草园烂漫多年,也许是好事,但是突然有一天,一天的大多时只能呆在书院里读书,会觉得多少的失落呢?其实,相对于以前的孩子,我们已经是站在金字塔的较上方了,无论是生活质量,还是思想品质。有朦胧的思想,看着实事的动荡,体味着生活给予我们的甘甜,我们的生命里也有无数的活力。又相对于那个封建的年代,现在生活是多么的宽松。可是,也不得不说,以当事人孩子们的眼光来看,中国的教育,仍然让人快乐不起来。接受所谓更加“全面”的教育但没有一点兴趣,很累,很累。不再能够体会,究竟什么才是我们的快乐。
《朝花夕拾》是对逝去岁月的回忆,有真挚的情怀,有无奈的感伤。欢快的时候,我感到有沁人心脾的馨香袭来;郁闷不乐的时候,我感到无名的寂寞前来吞噬。这一切,确实是能真切的感受得到的。
读书笔记200字鲁迅篇12
鲁迅父亲的病读书笔记范文
鲁迅前辈,真的是一个很难得的人。对于他的文学功底,不是我最钦佩的;而他那大无畏的精神和满怀为国的火红的心,是令我崇敬的。鲁迅前辈也是人,然而他不甘做一个平常的人,他不愿在沉默中死去,而愿意在沉默中爆发。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鲁迅父亲的病,希望大家喜欢!
鲁迅父亲的病读书笔记篇一这篇文章十分生动地体现了当时就社会庸医的无能,他们明明知道病已经没法治了还故意蒙骗,看似开的是神丹妙药,其实就是故弄玄虚,使用障眼法,对病是没有一点疗效,搞得家人东奔西走到头来还是白忙活一场,并且对治病只是忙于应付而草草了事,给人看病都只为的是那些身外之物——金钱。那时的社会就像鲁迅的父亲一样病重了。
落墨的部分是很令人惊诧的。“名医”居然对临之将死的人说“不要紧的”果不其然治死了人,却仍然提笔写下百元的药方为死人服下。荒唐!而那主人仍旧很客气地送他出门。——根据看得懂的文章分析,鲁迅前辈不是那种使劲骂的人,我觉得,他只是通过大量的讽刺而让人们认识自己的错误,例如这个事件,骂了么?找不到骂人的词语。所以,鲁迅前辈是那种很厉害的人——批判家(好像是这个词),用俗话说,就是骂人不带脏字,不过,鲁迅先生比这还高一些,他是为了民族的崛起而批判,全是出于公心。我只能深深地在他身后的风尘里鞠躬了。“名医”的贪财便如山峰般“屹立”。
接下来,就是“名医”用大量杂乱的药治了鲁迅前辈的父亲两年,没有医好,就介绍别人来医治。“名医”的形象如雕刻般越刻越深,为了保全名声不顾病人的死活。唉,我只能叹气。不过,这种人值得为他叹气么?算了。
也许,这位才是名医。可惜,这位又是“名医”。依我看来,他满脑子装的不是学问,而是借口。尤其是最后一个,特别具有代表性“医能疫病,不能医命,对不对”,好小子,有一个推卸责任的泥鳅,居然还有颜面问“对不对?”再看看他们用的药:河边的芦根、经霜三年的甘蔗、原配的一对蟋蟀、旧鼓皮制成的败鼓皮丸。看到这里,我已经快说不出话了,也只能向老牛喘月一样扑哧扑哧地大口地喘气。
鲁迅似乎就是在呐喊着,对当时封建、腐败的社会作批判!而现实社会中这种现象也不少见。
对于社会上游荡、坑蒙拐骗、我们要与他们斗争到底!并从小懂得追求真理、学会揭穿丑恶事物的本质、辨明是非,并呼吁大家、广泛宣传、共同促进精神文明的时代进步!
鲁迅前辈,真的是一个很难得的人。对于他的文学功底,不是我最钦佩的;而他那大无畏的精神和满怀为国的火红的心,是令我崇敬的。鲁迅前辈也是人,然而他不甘做一个平常的人,他不愿在沉默中死去,而愿意在沉默中爆发。他像一道雷鸣闪电,炸醒了沉睡的人们,震惊了后人的我们。
鲁迅父亲的病读书笔记篇二陈莲河的诊金也是一元四角。但前回的名医的脸是圆而胖的,他却长而胖了:这一点颇不同。还有用药也不同。前回的名医是一个人还可以办的,这一回却是一个人有些办不妥帖了,因为他一张药方上,总兼有一种特别的丸散和一种奇特的药引。父亲的喘气颇长久,连我也听得很吃力,然而谁也不能帮助他。我有时竟至于电光一闪似的想道:“还是快一点喘完了罢……。”立刻觉得这思想就不该,就是犯了罪;但同时又觉得这思想实在是正当的,我很爱我的父亲。便是现在,也还是这样想感受。
《父亲的病》回忆儿时为父亲延医治病的情景,描述了几位“名医”的行医态度、作风、开方等种种表现,揭示了这些人巫医不分、故弄玄虚、勒索钱财、草菅人命的实质。记述鲁迅儿童时期在故乡的生活片段,展现了当时的人情世态和社会风貌,是了解少年鲁迅的可贵文章。
鲁迅父亲的病读书笔记篇三鲁迅先生的文章一向以救国救民为主,用文笔批判了旧社会的腐败、黑暗…《父亲的病》就是其中典型的一篇,但文中也掺杂了鲁迅对他父亲深挚的感情。
文章讲述的是鲁迅的父亲身患重病,连续换了两位“名医”,“名医”借诊病为名,陆续骗走病人家属钱财,所开的药方都是些偏僻之物——只为病人家属寻找不到,借此推脱。实为庸医。最终庸医使鲁迅父亲不治身亡。
文章字里行间透露出鲁迅对庸医骗人钱财,草营人命的厌恶。“他大概的确有些特别,据舆论说,用药就与众不同。我不知道药品,所觉得的,就是“药引”的难得,新方一换,就得忙一大场。先买药,再寻药引。”这话以辛辣的文笔,反衬的手法,描绘出一个对中医药学毫不知情,却挂着“名医”的招牌到处招摇晃骗的“无赖”,大概在他的眼里,生命也不如金钱可贵吧?这种人,称之无赖也不为过。再一句“凡国手,都能够起死回生的,我们走过医生的门前,常可以看见这样的扁额。
现在是让步一点了,连医生自己也说道:‘西医长于外科,中医长于内科。’看到这里,我不禁又气又好笑,为什么人们对庸医一概认同,没有人会怀疑?没有人看穿他那几个骗人的戏俩?如果你说,人人都说他是名医嘛,还要怎么怀疑。那为什么被庸医治死的人的家属也认为理所当然,他们对失去身边一条活生生的生命不感到悲痛吗?他们也不会产生怀疑吗?你可以说,这是迷信,是迷信造成的父亲的病读书笔记。可除了迷信还有一些原因呢!一些没有良心的人,得到庸医的贿赂,一齐炒作,将庸医捧成名医。这也没什么啊,就一字之差而已,对吧?
可这一字之差值多少条人命,你算算还有人知道“名医”内底的,但不敢揭穿,为什么?你若揭穿,那些“名医”不先来轰你,那些正等着“名医”救命的病人家属就先来赶你了——他们怎么会相信自己辛辛苦苦请到的,摆着大架子的,会是庸医?他们的亲人怎么会由庸医来“救治”呢!正是因为人们的退让,庸医们的气势嚣张起来,还自称“国手”?鲁迅接着就感叹一句:“这就是中国人的‘命’,连名医也无从医治的。”这会是真的吗?
有人说,不会不会。现在中国改革开放,国家拿出资金建各所医院,按理说,医生也该知足了吧!医生会知足吗?我国近几年来多家医院就给足了反例——医生吃药商的回扣!病人家属辛辛苦苦攒药费,希望病人能用好的药,进口的药,早日康复。可结果呢?医生偷梁换柱,把药变了个魔术,啪的一声,药价就变了好几十倍,很神奇啊!这家医院不行,那我换别的,可不也一样!医生们想:你吃回扣我不吃,我傻啊!所以,现在医院多了很多“聪明”的医生,病人的病啊,我不说你也知道了吧。
医者,医于人,更先医己心。
鲁迅父亲的病读书笔记篇四《父亲的病》这篇我读过几遍,在不同时刻总有不同的见解。
《父亲的病》回忆儿时为父亲延医治病的情景,描述了几位“名医”的行医态度、作风、开方等种种表现。揭示了这些人巫医不分、故弄玄虚、勒索钱财、草菅人命的实质。故事发生在鲁迅年轻时的绍兴城,鲁迅的父亲患水肿,长年无法康复,请了两位诊金高昂的人称“神医”的来看。开了不少方、用了不少奇特的药,如:一对的蚂蚱、经霜3年的甘蔗等。却无一见效,最终父亲还是死了。而听说那神医还天天坐着轿子,生活好得很。
这篇文章十分生动地体现了当时就社会庸医的无能,他们明明知道病已经没法治了还故意蒙骗,骗取他人金钱。看似开的是神丹妙药,其实就是故弄玄虚,使用障眼法,对病是没有一点疗效,搞得家人东奔西,满怀希望却有毫无作用。给人看病都只为的是那些身外之物——金钱。
那时的社会就像鲁迅的父亲一样病重了。鲁迅似乎就是在呐喊着,对当时封建、腐败的社会的批判。对于当前社会上坑蒙拐骗的游医,我们要与他们斗争到底。辨明是非,广泛宣传、共同促进精神文明的时代进步。
读书笔记200字鲁迅篇13
他,弃医从文,一生以笔为武器,被誉为“民族魂”的鲁迅。其诸多文学作品激发着当代的年轻人。其中最让我难以忘怀的是《狂人日记》。
《狂人日记》是《呐喊》中的一篇。以第一人称的视觉向我们叙述了一个“狂人”的故事。日记中的“狂人”害怕所有人的眼光,认为身边的人都想害他,想吃掉它。医生给他看病,让他“静养”,他便以为是让他养肥,能够多吃肉。“狂人”实际是觉醒的知识分子形象,可是,它的周围全是被封建思想所侵蚀了灵魂的人,而他所害怕和反抗的则是封建传统“吃人”的惯例。
让我印象最深刻的是这样的一句话“没有吃过人的孩子,或者还有?”这是作者对孩子的深深期望。“救救孩子!”这是鲁迅先生对旧社会的反抗和新一代的担忧。在此,他一次次的呐喊“救救孩子!“那不仅仅是孩子的呐喊,那更是一个中国的期望!更让我体会到一颗赤子之心在跳动,在黑暗中发出光彩夺目的亮光,在不安与焦急中交错着,感叹那个时代的浮华与苍凉,同时也为有鲁迅这位伟大的文学大师而倍感骄傲、自豪。
现如今,新中国已经成立,过去的封建传统早已消失在历史长河中。像钱学森那样的狂人陆续在沉溺的梦中醒来,他是中国载人航天奠基人,中国两弹一星功勋奖获得者,被誉为“中国航天之父”、“中国导弹之父”。在钱学森心里“国为重,家为轻,科学最重,名利最轻,五年归国路,十年两弹成。”钱老是知识的宝藏,是科学的旗帜,是中华民族和知识分子的典范,是伟大的人民科学家,正因为有钱学森这样貌的人,我们才会有如此强大的国家。
我读完《狂人日记》之后,内心思潮起伏。其中的“从来如此,便对吗?”让我明白了,懂得去大胆的提问去,去质疑,因为“凡事总需要研究,才会明白。”
读书笔记200字鲁迅篇14
鲁迅作品《朝花夕拾》读书笔记
《朝花夕拾》让鲁迅的童年重现,挺好的。我们的读者们读完后,有没有童年重现的感觉呢?下面是小编精心为你整理《朝花夕拾》,希望你喜欢。
《朝花夕拾》读书笔记篇一
开头,鲁迅仔细刻画了“衍太太”这个形象,最初的那些文字亲切而友善,使人误以为这衍太太莫不是黑暗社会中无暇的一束亮光,可不想——她也是普通之物,或许是连那些外表低俗的普通人也不如的,她在和善的面孔下隐藏的是一副鬼蛇心肠。她的心被蒙蔽了,只能隐约察觉到一点点微弱的光。她对小孩子表面和善,在不为人知的背后,却对这些幼小的心灵造谣诽谤、幸灾乐祸而使其不蒙上阴影。不过又是一个可恶的“伪君子”——事实上,那是一种比“真小人”还要下贱,令人生厌的角色。也因如此,鲁迅离开了故乡到外地求学。新的学堂在新的环境,那似乎意味着一个新的起点,但环境毕竟是“环环相扣”,它限制住了未来的路,终究引回了旧的方向,那依旧的“风景”……日日顶着高班学生的高傲神情,又是毕业后前辈说的那些毫无用处的话…自己的命运似乎是由社会现状锁定死了的,那弱小者不敢挺起胸膛也注定了必败的结局……这同时也揭示了资产主义阶级改良主义的软弱性及其必败的命运。
《朝花夕拾》读书笔记篇二
最近,我看了一本书——《朝花夕拾》。这是一本回忆童年生活的散文,就更加充满了个体生命的童年时代与人类文化发展的童年时代所特有的天真之气。书中有批判,有嘲笑,可以视为鲁迅的杂文笔法向散文的渗透,不仅使其中的韵味更加丰厚,而且显示了鲁迅现实关怀的一面,这也是真正的鲁迅。这本书确实非常好看。
《狗猫鼠》记述了童年时对猫和鼠的好恶。《阿长与〈山海经〉》回忆了保姆长妈妈的淳朴善良。《二十四孝图》对荒谬愚昧的封建孝道进行了抨击。《五猖会》回顾了儿时一次看庙会的经历。《无常》栩栩如生地描写了乡间迎神赛会时的活无常。《从百草园到三味书屋》回味了纯真快乐的童年和在三味书屋读书的日子。《父亲的病》在叙述父亲生病长期治疗的过程中,对庸医误人表示出了深深的愤慨。《琐记》记述的是作者去南京读书的经历。《藤野先生》怀念日本留学期间的老师藤野,并记述了作者弃医从文的经过。《范爱农》回忆和悼念了青年时代的挚友范爱农。
《朝花夕拾》以清新、平易、深情、舒缓的笔调记述了鲁迅童年、少年、青年时代的生活片断,展现了家乡的风土人情,抒发了对亲朋师友的挚诚怀念,寄予了对现实的思考。
我们的童年渐行渐远,留下的是一个美丽的回忆。《朝花夕拾》,去领略一下鲁迅的童年,慢慢体会其中的幸福童年味儿吧。琐碎的记忆在《朝花夕拾》中重现,不一样的年代,一样的快乐,童年,惹人怀念啊。
莱州市玉皇中学初一:林泽瑞
《朝花夕拾》读书笔记篇三
寒假里,我在网上找了一本鲁迅的《朝花夕拾》,原名《旧事重提》。这是一部回忆散文集,记叙了鲁迅幼年与青年的生活,共十篇。
这本书中通过对往事的回忆,批判了当时的社会与正人君子,其中《狗—猫—鼠》这一篇令我感受深刻,它讲述鲁迅小时候仇猫,因为猫的性情残忍而具有媚态,在夜晚经常嗥叫,扰乱他人读书休息。更因为他在童年时捕食了作者心爱的隐鼠,所以他十分憎恶。虽然后来得知隐鼠是长妈妈踏死的,但终究没有与猫的感情融合。从这里我读到作者在幼年时,就已经爱憎分明,对弱小者产生同情心,憎恶暴虐。同时读这篇文章也通过自嘲在暗暗讽刺着那些散布流言蜚语的“君子”“绅士”,批判着他们的狂妄自大,我不得不佩服鲁迅那文笔的妙处。
《琐记》这一篇也使我受益匪浅。它记叙了鲁迅儿时与伙伴们经常到衍太太家玩耍,因为天伦闹出什么乱子来,衍太太也绝不告诉各人的父母。在鲁迅与伙伴们去吃缸里的薄冰时,衍太太却让他们比赛谁吃得多,并唆使鲁迅去寻找母亲的首饰,变卖成钱给自己买东西,我感到衍太太心术不正,心灵不纯洁,怎么能用不良的做法去影响孩子心理健康呢?
《二十四孝图》讲述了鲁迅在儿时阅读“老菜娱乐亲”郭巨埋儿等故事,通过对比古今不同的版本,十分不解,甚至反感。我也读了读,发现其中一些故事荒诞愚昧,富有迷信色彩,虽然使读者明白孝顺的道理,但其中大多是把原来的加以夸张虚构,哭泣能使竹笋得以成长吗?赤身躺在冰上能有鲤鱼跳出吗?当然不可能,这说明了封建孝道的虚伪和残忍。
《朝花夕拾》朴实的语言,细腻的情感,鲜活的人物融合成一篇篇精妙的散文,这里面有对童年的美好回忆,有对社会的强烈抨击,也有对往事的深切怀念,有对社会的强烈抨击,也有对往事的深切怀念……《朝花夕拾》着部散文集堪称是中国文学史上的一颗璀璨明珠。
读书笔记200字鲁迅篇15
“封建制度是一种落后的制度”。是啊!封建制度就是吸血鬼,食人魔。
狂人总是以为有人要吃了他,就连他的亲人也不列外!亲兄弟本应互相帮忙,齐头并进,可狂人的大哥在封建思想的毒害下,对狂人有偏见,也要“吃”他!
鲁迅写这篇文章以一个疯子的角度,从一个疯子的眼中看清这个世界的黑暗,还原了一个吃人的封建社会。他身边所有人要“吃”他,实际指地主和官僚迫害农民、穷人。这样就成了恶性循环,穷人更穷,富人更富!
然而,狂人也是指那些对抗封建社会的“疯子”。文中那些人用世俗的眼光看他——疯子。如果有革命精神的人看他——已觉醒的人。狂人虽然神经错乱不清,但又有过人的思想。他从“仁义道德”中见到了吃人,揭开了封建社会的面纱,对人民的残害,可却说自我“仁义道德”,可笑!
狂人,不狂!在时代的推动下,他的想法已被证实!在那个年代,他以超前的胆量说出这样的话,他敢于挑战传统的权威,这个人,他狂吗?
生存的意义在于打破这个局面,而不是等着被吃!可像狂人一样的人太少,去了,无疑是飞蛾扑火,也会被“吃”.
“救救孩子”这句反映出鲁迅先生渴望革命,同时,那个时代也需要革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