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利.波特系列读书笔记
读书笔记是强化记忆,加深文章理解的习作练笔。优秀的哈利.波特系列读书笔记是怎么写的?小编给大家整理了哈利.波特系列读书笔记,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哈利.波特系列读书笔记篇1
一个大难不死、大名鼎鼎、总有人想害他的男孩儿,他叫哈利波特。
他所在的魔法学校——霍格沃茨,最有名的魔法学校,也是怪事最多的魔法学校,准确的说,是哈利身上的怪事太多了。在他三年级的那年,他从《预家日报》中得知:一个叫小天狼星布莱克阿兹卡帮的囚徒,仅仅用了一条咒语就杀了四十五个麻瓜,而且,是伏地魔的得力干将,因此许多巫师和麻瓜都怕他。
就在一天,哈利和他的朋友在一家酒吧里遇见了海格,从海格那里得知:小天狼星还是哈利的教父,小海星彼得是哈利父母的朋友,在一天,小天狼星杀了彼得还要杀哈利,海格后悔一直把小天狼星当朋友。
才过了没几天,哈利和他的朋友都遇上了小天狼星和斯内普,这时他才明白:小天狼星不是伏地魔的干将,而彼得才是,在那天,小天狼星压根儿就没杀彼得,是那些麻瓜造的谣言,然而,彼得就是那个整天跟在罗恩身边的老师斑斑。
这才明白:眼见为实,耳听为虚。可是他们本想洗清小天狼星的罪名,把彼得送进阿兹卡班,但没成功,不过,小天狼星还是没被抓,可悲啊!
从这个故事中,我明白了:自己听到的一些事情,不一定是真实的,一定要先自己判断或问一些可靠的人,做下错误的判断,也许,你会失去你不该失去的。
哈利.波特系列读书笔记篇2
人生的舞台是闪亮的,但也是有阴暗的时候,每个人的经历都是坎坷的,崎岖的,面对如此困难,我们应该无所畏惧,我们应该用坚强的勇气和信心,用顽强的毅力去征服,使自己变得坚强起来。
——题记
又是一个宁静的夜晚,璀璨的繁星洒落在那漆黑的夜幕中,零零落落,星星点点。我看着这无尽的美景,又一次想起了那一部使我感触至深的故事——《哈利·波特与死亡圣器》。
这是一个神秘而特别的故事,讲的是救世之星——哈利历经千辛万苦摧毁魂器,对阵伏地魔。
书中哈利最显着的性格贯穿在整个故事之中:勇敢、坚毅、具有自我牺牲精神。哈利是一名真正的格兰芬多,他每次面对危险时都表现出勇气和决心。哈利从来没有想过要放弃邓布利多交给他的任务——摧毁魂器,或者选择其他生活方式,他也没有任何其他选择。他无家可归,无亲可投,被魔法部通缉,也没法回霍格沃茨学校。但是抛开这些因素,更重要的是他的使命感,他无法想象去逃避这个使命。
哈里经历的也是一段情感之旅,他在其中学会了去面对死者,学会再次相信邓布利多,这样他才能击退阻碍他的疑惑,完成使命。
没错,在生命的长河中,有顺境,也有逆境;有成功的喜悦,也有失败的苦涩。通向成功的道路,绝不可能是一帆风顺的,它曲折、崎岖、荆棘丛生,甚至会出现断崖。要想到达成功的彼岸,首先要敢于面对,勇于战胜困难,坚持到底。只有重新振作起来,才能够遇困难挺过去,逢失败昂起头,透过迷蒙看曙光总结失败的教训,只有这样,才会到达成功的彼岸。
哈利.波特系列读书笔记篇3
有人想成为一名医生,为病人治病;有人想成为一个宇航员,去太空漫游;有人想成为一个体育健儿,为国争光……而我想成为“哈利·波特”。
那天,当我又看起《哈利·波特》这本书时,迷迷糊糊睡着了。睡梦中,我发现自己变成了哈利·波特,拥有了无边的魔法……
我骑着扫帚在天空中遨游、飞翔。正当我喜笑颜开时,却看到陆地上的人们愁眉不展,有的在咳嗽,有的戴着口罩,还有的捂着脸快步行走着。这是怎么回事呢?我心中产生了一个疑问,脑子里冒出了个大“?”。我马上降落下来,仔细一看,原来是车子的“小尾巴”正在排放着有毒物质。“怪不得!原来是尾气搞得鬼。”我自言自语,“对了,最近欧洲不是新研发了一种新型尾气过滤装置吗?(英文名叫(Adblue)只要在这种装置里注满纯净无色的动物尿液,就可以解决这个难题了。对,就这么办!我真是个天才。”于是,我就把汽车全定住了,变出了许多“Adblue”装在车上。我又让车子开动了。果然,这招很灵。尾气少了,人们也都高兴地笑了。
正当我为自己的“杰作”感到开心时,忽然我看见前面800米处,火光冲天、烟雾弥漫,消防队员和武警人员都来了,个个紧锣密鼓,喷水,放灭火弹……能用的法子全用上了。可均无见效,火舌继续向四周蔓延。眼看要烧到了房子。我扫帚一挥———用魔法,把火聚成一个小火球,扔到了河里,又把那些烧掉的东西变了出来。原来那儿是个私人烟花爆竹厂,由于烟花爆炸才引起这场熊熊大火。我马上跑到那厂里,对那厂长说:“你们这样私自生产爆竹,太危险了。可不能拿工人的生命开玩笑。”那厂长听了不好意思地低下了头。说完,我又飞走了。
飞着飞着,我在云南省楚雄州武定县上空看到一所学校,那所学校破陋不堪,墙是土做的,没有椅子,小板凳当桌子,十个人一本书……我见了,想:我们的学校操场是塑胶的,教室既宽敞又明亮……跟这所学校比起来,我们的学校简直是皇宫。我拿起扫帚,向那所学校一指,它立刻变得富丽堂皇,学生每人有了一套崭新的书……每个学生脸上都露出了笑容!
“叮铃铃。”闹钟响了,我醒了过来,才发现这只是一个梦。不过,我真想成为哈利·波物,为建设祖国出一份力,为人类造福!
哈利.波特系列读书笔记篇4
前几天,妈妈给我买了一套哈利波特的书,让我读了回味无穷。我异想天开的想:要是我能遇到哈利波特就好了。
一天,当我正无聊的在街上走的时候,突然,看到一个穿着古怪装束的人站在街上。只见他身穿长袍,口袋里还插着一个细棍棍,手里提着一个鸟笼,里面有一只雪白雪白的猫头鹰。
这时,他发现了我正在盯着他,转过身来对我一笑,咦,这人看着怎么这么面熟呢?啊!我想起来了,这不是大名鼎鼎的哈利波特吗!瞧我这记性,我一边埋怨我自己,一边追上了他。
“请问你是哈利波特吗?”我问道。
“咦,你认识我?”他惊讶的说。
“我可是你的铁杆粉丝,你会骑飞天扫把吗?你会变魔法吗?”我激动的语无伦次。
“我当然会了。”
“那你能带我骑飞天扫把吗?”我激动的问到。
“当然可以了。”于是他带我骑上了它的飞天扫把。飞的感觉真好啊,扫把一会上,一会下,带着我们在白云间穿梭。
时间过的可真快,不一会,我就该回家了,我恋恋不舍的告别了哈利波特!
哈利.波特系列读书笔记篇5
《哈利波特与魔法石》是全球闻名的一本书,谢老师也向我推荐过这本书。今天,我终于翻开了它那令我朝思暮想的扉页。
这本书的作者是罗琳。讲的是一岁的哈利波特失去了父母,被姨父姨母家收养,在那里饱受欺凌。但在他十一岁生日时,一只猫头鹰邀请他去霍格沃茨魔法学校。哈利波特在魔法学校从吃饭到睡觉都充满了魔力。哈利波特无意中知道了一块力量巨大的魔法石,将被伏地魔夺走,最终,哈利波特不但让魔法石爆炸,而且为母校争得了荣誉。
我重重地关上书的最后一页,心里还浮现着哈利波特那朴实的笑容,我感到哈利波特善良、勇敢、冷静、谦虚、宽容、灵敏、好奇、害羞、大方、正义,马尔福自私、幸灾乐祸、欺负弱小,真讨厌!姨父姨妈凶狠恶毒,对儿子达力太娇惯了,伏地魔更是神秘、邪恶,奇洛教授也不怎么样,海格很老实,达力呢,又娇生惯养又粗暴,不尊敬父母,还不肯学习,不肯吃一点亏。
我觉得自己和哈利波特相比,一个天上,一个地上,我是家里的小公主,天天都很幸福,简直和达力一样,而哈利波特呢,每天都要挨达力的打和姨妈姨父的白眼,还只能睡在碗柜里,时时胆战心惊,受人嘲笑,衣服也是旧的,还无缘无故挨批评,但是成绩不错。我还整天抱怨这抱怨那,真是身在福中不知福呀!
最近,我读了一本名叫《哈利波特与魔法石》的书,这本书内容精彩,比喻连篇,讲述着主人公哈利的故事,其中我最喜欢<<厄里斯魔镜>>的一小段故事,因为它教会了我一个非常重要的道理。
一次,哈里穿着隐形衣,来到了一间房间,里面有一面镜子,哈里想看看自己,就走到镜子前面,却看到了自己的爸爸妈妈和所有的亲人,他太想见他们了,又去了一次,又去了一次,结果被邓布利多校长看见了,邓布利多说:"这面镜子只能照到内心深处想要的东西,无法照到现实,很多人就因此沉迷这面镜子,所以,回去睡觉吧!这面忘掉这面镜子。"最后,哈里终于忘掉了厄里斯魔镜。
所以,读了这个故事,我懂了很多。
人们都奇怪,为什么一岁的小婴儿哈利波特能从那个最险恶的黑巫师伏地魔手下逃生。是的,多少伟大的巫师都死在了伏地魔的手下,包括哈利的父母,可唯独哈利保全了性命,而且还使伏地魔魔力大失。
这个原因,邓布利多告诉了哈利,答案就是母爱。哈利的母亲在自己没有生命危险的情况下,舍弃了自己的生命换来了哈利的生命,所以母亲强烈的爱,就在哈利身上留下了记忆。对,是记忆,不是伤疤,不是看得见的痕迹。如果我们被一个人深深地爱过,尽管那个爱我们的人已经死亡,也会给我们留下一个永远的护身符,爱的护身符。
正因为此,哈利被母亲的爱救了下来,成为在伏地魔想要杀害的人中逃生的第一个人。而且母亲的爱,使他在和奇洛教授争夺魔法石的斗争中,也成为阻挡奇洛的有力武器:奇洛裸露的皮肤不能碰到哈利,不然就会痛苦不堪,因为他的心中充满了野心贪婪和仇恨,所以碰了一个身上胡幸存爱的烙印的人,就会感到痛苦的无法忍受。
我们,是不是也可以给自己所爱的人留下这样的护身符呢?回答应该是:我能!爱,永远是这个纷繁复杂的世界得以存在并发展的唯一的理由。对一个充满了爱、周身洋溢着爱的人来说,他看到的就是光明,就是美好;而一个充满了爱的人,也正在给我们这个世界带来美好和光明,带来希望。
不要否认爱,我们的身上,其实也都有着爱的烙印。也许,有的烙印已在尘世的浮华中如同那块通灵宝玉一般蒙上了尘埃,但拭去灰尘,相信那爱的护身符仍然存在,仍然有着伏地魔们无法抵挡的魔力。失去了爱,才是我们人类最无法忍受的事情。去爱吧,爱我们的亲人,爱我们的朋友,爱这个世界,只是不要去爱我们的敌人。
哈利.波特系列读书笔记篇6
《哈利波特与魔法石》是罗琳的名著,这本书令我迷醉,令我感动。
一个名叫哈利波特得小孩子,一出生便有了一个要与坏蛋伏地魔作斗争的标志,一道形如闪电的疤痕。他被姨父收养,过了一个委屈的童年。在他8岁生日时,发生了奇妙的事,改变了他的.一生。巨人看守海格给他送去了一封魔法学校录取信,证明他从一出生就是一个巫师的命运。他很高兴的入学,也知道了对角巷等一系列的巫师世界的事物。到了学校还认识了两个好朋友,一个是傻呼呼的罗恩,一个是善良聪明的赫敏,他们一起努力,毁了伏地魔的阴谋,得到了大家的尊敬。
对不幸的命运越是抱怨,越是觉得痛苦,越是想逃避,越是觉得恐惧,不如去面对它迎战它克服它!
哈利.波特系列读书笔记篇7
“两个人不能都活着,只有一个生存下来,我们中的一个将要永远离开。”命运注定他们是水火不容的死敌,在《死亡圣器》中,大难不死的男孩哈利·波特,在一次次寻找魂器中,一点一点成长。
在最后,哈利与伏地魔的决斗点,哈利可以丢下其它人,独自逃走。可是他留了下来,与那个令众人闻风丧胆的魔鬼决一死战。这是一种担当,他身上有着伏地魔的灵魂,注定的使命。哈利没有如赫敏那样的聪慧头脑,其实他在这之前,也只是一个普通得不能再普通的男孩,却要拯救所有人。
那一年,哈利怀着好奇进入霍格沃茨,六年后,他肩负了整个巫师界的命运,因为母亲,更因为预言,他被卷入一次次危险旅程,他畏惧过,胆怯过,却没有退缩。魔杖射出魔咒,此起彼伏的惨叫声。在众人的热切目光下,哈利终于真实意义上直面伏地魔。没有了魂器。伏地魔只是一个残魂,他一直都是错的,老魔杖的主人是——哈利·波特。在那一刹间,胜负已决,邪恶终敌不过正义,那个世人中的邪恶真的死了。
可伏地魔就一定是邪恶吗?不,没有人天性如此,汤姆·里德尔是一个孤儿,他很聪明,可是在他的成长过程中对他三观的迫害,不才是邪恶吗?正如斯内普教授一样,对哈利母亲的爱让他成为一个食死徒,又因为爱,他一直保护着哈利,表面上却是一个恶人。
所谓邪恶与正义的观念,事实上是可以转换的,哈利·波特的正义,食死徒的邪恶,不过是一个拯救,一个毁灭罢了。不同的观念产生正负。在麻瓜的眼里,那些穿着稀奇古怪的人是恶,麻瓜本身是正;在巫师眼里,食死徒是恶;在食死徒眼中,而麻爪又是恶。不同的人有不同的观念。正负之别的际线是思想。
书中一幕幕,为所有人展现了一场惊天动地的大战,也让我受益匪浅……
哈利.波特系列读书笔记篇8
《哈利波特》系列7本小说被翻译成50多种文字在全球发行几亿册,在全球刮起一股股“哈利波特”阅读飓风。身为“哈利”的粉丝,我觉得这一系列的书既是十分优秀的魔幻小说,也给予了我们许多的道理。
《哈利波特与魔法石》是系列的第一本,光是这一本就让我百看不厌。哈利波特的父母为了保护他,被伏地魔杀害了,哈利却所以有了“爱”的力量,但他对这些一无所知。他在姨父家饱受11年的苛刻对待。就在他11岁生日那晚,一个自称“海格”的人的出现,让他进入了霍格沃茨魔法学校。偶然间,他和伙伴们明白了魔法石,为了不让伏地魔拿到魔法石,哈利纯洁的灵魂打败了伏地魔。
这本书十分精彩,尤其是哈利他们保护魔法石机关的时候。对于整一本书,我感触最深的不是魔法石,而是一面仿佛不起眼却又紧紧吸引我的眼球的镜子——厄里斯魔镜。这面镜子能让人看到他最渴望的东西,甚至有人不吃不喝地一整天照镜子,拿自我的生命去沉迷于虚拟的梦里。我对此十分的不解,梦就是梦,和现实的区别还是很大的,难道人内心深处的欲望真的那么强大吗但不管怎样,我认为,你要做一件事,例如你要实现你的梦想,你要做的第一件事就是离开厄里斯魔镜,离开你的白日梦,勇敢去尝试,去开始这件事的开端,你才可能把梦想变为现实。就像哈利,如果他最终只是痴痴地在魔镜面前看他的家人,他就无法完成他的使命。
我以往在一本书上看过一则小故事:有个人梦见自我成了百万富翁,高兴得笑醒了。你觉得他接下来会怎样做呢很多人会说他会成为百万富翁。他父母的钱足够他去开创一番事业,他也高兴了一番,就继续做自我百万富翁的梦了,沉迷于梦之中,最终一事无成。真可悲!
这就像书中邓布利多教授所说的:“沉湎于虚幻的梦想,而忘记现实的生活,这是毫无益处的,千万记住。”
哈利.波特系列读书笔记篇9
最近,爸爸给我买了一套哈利波特系列的故事书,就在几天前,我把第七本《哈利波特与死亡圣器》读完了,那些奇异的故事给我留下了深刻的印象,我非常喜欢,作者是英国作家J.K罗琳。
哈利波特系列共有七本书,分别是《哈利波特与魔法石》、《哈利波特与密室》、《哈利波特与阿兹卡班的囚徒》、《哈利波特与火焰杯》、《哈利波特与凤凰社》、《哈利波特与混血王子》和《哈利波特与死亡圣器》。在《哈利.波特》里,有这样一个预言:不可一世的Y将会和一个七月底出生的男孩成为对手,两个人之间只有一个能活下来,另一个必须死去,那个小男孩就是——哈利波特。
谁是Y?他是一个人们连名字也不敢说的死而复生的人,是一个连幽灵都不会放过的人,是一个可以不择手段来达到目的的人,是一个极度凶恶、狡猾,而又充满邪气的恶魔——伏地魔。
哈利是巫师的后代,在哈利一岁时,他的爸爸妈妈被伏地魔杀死,但伏地魔对哈利下毒手时,魔咒却反弹回来击中他自己,而哈利波特的额头只留下一个闪电疤痕。是留在哈利身体里的伟大的母爱救了他,使他成为巫师世界里唯一逃脱伏地魔魔爪的人。后来,哈利被他的姨妈收养,长大后进了霍格沃茨魔法学校学习。在这里,哈利波特认识了许多朋友,也遇到过伏地魔的爪牙,有欢乐,也有痛苦。哈利波特在魔法学校里和他的小伙伴们一起学习、成长,发生了许多引人入胜的故事。他们不断地战胜伏地魔的挑战,最终杀死了伏地魔,使巫师世界回归了平静。
在这本书里,我最欣赏哈利波特的勇敢的性格。当别人连伏地魔的名字都不敢说时,他已经开始和伏地魔斗智斗勇,正是他的勇敢,和他对亲人、朋友的强烈的爱心,使他战胜邪恶,战胜了伏地魔。
我常喜欢这部书。
哈利.波特系列读书笔记篇10
他总是被人误解,但他坚持着,依然在不解和厌恶中执着的做着只有他自己明白的事情。
他擅长制作迷惑人心的魔药,他精通大脑封闭术,他有着巫师界人人羡慕的本领。可是他却将自己的爱紧紧地裹在心里,封闭在内心深处,无人能窥,即使是伏地魔。
他孤僻,他不以为然,在他眼里,爱很沉重。
他高傲,他脆弱,他甚至无法接受哈利的眼睛。
但,他却在保护着,保护着那些恨他的人,就算丢掉性命,也义无反顾。
然而,他给世界的记忆,只是一个远去的背影,隐藏在处于矛盾边缘的角落。
西弗勒斯.斯内普,一个用冷漠把自己裹起来的人,一个被爱遗弃却用灵魂承诺的英雄,
从刚开始,他就不招人喜欢,他猜忌,孤傲,苛刻,百般刁难那个救世之星——哈利.波特,甚至犯了一个不可饶恕的罪恶——杀死了那位受人敬仰的校长。但是,当他的生命即将走到尽头之时,他获得了人们的敬重,那本该属于他的敬重。
他的一生,所伴随的不是赞美,不是荣誉,不是地位,甚至连普通人都享有的公正评价也没有,他用黑色长袍紧紧地裹住自己,同时将那些本该属于他的光环,吸入黑暗之中。可只有他,才能理解邓布利多的决定,只有他,才有把自己往深渊推的勇气。他厌恶那个方法,厌恶。邓布利多不想让马尔福的灵魂堕落,那,他的灵魂谁来保护?
在很多人眼中,他是个懦夫。在食死徒眼中,当伏地魔垮台时,他销声匿迹了十几年;在凤凰社成员眼中,他是个墙头草,两边倒,他们不信任他。在哈利和他朋友眼中,他背叛了整个霍格沃茨。于是,他被排斥在所有群体外。只有邓布利多才会信任他。所以,当哈利面对那被黑色覆盖的背影,愤怒地喊懦夫时,他咆哮道“我不是懦夫!别叫我懦夫!”可是,只有他才是最值得尊敬的人。因为,他舍弃了荣誉,舍弃了信任,舍弃了快乐,舍弃了幸福,舍弃了一切的.一切。他背负着所有人的唾弃,独自去承担所有的罪恶,只为让心底的那份爱能永存世间。
也许我们习惯于表现在外的爱。所以,当斯内普在狼人面前用自己的身体护住三个孩子时,我们忽略了那份真实存在的保护。
他付出了太多,太沉重了,而回报以之的,却少的可怜,但他珍惜这一切。
他是自私的。直到死,他才肯拿出那段记忆。
他是吝啬的。他不肯与人分享他的忧伤,不愿让人们看到他的泪水。
他是苛刻的。即便是给予,也不允许他人觉得丝毫温暖。
他不是勇敢的人,他在自己的袍子里隐藏了太久太久。
世界对他来说,是阴冷的。在沉默中,他用灵魂履行着自己的承诺。
然而,他终将不用隐藏自己了,终将可以卸下那个沉重的包袱,飘然而去。可是这一切的一切,是不是来得太晚了?
我想我会来到他的墓前,轻轻地称他一声教授,那个孤独,执着,封闭自己内心的西弗勒斯.斯内普教授,是他,用灵魂履行了最后的承诺。
哈利.波特系列读书笔记篇11
一个长着棕色头发,鼻梁上带着一副宽边眼镜,额头上有一道形如闪电的疤痕的男孩。拥有一根神奇的魔法棒,和一把能在空中飞行的魔法扫帚。他是谁?他就是鼎鼎大名的哈里.波特。
《哈利·波特》一书只能用一个字来形容,那就是“奇”。在《哈里·波特》这本书中,一切都是那么神奇:比如隐形衣,只要披上了它,别人既看不见你的形,也听不见你的声,肆无忌惮的随意走动,却不会被人发现。还比如:那里的信件都是由猫头鹰送的,当猫头鹰把信件送到收信人手中时,收信人不用看信就能知道信的内容。因为,信会把内容全部读出来。怎么样!很神奇吧?
哈利·波特是这个故事的主角,他是个善良、富有正义感和同情心的男孩。当他遇到解决不了的难题时,他一定会想办法解决。当他遇到危险的时候,他不退缩,还机智斗恶。我最佩服的是哈里.波特和他的朋友们面对黑暗势力的那种勇敢。
这本书告诉了我们,在生活中也要像哈利·波特一样。遇到解决不开的问题时,不管想什么办法,一定要把问题给解决。遇到危险和困难时,不能慌张,要勇敢的去面对。只要坚持不放弃,就一定能成功。
哈利.波特系列读书笔记篇12
一本关于魔法的书,正如他本身所具有的魔力一般,刚刚问世,便与他的作者一同风靡全球。
他是神秘而充满魅力的。他的神秘正是难以测量的读者的热情高度。他的魅力或许并非是飞扬的文采,也并不是来自于那个我们所无法触及的魔法世界,因为他的影响远远高于那一两个魔咒所产生的效果。作为他的一位读者,我真正从中受益最大的,是一种亘古不变的力量:爱与勇气。
在那个令我们心神向往的魔法世界中,真正的无敌竟不是魔法,而是我们每个人身边都存在的爱。书中的爱与勇气有着多方位的统一,也就是说在某种程度上他们是一体的。
当朋友决定要去做一件非常危险的事时,敢于站在他们面前去阻止他们也是需要一种勇气的。这勇气难道不是出自于对朋友的关爱吗?当朋友被绝大多数人因一件子虚乌有的事怀疑,排斥,可以坚定自己的立场,冒者被连累的可能相信他,这更是一种爱与勇气。当发觉自己的某一项弱点会给集体有损伤时,一次次努力克服恐惧的勇气,真可谓大爱。当面临生命危机时,仍坚持完成他人的遗愿,这难道不是一种爱吗?当被任命做一个人皆诛之,同时可能因被识破而丧命的间谍时,无条件地去答应,这种勇气源自于无言的大爱。当得知自己惟有一死才可换取打败半个世纪的黑魔头的机会时,这仅仅是勇气吗?
第一次意识到勇气居然有那么多种表现的形式,而其中的一些竟未曾意识到她叫勇气。细细想来,生活中的许多时候,不是勇气躲在了爱的身后,就是爱把勇气遮住了。而事实是,她们彼此相依了那么多年,无论在哪个时代,在哪个国度,早就融为一体了。难以区分,也很少有人去探究她们。
在被七本灌满了这二者的书感动后,有很久都对那个世界充满了向往,这分向往,是哈迷们共有的。曾经一度认为这种向往是遥不可及的,却在那些实实在在的经历和感受之后再也没有去怀疑这分向往是属于爱与勇气,也不会去动摇对现实世界的信任。
那场满目白色的雪灾之后,从背影,从电视,一次次注视那些铲雪者,那些抢修电路的人,那些彼此关怀的陌生人,那些各行各业的人们团结在一起时,心被震撼了。我们不懂魔法,我们手无寸铁,可是,我们的力量,我们的热情,我们的信心锐不可挡。这不是我第一次被感动,但却给了我前所未有的改变。我深信,有爱就有勇气,有勇气,什么都可以做到。
谁都不会忘记那场天崩地裂,那场天昏地暗。且不说它发生时太多的感动,也暂且不谈第一线的救援有多震撼,单是全国人民的万众一心,各行各业的努力,说上多久都是说不尽的。我坚信,有爱,有勇气,就无惧无谓。
魔法中的永恒,童话中的永恒,原来都来自于身边的永恒。魔法世界也许只存在于人们的想象中,但这种爱与勇气却是现实生活中存在的,当在想象中再次看见现实,有种莫名的亲近,这或许正是《哈利波特》风靡全球的原因吧。
但同时我们也应从中去真正理解爱与勇气。
哈利.波特系列读书笔记篇13
《哈利波特与魔法石》是英国女作家J。K。罗琳写的。哈利波特一岁时失去了父母,他在姨夫家饱受欺凌,度过了十年十分痛苦的日子。姨夫和姨妈好似凶神恶煞,他们的儿子达力——一个肥胖、娇惯、欺负人的大块头,更是经常对哈利波特拳脚相加。哈利波特的”房间“位于楼梯口的一个又暗又小的储物间。十年来,没有人为他过过生日。可是在他十一岁生日那天,一切都发生了变化,信使猫头鹰送来了一封神秘的信,邀请去一个他会觉得永远难忘的、不可思议的地方——霍格沃茨魔法学校。在魔法学校,哈利波特不仅仅找到了朋友,学会了在空中飞行,骑着一把型号为光轮2000的飞天扫帚打魁地奇球,还得到了一件隐形衣。他发现从上课到吃饭到睡觉都充满了魔力。最终,一块魔法石出现了,为了阻止双面人得到魔法石,哈利波特全力战斗,结果打败了伏地魔。
读了这本书,我被书里面的奇幻魔法深深地吸引了,尤其是哈利波特骑着飞天扫帚在天空中自由的飞翔,给了我无限的想象力,我也想着有一天能像哈利波特一样坐着宇宙飞船在太空中遨游,和外星人和睦相处,共建完美地球。文中的哈利波特给我的最深刻的印象是他的坚强和勇敢。小时候的痛苦和磨难造就了他应对困难坚强不屈的性格,异常是在双面人这个章节里,他竭尽全力保护魔法石,勇敢地跟伏地魔搏斗。他的精神异常值得我们学习。
我们在学习和生活中一样会面临各种困难和挑战,这些困难和挑战有时候就像哈利波特的敌人伏地魔一样强大,可是只要我们勇敢地应对,想尽千方百计去克服它,就必须能取得最终的胜利。
哈利.波特系列读书笔记篇14
我读了史诗般的《哈利·波特与死亡圣器》受益匪浅,我感到“友谊”这个词受到了升华。
在《哈利·波特与死亡圣器》的封面描述了哈利·波特在右灵阁与好朋友赫敏·格兰杰,罗恩·韦斯莱一起骑在龙上逃跑的情况。再翻列书的背面,描述的就是哈利与伏地魔的最终对决的情节,这还有一句话“两个人不能都活着,只有一个生存,我们中的一个将要永远离开”,这句话是一句预言,也正是这句话,伏地魔才要和哈利·波特作对,因为只有杀死哈利·波特,伏地魔才会活下来,可是邪不胜正,伏地魔最后还是死了。
在《哈利·波特》的全书中,有个“黄金三人组”他们分别是:哈利,赫敏与罗恩。他们在一起,并肩作战了好多年,他们也有闹过不和,如在《死亡圣器》中,罗恩与赫敏也有闹过不和,但最后仍然是在一起,这就是友谊,即使有分手过,但过还能和好如初,仿佛没有过不和,这才是真正的友谊。
当然,有这点也不够,还需要在关键时刻,在生死关头,在千钧一发之际,也不会背叛好友,会冒着生命危险与你一起战斗,与你一起坚持到最后,还愿意与朋友一起死,小天狼星也有说过——死了总比背叛朋友强,我们也会为你这样做的,正是做到了这些条件,“黄金三人组”才会恒久成立,变得坚不可摧地,最终才能打败伏地魔。
友谊让一些人变得团结,变得强大,当有人有真正意义上的友谊,那他的团队将会无坚不摧地,永不分裂。阿不思·邓不利多说过——我们只有团结才会强大,如果分裂,更不堪一击。生活中,明明处处有友谊,但能有真正意义上的友谊,却十分难得。
友谊珍可贵,要抓准机时,保住友谊,让友谊之花永驻人间。
哈利.波特系列读书笔记篇15
疫情期间,我读了一本书,叫《哈利波特与密室》,这本书是英国作家J。K。罗琳所写的一部奇幻小说,主要写了哈利波特在霍格沃茨魔法学校上二年级时,经历的种种事件,最终救出了金妮的故事。
读这本书时,时而使我大汗淋漓,时而使我拍手称快,时而使我唉声叹气,时而使我惊讶无比。比如:当我看到大蛇就快要吃掉哈利的时候,我感觉全身的神经的绷紧了,而当看到哈利波特把剑插进了大蛇的身子里时,我才长舒了一口气;在赫敏解答出来了一道很难的逻辑提示,我大为吃惊,当罗恩为了让哈利前进,而牺牲了自己的时候,我忍不住唉声叹气。
书中的主人公各个个性鲜明,哈利勇敢,机智,赫敏聪明伶俐,而罗恩,虽然家境贫穷,但是也很勇感。
哈利波特与密室带着我进入了奇妙的魔法世界,如果同学们感兴趣也可以去看看这本书哦。
哈利.波特系列读书笔记篇16
《哈利波特》系列丛书的作者是JK罗琳,而JK罗琳的本名是乔安妮。凯瑟琳。罗琳,她于1965年7月31日出生于英国格温特郡,毕业于英国埃克塞特大学。
JK,罗琳为什么会有创作《哈利波特》的念头呢?1989年,24岁的罗琳在曼彻斯特前往伦敦的火车中,她看到一个瘦弱、戴着眼镜的黑发小巫师一向在车窗外对着她微笑,正是因为他,JK罗琳才萌生了创作《哈利波特》的想法。
《哈利波特》系列丛书都是以波特的视角写他与他的朋友罗恩、赫敏一路上与伏地魔斗智斗勇,并且惊心动魄,危险重重的冒险故事。
在《哈利波特》系列丛书中,我最喜欢的就是男主人公哈利波特。哈利波特身形很瘦小,黑色的乱蓬蓬的头发、明亮的绿色眼睛、戴着圆形眼镜、额上有一道细长闪电状的伤疤,那道伤疤一碰到危险就突突地疼。
我觉得最好看、最惊心动魄的片段就是邓布利多带着哈利波特去拿伏地魔的灵魂碎片时的场景,邓布利多先带着哈利波特来到洞穴里,之后,邓布利多在墙上看了看,又摸了摸,竟然拿起一把刀,就像自我受伤的小臂刺去!暗红的血珠溅满了洞壁,岩壁开了,哈利和邓布利多,进入了洞穴深处,然后他们发现了一艘小船,小船载着他们驶向灵魂碎片处。
最终他们不细心触碰了机关,一具具粘糊糊的阴尸的手拉住了哈利的手“速速绑缚!”哈利叫道,之后,邓布利多醒了,他用火驱散了阴尸,他们得救了!
读完了哈利波特的故事,我明白了:遇到困境,不要害怕,得勇敢应对。
哈利.波特系列读书笔记篇17
这个暑假,我看完了哈利波特系列的书,我觉得非常好看。
哈利波特系列的主要人物是哈利波特、赫敏和罗恩。哈利波特非常勇敢;赫敏非常聪明;罗恩下象棋很厉害。
哈利波特系列共有七本,主要讲述了哈利波特和他的好朋友赫敏、罗恩以及他的同学们在霍格沃茨魔法学校读书并和最大的恶魔头伏地魔做斗争最后取得胜利的故事。伏地魔不但杀死了哈利的父母,还妄想统治世界,他在魔法世界有很多追随者——食死徒。食死徒在伏地魔第一次失败后,又帮助他复活并追随他迫害哈利等人。但是哈利在好朋友、同学、老师们的帮助下一次又一次的破坏了伏地魔的阴谋诡计。虽然哈利也受到了打击,失去了教父小天郎星和他最敬爱的校长邓不利多教授,但哈利和朋友们振作起来,始终没有放弃公平和正义,没有放弃和恶势力斗争的勇气,最终打败了伏地魔,让大家都过上了幸福和平的日子。
我觉得伏地魔不应该有统治世界的想法,更不应该伤害无辜的魔法师和人们。如果世界和平,人们安居乐业,不是很好吗?做坏人都是要受到惩罚的,最后伏地魔的下场就是这样。只有做好人做好事才能得到大家的尊重和内心的安宁。
在哈利波特这本书里,我最喜欢的人物就是哈利波特,因为他勇敢坚韧,永不放弃。
我觉得哈利波特这本书非常好看,如果大家有兴趣的话也可以看一下。
哈利.波特系列读书笔记篇18
有专家认为,《哈利波特》的作者J·K·罗琳在情节设置上其实并没有特别的天赋,她的过人之处主要在于她在书中向读者介绍了许多稀奇古怪的东西:巨人血统的海格的宠物——挪威脊背龙,居住着许多巫师的村庄——霍格莫德;哈利的爸爸小时侯为了到厨房里偷东西吃,有了一件奇妙的“隐形衣”;惊心动魄的三强争霸赛中恐怖的四条火龙——“中国火球龙”、“瑞典短鼻龙”、“威尔士绿龙”、“匈牙利树蜂龙”等等,使我们的想象力有了自由翱翔的空间。
J·K·罗琳的高明之处还在于:她所创造的魔法世界和现实生活联系得更加地紧密。就像老爸当年喜欢的《福尔摩斯探案集》一样,他一辈子希望到英国伦敦的贝克街去一趟,因为那里有他少年时的偶像——福尔摩斯。J·K·罗琳也尽量把《哈利·波特》如此生活化,例如,伦敦真的有一座国王十字车站;而古灵阁则让人会情不自禁地联想到我们身边的银行储蓄所网点门市。
此外,你可以在J·K·罗琳的魔法世界里看到天地人有机的结合,精气神无处都存在,尽管灾难的阴影随处可见,但光明的曙光总是在闪现,我们从而获得正义的支持,拥有了无尽的希望。
同时,J·K·罗琳吸收了以前西方的民间传奇的精华,她将最能令人感到恐惧和神秘的角色在书中一一呈现:骑扫帚的巫婆、巫师,向动物发出的独特咒语,人性化的幽灵和千姿百态的怪龙,然后再对这些角色进行加工,让他们在书中变得不再令人感到恐惧和神秘,甚至赋予了他们几分可爱的色彩。
我知道,现在大多数人都会淡忘纯真的内心渴望。
三十九岁的J·K·罗琳却像一个没有长大的孩子,她用自己精巧的笔使每个人都能重新进入童心未泯的魔幻世界:一声奇幻的口令就可穿过画上的一个洞而进入另一番天地(当然也有不灵的时候),巫师糖果店里一样的丰富多采,琳琅满目,那里有“冰耗子”、“果冻鼻涕虫”、“嘶嘶飕飕蜂”,而巫师笑话商店里还有出售“粪弹”、“饱喝糖”和“咬鼻子茶杯”,这些商品我们又好象似曾相识,又像施了魔法般飘渺不定。
那些五彩缤纷、奇妙丰富的想象——鬼魂们要开忌辰晚会啦,在二楼女生盥洗室居住的哭泣的桃金娘是个自卑的冤魂啦,还有蜘蛛阿拉戈克突然成了庞然大物,居然还能与人顺利地进行交谈;恶贯满盈的伏地魔的一丝阴魂就隐藏在汤姆·里德尔的日记本里;曼德拉草是一些哇哇叫喊的小娃娃,它们长大成人了制成药水,就能使石化的人起死回生!神奇的复方汤剂能把你变成另外一个人……
光怪陆离,诡谲离奇,同时又是这样幽默诙谐,这样饶有情趣,怎么不让我们情不自禁地为作者超人的想象力而惊叹不已。还有书中那种悬念,有的“哈迷”小读者跟我交流说,每到书要结束的时候,简直就是触目惊心,惊心动魄。有时候觉得很恐怖、很阴森,但又有着希望和期待,便会不断被吸引着我们继续看下去。
《哈利·波特》书中的小主人公哈利·波特和他的朋友们身上所具有的英勇、友爱和诚实等优秀品质是当今社会应当提倡的(我们要建立和谐社会);而以伏地魔为首的邪恶势力所代表的贪婪、凶残和懦弱则与之形成了鲜明的比。美与丑泾渭分明,善与恶是势不两立,故而哈利·波特们不存在妥协的可能性。
所以,在如今这个网络连接全世界、道德观念渐渐沦丧的社会里,这些来自异邦的可爱的小英雄自然就会受到人们的热烈拥戴。
事实上,我们的确生活在一个世风逐渐日下、人心逐渐不古、道德逐渐沦丧的发达的社会里。人们对以前所坚信不移的传统道德标准与良好文明风尚产生了怀疑及反思。真假黑白、是非曲直的界限也变得模糊起来。于是,我们这些“游戏一代”寄情于美好空泛的动漫田地,游离于头脑中的魔法世界……
而在J·K·罗琳创造的魔法世界里,真善美、假恶丑、正误对错之间的界限是异常分明的。但专家也告诫,如何让这些道德标准对《哈利·波特》的读者所生活于其中的“麻瓜世界”产生影响则是一个仁者见仁、智者见智的问题。那是这样的一个道理:毕竟,哈利·波特生活的自由世界里没有教堂、保守党和童子军。从大英帝国精神一脉传承下来的意识形态和社会制度,以及仁慈、高尚、是非分明等价值观具有强大的生命力。当然,这就是为何《哈利·波特》的忠实读者讨厌另一个作家伊尼德·布莱顿的原因,布莱顿的作品带有浓厚的帝国色彩,而《哈利·波特》却在历史与现实之外创造出一个独特的魔法世界。
我看了《哈利·波特》,既程门立雪,又温故知新,人物历历在目,故事永不消退,那是因他有淳朴、正直、友爱的的人心,有善良勇敢、不惧邪恶的血液流淌,这些精神永远与我们同在。
哈利.波特系列读书笔记篇19
在假期里,我看了《哈利波特》这一系列的书,并为故事中的主人公哈利波特所折射出的勇敢无畏所震撼,敬佩。
故事中的主人公是一名自幼父母双亡,长大后饱受姨妈姨父欺凌的男孩,他有一颗乱糟糟的头发与隐藏在头发下的那道闪电形的伤疤。
在他十一岁时,他第一次知道自己是一名巫师,于是他开始了在霍格沃兹魔法学校的学习,同时他认识了他人生中最可靠的朋友:赫敏和罗恩。
在一次又一次危险与困难面前,他利用沉着冷静,机智勇敢,一次又一次战胜困难,一次又一次的化险为夷,也许,这一切都源于爱,母亲对哈利的爱;哈利对邓布利多,小天狼星,所有他对朋友的爱,而这就是伏地魔杀不死他的原因。
伏地魔自小生活在孤儿院里,生性孤僻,独来独往,从来不懂友谊与爱,一个不懂得爱的人,便只会杀戮,只会残害别人,一个没有人爱的人,便会做出许多常人无法理解,丧心病狂的事情。
纵然一个人有才华,懂得至高无上的巫术,他没有人爱,不懂的爱,便一无是处,无论如何爱都是最高深的巫术,他能带给人希望力量让人所向披靡,战无不胜。因为他们可以战胜死亡,使命运更加强大!
哈利.波特系列读书笔记篇20
天,我读了一本书,叫《哈利波特》。
讲的是:一岁的哈利波特失去父母后,神秘地出现在姨父姨妈的门前。哈利在姨父家饱受欺凌,度过十年极其痛苦的日子。姨父和姨妈好似凶神恶煞,他们那混世魔王儿子达力——一个肥胖、娇惯、欺负人的大块头,更是经常对哈利拳脚相加。哈利的房间是位于楼梯口的一个又暗又小的碗橱。十年来,从来没有人为他过过生日。
但是在他十一岁生日那天,一切都发生了变化,信使猫头鹰带来了一封神秘的信:邀请哈利去一个他——以及所有读到哈利故事的人——会觉得永远难忘的,不可思议的地方——霍格沃茨魔法学校。
在魔法学校,哈利不仅找着了朋友,学会了空中飞行,骑着一把型号为光轮2000的飞天扫帚打魁地奇球,还得到了一件隐形衣。他发现那里的一切——从上课到吃饭到睡觉都充满了魔力,但是一块魔力出现了,它与哈利的命运息息相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