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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中读书笔记150字

时间: 新华 读书笔记

写读书笔记是一种自学方法,可以帮助读者更好地掌握知识,并培养自主学习的能力。想知道如何写出优秀的高中读书笔记150字吗?这里为大家分享高中读书笔记150字,快来学习吧!

高中读书笔记150字

高中读书笔记150字篇1

网易蜗牛,耗时大概两天。

小说比电影更阴冷。因为是第一人称的叙述方式,从主观上直接让读者带入女主角的视角,而女主角的性格本身就是异于常人的、甚至是与现代社会格格不入的,因此她才能在一路逐渐对“爬行体”和背后更深的“存在”了解加深的情况下,依然保持冷静的自我。从普通人的角度上这很难说是好事还是坏事,因为女主原本有就一定程度的反社会倾向。但这样描写的好处也很明显,因为能直观地体现“她”的思维方式,她的冷冰冰的痴狂的世界。而这正是本书最迷人的地方之一。

电影改动较大。我比较在意的是,小说中在较早的进度就让读者知道了女主已经被感染,而电影一直到最后也是用暗示来说明的。我倾向于小说的方式,因为这很符合希区柯克所提过的那种制造悬念的手段:并不是让你看到炸弹爆炸,而是让你看到炸弹被安置在那里。同时小说也从一开始就淡化了女主和X区域的敌对感,因此最后的结局显得顺理成章。电影中丈夫的复制体最后和被感染的女主拥抱,而小说里复制体很早就死了,也没有交代丈夫是否还活着,这个处理倒是都差不多。比较失败的一个改编是增加了女主因为出轨而对丈夫感到内疚,电影似乎一直在淡化女主角本身的反社会性,非要给她的不合群强加一个出轨的借口,就不能好好地写她这个人就是天生不喜欢人类社会么。

电影删除了灯塔管理员这个重要的线索,鉴于我还没有看后面的几本,目前也不知道这个角色设置在这里到底是干嘛的,所以等看到之后再说吧。

总的来说是本不错的软科幻。电影也值得一看。

高中读书笔记150字篇2

终于囫囵吞枣的读完了《狼图腾》,掩卷长思,被书中蒙古狼的聪明智慧所折服,油然而生敬意。

主人公把我带到了时期的内蒙古大草原。湛蓝的天空下,一望无际的油油碧草。成群结队的草原狼、悠闲自得的旱蹋远处白色的蒙古包和那袅袅炊烟构成了一幅美丽的画卷。就是这种环境才有了“人与狼共舞”的壮美之音。

人们敬畏狼。人死后尸体放到天-葬厂,让狼吃掉,灵魂才能升-天。才能去见腾格里(天堂)。然而人们又与狼搏斗。为了生存。就在这打打杀杀中凸现了狼的智慧和人的勇猛。狼的智慧过人,它们为了猎取食物能做出详细、周密的部署,而且绝对服从头狼的指挥。有着很好的团队精神。如,一夜之间羊圈里的羊全都被狼咬死。人们惊诧了。围墙很高。狼是爬不进来的。难道“飞狼”来了。人们惊呆了!其实。狼为了吃到羊,狼竟一个踩着一个作成“狼梯”一个一个蹬着它跳进羊圈。回来时亦如此,为了让最后一只狼能回来,它们把死羊摞高,让它跳出来。聪明的狼从不贪心,猎物时只吃个半饱。为了让自己能够很快的逃生。狼被猎人的夹子夹住腿,他会自己咬掉腿。逃跑。宁愿站着死,不做别人的俘虏……

文中狼群与黄羊群的搏斗,与马群的搏斗,惊心动魄,气势磅礴。狼的围歼战、持久战、突击战不亚于人类。作者甚至怀疑人的战略、战术是从狼身上学来的。

在与天斗,与地斗,与人斗、与狼斗的洪流中,草原狼被无情的人们杀绝了。草原的老人痛心的预言:没有了狼就没有了草原,没有了草原就没有了草原人的命根。狼的存在是为了维持生态平衡。没有了平衡草原就会退化。30年后,作者从返故地。看到是另一番景象。草原减少,逐渐沙化。狼洞口也结满蜘蛛网。已没有了策马驰骋蓝天下的潇洒。人们在有了美好生活的同时,失去了美丽的大自然。

30年前的草原和草原人、草原狼就让他永远留在书中吧。留在读者的自由想象里吧!

高中读书笔记150字篇3

《汤姆索亚历险记》是美国小说家马克吐温的代表作,发表于1876年。讲述了聪明、正义、勇敢的主人公汤姆和他的伙伴哈克、乔埃、贝琪等的冒险经历。他们是一群对世界充满好奇并勇于探索的孩子,智慧让他们在危险时化险为夷,并以他们孩童的“特立独行”带给人们惊喜和反思。这本书以欢快的笔调描写了少年儿童自由活泼的心灵,通过主人公的冒险经历,对美国虚伪庸俗的社会习俗进行了讽刺。

汤姆身上有很多值得我们学习的地方。他正直、勇敢、富有正义感。比如,一天半夜,汤姆和哈克去坟地“试验”用死猫治疣子的方法时,意外地遇上了一场谋杀案——去盗尸的罗宾逊大夫、印第安乔喝酒鬼波特三人发生争执,一怒之下,乔把大夫杀了,并把,罪赖到了被打晕的波特身上。当时被吓坏的汤姆和哈克发誓,要对此事严守秘密。但是善良的汤姆在很长时间内良心一直饱受折磨。在大家都以为凶手是波特时,汤姆终于克服了恐惧,勇敢的说出了,。

由此可见,并不是逃课、学习成绩不好的孩子都是坏孩子。他们身上也许有很多“好孩子”身上没有的优点,他们有自己的特点,自己发亮的那一面,可是大人们总是单纯的把学习好、听话的孩子认为成“好孩子”。可是学习成绩不能代表一切,一个人的品质才是最重要的。试想一下,如果看到谋杀案,的不是汤姆而是“好孩子”席德事情会变成什么样呢?,很有可能就被掩盖了,席德可能会因为害怕而掩盖争相,让波特成为,凶手的替罪羊。

汤姆还是一个充满智慧的孩子。当他和贝琪被困在山洞里时,他们在洞里历尽波折,饥饿、干渴、黑暗和恐惧不断袭击着无助的他们。迷宫中的汤姆不断鼓励着贝琪,让她鼓起勇气,振作起来,不断安慰她。充满智慧的汤姆找到了水源,利用风筝线探路。尽管饥饿和死亡的预感让他悲痛万分,但是他却始终努力在贝琪面前装出信心十足的样子,让同样饥饿、干渴的贝琪充满希望,自己在昏暗的山洞里,去寻找出路。

好人终会有好报。正义、勇敢的汤姆最终通过自己的努力找到了宝藏,成为了大富翁,不管走到哪,都会受到人们的尊敬和欢迎。

高中读书笔记150字篇4

今天我读了一则叫《陶罐和铁罐》的寓言,我懂得了一些道理。

这则寓言讲述的是在国王的御橱里,有一只骄傲的铁罐和一只谦虚的陶罐。铁罐自恃坚硬傲慢的对陶罐说“你敢碰我吗?,我就知道你不敢,懦弱的东西”陶罐说“我确实不敢碰你,但并不是懦弱。我们生来的任务是盛东西的,并不是来互相碰撞的。在完成我们的本职工作方面,我不见得就比你差。再说……”“住嘴!”铁罐愤怒地说“你怎么敢同我相提并论!要不了几天,你就会变成碎片,消失掉。我却会永远在这里,什么也不怕。”在经过了几个世纪后,人们发现了陶罐。陶罐被人们擦洗干净,它和当年一样朴素美观漆黑锃亮,而铁罐不知在什么年代就已经完全锈烂了,早就无影无踪了。故事中体现了铁罐看不起陶罐,但陶罐并不和铁罐计较,而是想帮助它,表现出了陶罐的善良,友好的品质。

读完后我懂得了每个人都有长处和短处,要善于看到别人的长处,正视自己的短处,互相尊重,和睦相处。

高中读书笔记150字篇5

《朝花夕拾》原名《旧事重提》,记录了鲁迅童年时和青年时的10篇文章。鲁迅在我的心中,一直是一个高不可攀的大作家,可是读了鲁迅写的《闰土》让我对他改变了想法。

刚读鲁迅写的《朝华夕拾》时还不懂什么意思,慢慢地读下去意思也就渐渐的懂了。鲁迅写的文章朴实,真挚感人。这本书记录了鲁迅小时候到长大发生的事和经历,写出了那些难以忘怀的人和事还有对老师和往日亲友的怀念之情,真实的描绘当时的生活。

鲁迅和闰土相比差距太大了,因为当时__,许多人都要受苦受难,鲁迅的家境不错,过这幸福的日子,却没有闰土那样的自由。现在我们生活在21世纪科学发达了,夏天有空调,冬天有暖气,再和鲁迅的生活比,可谓是天上和地下。可是,现在的生活比起《百草园》的生活,可真是毫无乐趣,没有几个人会端详麻雀,有没有人把云雀叫成天子,也不会因为讲鬼故事而害怕。想了想,又或许我们现在的生活比那个时期的生活好很多,我们不用坐在私塾里读书,那样的日子是多么的无聊和无趣呀。记得有一次,是某一年的冬天外面下着雪,我当时非常高兴,就戴上手套和帽子准备下楼,就被妈妈拦住了说:“外面太冷了,别下楼了。”当时我特别生气的说:“我要下去玩雪。”最后还是没有说过妈妈,被留在了楼上,看到外面的小朋友在玩雪或打雪仗,心里很难过,现在想一想,虽然妈妈不让下楼是为我好,但是被拘束还是很难受的。

《朝花夕拾》这本书,我读完后感受很多,也让我受益匪浅。我想去体会一下那个不同时代,和鲁迅一起享受自由,向往自由。

高中读书笔记150字篇6

牛虻主要讲述为19世纪意大利一位天主教牧师私生子亚瑟因知晓身世离家而走,受尽磨难,后回到家乡参加革命,最终因革命而死的故事。

初读此文,看到前文对书简介道,此书在苏联和中国产生了深远影响,便觉印象深刻。

任何一本优秀作品的诞生,都深受当时环境的影响。作者艾捷尔·丽莲·伏尼契与许多当时俄、意革命团体交往甚密,又接触了许多如恩格斯等在内的革命人士。此书便是描述当时环境下革命者的作品,并被奉为经典。

我未对书中描述时期意大利乃至欧洲的社会环境进行深入了解,便就事论事的谈论一些所想。牛虻的生父蒙泰尼里是一位天主教的牧师(神父),当时的天主教牧师有终生不娶的誓言并有诸如此类的规定。所以当蒙泰尼里与亚瑟的母亲陷入感情并生下亚瑟时,心境也是诚惶诚恐并十分复杂的。一方面是教规所限,另一方面便则是人性的真实表达。但因为身份原因,其与亚瑟的生母便对亚瑟一向隐瞒亲生父亲的真实身份。但由于天性中父亲对子女的挚爱,亚瑟的母亲待亚瑟长大后叫其认蒙泰尼里为忏悔牧师,亚瑟成为一位虔诚的天主教徒。蒙泰尼里更是对亚瑟的关怀无微不至,当亚瑟成为当时意大利学生革命团队时,便日夜担心不已,生怕亚瑟遭遇不幸。

蒙泰尼里升任主教而发生调动,而亚瑟因参与学生革命而被当局关押惨受折磨后,书中对此段的描述的是天翻地覆的。亚瑟因当局设局误露其他团队成员信息,而被自我深爱的姑娘误会,同时得知自我真实的身世后,亚瑟作为一个少年,突然的变故颠覆了其长久以来构成的人生观及价值观。看到此刻,被深爱的女孩所误会固然难以理解。但蒙泰尼里作为亚瑟的生父及忏悔牧师,隐瞒身份确属无奈之举。

当时的环境决定了这一选择,在一个由天主教实际执政的环境下,蒙泰尼里违反誓言陷入感情无疑是世事难以理解的。而作为生父,字里行间处处溢出蒙泰尼里对于亚瑟真正的爱。自古忠孝两难全,这位父亲只是做了在当时背景下他认为对的选择。虽然他是一位天主教牧师,但他在用他的方式去尽一位人父应尽的职责。我们能够说蒙泰尼里背离天主教的誓言不是一位好牧师,但我认为他是在力所能及的做一位好父亲,即便这份父爱含着欺骗。

作者在此处表达如此激烈的情绪,我想主要是因为两点:一是为下文亚瑟成为一个彻底的反天主教统治的革命者做铺垫。二是,当时社会背景下人民对天主教的统治早已人怨沸腾,但敢怒不敢言。

亚瑟满含愤怒、被误解、被欺骗的情绪离开去了南美,他对天主教的虔诚被他一锤子砸个粉碎。而之后的亚瑟生活便是极尽悲惨。矿工、船内帮工、身体被烧火棍打的七零八落后的苟延残喘、成为坡脚的马戏团小丑,亚瑟遭遇的这些悲惨命运让人唏嘘,但没有被真正击倒的他却也变的坚强。这时让我想起柴静在看见内写的一句话,你无法想象底层社会的残酷。就如同一盏灯光,光亮边缘的黑暗之地无人关注,而那里发生的事情难以想象,异常是这些城市里正常上学、工作生活的人们。如果要说亚瑟有什么在支撑其对生活的坚持,那么我想应当有两点,一是对于蒙泰尼里作为父亲以及对詹玛作为爱人融入血液的本能的爱;二是对造成他悲惨生活的源头,天主教极度的恨。

当亚瑟再次回到意大利他熟知的人身边时,他已经成为一名有本事的坚定的革命者,但他也不愿再以真实面目示人,而是取名牛虻。反对天主教及反对蒙泰尼里便成为牛虻革命工作的核心。期间其再次遇见詹玛即此刻的波拉夫人以及成为主教的蒙泰尼里时,他的自尊让其不愿卸下头具,他内心深处人性跳动的火焰,让其许多时候变得扭曲,他遭受的磨难让其变得固执。

在此时的情景下,亚瑟的生父虽荣升主教,却无时无刻不沉浸在丧子之痛中。而亚瑟内心对蒙泰尼里的爱及对天主教的恨交织的复杂感情,也让其备受煎熬。虽他对詹玛的热爱还一如往常,但詹玛对于当年自我的所作所为备受自责,至今无法原谅。所以当作者继续往下描述时,我便觉得有些残忍及牵强了。所有人对亚瑟的爱还是那么浓烈,更如发酵的酒一样随着时间的推移越发厚重。

而牛虻却是因自身的种种遭遇无法释怀。我不反对牛虻作为一名革命者去舍身取义对抗天主教的严苛统治。但我反对的是,一个常年懊悔不已的父亲、一个多年深深自责的爱人难道不是另一种形式的自我折磨吗?脱离的人性的表达是否是空中楼阁呢?

为表现革命者的坚毅而丢掉其应有的人性就是可取的吗?人性根植于人类生活的方方面面,片面的阐述一个事实而丢弃人性不做研究,这样的表达方式是值得推敲的。即使是延安革命时期,也不会对情恋等人性方面的需求约束的过紧。此时表现出来的牛虻在我看来是一种自尊自卑共存,自私自利更多的人物形象。他忽略了亲人、爱人,一味的沉浸在自身的仇恨情绪之后。即便他明白了一切真相后也无法释怀,让人难以理解。他用自身的痛苦去惩罚爱他的人,让所有人与他一样痛苦。我并不明白这样来描述一个革命者对其的

形象塑造有怎样的好处。当其最终因革命而遭到枪决,他自身的痛苦已结束,但其对爱他自我的人造成的影响将长久的持续下去。我想为什么这本书在苏联、中国影响广泛,而不提欧洲、北美,可能是因为书中表述的这种脱离人性的革命情怀在不一样地区的认同感不一样吧。

文章作者为女性,对细节、环境的描述十分细腻生动,阅读时如身临其境,仿佛主人公屋内的花香都破书扑面而来,十分享受。同时牛虻应对磨难的那份坚韧是革命者值得赞扬的。可是我对本文的观点基于生活的环境。在中国现行环境下,我的这种无法设身处地的融入作品,而立足当下的思考自然是偏颇的。但这便是100个读者就有100个哈姆雷特的直观体现。

以上便是对牛虻一书有感,特此记录,以便日后回念。正如一日问友人,为何周杰伦此刻写的歌没有原先的老歌好听了?友人答,因为他写不出来了。对,他还是他,但随时光流逝心境已变。怕自我也是。

高中读书笔记150字篇7

“所谓的父女母子一场,只不过意味着,你和他的缘分就是今生今世不断地在目送他的背影渐行渐远。你站立在小路的这一端,看着他逐渐消失在小路转弯的地方,而且,他用背影默默告诉你:‘不必追。’”——《目送》

在儿子上小学的第一天,“我”无比准确地盯着自己孩子的背影,儿子也不停地回头,眼神中诉说着不舍;儿子十六岁去美国做交换生,与“我”在机场告别,“我”固执地看着他的背影,可是他却从未回眸。

我想着自己便是领导笔下的华安。回想自己第一天上学时的场景,那时候的记忆已然不清,不知是否也有一个一直注视着我的背影的眼眸,而这个眼眸值得我们去千百次回首。

领导说:“我一直在等候,等候他消失前的回头一瞥。但是他没有,一次都没有。”这时的领导内心是痛的吧。那时的华安不再是小时候那个依恋父母,走几步一回首的小孩子了。他长大了么,如果是长大了,为何感受不到身后那炽热的目光呢?不是说母子连心么?为何当母亲的眼神渐渐黯淡下去时,却感受不到一点心痛呢?

对于领导笔下的《目送》,我们又能懂得多少?那种属于父母的眷恋与无奈,也许还要等到我们真正身为人父人母时才能真正体会罢,毕竟人生不是纸上谈兵。“当局者迷,旁观者清”,在生活中,谁又能知道自己到底错过了多少满怀期待的眼神?只期待我们能早些发现,至少,要在它们消失前发现,因为总有一天,他们会离开,去往另一个世界,正如文中写道的:“火葬场的炉门前,棺木是一只沉重而又巨大的抽屉,缓缓往前滑行。没有想到可以站得这么近,距离炉门也不过五米。雨丝被风吹斜,飘进长廊内。我掠开雨湿了前额的头发,深深、深深地凝望,希望记得这最后一次的目送。”去回应父母那些不舍,充满担忧的目光,而不是让那些目光进入了深邃的黑洞,没有出口,也没有退路,最后变成朦胧的泪眼。

好吧,不必追,我们有再多的遗憾和不舍都不过是生命的过程,我们只能往前走,用现在的好去填补过去的空白与伤口,带着真挚的爱阅读人生。

高中读书笔记150字篇8

初读《文化苦旅》感觉没有什么兴趣,我本就是不喜欢散文的,在作业之下,不得不粗略地将它看完。

近几星期,语文老师给班中每一个同学又发了一本从校图书馆借来的《文化苦旅》,作为阅读课上翻阅之用,这才仔细地阅读。

没想到,初读了几页,就被吸引在其中,它和我之前读过的散文书完全不同,它逻辑严密,有思想,有内容,不空洞,没有华丽的词藻,只有朴实的文字。每一个章节并不只是一篇散文,而是一篇篇引人入胜的小故事,带你重游作者小时的家乡,带你重返清未的莫高窟,带你重回富裕的宋朝,带你重回0那个艰苦的岁月。

我孤陋寡闻,在读此书之前,并不知道余秋雨何许人也,借着这本书也让我对他有了一个粗略的认识。

在我看来,他首先是一个才华横溢的作家,而后,他又是一个思想深刻的哲学家。

他在《文化苦旅》这本书中,以深刻的文字,展现给我们那一处处古迹背后的辛酸和沉痛,唤醒中民族的意识和民族情感。

今我印象最深的一段,莫过于王圆箓在莫高窟的所作所为,他的那些丑陋行为让人恶心得发指,同时也体现了一个小国民的无知和愚味,但世人均骂王圆箓,却少有人注意到另一个人——翻译蒋孝琬,他才是一切事情成功的原因,没有他,王圆箓与斯坦因就无法交流,从而斯坦因也无法取走那么多珍贵的经卷。

让我们来看一看他的经为,蒋孝琬谈判的结果,居然只花四块就解决问题,斯坦因立即赞扬他,说这是一场中英外交谈判的胜利,蒋孝琬一听,十分得意,我对他的形为已经无语,我真想知道,连父母之国都不尊重爱护的一个人,名字中还有一个孝字。引用余秋雨先生的原文“我对他的行为十分厌恶,因为他应该知道,所谓的中英外交谈判意味着什么,我并不奢望在他心底会对当时已经极其可怜的父母之邦产生一点小惭愧,我只想,这种桥梁式的人物如果把一方的河岸扒塌了,他们以后还能干什么。”

余秋雨先生在《文化苦旅》的自序中写道:“报纸上说我书写得轻松潇洒,其实完全不是如此,那是一种很给自己过不去的劳苦活。一提笔就感到年岁徒增,不管是春温秋凉,是大喜悦大悲愤,最后总是要闭一闭眼睛,平一平心跳回归于历史的冷漠,理性的严峻。”

所以,《文化苦旅》不仅是一部散文集,也是从作者身上到历史之上的印射。

高中读书笔记150字篇9

深深震撼于这惊心动魄的故事。他被最信赖的人欺骗过,被最爱的人伤害过,即使沦落到拖着残废的身躯在甘蔗园卖苦力,甚至当一名杂耍戏团的小丑,一个活生生,苦苦挣扎的人的灵魂,系在那个扭曲的身躯里,被迫为它所奴役,想想它在众人的面前瑟瑟发抖,羞辱和苦难使它透不过气来当时的意大利正遭到奥地利的侵略,青年意大利党争取民族独立的思想吸引着热血青年。

牛虻决定献身于这项事业。在一次秘密集会上,牛虻遇见了少年时的女友琼玛,悄悄地爱上了她。在罗马,警方的密探卡尔狄成了新的神甫。在他的诱骗下,牛虻透露了他们的行动和战友们的名字,以致他连同战友一起被捕入狱。他们的被捕,连琼玛都以为是牛虻告的密,在愤怒之下打了他的耳光。牛虻痛恨自己的幼稚无知,对神甫竟然会出卖自己感到震惊,同时得知蒙太尼里神甫原来是他的生身父亲,他最崇仰尊敬的人居然欺骗了他。这一连串的打击使他陷入极度苦之中,几乎要发狂。他一铁锤打碎了心爱的耶稣蒙难像,以示与教会决裂。

然后他伪装了自杀的现场,只身流亡到南美洲。在南美洲,流浪生活磨炼了亚瑟,回到意大利时,他已经是一个坚强、冷酷、老练的牛虻了。此时,他又遇见了琼玛,但琼玛已认不出他了。牛虻和他的战友们积极准备着起义。在一次偷运军火的行动中被敌人突然包围,牛虻掩护其他人突围,自己却因为蒙太尼里的突然出现而垂下了手中的枪,不幸被捕。牛虻的战友们设法营救他,但牛虻身负重伤,晕倒在越狱途中。敌人决定迅速将他处死。前来探望的蒙太尼里企图以父子之情和放弃主教的条件劝他归降;而牛虻却企图打动蒙太尼里,要他在宗教与儿子革命之间做出抉择,但他们谁都不能放弃自己的信仰。蒙太尼里在牛虻的死刑判决书上签了字,自己也痛苦地发疯致死。

刑场上,牛虻从容不迫,慷慨就义。在狱中给琼玛的一封信里,他写上了他们儿时熟稔的一首小诗:不管我活着,还是我死掉,我都是一只。快乐的飞虻!至此,琼玛才豁然领悟:牛虻就是她曾经爱过而又冤屈过的亚瑟。

读了这本书让我知道,成长,是艰难的啊。就好像一群小鹿,谁有勇气,谁跑得快,谁就活下来;否则,就被淘汰。挫折中是难免要流眼泪的,擦干了,站起来,就长大了,坚强了。用牛虻自己的话说,他从死亡那里走来,也就不怕死亡了,他对人民的热爱、对敌人的憎恨、对朋友的坦诚、对爱情的忠贞、对生活的投入、对死亡的蔑视,永远是我们可以借鉴的一个楷模。虽然生命已尽,但爱与希望永存!对于牛虻来说,他所面临问题的根本就是宗教,一些对权贵如饥似渴的人利用了宗教,而他应该破除这层羊皮,直刺狼的心脏。牛虻是个强者,真正的强者!

高中读书笔记150字篇10

从很久以前,就在书店里看到过《茶花女》这本书。但是,我从来也没想要读它。甚至在四天前,我都没有这个想法。但是,我的确是在四天前开始读这本书的。所以,绝对是一个我自己都没想到的意外。

是爸爸把这本书拿给我的。

在开始读之前,我看着书的封页想,这么薄啊,一个星期就能读完。因为是假期,我把大部分时间都放在玩上面了。只有在晚饭后等待看电视的时候才会记得看看。所以我决定用一个星期来读。(不然的话,四个小时就能看完)。

我猜测着书的内容,茶花女?应该是讲一个农家女的吧?讲一个农家女勤劳忙碌无奈幸福或是悲惨的一生,也许幸福而终,也许劳累致死。

但是,当我开始读的时候,我就发现,文章的开始是在巴黎,一个大城市,而非偏僻的乡下。当我发现,茶花女并不是我所想像的那样而是一个受人供养甚至可以说是__女的女人时,我真的很惊讶。甚至有一些鄙视她。

直到读到阿尔芒的出现,我更惊讶他居然为了一个这样的女人而哭成那个样子。后来,读到阿尔芒成为玛格丽特情夫,并为她作了那些事时,我更是觉得阿尔芒简直是堕落。我并没有看到玛格丽特的爱。也许,我和阿尔芒的父亲有相似的看法吧?

但是,当我看到玛格丽特为了能和阿尔芒在乡下过一些属于自己的生活而放弃公爵,变卖自己的一切时,我知道,我敬佩她。一个整天靠别人锦衣玉食的女人能为了自己的真爱而放弃这一切的女人的确能够得到别人的敬佩。

我不知道小仲马写这篇文章的真正目的是什么,也不知道,他想反应些什么社会现象。更读不出小说的深意来。

除了爱情,我也有看到阿尔芒父亲的封建阶级思想和普吕珰丝的自私。

但是我看到了一场身份悬殊,备受阻挠的爱情。我看到了人为了爱而付出。我没有经历过爱情,也不知道爱情是什么滋味,但是,看过《茶花女》,我有对爱情的憧憬,也许只是一瞬间的感受,但是我愿意去体会主人公的思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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