呐喊600字观后感
观后感的目的是表达自己的观点、评价和态度,同时也是一种学习和交流的方式,可以提高自己的审美能力和写作水平。优秀的呐喊600字观后感要怎么写?下面给大家整理呐喊600字观后感,希望对大家能有帮助。
呐喊600字观后感篇1
在这个月中,我读了鲁迅写的短篇小说集——《呐喊》。这本书用夸张而生动地写作手法揭露了当时迷信的封建制度和他感受到的人们的愚昧、麻木。
在这其中令我印象深刻的文章有《狂人日记》和《药》这两篇文章。《狂人日记》这篇文章主要讲了通过一个被迫害者的自述,深刻地揭露和抨击了封建家族制度和封建礼教的毒害,生动地塑造了一个封建礼教叛逆者“狂人”的形象,号召人们起来推翻人吃人的旧制度。《药》这篇文章讲了茶馆主人华老栓夫妇为儿子小栓买人血馒头治病的故事。
这两篇文章都是写了当时的黑暗、腐败的社会。而《狂人日记》中的“我”在当时的社会影响下感到谁都想要吃“我”一般,连邻居家的狗对“我”叫时,都感到它正虎视眈眈望着“我”,想要从“我”身上咬下一块肉来。当要吃人肉的大哥让人来给“我”看病时,“我”也认为他是一个刽子手。《药》这篇文章中我认为康大叔是个残忍的人,他轻而易举的夺走了别人的生命,制作成了人血馒头卖给了华老栓。而华老栓是一个愚昧、麻木的人,用自己的全部家当去买了所谓的包治百病的人血馒头。
鲁迅先生希望用自己的一声声呐喊唤醒当时麻木的人们,就算“我以我血荐轩辕”也不能挡住他的决心。
自创名言:人吃饭是为了活着,但是人活着不是为了吃饭。
呐喊600字观后感篇2
最近,我读了一本名著,是鲁迅先生写的《呐喊》。从这本书中了解了很多,了解了鲁迅先生。
鲁迅先生原名周树人,是伟大的革命家,思想家,文学教。《呐喊》共收作品十四篇,起于1918年的《狂人日记》。《呐喊》作品的选材,“多采自病态的社会的不幸的人们中,意思是揭出病苦,引起疗救的注意。”当时的鲁迅认为最须急切地疗救的,是人的“病态”的灵魂。
《呐喊》自序,医病成了作者表述过去的一个基本线索。写我帮父亲买药,后来父亲亡故了。接着写了我去日本留学,救助向父亲一样被误的病人的疾苦。在这篇序文里,作者并没有回避自己曾有的犹疑和孤寂,把这种感觉写得淋漓尽致,体现出了坦荡直率的风格。“呐喊”就成为作者从深寂孤苦中所喷射出的一腔激情孤愤。这本书用了朴素,简单的语言描写了生活中的种.种琐事总是把他的得寸进尺触,抵向我们的心灵和精神。给读者留下很多空间去思考和遐想
《呐喊》是鲁迅1918年至1922年所作的短篇小说的结集,作者真实的描绘出从辛亥革命到五四时期的社会生活,揭示了当时的社会层次关系,对中国的陈旧思想和传统观念观念进行了深刻的剖析和彻底的否定,表现出民族生活是忧患意识和希望社会变革的强烈愿望。
鲁迅先生用幽默风趣的语言,愤怒而又带鼓励的语气,激励当时的中国人,表现了鲁迅先生急切的希望沉睡中的巨龙——中国,早日苏醒。
呐喊600字观后感篇3
当我读完这本小说集,闭目回想,不论是《孔乙己》中的主角,《药》中的华老栓,《明天》中的单四嫂子,还是《阿Q正传》中的阿Q,似乎都跃然纸上,在我脑袋中久久不忘,鲁迅先生“哀其不幸,怒其不争”的哀伤和怜惜就这样深深的触动着我的心。
《狂人日记》是《呐喊》这本小说中极具代表性的一篇。现实的世界里,疯言疯语未必可信,“吃人”的说法似乎是无稽之谈。但是于鲁迅笔下,狂人的眼中,社会的写照就是如此。仁义道德漫天,但却是欲盖弥彰,吃人的本质才是现实,人或明哲保身,亦或是当一个吃人者,没有谁是真正干净的。而我想,鲁迅先生的笔下,想表达的更多是对国家衰落,民族萎靡,世人堕落的无奈和愤怒,这正是鲁迅先生“怒其不争”的典型作品。而鲁迅先生也正是以笔“呐喊”,试图唤醒民族振兴,民族未来。
在我看来,鲁迅先生“哀其不幸”的代表是《阿Q正传》。啊Q是当时社会中病态之人,他只是旧中国的贫苦农民。但他却是千千万万人的写照,质朴而又愚蠢,蔑视权势却又欺压弱小,他们身上带有浓厚的精神胜利法意识,自欺欺人是他们身上最让人可悲的,明知错误却更加麻木愚昧,一味的沉溺于奴隶般的生活之中,这正是鲁迅先生哀其不幸的最好表达。
没有华丽的语言,结局似乎都是大家不愿看到的悲剧,但无疑《呐喊》一书是吸引人的,在这里,有鲁迅忧国忧民的民族责任,有鲁迅如春雷般反对封建制度的呼喊,有鲁迅对于中华民族深深的热爱。因为是大爱,所以动人,因为是民族之爱,所以震撼人心。
呐喊600字观后感篇4
长夜难明国运危,勇士荷戟独徘徊。苍生只怜茴香豆,半碗温酒易沉醉。好药人血蘸馒头,总难医却癞阿桂。麻木顽疾入膏肓,寂寥光阴都颓废。剩得闰土有钢叉,不识月夜刺鬼魅。先生呐喊醒国民,不信梦魇唤不回。
《孤独者》中的魏连役,反叛了那个社会,接受了新的思想观念,因而被人们视为异类,一个“吃洋教”的“新党”。他原先有一个爱他的祖母,虽然他认为自己已“不配活下去”,但为了不让祖母“痛心”,他只能委曲的活着。祖母的死使他得以从爱与被爱中解脱了出来,对于这最后的诀别,他仪式般的作了最后一次“惨伤里夹着愤怒和悲哀”的狼一般的长嚎之后,他感到了轻松,因为他已经不再需要为这个世界和他自己承诺什么。所以,为了“活几天”,他变卖了一切可以卖的东西之后,便把灵魂出卖给魔鬼,为了80元的月薪而做了军阀师长的顾问。正如他说的:“我已经躬行我先前所憎恶,所反对的一切,拒斥我先前所崇仰,所主张的一切了,我已经真的失败,——然而我胜利了。”他最后是以自己的堕落和良心的背叛为自杀手段,来毁灭这个包括他自己在内的黑暗世界的。
方玄绰不敢正视现实,吕纬甫和魏连役梦醒后无路可走,产生出沉落的情绪和精神的变态。他们曾经和黑暗战斗,而又终于被黑暗吞噬了。对于这一代,鲁迅既溶合了自己曾有过的切身体验去加以表现,又站在新的历史高度,对他们的倒退进行了批判,暗示他们如果不改弦易辙是没有出路的。
呐喊600字观后感篇5
“冬天的芦根,经霜三年的甘蔗,蟋蟀要原对的,结子的平地木,……多不容易办到的东西。然而我的父亲终于日重一日的亡故了。”这段话是鲁迅先生在《呐喊》自序中的一段自述,讲他小时候为久病的父亲买药看病的事情。
当我看完鲁迅先生为《呐喊》所作的自序时,我确实是有被感动到了。他为自己当年的“买药看病”满满的尽是悔痛。《狂人日记》、《药》、《明天》、《故乡》这几篇中,其实都有先生自己的影子存在。
《狂人日记》里的“吃人肉”,《药》中的“血馒头”,《明天》求的“贾家济世老店的保婴活命丸”,《故乡》戴着的“银项圈”。这些个何尝不就是鲁迅当年为自己父亲到“最有名”的医生那开的方子,买的药。
正版教科书及正统现代文学史,对《呐喊》均奉为经典。《阿Q正传》自然是经典中的不朽的代表作。
然而《呐喊》中,其实也很有几篇伪小说。
《一件小事》,是大多数生在新中国长在红旗下的孩子们接触的第一篇鲁迅作品,以人力车夫的磊落来反衬皮袍下的“小”,多少有一些做作的成分。后来的杨朔先生将这样的表达方式发展到了巅峰,并得到当权者长期的首肯。这,肯定是大先生最初所万万想不到的。
《鸭的喜剧》,有一点童话故事的意味,以小说论,很是失败。
《兔和猫》,依然有一点“小人书”的感觉,叙述并不高明,连“中心思想”也很难总结出来,这真是“无可如何”。
《头发的故事》,这表达的内容,倒有点为“头发”修史的意思,然而表达方式太不严肃,从这个意义上讲,还沾一点“小说”的味道。
《故乡》若是收在《故事新编》里,或许更合适。
《社戏》,前半段与后半段可独立成篇,前半可收杂文集,后半也可收在《故事新编》。
“佛头着粪”,浅薄如我,只剩胆大了。无聊文字,博识者一粲。
呐喊600字观后感篇6
《呐喊》是鲁迅先生的一部小说,也可以说是我最喜欢的一本书,因为里面描写的人物形象都是那么的生动,用的语音,词汇都很形象。同时,我也很敬佩鲁迅先生那为国为民的做法,放弃去日本留学的机会,决定回到祖国唤醒中国人那颓废的灵魂!
《呐喊》里的许多篇文章都很独特,也很有代表性。里面的“药”,写的是一个老翁为了救儿子的命用钱来交换血肉馒头这份“良药”。里面的人,个个都是愚昧无知,一心只为自己,自私自利的。血肉馒头可以治病,这简直就是胡扯!
还有那可笑的阿Q。阿Q的这一生,我表示同情,也表示无奈。阿Q这个人是个朴实但也是个愚蠢的人。鲁迅先生用他当做当时社会底层劳动人民的代表,是很形象的了。他专做短工,穷的只有一条万不可脱的裤子。他属于弱者,经常被别人欺负,但是他并没有反抗的心理,而是用“儿子打老子”的话来安慰自己,来获得精神上的满足。他也很欺软怕硬,被打之后还去欺负比自己弱小的小D。他参加过革命。总之,他的一生很悲惨!
那令人不能忘怀孔乙己。他满口的知乎者也,没钱却穿着那破旧的长棉衫站在人群里,向别人展示自己文化。还经常赊账,最后,还是死于他那虚伪的内心下。
鲁迅先生用“哀其不幸,怒其不争”这八个字概括了当时的中国人民。《呐喊》不仅是在批判和反应当时旧社会的黑暗和腐朽!
呐喊600字观后感篇7
再读《呐喊》其实引发我更多思考的依然是我们异常熟悉的那几篇:《故乡》、《药》、《阿Q正传》、《孔乙己》。
和散文相比,小说可能本身便具备较高的可读性,在阅读中,你走入他们的世界。走入《故乡》,走入那片瓜地,走近那个手持钢叉的少年,走进那段儿时欢乐的少年时光,彼时雪中捕鸟,瓜田刺猹;彼时年少轻狂,幸福时光。
走入《故乡》,走入那一声生疏的“老爷”,将曾经的年少友谊打得粉碎,闰土无法冲破当时几千年间形成的封建礼法观念,当时的人们都无法冲破这些纲常道德对人的束缚和压制。走入《故乡》,走进另一个让我印象深刻的人——豆腐西施杨二嫂,常人道:君子爱财,取之有道,而杨二嫂可以说是不折不扣的为了钱财利益,不折手段,她是这部小事里真正的小人,不讨喜的人。
我想鲁迅写这个人的目的是为了警示自己,警示他人吧。纵使生活会如此艰辛,人活着也不能没有信仰,失去最基本的道德准则,遗失人与人最基本的感情。至于结尾那句经典“人世间本没有路,走的人多了也变成了路”相比于绝望的轮回,我还是更愿意接受那个我们初中时的解释——世间总有希望,一切总会变好。
《药》则是以“肺结核”为事情的核心,“血馒头”为全文的线索。我们读到老栓为了救自己身患痨病的儿子,卖力工作,为一个血馒头一掷千金。这种亲情父子情在令我们唏嘘不已的同时,也激发起了我们的思考,当时的国人是在怎样的一种封建环境中,习惯了蒙蔽和愚昧无知,这种思想可能比痨病本身更为可怕。鲁迅也希望,那个染满革命烈士鲜血的馒头,可以成为一块石头落在人民心中,可以一石而激起千层浪,唤醒迷茫的国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