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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文读雾都孤儿有感

时间: 新华 学生

写读后感可以帮助你提高自己的写作水平,增强你的书面表达能力,同时也可以锻炼你的思考能力和分析能力。怎么写好作文读雾都孤儿有感?小编给大家分享一些作文读雾都孤儿有感,方便大家学习。

作文读雾都孤儿有感篇1

狄更斯是十九世纪英国最著名的现实主义作家,一生写有十多部长篇小说,他写作《雾都孤儿》时,年仅二十五岁。

孤儿奥立弗本是上流社会一个有钱人的私生子,他年轻的母亲因长期得不到关爱,只身一人饱经跋涉、思虑之苦,在生下他后就辞世了。他来到人世后,从未得到母爱和家庭的温暖,在当时所谓的慈善机构济贫院里过着地狱一般的生活,九岁就被送入一家棺材店当学徒。因不堪忍受非人的待遇,逃向伦敦,却不想被小偷所骗,跌进了一个事先安排好的陷阱。由于遇到了好心人,才转危为安,过上幸福的生活。

奥利弗的童年充满了悲伤,而我们呢?!

与奥立弗的生活水平相比较,我们比他过的要幸福得多,但我们还是不知足,常常抱怨不公。在生活的道路上,一遇到小困难,就轻易放弃,缺乏意志力。当今的世界,孩子们向往美好的生活,渴望去学习。而这些摆在我们眼前,我们为何不去珍惜现在所拥有的呢?

当我们得不到呵护、得不到关爱之时,我们能否有奥利弗般的屹立不倒;当我们受到饥饿、悲伤、孤独之际,我们是否具备顽强的斗争意志;当我们面临艰难困苦的时候,我们有没有坚持不懈的精神?想起这些,我们不妨把目光头向奥利弗,这样:你也许会想起在世界的某一角落,还有些许我们的同龄人正承受着巨大的痛苦,正和饥饿、疾病作战!

只有让自己变得更加强大才能去保护需要保护的孩子们。

作文读雾都孤儿有感篇2

《雾都孤儿》吸引我的不仅是它的故事情节,还给我带来了许多的启迪,其中最重要的一点是:我们每个人都要有爱心,都要乐于助人。我们生活中就有这样的例子。在2008年5.12大地震中,全国人民万众一心,众志成城:解放军叔叔不怕辛苦,日夜解救埋在废墟下的幸存者;街头的红十字采血车上,很多叔叔阿姨将自己的爱心奉献出来,用他们的鲜血挽救那些生命垂危的病人,这些充满爱心的鲜血汇成生命的长河;大批的志愿者赶赴灾区,献出自己的一份力;大批的物资从各地运送到灾区;小学生们也纷纷用零花钱为灾区捐款,一元钱的力量也许很小,只是杯水车薪,但汇集着无数爱心的无数个一元钱,它的力量却很大,灾区的人民一定能体会我们的爱心,感受到大家庭的温暖……这体现出了我们全国人民的爱心和我们乐于助人的精神。

对人民我们要有爱心,对动物植物我们也要有爱心。我们人类和动物植物是最亲密的伙伴,没有了它们,我们会觉得寂寞。我们要爱惜动物,爱惜一花一草,一树一木,这样,我们的世界才能更可爱更美好。

爱心是一朵花,一朵美丽奇妙的花;爱心是一首歌,一首焕发向上的歌;爱心是一股泉,一股清澈透亮的泉。让我们每个人都献出一点爱心,让世界变得更美好!

作文读雾都孤儿有感篇3

有这样一个孤儿——

从贫济院被卖到棺材店,整天吃不饱,穿不暖的奥利弗·退斯特孤儿,又逃到伦敦,不小心误入贼窝,当替罪羊已经是他的家常便饭了。但小奥利弗还是对美好的生活充满了希望。

盗贼们想把单纯善良的小奥利培养成和自己一样的凶狠,他们叫奥利弗把手伸到别人的口袋里拿东西,单纯的奥利弗以为是玩游戏,觉得很有趣。渐渐地,他长大了才明白这是在偷东西。可是,知道得太晚了,有人已经把那些贼子们告上了法庭,和他一起在贼窝里长大的南希不愿让奥利弗被别人冤枉,便说出了真相,将奥利弗放了,把贼子们送上绞刑架。

我重重的把最后一页书合上,小奥利弗那真挚、淳朴的笑容总是会想在我的脑海里。他好像在说:“我是从贫济院出来的,那是贫民的监狱。在伦敦我又被加入罪恶累累的小偷、强盗、亡命之徒的行列中,但我没有丧尽天良,在好心人的帮住下,过上了美满的生活!”

奥利弗是不幸的,也是幸运的,因为好人总比坏人多。南茜小姐的心肠是好的,她为什么要当小偷,不就是她的生活条件造成的吗?不说老犹太费根是狡猾的,更不说诺亚和夏洛特是自私的,就让你惊奇不已。还有可亲的布朗先生、露丝小姐……总之,这些人给小奥利弗带来了这个年龄不该有的苦恼与快乐。

这篇小说的作者狄更斯生活的那个年代是英国军事上、经济上最发达的时期,可为什么还有像奥利弗这样吃不饱、穿不暖的孤儿呢?

让我们每个人都拥有一颗善良的心吧,人人都献出一点爱,世界将变成美好的人间。让我们社会上像奥利弗这样吃不饱,穿不暖的孤儿变得更少!

作文读雾都孤儿有感篇4

一次偶然的机会,我在书店的橱窗上发现了《雾都孤儿》这本书。它黄色皮革的封面格外显眼,上面画着一位无家可归的流浪儿,独自坐在一块路牌旁,看起来十分可怜。这画面与其书名吸引了我,于是我买下了这本书,细细地品读起来。

在英国某间孤儿院里,一位善良的母亲产下了这本书的主人公奥利弗·特维斯特以后,只见了他一面,便离开了人世。奥利弗打小就被同伴欺负,被管理员毒打。直到九岁那年,他再也无法忍受饥饿和精神上的折磨,偷偷地逃离了孤儿院。一路上历尽艰辛,他终于来到了伦敦,但由于年幼无知,他在不知不觉中被诱拐到贼窝。得知真相后,他非常愤怒,逃了出来。庆幸的是,他被一位好心的老先生从困境中解救了出来。但他那同父异母的哥哥将他从老先生那里掳走,并用尽了各种心思与手段来陷害他。万幸,他再一次被好心人从他哥哥的魔爪里解救了出来,并与他哥哥展开了一场正义与邪恶的斗争。

其实,在现实生活中,像奥利弗哥哥这样的人也并不少见。他们为了自身的利益,不惜用下流的手段陷害、污蔑他人,疯狂地榨取他人身上的油水。这本书的作者狄更斯在字里行间表达了他对邪恶的厌恶,对善良的崇敬。我想,如果这世上每个人都能以一颗善良、宽容的心对待他人,对待世界,也许这个世界就不会再有尔虞我诈,也不会再有那么多战争祸患,这个世界一定会充满爱。

纯正如美玉的心灵是奥利弗人格魅力的根源,这让我深感震撼。读了这部善恶较量的小说,我仿佛听见奥利弗告诉我,面对任何困难,都要坦然、真诚,以乐观的心态去对待,保持纯洁善良的本性,要学会宽容别人。这样,别人才能包容你。我细细地品味着。这一刻,我明白了要做一个善良的人,就必须要有一颗善良的心。

更值得我学习的是奥利弗勇往直前,不惧艰难险阻的精神。小小年纪的他比起现下有些成年人更值得钦佩。他懂得反抗,灵魂里流淌着坚强与善良。在面对牧师助理和殡葬师时,他能够隐忍,但也能够奋起反抗。这个孩子向往正义并努力地改变着自己的生活,最终,他得到了温暖的关怀。

奥利弗的故事,深深震撼着我,感染着我。我仿佛变成了一条鼓足风帆的小船,乘风破浪,驶向人生的彼岸。

作文读雾都孤儿有感篇5

秋末冬初,儿子从学校图书馆借回《雾都孤儿》,是译林出版社1997年出版的何文安的译本。书薄而轻盈,书窄小巧,排版紧凑,字小无插图,封面色彩简单庄重,给人袖珍书在手,经典在握的厚重感,是那个年代最流行的书貌。不像现在的流行书式,书阔精致,排版松散,留白充足,包装精巧。

有意思的是,这本书每章章首有本章故事概要,短短三四句,像现在时兴的微博,三言两语道明此章作者的思想轨迹,也如推荐时的编者按,直接向读者标明本章的闪光点——就我有限的阅读经历,这种书式不多见。

《雾都孤儿》是狄更斯25岁时写的一部长篇小说。他在这部小说里,着力刻画了当时伦敦贫民窟的悲惨生活,小说以生动的细节描写,妙趣横生的幽默和细致入微的心理分析抗 议社会的不公。

奥立弗从出生起便招人歧视,济贫院的贫民时时被人虐 待,而法官、执事以及济贫院院长等等一批类似草包的人物对上趋炎附势,对下草菅人命。狄更斯在《雾都孤儿》的人物性格塑造上十分出色——奥立弗的天性善良,法官的冷漠无知,教区干事的虚伪贪婪,济贫院女总管的狐假虎威,贼首费金的假冒伪善,赛克斯的冷酷毒辣,南希的天良未泯,布朗罗的善良机智,露丝小姐的冰清玉洁等等人物性格无不活灵活现。

小说从来历不明的母亲在济贫院诞下小奥立弗后离世开始展开,在狄更斯张驰有度游刃有余的叙述里,读者不时为小奥立弗的生存状态焦虑担心——他吃不饱穿不暖,时不时被 虐 待被关进地窖接受惩罚。他没有亲人,也没有关心他的人,他一直任人欺侮。按照常理,读者几乎可以预见在那样悲惨扭曲的环境里,这位小主人公前景堪忧,如果不夭折,能幸存活下来,其结果也毫无希望可言。

天才的狄更斯不惜进一步让他步入绝境,并为他的一生转折打下伏笔:小说又把他送进棺材铺当学徒,年幼的奥立弗终于因母亲的名声被污辱而奋起反抗,为此济贫院决定“处以他绞刑也不过分”,棺材店老板痛打他后,打算先饿他几天再找他算账。作者以大量笔墨着力渲染小奥立费悲惨绝望的处境,以及身边人人性的冷漠,在他走投无路时,才为他安排命运的第一次转折——八岁的奥立弗不堪折磨逃出魔掌,徒步逃到他听人传说过的花花世界伦敦。

在那里,初到伦敦的小奥立弗立即陷入新的困境,他没吃没喝,也没有过夜的地方。当他再次走投无路时,一个衣衫褴褛但出手阔绰的少年出现了,他主动靠近小奥立费,他的困境似乎立即柳暗花明,读到此,读者刚刚松了一口气,可作者狄更斯为他布下的是更加插翅难逃的绝境,他误入贼窝,而且巧合迭现。

作者处处精心处处伏笔,悄然铺垫,在困境重重之后,谜底才昭然揭开——奥立弗第一次跟小偷上街,被掏兜的人恰巧是他父亲的好友布朗罗。第一次在匪徒的劫持下入室行劫,被偷的恰好是他亲姨妈露丝•梅莱家。小说高 潮迭起危机四伏,令读者时时紧随故事情节紧张得喘不过气来。

这是一部精彩而伟大的社会小说,结构精巧,布局奇妙,语言独特。狄更斯不愧是杰出的语言大师,擅长运用讽刺,幽默和夸张的手法。如邦布尔婚后训斥哭泣的老婆,“哭能够舒张肺部,冲洗面孔,锻炼眼睛,并且平息火气。”作者的诙谐幽默别具一格,即使最悲惨最凄凉的场景描写,也能以轻松的笔法道尽世道沧桑,以诙谐的语言轻松展示黑色幽默,使我时时折服于作者精妙无比的独特语言魅力。如布朗罗先生报告法官执事小奥立弗病了,执事置之不理,于是“奥立弗在执事的格外恩准下,软绵绵地晕倒在地”。

清末名臣曾国藩说过,读书的捷径是多读经典。《雾都孤儿》不愧是优秀的世界名着之一,其个性化的语言特色以及丰富曲折的故事情节,从头至尾扣人心弦,给我耳目一新的感觉。以后,要多读此类经典。

作文读雾都孤儿有感篇6

我是个书虫,喜欢啃各种各样的书。许多书的扉页上都提到了《雾都孤儿》这本书,趁着暑假,我把这本书买回来,准备饱餐一顿。

书的第一章写到主人公奥利弗刚一出生,母亲就死了,他再没有任何亲人。我看了之后,为奥利弗感到伤心,并觉得这本书记述的都是悲剧。我越看越起劲,并为奥利弗的处境好转而由衷地感到欣慰。本文的主人公奥利弗·特威斯特是出生在救贫院中的孤儿,他在救贫院的寄养所里被“养育”了九年,然后被送到一个承办丧事的棺材店里当学徒,他无法忍受那里的不公和虐待,于是历经艰险逃往伦敦,不料落入了贼巢。一次偶然的机会,他被一位老绅士救出,老绅士收他为养子并对他施以知识的恩泽。他却又一次被绑架回贼巢之中,经一番周折,终于在一些好心人和老绅士的帮助下重新得救并夺回遗产。最后,奥利弗同老绅士以及好心人们过上了幸福快乐的生活。

这本书让我印象最深刻的是:“奥利弗在入贼巢到被救,被救后又被抓,直到最后又被救出时一直都是靠着顽强的毅力挺下来的。因为他向往美好幸福的生活,便不甘心留在贼巢做小偷,而想方设法地要逃离贼巢。奥利弗的那种顽强毅力是一般人所没有的,我们应该学习奥利弗,不管遇到什么困难,都要用顽强的毅力挺过去,而不是垂头丧气地放弃了。

想到奥利弗就想到我自己,我现在非常的幸福!我想学什么爸爸妈妈就让我去学。可跟奥利弗相比,我就差了一大截。四岁的时候,我去学跳舞,学跳舞必需劈腿。压腿,很疼。一天下来,我已经累得不行了,我坚持学了一年,便学不下去了。后来,我看见一些同龄人在滑冰,“哧溜”一下就已滑出几米开外,看着他们欢快的神情,我心里直痒痒。爸爸妈妈给我买了滑冰鞋,并带我到滑冰池里滑冰。我学得很认真,在刚会慢慢滑几下的时候,我经常会因为保持不了平衡而摔跤,可痛了。我摔怕了,觉得滑冰一点也不好玩,就放弃了滑冰。

我没有奥利弗那顽强的毅力,但是我会慢慢改掉自己的坏习惯,成为一个有毅力的人。

作文读雾都孤儿有感篇7

历时几个星期,我终于在课后时间把《雾都孤儿》这本书看完了。这本书的篇幅不长,却深刻的揭露出当时黑暗社会的压迫性;剖析出了资本主义社会的阴暗面。

小说中出现的诸多人物,也无一不代表着一种深刻的人性。在这本书中,人性中的善良,爱,仁慈,邪恶,欺诈,妒忌和仇恨等诸多方面及其相互矛盾性,也都被作者细腻的描绘出来。

而善良的主人公奥利弗一出生母亲就离世了,他在孤儿院长大,经历学徒生涯,艰苦逃难,误入贼窝,又被迫与狠毒的凶徒为伍,历尽无数辛酸,最后在善良人布朗洛先生等的帮助下,查明身世并获得幸福。

这本书中令我印象最深的人物,除了主人公奥利弗,另外一个就是女扒手南希。她对奥利弗的关心和照顾是在细节方面的。一直到最后,她不惜背叛她的爱人赛克斯;为了让小奥利弗逃离他们的掌控;甚至冒着被抓的危险;向罗斯她们透露情报……最终惨死于塞克斯的拳头之下。南希是一个多情的扒手;她的存在与“育婴堂”的曼恩太太形成了鲜明的对比。曼恩太太有着体面的工作,与一群善良天真的孩子待在一起。但她却毒打这群孩子,甚至贪图董事会给孩子们的伙食费,让孩子们常年活在阴影下。对比之下,南希生活的环境远不如曼恩太太,但她有心,有一颗仁慈的心,他对小奥利弗仍然持有怜悯之心。这是不是就是所谓的“表里一套,背里一套”?“知人知面不知心”?但南希也是一个“痴情儿”,只是这个情用在了错的地方。她对赛克斯的爱是:即使她决定要背叛赛克斯,依旧坚持要罗斯她们保证不做任何伤害塞克斯的事。但即使是这样,她最后也只能沦落到成为塞克斯手下亡魂的结局。

这本书除了对人物刻画的非常形象之外,环境的描写也十分生动,许多句子段子,即使没有华丽的词藻加以修饰,但也字字深入人心,激起内心的阵阵涟漪。“在实际生活中,从摆满珍馐美馔的餐桌到临终时的灵床,从吊丧的孝服到节日的盛装,这种变迁的惊人之处也毫不逊色,只不过我们就是其中匆匆来去的演员,而不是袖手旁观的看客罢了——这一点是有着天壤之别的。”这一段让我感触颇深。是的,我们并不是小说里的人,我们是书外人。小说里任何一位主人公的故事,他们的心酸苦楚是我们难以感同身受的。但是作者却巧妙的用这句话来呼吁读者,即使我们成为了小说里的主人公,我们也不要做袖手旁观的看客。这也是狄更斯的小说所具有的特点,他让读者在小说中了解人生百态的同时,澄澈心灵,以善良面对世界。

在这本书中,善与恶两者区别并不大。

作文读雾都孤儿有感篇8

“不知晓要经历多少沧桑,才可以看见彩虹”,就如此走下去吧,不要有太多顾虑,只须坚信,彩虹就在风雨后。——题记

一个温暖的午后,阳光照进屋子里,整个屋子都暖洋洋的。坐在靠椅上,合上《雾都孤儿》,我陷入了沉思。对于我来讲,这本书已不再是容易的文字了,小奥立弗的形象又跳进了我的脑海中,于是,仿佛真实生活在我的脑海中演绎着。

书中讲述的是一个出生在“济贫院”里的孤儿,他的名字叫奥立弗—退斯特。他不堪忍受棺材店老板娘、教区执事等人的虐待欺凌而一个人逃往伦敦,没想到却误入了偷窃团伙,被逼迫行窃。几经周折,在同样善良的大家的帮下,他终于找到了我们的亲人。

奥立弗—退斯特一直在苦难的日常挣扎,面对着丑恶的人性和这个像一台疯狂运转的机器一样的世界,小奥立弗却一直坚守心底的那份纯净与善良,无论多么艰难,无论承受多么大的委屈与痛苦,他绝不参与偷窃行为,一直不屈服于黑暗权势。有人或许会问:一个10多岁的小孩,是什么让他这样执着?我想:是他那份纯净、善良和执着,使他在风雨后终于见到了彩虹。

这篇文章中南希的形象同样给我以非常深的印象。虽然书中描写南希的文字极少,但,在这只言片语中,我能感觉到她内心深处的善良。她从小成长在偷窃团伙里,自从遇到了小奥立弗之后,她感觉如此善良的小孩不应该走上这条路,于是,她冒着会被处以绞刑的可能,毅然决绝的帮忙了小奥立弗,虽然最后等待她的是死亡,可善良的愿望在小奥立弗身上达成了。

在日常,挫折是难免的,但,只须你一直怀着纯净、善良和执着之心,风雨之后是会有彩虹的。因此,大家要感恩爸爸妈妈,感恩老师,感恩这个社会,……,感恩所有爱你、关心你的人和事,你会发现,生活其实非常美好。

这本书是善与恶、美与丑、正义与邪恶的较量,它让大家了解一个道理:邪不胜正。当正义战胜邪恶的时候,就是大家见到彩虹的时候——只须你有一颗纯净、善良和执着的心,再黑暗的世界,你的心里永远都会有一片光明!

不远处,彩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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