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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牛虻有感的作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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写读后感可以帮助人们更好地理解别人,学会站在别人的角度看待问题,这可以增强人们的人际交往能力。优秀的读牛虻有感的作文应该是怎样的?快来学习读牛虻有感的作文的撰写技巧,跟着小编一起来参考!

读牛虻有感的作文篇1

今日,我一口气读完了《牛虻》这部书,留给我的是震撼与感动。主人翁青年亚瑟因少年不更事而泄露组织秘密,换了心爱的女友琼玛一记耳光,无比懊丧。之后,他又得知自我竟然是所崇拜的神父的私生子,所以陷入迷茫甚至绝望。他制造了投海自尽的假象,从此流亡南美,身体被人打成残疾。十三年后回国时,他已成为革命者牛虻。一个为意大利的自由而战斗的斗士归来,意味着他此生再无安宁。最终,为了梦想,牛虻割舍了感情和亲情,也舍弃了深爱他的吉卜赛女郎倚达,舍笑走向刑场……

他说“不管我活着,还是我死去,我都是一只牛虻,欢乐地飞来飞去。”是的,他是梦想与现实的化身,为了心中的信仰,他抛弃了亲情,感情,甚至是生命。

可是!他留给世人唯一是最珍贵的无价之宝是那永不坠落的斗争精神!在当年哪个兵分马乱,伸手不见五指的黑暗社会,他就像一颗闪闪发光的金子,用他微弱却能给人期望和光明的亮光,照亮着这个社会的某一个角落。可惜它却被丢弃在一个不太显眼的死角里,深深地埋藏着,它在那里沉睡了好久,好久,好久……

书中最让我感动的是他最终牺牲的情节,就算是临死之前,他依旧是那样毫不屈服,甚至于让要枪毙他的士兵失去了杀他的勇气,也许这太梦想化了,可是以牛虻的性格,这有又好像是合情合理的。

然而,他本能够不死的。

他那个非法生父蒙泰尼里主教已经答应协助他越狱,同志们也在全力准备营救,但他却坚持要蒙泰尼里抛弃天主教与他相认,同赴征程。为什么要提出这种对方不可能理解的要求,而宁可放弃继续驱逐奥地利占领者的事业呢?我思索后的结论是:牛虻是把亲情放在梦想之上的,没有了亲情,宁可放弃一切。而蒙泰尼里是把两者同等看待的,尽管失去自我唯一的儿子之后,精神崩溃,走向死亡(我相信是自杀),信仰依然是无比坚定的。尽管是反动的信仰,“花岗岩脑袋”也胜过“墙头草”。

我不明白,能否称牛虻为英雄。因为他的苦难是在对世界的平白幻想以及象牙塔久久滋润下产生的。就像他自我说的“当时的我幼稚的认为,所有欺骗了你的人都应当下地狱,可是我却不明白,我正跳下一个地狱!”可是,他的苦痛有无非来自于那个社会,尤其是那个时代的意大利,那个神权至上的年代。而亚瑟比别人更早的清醒带来的却是痛苦,就像鲁迅先生说的“这吃人的礼数!”而若牛虻还在,他便是要说“这吃人的神像啊!”

他离开家,逃出去之后的遭遇,简直是非人的遭遇,那种生活,简直比死还痛苦。有的时候,活下来会比死去更加的痛苦,而他还活着,就算遭遇了那样的残酷的事情。有这么一个细节,他在街上碰到一个被喝醉的父亲打伤得六岁的小男孩,他把他接回家去,给他包扎伤口,细心的照顾他,在说到怎样处理小孩的时候,他说“也许最仁慈的做法是在他的脖子上拴上一块石头,把他投进河里去。可是那样就会使我遭受不快的后果。睡得真沉!你这个小孩,真是太不走运了——甚至都不能像只走失的小猫那样保护自我!”,是啊,那个小孩就像当时在北美逃亡的他一样,被人伤害了之后,像一条狗一样在绝望里挣扎,可是牛虻让没有死,只是那么单纯的一个愿望,要活着。人不也应当有这种执着吗?

意大利青年亚瑟·伯尔顿,出身富商家庭。成年后投身革命。由于疏忽,亚瑟在忏悔时不细心泄露了机密,使得战友被捕,令青梅竹马的女友琼玛误会。亚瑟还痛苦地发现自我竟是无限崇拜的蒙泰里尼神父的私生子。一连串的打击粉碎了亚瑟的心,他一锤子杂碎了心爱的耶稣神像,在书桌上放了一条伪装自杀的纸条,毅然离去,来到了南美洲。

在南美洲漂泊的13年,他受尽屈辱,历尽艰辛。他化名为牛虻回到意大利时,他已经成为了一个坚定、冷酷、老练的人了。牛虻回国组织武装,偷运军火,进取准备起义。但最终本能逃生的牛虻却因为蒙泰里尼站在面前犹豫没有开枪而被捕。生父的劝降没能打动牛虻,牛虻也没能说动蒙泰里尼加入他们的组织。蒙泰里尼痛苦地在儿子的死刑判决书上签上了字,牛虻从容就义,倒在枪下。

蒙泰里尼是一个对徒们来说算得上仁慈的红衣主教,他对亚瑟的感情也有着浓浓的父爱。13年后,他们再次相遇,可是父子两人都有着自我的信仰。蒙泰里尼在要上帝(宗教)与儿子(革命)之间作出抉择。对他来说,上帝是创造一切完美事物的神灵,是上帝让亚瑟没有淹死,是上帝把失散了13年的孩子还给了他……他无法舍弃他心中的上帝,又无法将他的爱分出一半来给儿子。蒙泰里尼最终目睹了儿子的死亡,但他很快也随儿子而去。

当蒙泰里尼痛苦地在上帝与儿子之间作出了选择时,他觉得以血赎罪的事应当在儿子身上实现;当儿子再也醒可是来的时候,他又后悔自我作出的选择,因思念儿子而精神失常。

在蒙泰里尼看来,他一时间作出的选择是对的,可等心爱的儿子再也不能回到他身边时,他又无比悲伤,他在当时没有认识到儿子对他的重要性,虽然当时他也爱着儿子,但他不能背叛他的天主。一段杯具是因为当时作出了错误的选择就上演了。

有人曾说:“选择就意味着失去。因为任何一种选择,必须以放弃和推动某种事物为前提,否则就不是真正意义上的选择。”“鱼我所欲也,熊掌亦我所欲也,二者不可得兼,舍鱼而取熊掌者也。”这说的不也是这么一种道理吗?选择是多么的重要,它关系着未来事物的发展。我们无法后悔自我的选择,更无法改变当初的选择。应对着一道道人生中数不尽的选择题,如果因为一时的糊涂而误了大事,酿成了严重的后果,那今后的人生又该何去何从呢?

所以要学会选择,学会放弃。“宠辱不惊,闲看亭前花开花落;去留随意,漫随天际云卷云舒。”这才是人生的彻悟境界。

读牛虻有感的作文篇2

《牛虻》一书,作者是——艾捷尔·丽莲·伏尼契,这着作影响着千万人的一生,包括我。他的主人公是亚瑟——也就是牛虻。

这本书写的是亚瑟在经历重重困难后仍不忘革命,坚持革命。在他被抓入狱后,许多人都认为他已死,但他不顾家人的反对,又重新出现在众人的面前,在劳伦佐·蒙太尼里的帮助下坚持革命。他自己命名为牛虻,因为他有牛虻的优秀品质。

这惊心动魄的故事把我深深地震撼住了。牛虻被最信赖的人欺骗过,被最爱的人伤害过,沦落到拖着残废的身躯在甘蔗园卖苦力,甚至当一名杂耍戏团的小丑。一个活生生,苦苦挣扎的人的灵魂,束缚在那个扭曲的身躯里,被迫为它所奴役。在一次次的困难中,牛虻都选择了勇敢地去面对,不曾退缩。在经历种.种磨难后,他变得成熟,换言之,那叫成长。

这本书让我知道,成长,是艰难的。挫折中难免要流眼泪,但我们要擦干它,并站起来,这样才意味着我们长大了,坚强了。用牛虻的话说,他从死亡那里走来,也就不怕死亡了,他对人民的热爱、对敌人的憎恨、对朋友的坦诚、对爱情的忠贞、对生活的投入、对死亡的蔑视,永远是我们可以借鉴的一个楷模。虽然生命已尽,但爱与希望永存!对于牛虻来说,他所面临问题的根本就是宗教,一些对权贵如饥似渴的人利用了宗教,而他应该破除这层羊皮,直刺狼的心脏。牛虻是个强者,真正的强者,是值得所有人学习的楷模。

读牛虻有感的作文篇3

牛虻主要讲述为19世纪意大利一位天主教牧师私生子亚瑟因知晓身世离家而走,受尽磨难,后回到家乡参加革命,最终因革命而死的故事。

初读此文,看到前文对书简介道,此书在苏联和中国产生了深远影响,便觉印象深刻。

任何一本优秀作品的诞生,都深受当时环境的影响。作者艾捷尔·丽莲·伏尼契与许多当时俄、意革命团体交往甚密,又接触了许多如恩格斯等在内的革命人士。此书便是描述当时环境下革命者的作品,并被奉为经典。

我未对书中描述时期意大利乃至欧洲的社会环境进行深入了解,便就事论事的谈论一些所想。牛虻的生父蒙泰尼里是一位天主教的牧师(神父),当时的天主教牧师有终生不娶的誓言并有诸如此类的规定。所以当蒙泰尼里与亚瑟的母亲陷入感情并生下亚瑟时,心境也是诚惶诚恐并十分复杂的。一方面是教规所限,另一方面便则是人性的真实表达。但因为身份原因,其与亚瑟的生母便对亚瑟一向隐瞒亲生父亲的真实身份。但由于天性中父亲对子女的挚爱,亚瑟的母亲待亚瑟长大后叫其认蒙泰尼里为忏悔牧师,亚瑟成为一位虔诚的天主教徒。蒙泰尼里更是对亚瑟的关怀无微不至,当亚瑟成为当时意大利学生革命团队时,便日夜担心不已,生怕亚瑟遭遇不幸。

蒙泰尼里升任主教而发生调动,而亚瑟因参与学生革命而被当局关押惨受折磨后,书中对此段的描述的是天翻地覆的。亚瑟因当局设局误露其他团队成员信息,而被自我深爱的姑娘误会,同时得知自我真实的身世后,亚瑟作为一个少年,突然的变故颠覆了其长久以来构成的人生观及价值观。看到此刻,被深爱的女孩所误会固然难以理解。但蒙泰尼里作为亚瑟的生父及忏悔牧师,隐瞒身份确属无奈之举。当时的环境决定了这一选择,在一个由天主教实际执政的环境下,蒙泰尼里违反誓言陷入感情无疑是世事难以理解的。而作为生父,字里行间处处溢出蒙泰尼里对于亚瑟真正的爱。自古忠孝两难全,这位父亲只是做了在当时背景下他认为对的选择。虽然他是一位天主教牧师,但他在用他的方式去尽一位人父应尽的职责。我们能够说蒙泰尼里背离天主教的誓言不是一位好牧师,但我认为他是在力所能及的做一位好父亲,即便这份父爱含着欺骗。

作者在此处表达如此激烈的情绪,我想主要是因为两点:一是为下文亚瑟成为一个彻底的反天主教统治的革命者做铺垫。二是,当时社会背景下人民对天主教的统治早已人怨沸腾,但敢怒不敢言。

亚瑟满含愤怒、被误解、被欺骗的情绪离开去了南美,他对天主教的虔诚被他一锤子砸个粉碎。而之后的亚瑟生活便是极尽悲惨。矿工、船内帮工、身体被烧火棍打的七零八落后的苟延残喘、成为坡脚的马戏团小丑,亚瑟遭遇的这些悲惨命运让人唏嘘,但没有被真正击倒的他却也变的坚强。这时让我想起柴静在看见内写的一句话,你无法想象底层社会的残酷。就如同一盏灯光,光亮边缘的黑暗之地无人关注,而那里发生的事情难以想象,异常是这些城市里正常上学、工作生活的人们。如果要说亚瑟有什么在支撑其对生活的坚持,那么我想应当有两点,一是对于蒙泰尼里作为父亲以及对詹玛作为爱人融入血液的本能的爱;二是对造成他悲惨生活的源头,天主教极度的恨。

当亚瑟再次回到意大利他熟知的人身边时,他已经成为一名有本事的坚定的革命者,但他也不愿再以真实面目示人,而是取名牛虻。反对天主教及反对蒙泰尼里便成为牛虻革命工作的核心。期间其再次遇见詹玛即此刻的波拉夫人以及成为主教的蒙泰尼里时,他的自尊让其不愿卸下头具,他内心深处人性跳动的火焰,让其许多时候变得扭曲,他遭受的磨难让其变得固执。

在此时的情景下,亚瑟的生父虽荣升主教,却无时无刻不沉浸在丧子之痛中。而亚瑟内心对蒙泰尼里的爱及对天主教的恨交织的复杂感情,也让其备受煎熬。虽他对詹玛的热爱还一如往常,但詹玛对于当年自我的所作所为备受自责,至今无法原谅。所以当作者继续往下描述时,我便觉得有些残忍及牵强了。所有人对亚瑟的爱还是那么浓烈,更如发酵的酒一样随着时间的推移越发厚重。而牛虻却是因自身的种.种遭遇无法释怀。我不反对牛虻作为一名革命者去舍身取义对抗天主教的严苛统治。但我反对的是,一个常年懊悔不已的父亲、一个多年深深自责的爱人难道不是另一种形式的自我折磨吗?脱离的人性的表达是否是空中楼阁呢?为表现革命者的坚毅而丢掉其应有的人性就是可取的吗?人性根植于人类生活的方方面面,片面的阐述一个事实而丢弃人性不做研究,这样的表达方式是值得推敲的。即使是延安革命时期,也不会对情恋等人性方面的需求约束的过紧。此时表现出来的牛虻在我看来是一种自尊自卑共存,自私自利更多的人物形象。他忽略了亲人、爱人,一味的沉浸在自身的仇恨情绪之后。即便他明白了一切真相后也无法释怀,让人难以理解。他用自身的痛苦去惩罚爱他的人,让所有人与他一样痛苦。我并不明白这样来描述一个革命者对其的

形象塑造有怎样的好处。当其最终因革命而遭到枪决,他自身的痛苦已结束,但其对爱他自我的人造成的影响将长久的持续下去。我想为什么这本书在苏联、中国影响广泛,而不提欧洲、北美,可能是因为书中表述的这种脱离人性的革命情怀在不一样地区的认同感不一样吧。

文章作者为女性,对细节、环境的描述十分细腻生动,阅读时如身临其境,仿佛主人公屋内的花香都破书扑面而来,十分享受。同时牛虻应对磨难的那份坚韧是革命者值得赞扬的。可是我对本文的观点基于生活的环境。在中国现行环境下,我的这种无法设身处地的融入作品,而立足当下的思考自然是偏颇的。但这便是100个读者就有100个哈姆雷特的直观体现。

以上便是对牛虻一书有感,特此记录,以便日后回念。正如一日问友人,为何周杰伦此刻写的歌没有原先的老歌好听了?友人答,因为他写不出来了。对,他还是他,但随时光流逝心境已变。怕自我也是。

读牛虻有感的作文篇4

意大利青年亚瑟·伯尔顿,出身富商家庭。成年后投身革命。由于疏忽,亚瑟在忏悔时不小心泄露了机密,使得战友被捕,令青梅竹马的女友琼玛误会。亚瑟还痛苦地发现自己竟是无限崇拜的蒙泰里尼神父的私生子。一连串的打击粉碎了亚瑟的心,他一锤子杂碎了心爱的耶稣神像,在书桌上放了一条伪装自杀的纸条,毅然离去,来到了南美洲。

在南美洲漂泊的20年,他受尽屈辱,历尽艰辛。他化名为牛虻回到意大利时,他已经成为了一个坚定、冷酷、老练的人了。牛虻回国组织武装,偷运,积极准备起义。但最后本能逃生的牛虻却因为蒙泰里尼站在面前犹豫没有开枪而被捕。生父的劝降没能打动牛虻,牛虻也没能说动蒙泰里尼加入他们的组织。蒙泰里尼痛苦地在儿子的死刑判决书上签上了字,牛虻从容就义,倒在枪下。

蒙泰里尼是一个对宗教徒们来说算得上仁慈的红衣主教,他对亚瑟的感情也有着浓浓的父爱。20年后,他们再次相遇,可是父子两人都有着自己的信仰。蒙泰里尼在要上帝(宗教)与儿子(革命)之间作出抉择。对他来说,上帝是创造一切美好事物的神灵,是上帝让亚瑟没有淹死,是上帝把失散了20年的孩子还给了他……他无法舍弃他心中的上帝,又无法将他的爱分出一半来给儿子。蒙泰里尼最后目睹了儿子的死亡,但他很快也随儿子而去。

当蒙泰里尼痛苦地在上帝与儿子之间作出了选择时,他觉得以血赎罪的事应该在儿子身上实现;当儿子再也醒不过来的时候,他又后悔自己作出的选择,因思念儿子而精神失常。

在蒙泰里尼看来,他一时间作出的选择是对的,可等心爱的儿子再也不能回到他身边时,他又无比悲伤,他在当时没有认识到儿子对他的重要性,虽然当时他也爱着儿子,但他不能背叛他的天主。一段悲剧是因为当时作出了错误的选择就上演了。

有人曾说:“选择就意味着失去。因为任何一种选择,必须以放弃和推动某种事物为前提,否则就不是真正意义上的选择。”“鱼我所欲也,熊掌亦我所欲也,二者不可得兼,舍鱼而取熊掌者也。”这说的不也是这么一种道理吗?选择是多么的重要,它关系着未来事物的发展。我们无法后悔自己的选择,更无法改变当初的选择。面对着一道道人生中数不尽的选择题,如果因为一时的糊涂而误了大事,酿成了严重的后果,那今后的人生又该何去何从呢?

所以要学会选择,学会放弃。“宠辱不惊,闲看亭前花开花落; 去留随意,漫随天际云卷云舒。”这才是人生的彻悟境界。

读牛虻有感的作文篇5

牛虻以主人公坎坷的一生为主线,大笔勾勒和细致描绘了牛虻饱受压抑和摧残后,背叛了他曾笃信的上帝,投入了火热的革命斗争,锤炼成一个为统一和独立的意大利而忘我战斗的革命者。

作者(伏尼契)以出色的艺术手段,通过跌宕有致的情节(牛虻因误会被认为出卖朋友,出逃南美洲,改名为里瓦雷士。在那里,牛虻成了残疾人:跛脚,左臂扭曲,左手缺二指。牛虻参加了革命,在偷运军火时由于疏忽被捕,最后被杀),鲜明生动地塑造了牛虻这个为意大利民族解放忍受苦难英勇牺牲的典型人物形象,体现了意大利爱国志士的刚毅精神及他们对革命事业的无限忠诚。

读牛虻有感的作文篇6

此书的亮点固然是有的,牛虻的讽刺话语令人印象十分深刻,蒙坦里尼主教和亚瑟之前的情感表达也十分感人,但是,情节似乎有些过于牵强了,主教并没有出卖亚瑟,亚瑟从一个虔诚的神学院学生转变为一个歇斯底里的反教徒,他的本意其实是为了报复他的父亲--那个爱他但又担负社会责任的父亲,这不能不让人觉得这出发点有点孩子气,不是吗?那个父亲又犯了多么不可原谅的错误值得他那么的恨呢?爱恨交加是牛虻的精神支柱,为了心爱女人的一个耳光就自暴自弃,这是不是很有些“维特式”的冲动呢?我觉得作者在刻画牛虻的内心方面缺少笔墨,刻画的不够生动,骨有余而肉不足啊。

作者显然是反基督的,但是并没有给我们勾勒出教会的罪恶面,即便是那个把忏悔当作工具出卖亚瑟的神父也仅仅是一个特例而已,除此之外,这部作品再也没有一个正当的理由来抨击教会的罪恶了,这让人感觉似乎有些证据不足,更何况蒙坦里尼这个角色是极其善良的,他把绝大多数的薪水捐献给了穷人,把自己的住处也大部分当作了医院,作者这样描述他,然后又借用牛虻的话语猛烈的抨击教会,感觉有点自相矛盾了。如果作者把蒙坦里尼主教当作一个特例的话兴许说得过去,,但是作者没有这样表达。

在文章的结尾,作者安排主教在公众面前公然攻击信众,这点也不是很恰当的,因为并不是人民把亚瑟推上断头台的,真正把亚瑟推上断头台的正是他自己,而这出发点恰恰是为了人民,看似很巧妙,但是不尽然,他为了不背叛“自己的信仰”而牺牲了自己的儿子,但是最后的发言却起到了极其负面的效果,挑战的却是“大众的信仰”,这是很不恰当并不合情理的。更何况,作者安排枪毙牛虻的士兵故意打歪了子弹,这说明士兵是善的,但是蒙坦里尼最后却恶狠狠的鄙视那些虔诚的信徒,这是不是也有些不合情理呢?

我实在是怀疑这部小说应该不应该属于经典文学范畴,在我看来,这部小说倒应该成为一部内容苍白的反基督的工具而已,一部并不怎么高明的宣扬“革命”的工具书---应该这么形容。

读牛虻有感的作文篇7

《牛忙》这本书是伏尼契所写的。刚开始看到这本书的时候,我并不明白“牛忙”是什么意思。但是看完这本书后我就明白了。这本书是以时间顺序写的,内容是这样的:

牛忙其实是主人公的名字。他的一生都很悲惨。在他十几岁的时候,他的母亲就去世了,而他的哥哥和嫂嫂都对他不好,在他19岁的时候又被人陷害进了牢,在他出狱后发现了他的亲生父亲就是他的教父——蒙泰里尼。他接受不了这个事实,于是就伤心的离开了。13年后他又回来了,没有人认出他,因为这13年里他过的是非人的生活,导致了他的一只手和一只脚残废了,再加上他改了名字——牛忙。之后他就和当地的几名党员一起共事,其中还有他的朋友琼玛。于是他们干了一系列会被枪决的事。终于,他们在干一件事的时候失败了,牛忙被枪决了,就在那个时候,他们知道牛忙是13年前的那个人了。

也许在很多人看来牛忙他活在这世上没有一天是快乐的,其实还是有的,就是在他不知道蒙泰里尼是他亲生父亲是,每次和他谈话都是快乐的,除此之外就是他还是年少是和琼玛在一块,那时的他同样是快乐的。看完整本书后,我觉得牛忙他是一位勇敢和坚持不懈的一个人。说他坚持是因为在他离乡背井的13年里,他在那不是人生活的饿条件下,硬生生的挨过了13年。说他勇敢则是和他所做的事情有关,因为他从事的是当时政府不让做的事——革命。他啊为了革命,可以说是不顾一切了,在他最后做的那件事之前,他明知道很危险,却义不容辞的去做了,结果被抓了,而且还被枪决了。除了牛忙的性格突出,事迹也让人感动之外,那就是蒙泰里尼对他那深深的爱了,在牛忙年少是,做他的教父,引导他。不过最明显的还是当他知道被抓的那个人是他儿子的时候,他就利用他当时的地位和权力,想尽一切的办法去救他,去劝他,可是牛忙还是逃不过命运,在牛忙死后,蒙泰里尼也因伤心过度去世了。唉,天下的父母有哪个不疼自己的儿女呢?可惜牛忙他不去珍惜着份来之不易的父子情。

我相信,只要看过这本书的人,都会为牛忙一生感到可怜的。虽说他可怜,但他也有一丝的幸福,那就是永远爱他的蒙泰里尼和琼玛。

在我的心目中,亲情是最纯洁的、最值得信赖的感情:悲伤时,它给你抚慰;恐惧时,它给你力量;失望时,它给你鼓励;危险时,它给你保护……所以,亲情是圣洁的。可是,当我读完爱尔兰女作家艾丽伏尼契所着的《牛虻》后(蒙泰尼里把亲生的儿子送上断头台的事实),重重地打击了我的信念和感情。

读牛虻有感的作文篇8

在看完《牛虻》一书后,我深刻体会到成长,是需要努力,是需要坚持,是需要惊人的毅力的。正如《牛虻》的主人公,亚瑟,在这么坎坷的一生中,依然找到自我生命的价值,为坚守自我心中的信念而努力坚持,虽然为此付出了很大的代价。

故事的主人公牛虻(亚瑟)出生在意大利的一个英国富商勃尔顿家中,以往天真地认为这个世界是多么地完美。名义上他是勃尔顿与后妻所生,但实则是后妻与蒙太尼里的私生子。牛虻从小在家里受异母兄嫂的歧视,精神上很不愉快,却始终不明白事情的真相。牛虻崇敬蒙太尼里神甫的渊博学识,把他当作良师慈父,以一片赤诚之心回报蒙太尼里对自我的关怀。可是,当他接触了青年意大利党人,看到了自我忏悔神父的间谍行经、认清了教会和反动当局狼狈为奸、镇压革命的残酷现实之后,他大彻大悟,从而走上了与他们进行义无反顾、不屈不挠的斗争的道路。

她,琼玛——牛虻在亚瑟时代就对她心生爱慕,只可惜由于无意中泄露了组织秘密,被视为叛徒。琼玛的一记耳光打碎了亚瑟的心,他的感情也从此暗淡下来。13年后,当亚瑟化作牛虻归来,身心俱已大变。他记恨琼玛对他的伤害,即使在她面前内心再次强烈地翻滚着感情,也不承认自我就是以往的亚瑟,这种残酷的折磨让琼玛一向生活在悔恨和内疚中。直到死前,他才给琼玛留下一封告别信“不管我活着,还是我死掉,我都是一只。欢乐的飞虻!”承认了自我的身份,那种撕心裂肺的感情让琼玛悲痛欲绝。“在你还是一个难看的小姑娘时,琼玛,我就爱你。那时你穿着方格花布连衣裙,系着一块皱巴巴的围围脖,扎着一根辫子拖在身后。我仍旧爱你”。

牛虻的死也是十分的凄惨。被自我亲生父亲处决!在一次偷运军火的行动中被敌人突然包围,牛虻掩护其他人突围,自我却因为蒙太尼里的突然出现而垂下了手中的枪,不幸被捕。牛虻的战友们设法营救他,但牛虻身负重伤,晕倒在越狱途中。敌人决定迅速将他处死。前来探望的蒙太尼里企图以父子之情和放弃主教的条件劝他归降;而牛虻却企图打动蒙太尼里,要他在宗教与儿子革命之间做出抉择,但他们谁都不能放弃自我的信仰。蒙太尼里在牛虻的死刑判决书上签了字,自我也痛苦地发疯致死。

可怜的牛虻!被自我最信任的人出卖,被自我最爱的人误解,被自我亲生父亲判死!对于一个天真的,认为世界时完美的人来说是多么残酷!他做过苦力,做过小丑,还四处流浪。这一切的坎坷,都锻炼了他的冷酷,坚强,无情。在经历过这么多风风雨雨后他最终心力交瘁了,不再相信任何人,不再对感情抱有期望,只专心于革命事业。因为仅有他的追求,能安慰他,能给予他精神上的支持。

读完这本书,我深感自我的幸福。有和睦的家庭,舒适的环境,知心的朋友。但自我却常因为些小事埋怨。相对于坎坷的人生我更是满足与平静的对世界充满期望的现状。

读牛虻有感的作文篇9

艾丽伏尼契,这位爱尔兰女作家写下的《牛虻》,的确留给了人们一笔可观的精神财富,告诉了我们亲情的意义。

牛虻(亚瑟·勃尔顿)是一个非常坚强的人。他在革命斗争中学会了坚强,并支撑了他的事业。

《牛虻》以主人公坎坷的一生为主线,大笔勾勒和细致描绘了牛虻饱受压抑和摧残后,背叛了他曾笃信的上帝,投入了火热的革命斗争,锤炼成一个为统一和独立的意大利而忘我战斗的革命者。作者(伏尼契)以出色的艺术手段,通过跌宕有致的情节(牛虻因误会被认为出卖朋友,出逃南美洲,改名为里瓦雷士。在那里,牛虻成了残疾人:跛脚,左臂扭曲,左手缺二指。牛虻参加了革命,在偷运军火时由于疏忽被捕,最后被杀),鲜明生动地塑造了牛虻这个为意大利民族解放忍受苦难英勇牺牲的典型人物形象,体现了意大利爱国志士的刚毅精神及他们对革命事业的无限忠诚。

牛虻在革命斗争中逐渐变得坚强起来。刚出场19岁的亚瑟有点像十六世纪肖像画里的意大利小伙子。“从他那长长的睫毛,敏感的嘴角和娇小的手脚看,身体各个部位都显得过分精致,轮廓格外分明。”而经过革命锻炼之后的牛虻则是“空空寂寞中把他压垮的幽灵似的恐惧、虚幻世界里的幻像,都随产生他们的夜消失了,而一旦太阳光芒四射,敌人出现在眼前,他便斗志激昂,再也无恐惧可言。”牛虻所有的一切,在监狱执行死刑的士兵则是这样认为的:“他那直剌人心的雄辩,他那无休止的狂笑,他那光明磊落、感人肺腑的勇气,曾像太阳的光芒一样在他们死气沉沉的生活中闪耀。”牛虻变得成熟了、坚强了,成为一个为国家命运不顾个人安危的真正的革命者。

坚强的牛虻在牺牲前一夜给他深爱的人琼玛的遗书里这样写道:“我将怀着轻松的心情走到院子里去,好像一个小学生放假回家一样。我已经做了我应做的工作,这次死刑判决就是我忠于职守的证明。”

与牛虻关系密切,给他巨大影响的人是他的忏悔神父主教蒙太尼里(其实是他父亲)。主教蒙太尼里欺骗了牛虻,从而使牛虻对上帝产生了怀疑。从此,牛虻开始恨蒙太尼里,“上帝是—一只泥巴做就的东西,我只需一锤就能够把它砸个粉碎;而你呢,却一直用谎言欺骗我。”出走前牛虻这样说道。蒙太尼里影响了牛虻的一生。应该说,牛虻的死,他要负大部分的责任。

学会坚强,无论你我,挺起胸膛,直面困难,向困难挑战——这是《牛虻》给我的启示。

读牛虻有感的作文篇10

看完牛虻,泪眼婆娑,心绪久久不定。现实和小说已经混为一谈,仿佛自己已经化身为小说中的路人甲亲眼目睹了牛虻这一生的种.种遭遇,心痛却无能为力,崇敬却内心沉重。

只是一个旁观者,内心都备受煎熬,何况是当局者的牛虻。心中的信仰在得知教士是自己父亲的时候轰然崩塌,对琼炽热的爱再被心爱的女人冤枉一巴掌打碎,自小养尊处优觉得世界是粉红色的却在离家出走后经历了非人的磨难,侮辱,艰辛,不管是人格精神肉体还是灵魂,全部被拷打折磨。那个眉毛浓郁,有这纯净蓝眼睛的亚瑟再一次出现在我们面前却变成了一个浑身伤痛,腿部残疾,皮肤黝黑,枯瘦体弱的中年人。可是就算这样,就算他经历了非人的折磨,经历了惊心动魄苦不堪言的岁月,尽管他伤痕累累,疲惫不堪,他也没有忘记他所肩负的革命使命,义无反顾,不畏艰险去追求去奋斗;没有被仇恨淹没他对琼,对教父的爱,矢志不渝,感人肺腑。在看到他与教父在监狱的那部分,看到他的头埋在教父的臂弯,看到他炽烈的渴望得到父亲的爱而嘶吼,看到他灵魂不堪重负的咆哮以及小说最后琼看牛虻写给他的信的那部分,爱恨纠结的缠绕,这些所带给我的冲击让我泪水涟涟,情不能已。小说最后,不管我活着还是我死去,我都是一只牛虻,快乐的飞来飞去。至此,我想说这部小说对心灵的冲击太大。

当然作者写这部小说肯定不会简简单单只是为了故事情节而写,小说所宣扬的宗教态度,当时社会所处的背景,人们的麻木与无知,少部分人的觉悟与成长,以及革命人的信念与决心等等,都是值得人玩味探索的。所以我觉得我有必要了解一下小说所写时期的历史背景然后再重读一遍。

读牛虻有感的作文篇11

这学期刘教师在上课时向我们推荐了《牛虻》这本书。还说李校长对这本书也是爱不释手。放学后我就去书店买下了这本书,之后在一次擂台赛中,我听见了一个同学拉票时说《钢铁是怎样炼成的》这本书中的主人公保尔也是因为《牛虻》这本书深受启发。所以鼓动了我看这本书的欲望,于是仅用了八天时间便读完了。

《牛虻》以十九世纪三四十年代,意大利人反对奥地利殖民统治的斗争为背景。以爱国志士牛虻的命运,遭遇和结局为线索,热情歌颂了意大利人为民族解放,国家独立所做的英勇斗争。牛虻钢铁般的意志,视死如归的精神,嫉恶如仇的品格,激励和鼓舞了一大批年轻人。

《牛虻》这本书主要讲了亚瑟小时候的生活过的很不如意,唯一能给他带来欢乐的人就是神父蒙太尼里和青梅竹马的琼玛。之后蒙太尼里要去其他地方当正主教,走之前他十分担心亚瑟,因为在神学院里散步时,神父蒙太尼里以往问过亚瑟想要干什么,亚瑟当时也吐出了自我的想法。蒙太尼里走后,卡尔迪神父随即上任,在一次忏悔中,亚瑟不细心说出了自我的党名称,新任神父随即告密。亚瑟和其他同志也被抓了,出狱后,琼玛以为是亚瑟告的密,打了一个耳光后走了。亚瑟回到家里。一向厌恶他的并想把他赶出家门的大嫂告诉了亚瑟,蒙太尼里是他的亲生父亲。悲痛欲绝的亚瑟打碎了神像,制造出自杀的假象,奔赴南美。十三年把他磨练成了坚强,冷酷的牛虻,当他再次重回故乡。他以辛辣的语言和尖刻的文章,讽刺那些信仰宗教的人。在一次偷运军火中,因蒙太尼里的出现,牛虻被抓了。最终牛虻在狱中写了一封信给琼玛,蒙太尼里在死刑判决书签了字。在刑场上,牛虻亲字指挥刽子手处决他。

当读到最终处决牛虻时,我不禁流了许多泪,到最终牛虻还是一个胜利者,他为了国家独立而献出了生命。想到那里时,我不禁想起了我们班的小组,有的人给自我小组扣了分一点儿也不悲痛,反倒还高兴,没有团体荣誉感。我真期望他们能够好好看一下《牛虻》这本书。

《牛虻》这本书最打动我的就是牛虻对琼玛始终不渝的爱。琼玛的一记耳光,虽然是使亚瑟十分悲痛,但它对琼玛的爱却从来没有变过。

在蒙泰尼里选择了上帝时,我十分不认同他的做法,我能感受到牛虻当时的心境十分悲痛,虽然主教选择上帝是理所应当的,可是作为父亲选择儿子更是天经地义的。我十分不理解蒙太尼里的做法,信奉一个跟自我没有任何关系的上帝有什么用呢,上帝对你没有任何帮忙,又不能当饭吃。在亲生骨肉和一个跟自我没有一点关系的人做选择时,竟选择了跟自我没有一点关系的人。最终还亲手处决了自我的亲生骨肉。我真期望这个结局能让他明白一个道理,任何东西都代替不了亲情。

我觉得《牛虻》的一生很痛苦,被最爱的人打了一记耳光,被最信任的人出卖,被亲生父亲处决,这一切,再加上十三年中所受的苦发生在一个对世界还认为很完美的亚瑟身上,真是太残忍了。

看完《牛虻》这本书,给我最大的启示就是珍惜自我此刻所拥有的,我深感自我很幸福,有负职责的教师,知心的朋友,舒适的环境,爱自我的爸妈,这一切和牛虻的生活相比,真是天壤之别。我还常常因为一件小事而闹脾气,真是太不懂事了,所以我决定改掉这些毛病,珍惜所拥有的《牛虻》这本书给我的启示,真是太大了,我期望你也能够看一看这本书,对你来说绝对是有益无害的哟!

读牛虻有感的作文篇12

当第一眼进入此书开始阅读时,虽不懂文字串联所表达的意思,但是语言的优美已深深吸引了我。牛虻,这个理想与追求的化身,没有人可以否认你的传奇。

故事一开始是发生在比萨神学院。书中描写道:他身体十分单薄,常常的眉,薄薄的唇纤细的手足,身上的没一个地方都过于精细,过于弱不禁风,看上去不像三十年代的英国中产阶级青年,倒像是十六世纪肖像画中的意大利人.如若让他安静地坐在那里别人一定误会以为他是一个身着男装的妩媚动人的女孩而不是男孩.但是就在他走动的时候,那轻盈敏捷的体态又使人想象到一只被驯服的,没有了利爪,失去野性的豹子,大概没有人会想到,那个曾经的俊美少年会变成最后这“丑陋”的模样,然而我想,这就是作者伏尼契最成功的地方。《牛虻》之所以能令人心弦激动,就是因为在牛虻的身上,集中了许多方面的“冲突”之故。这就应验了文学评论家勃兰兑斯说过一句名言:“没有冲突,就没有悲剧。”

这“冲突”或者是政治信仰的冲突,或者是爱情与理想的冲突,而由于这些不能调和的冲突,就爆发了惊心动魄的悲剧。亚瑟从小在家里受异母兄嫂的歧视,当他进入比萨宾查大学以后,神父即比萨神学院长蒙泰尼里常常给他讲解哲学,并且和他一起读书、学习,他们相互信任、尊重,亚瑟非常崇敬蒙太尼里神甫的渊博学识,把他当作良师慈父,以一片赤诚之心回报蒙太尼里对自己的关怀。

蒙泰尼里是看着自己的儿子死去的,是他亲手杀死了他,是他,在上帝和儿子之间,毅然选择了虚假的慈悲的上帝,而放弃了自己那么可怜又那么需要爱的儿子。作为伟大的红衣主教,选择上帝是理所当然的,基督被钉在十字架上,他注定是慈悲的,他注定可以接受所有人的忏悔,而他能做的,也仅仅是接受忏悔而已。他并不能为人们做什么,他救不了蒙泰尼里,更救不了亚瑟。可是蒙泰尼里不懂,一直都不懂,他这样对待自己的儿子,是多么得不公平,可是他却不了解,他被上帝所迷惑,他的心里只有那个空洞的上帝。在牛虻死后,神甫也被这对与错所纠缠,他痛苦,他无奈,最终,伟大的红衣主教还是疯了,还是死了,死在痛苦交加中。上帝不是慈悲的,上帝没有因为他的忠诚而对他忠诚。他是以这样一个丑陋的姿态,结束了一生。那么,蒙太尼里,你有醒悟吗?当你必须面对天堂抑或地狱里的那个上帝时,他又会说什么,你还爱上帝吗?还坚持自己的信仰吗?你会后悔,一定会。你用儿子换了上帝,所以你永远也找不到自己心爱的儿子了……这是无可避免的冲突,无可奈何的宿命,父亲与儿子,这对本来应该站在一起的至亲,却不得不刀枪相向,在生与死中选择,但是无论选择哪一边,都是悲伤的结局,都是无可挽回的境地。

作品在围绕这这个大冲突中,还穿插着很多小冲突,比如牛虻和他的爱人琼玛之间,那更是包含著错综复杂的矛盾,琼玛以为他是告密者,一个巴掌把他从意大利打到了南美,多少年的苦难,他全忍了下来,终于,他又回到了意大利,他又见到了琼玛,他们相爱,却得不到永远。他死了,她哭了,他痛苦的所有时间,她也痛苦着。而正当她知道他还活着,她可以释然,她可以渐渐忘记自己曾经的错误时,他又一次活生生地死在了她的面前。除此之外,牛虻和琼玛之间还有政治的误会,有爱情的妒忌,有吉普赛女郎的插入,有琼玛另一个追求者的失望等待等等。但是,正是因为着重重的矛盾,这一波一波的冲突,全都在在牛虻的身上集中,所以这个悲剧就更加的悲怆,更加的易于产生共鸣,让人感受的更加真切。

我想,最震撼的应该是最后牛虻留给爱人琼玛的遗言吧,那也是他一生的写照——不管我是活着还是已化作亡灵回城,更觉自负。

读牛虻有感的作文篇13

“不管我活着,还是我死去,我都是一只牛虻,欢乐地飞来飞去。”

合上小说《牛虻》,我已是泪水涟涟。我被这本外国名著深深打动了。回顾牛虻的一生,我的眼前仿佛出现了一条波涛汹涌的大江,它闯过浅滩和激流,浪花撞击在礁石上,奔腾着,跳跃着,又义无反顾地向大海奔去。

从打开小说的第一页起,我就不由自主地被这浪潮所席卷,欲罢不能。我深深震撼于这惊心动魄的故事。即使沦落到拖着残废的身躯在甘蔗园卖苦力,甚至当一名杂耍戏团的小丑,牛虻始终没有放弃追求,我的耳边回响起亚瑟坚定的话语:“献身于意大利,帮她从奴役和苦难中解放出来!”

正是这崇高的信念,支持着他重新站起来,用残废的手握起笔,对准一切虚伪外表下的丑恶灵魂,毫不留情地抨击和鞭挞;也正是这崇高的信念,支持他“怀着简便的心境,就像是一个放假回家的学童”一样走进刑场,昂首应对乌黑的枪口。牛虻,是真正的勇士。

人不能没有独立的精神,失去了精神,人就不能成为真正的人,在这世界上就只是一具行尸走肉。是精神的支柱,崇高得如同一盏指路明灯,赋予人无穷的精神力量。这股精神力量鼓舞人直面人生,勇敢承受生活的各种艰难困苦,也使人以更加超脱的态度看待生与死。

小说的封面上写着:影响三代中国人的外国名著。今日,我以第四代人的眼光来读这本小说,依然有强烈的共鸣:任何人,任何社会,任何时代都需要这股精神力量。如今,站在新世纪的门槛上,迎接我们的是一个机遇与挑战并存的时代,仅有拥有坚强意志和独立精神的人,才能走在时代的最前端。精神的浩气长存,即使相隔百年,依然能够感受到那深深的震撼力。小说《牛虻》留给后人的精神财富是永恒的,它将继续影响一代又一代人。

二十一世纪是一个呼唤英雄的时代。《牛虻》的故事告诉我们:逃避现实,与世无争是懦夫的表现;直面人生,义无反顾的人才是真正的英雄。

读牛虻有感的作文篇14

终于看完了《牛虻》。

我不能想出有任何其他的结局来取代这一看似注定的悲剧。深沉的,有如宿命一般。虽是肉体的毁灭,却是灵魂的永生。我不能记起看过哪部小说有如此震惊、痛苦、惶惑而又释然!结尾我读了几遍。初读后是极其悲哀的,却似乎是哀叹命运对人的无情捉弄。真是让人难以置信,却是现实,是黑暗的现实。因而,它的悲剧是无法挽回的。虽让人扼腕,却也是最好的结局。读后把全书联系起来深思之后,我深深地被震撼,震撼于一个人的坚强。这更像是一曲伟大英雄的赞歌,一个身体被锤子击得支离破碎,而精神上却比别人坚强的人,难道不值得赞美吗?

“无论我活着,还是我死去,我都是一只快乐的牛虻。”他,算是经历了世上所有的灾难,拖着残损的躯体,却始终快活。因为他看到了希望,看到了他活下去的目标。他不是一个懦弱的人,他把精神上的巨大痛苦深深埋在心中,把他的爱与怨恨一并埋葬,直至末日降临。他对主教深沉的永远无法化解的爱与恨困扰了他一生,也成了他悲剧的根源。神父是他一生最敬重最信赖的人,他曾经奉为神明,直至最终忍不住向神父告别时,他还是满怀希望。可是神父辜负了他的爱,“杀死”了他。在他心中,这一切也是情有可原的,是预料中的事,他如同飞蛾赴火般“成功”地结束了自己的生命。

在这一悲剧中,另一个人,却不禁引起我的尊敬与伶悯,那便是蒙泰尼里教士。他生平也许只做过一件错事,但他却虔诚地用他的一生来忏悔。他是众矢之的的“敌人”,却因慈爱善良而不失为一个圣人。圣人千虑,必有一失。我想造成他一生悲苦的也许是年轻时犯下的那桩“罪”。这桩罪所付出的代价也太大了!他同牛虻两个人一生的幸福和最后的毁灭,同类的故事在教会世界中并非少见。如《十日谈》中所述,一个教士如不犯七宗罪中的任一条,反倒是不可思议的了。也许,正因为他是个如此善良的人,便注定他要负“债”一生。他与亚瑟母亲都是善良而虔诚的人,这便也造成了亚瑟天性悯人,嫉恶如仇,坚持正义不动摇的性格。他最终的选择是合情合理的。如果换上我,我也必定做出同样的选择,不得不把自己最心爱的人送上断头台,最终导致自己的精神崩溃。当他领悟到现实真相后,他悔恨不已,在他疯狂地砸下圣像之后,他选择了死亡。这也是他最好的归宿。于是,他也如牛虻一样获得了解脱。他最终跟随心爱的儿子去了。余下的人们,我想他们都将继承他的遗愿坚定不移地走下去。要革命少不了流血,能让“圣子的鲜血”唤醒那些沉睡的民众,这便是那些仁人志士肝脑涂地而在所惜的原由。

琼玛也是个极让我尊敬的人。她的沉着冷静,她的坚定不移和深明大义,都无愧于牛虻对她的执着的爱。然而,她也承受着多年的悔恨。她永生也忘不了那个从童年时代就一直印在脑海中的名字。逝者已矣,生者可追!我相信琼玛会更加执着地顽强地战斗下去。前进吧!为了自由。——

生命诚可贵爱情价更高

若为自由故两者皆可抛

《牛虻》一书也使我看到了自己的渺小。为死亡所缠绕的肉体和灵魂是何其痛苦,我们有什么理由为身边那一点点轻如尘埃的小事而埋怨、哀叹!没有什么事能使我们放弃对信仰的追求与生之希望,没有什么沟壑是不能逾越的!只要你找到了前进的方向,你为什么还要停滞不前呢?我的太阳到底在哪里呢?难道世俗便是真理、便是希望吗?第一个走出这一步的人固然是艰难的,但是,再困难也得朝前走,即使没有志同道合的人,甚至有人嘲讽与阻挠,也要坚定地走下去!有什么让你瞻前顾后犹豫不决呢?……

读牛虻有感的作文篇15

牛虻出生在一个极为奢侈的家庭,以往天真地人为这个世界是多么地完美。可是,当他接触了青年意大利党人,看到了自我忏悔神父的间谍行经、认清了教会和反动当局狼狈为奸、镇压革命的残酷现实之后,他大彻大悟,从而走上了与他们进行义无反顾、不屈不挠的斗争的道路。

我崇拜牛虻,因为他热爱生活。他愿活着。就是在妓院里洗碗刷碟,在农场里牵马拉镫,在杂耍班里扮演小丑度日,在斗牛场里干脏活杂活,在矿山当苦力卖命——经受了七劫八难,忍受了难以想象的劳累、痛苦、屈辱,他仍然顽强地活着。而在我们的现实生活中,人们往往一遇到挫折、困难、痛苦就万念惧灰。我们“轻视生命”和牛虻“珍惜生命”之间的比较那样鲜明。美国教育家威廉——沃德说过:“生命并非一个发现的过程,而是一个创造的过程。你并不是在发现你自我,而是在重新创造你自我。所以,别急于发现你是谁,而该急于决定你想做谁。”我们之所以一遇困难就有轻生的念头,原因也在于我们太注重“结果”。其实做任何事情,“结果”都不重要,重要的恰恰是被我们忽略地那个“过程”。

感情是人生最为平凡的情感,有始以来也从未有人否认过它。我也认为如果人生得不到感情的滋润,那么这一生都将是枯燥而乏味地。本书主人公牛虻与琼玛之间的感情,是那样的致死不渝,视死如归。可是不管爱得如何惊天动地,在国家利益面前再伟大的感情也会变得十分渺小,所以牛虻毅然选择了放弃感情。虽然,感情是那样地重要,他也不愿意舍弃他最爱的琼玛,可是为了革命他放弃了所有他应有的东西,甚至是人生最为宝贵的生命。

生命是宝贵的。他抛弃了自我宝贵的生命,抛弃了自我与琼玛之间宝贵的感情,视死如归。他说:他是为了人们能在阳光中漫步,为了那些“正在抛撒玫瑰花的孩子们”,才饮弹身亡,躺在那“黑沉沉的墓穴中”。这时,我不禁想起了匈牙利爱国诗人裴多菲的那首脍炙人口的小诗:“生命诚可贵,感情价更高;若为自由故,两者皆可抛!”这首诗是最贴切可是地概括了牛虻的一生。他的生命诚可贵,但他对琼玛的感情价更高,而为了个人和整个意大利的自由,他将生命和感情都抛弃了。他死得其所,死而无憾。正如他临刑前所说:“他们处死我,是因为他们惧怕我。如是,我还有何求?”

牛虻对人民的热爱、对敌人的憎恨、对朋友的坦诚、对感情的忠贞、对生活的投入、对死亡的蔑视,永远是我们能够借鉴的一个楷模。虽然生命已尽,但爱与期望永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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