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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文读福尔摩斯读后感

时间: 新华 学生

写读后感可以提高思维能力,锻炼逻辑思维能力、判断能力、语言表达能力等。什么样的作文读福尔摩斯读后感才算是优秀的呢?这里整理一些作文读福尔摩斯读后感,方便大家学习。

作文读福尔摩斯读后感篇1

高高的个子,敏捷的思维,坚强的意志,加上一双让谜题迎刃而解的正义之眼,使得无数作奸犯科之徒闻风丧胆。他就是闻名中外的神探___福尔摩斯。福尔摩斯是《福尔摩斯探案集》中的主人公,整本书讲述的是福尔摩斯和华生(一个当地著名的医生)一齐破案,在艰难的破案过程中,他们收获了成功、收获了友谊,也学会了包容对方的过错。

其中,我最喜欢的故事是《古老庄园的离奇死亡》。古老庄园的主人道格拉斯奇离奇死亡,头颅几乎被压碎,其周身血肉模糊,现场的线索已经寥寥无几,案情扑朔迷离。死者手上的结婚戒指不见了,凶杀现场的一只哑铃也不翼而飞,尸体旁边留下了一张卡片,卡片上头写着:v.v.341.的文字。为了揭开这个谜,福尔摩斯经过几天的冥思苦想和奔波,最终真相大白!读完这个故事,我十分疑惑,这么离奇的案子,福尔摩斯是怎样练就破案的本事的呢?原先,他靠的是坚强的意志、不懈的努力、仔细的观察以及缜密灵活的思维。我心里不禁升起了对福尔摩斯的敬佩!

读完了这本书,我深有触感。观察生活,发现细节,展开丰富的想象力,寻找不相干的事情之间的联系,生活中的难题,这才叫真正的欢乐。

作文读福尔摩斯读后感篇2

《福尔摩斯探案集》是英国“侦探小说之父”亚瑟·柯南道尔写的。

夏洛克·福尔摩斯有时也是个十分与众不同的人物。他还干过许多让人大跌眼镜的事:把刚提炼出的植物碱让朋友去尝、在解剖室里用棍子打尸体等等······

当年亚瑟·柯南道尔中途颇有倦意,准备停止福尔摩斯系列的写作,狠心让主角惨死,结果引发了读者的强烈抗议,众怒难耐,柯南道尔又让主角死而复生,重振当年雄风。

福尔摩斯和他的“花生”医生可谓“黄金搭档”一路上惩恶除奸,为民除害。而在福尔摩斯“办公”的伦敦贝克街221B号,每年也吸引了无数福尔摩斯迷前来参观。

《血的研究》和《四签名》我很喜欢,因为他写的有血有肉,有情有感。

作文读福尔摩斯读后感篇3

这个暑假我看了福尔摩斯探案集,这是由【英国】柯南·道尔著。

歇洛克·福尔摩斯是一名私家咨询侦探,也可以说是侦探的最高裁决机关,其他官方侦探遇到困难时,都会叫他来帮忙。他探案时总是非常得仔细、认真,而且,他有勇有谋。他破的案件已经不计其数,有盗窃的,有谋杀的,还有奇案,怪案。最吸引我的是“巴斯克维尔的猎犬”。这次探险在福尔摩斯所进行的侦探案件中的确是十分惊险的一次,福尔摩斯差点被泥沼吞没,和他热爱的侦探事业永别。这是一个很悬疑的案件,报案的人说很早以前就有一个故事了说的是猎狗杀人的。福尔摩斯最后终于有了结论这一切都是有人在作怪,而凶手自己掉到了泥潭里。

福尔摩斯的这种坚持不懈仔细认真的破案精神,正是值得我们学习的地方。

作文读福尔摩斯读后感篇4

寒假里,我又结识了一位新人物——福尔摩斯,一位大名鼎鼎的私人侦探。

福尔摩斯很了不起,常常解一些非常棘手的高难度案子。他机智过人,聪明能干,就连一小点儿烟灰都能判断出有几个人在这里停留,停留了多长时间,而这也会成为他破案的线索。

这一次,福尔摩斯又在侦破案子了。在现场勘查时,发现了房子旁的几个小小的变了色的金属纽扣,这引起了他的注意。在别人看来这很不起眼的小扣子却成了这位大侦探破案的一个线索,而且他还看到了这纽扣上的标记”海尔姆“,由此知道了这是奥德克裁缝的,这个重要发现为案子的侦破打开了一条思路。看到这里,我不由得对福尔摩斯肃然起敬,这么小的细节都逃不过他的眼睛,做事真细致啊!我跟他比那可差得太远了。

福尔摩斯不但做事细致而且考虑还非常周到全面,遇到事情总会认真思考。有一次福尔摩斯在现场找到了凶手作案时使用过的手枪,他就想,为什么凶手要把手枪放在这里,而不是把手枪处理掉或者是藏在别的什么地方呢?这引起了他的怀疑。福尔摩斯就是这样,因为的仔细认真,凡事都问个”为什么“的做事态度让他的思维更加敏捷,判断更加灵敏准确,从而破获了一个又一个稀奇古怪的案子,成为了一名神探。

合上书,我崇拜的福尔摩斯就跃入我的脑海,他时而凝神深思,时而开怀大笑,他破案的精彩瞬间像放电影一样一幕幕地在我的脑海里显现,他一遍遍地细致查看犯罪现场搜寻线索,他不放过任何一个细节,不放过任何一个疑点。

想到这,我在问自己,如果换作是我,我会有他那样认真细致的态度吗?跟大侦探比,那可差得远啊!妈妈说,从现在努力还来得及。好!就从现在努力,不做小马虎!

作文读福尔摩斯读后感篇5

寒假里,岳瞻借给我一本书《福尔摩斯探案集》,这本书可精彩了。

讲述了福尔摩斯是一位英国有名的侦探,他聪明、机智、勇敢,他通过不断地刻苦学习、研究和实践,使他有着惊人的判断能力和推理能力。比如,他能辨别出不同的土质。他瞟一眼,就能猜出人的大概经历等。他破了许许多多的奇案,每个故事都很生动、曲折,使我有着身临其境的感觉。

福尔摩斯不屈不挠的精神,刻苦学习的毅力值得我们学习。以后我要多读书使自己学到更多的知识。

作文读福尔摩斯读后感篇6

这个故事讲的是福尔摩斯侦破案件的过程,没有厮杀打斗的场面,不会让人害怕,有的只是缜密的逻辑推理,细致的心理分析和机智幽默的对答及美丽的回答。然而,正是通过这些看似平静的描述,作者把福尔摩斯的智慧和才干,还让我们从中学到了不少的推理方案的知识。所以,福尔摩斯早已成为了神探的代名词,无论是大人小孩,都非常喜欢他。

我们大家应该学习他的优点。要刻苦学习,积累知识,希望将来能够学有所成,学由所用。

作文读福尔摩斯读后感篇7

在这个愉快的暑假里,我读了英国最最著名的侦探小说家阿瑟——柯南道尔的传世巨作《福尔摩斯探案集》。下面我给大家介绍一下我最喜欢的一个故事吧!

我最喜福尔摩斯探案集之血字的研究,我觉得这个故事最能体现出福尔摩斯的足智多谋和机智勇敢。文章讲的是一个叫杰弗逊的人给自己的女友报仇,而去杀把女友害死的人了。我认为杰弗逊是一个善良、正直的人,只是被仇恨冲昏了头脑。我觉得他应该去报警而不是去杀人,可是他并没有这样做。福尔摩斯在这个故事里,和他的助手华生立了不少的功劳。大家都知道福尔摩斯的脾气很古怪,却知识渊博、仔细观察的侦探,所以他才无所不能,没有他破不了的案件。

读完这本书后,我知道了他为什么很聪明。原来他刻苦学习,努力钻研、细心观察,我们要学习他的精神。

作文读福尔摩斯读后感篇8

我读《福尔摩斯》已经很长时间,书中各种离奇的案件总让人匪夷所思。其中有一个故事最能述说出人心之黑暗,我忍不住想将他叙述出来,这个案件的名字叫做《魔鬼之足》。

《魔鬼之足》讲述了一个畸形的人从深爱他的妹妹——斯特戴尔那里偷走了致命的毒药,为了争夺家产,他用毒药毒死了他的妹妹,逼疯了两个哥哥。斯特戴尔知晓后,也同样用那种毒药毒死了他。福尔摩斯经过重重推理和丰富的科学知识侦破了这个案子。在此期间,福尔摩斯险些被自我毒死。

在这起案件中,人性的阴暗彰显无疑,但同时福尔摩斯的精密推理本事和丰富的科学知识,比如能辨认140余种烟灰、能经过指甲印推断指甲长度等等,以及细致入微的观察力也同样帮了大忙。

比起福尔摩斯的认真细心,我考试上的表现就让人笑掉大牙了,一道题目空在那里,我熟视无睹跳了过去,导致第一的桂冠就此失去,唉!

福尔摩斯的成功在于他聪明的大脑,在于他日积月累的知识,在于他每次以身试验的精神!有句古话说得好:“冰冻三尺,非一日之寒。”福尔摩斯的刻苦,造就了他的人生。那么,我们是不是也能够从此刻开始,认真对待每件事情,如长鲸吸水一般从知识的海洋里吸取养分,让我们一齐创造自我的人生呢?

作文读福尔摩斯读后感篇9

近日喜得一套侦探小说,信手翻翻阅,很快就被主人公歇洛克?福尔摩斯过人的胆量和智慧所吸引。

他没有动画中柯南的高科技用品,但他们都有缜密的思维和异常的耐心,一只手杖,一根烟斗,一身礼服。一身神秘的服装,也铸就了他神秘的行为和人格。他不畏艰难,明知山有虎偏向虎山行。无论何种难题他都去接,敢于困难斗争,这让我就十分羞愧了。安逸的日子,养成了不良的行为习惯,让我一种畏难情绪。对于学习和生活的困难中的难题我很少尝试解决,不敢去解决,这也让我的人生少了些许刺激和精彩,所以他让我有所感触,也有了许多愧意。

同样他做事的耐性,也让我羞愧,一个人的毅力很重要,也正是这个毅力让他能发现常人异常容易忽略的细节,能让他一个人能够坐下想问题想一个午时,也正是他超常的毅力让我十分的敬佩。我也常问自我为何做事总不成功,缺乏毅力,又让我明白了这一点十分重要的人生哲理和生命中不可或缺的力量,也许我要为自我的鲁莽和草率付出惨痛的代价,可是他却正因为有了这一力量而破了一桩桩的奇案,缜密的思维是十分重要的。也许是四肢发达头脑简单,所以我做事总是任意妄为,不加思考。作为一个侦探,迷案的过程中推理是少

不了的。他在破案中的推理环环相扣,精彩至极,让人惊叹。他对细节的观察更是令人敬佩。例如在《斑点带子》中。他根据女士左臂上的泥和手中一张回程票的半截推断出,她是在到达车站之前,乘坐轻便马车驶过十分长的一段路程。正如数学题时,很多都是从细节出发进而得到了结果。故而他的每个亮点,组成了一个完美的推理天才。福尔摩斯是正义的象征,他的智慧深深打动了我

通读全书后更是被其所动,他是社会的一个折射点,表现99.出了人们对于这种人才的需求。也许仅有在盛唐时人们才没有这种想法。虽然此刻是治世可是仍存着尔虞我诈,繁荣的现代社会,快速的生命节奏,让人们变得更为浮躁,心不静何以案件。何以公平的判案。真相永远仅有一个,推开层层云雾,总能看见云天。但如今有许多人为了名利,总是铤而走险,祸国殃民,虽然有法律的威慑,可是他们有着侥幸心理。正因为如今的刑侦人员没有福尔摩斯般的传奇,倘若人人都能学福尔摩斯,谁人还敢伸出贼手。

作文读福尔摩斯读后感篇10

福尔摩斯是一位著名的侦探,他总能轻而易举地侦破各种案件。这不,我这几天也迷上了《福尔摩斯探案集》这本书了。他的侦探技巧真让人佩服!

他破案时用的是一种反推理的逻辑,就像书里写的:“这位先生一副大夫的模样,不过又有些军官的气质,因为他很明显是军医。他刚刚从热带地区回来,因为他皮肤黑黑的;不过他手腕处的皮肤黑白分明,这证明他那黑黑的皮肤并不是他本来的肤色。他面容憔悴,证明他历尽了苦难,经历过伤痛的磨难。他的胳膊负过伤,如今看起来有点僵硬不便。一位英国军医可能会在什么热带地方历尽苦难而且臂部负过伤呢?当然只有在阿富汗了。”这就是反推理。看起来非常简单,但是实践做起来非常困难。我曾经使用过,但是总在中间中止了。因为反推理需要有观察力、判断力、和渊博的学识。

福尔摩斯具有的观察力、判断力、和渊博的学识都很值得我学习,我的作文写不好原因就是观察力不强和没有丰富的好词、句、段,而这本书有让我学习的对象,还有丰富的好词、句、段。福尔摩斯遇事冷静,而我一遇到难事就心神不定,烦躁不安……

我对福尔摩斯非常佩服,也喜欢侦探这门工作了,所以,我要向福尔摩斯学习!

作文读福尔摩斯读后感篇11

今日,我看了一本书,书名叫《福尔摩斯大侦探》。里面写的十分趣味,我看了一遍,还想再看了一遍。

我十分开心!因为我了解了书的资料,我喜欢看这本书!它让我感觉十分的欢乐!我宁愿一辈子不玩了,但我不愿意一辈子不让我看书。因为我最喜欢书了,但不是异常喜欢玩。做一件事情你没有做好就要再做一遍,你做了一遍两遍三遍四遍,甚至一百遍,只要能做对,就比你做三千遍三万遍才能做对要强很多。做一件事情,你只需要努力,其他你都不用做,可是你还必须喜欢看书,看书能让你把事情做得更好,这样作文也会写的棒棒哒,所以我要告诉大家,看书是一种爱好,不要逼,我们必须要多看书,看书比玩乐更趣味!其实我就是这么想的,没有一点是我编的!

作文读福尔摩斯读后感篇12

今天我读了福尔摩斯探案集二,感触颇深。

在巴维尔的猎犬此案中充分体现出福尔摩斯的观察和推理能力,他的推理真是让人心服口服,并且我在这本书中也记住了一些福尔摩斯的名言:一个善于推理的人得出的结论,常常使他身边的人赞叹不已,这是因为那些人总是忽略事情的细节,而这些往往又是推理的关键所在,等等。

从这本书中让我深刻的体会到无论做什么都要细心,尤其是我们学生,在平时的学习中一定要向福尔摩斯学习,养成认真细心的好习惯。

作文读福尔摩斯读后感篇13

他善良、聪明,面对疑云重重、扑朔迷离的案件,毫无恐惧感,用冷静的头脑仔细想,敏锐的观察力仔细地去发现,具有超强的推断力来认真分析、推理案情,最终将谜团一一解开,他就是福尔摩斯。

他长相有点古怪,但办起案来非常认真,博学多闻,是一个非常的侦案家,两天之内答案就会在他的脑子里出现,人人夸他又神奇的超能力,但福尔摩斯说:“只要仔细分析,每个案件都由它的破绽,一定会找到答案的。”可是,好景不长,在他和医生花生去龙河峡谷办案的时候,有人把花生骗走了,不知什么时候,突然从旁边窜出一个人来,和福尔摩斯打了起来,最后两人同时跌入悬崖,福尔摩斯摔伤了。

作文读福尔摩斯读后感篇14

我喜欢这样的一本书,一本充满奥妙的书,一本充满悬疑和意料之外的剧情的书。

“我们把他视为对我们消灭邪恶和纠正错误的渴望的一种完美表达。他是个超凡之人,给我们这个乏味的世界带来新奇的刺激,给我们偏颇的心灵带来冷静和理智的思考。他是我们失败者的成功榜样,是我们自我禁锢中的勇敢脱生者。”--“福尔摩斯学”研究专家威廉·巴西古德

柯南道尔没有用很华丽的手法来描写福尔摩斯的样子,他是如何破案的,他只是轻轻一笔带过,可就是这一笔带过,却把福尔摩斯的完美的观察力,聪明的头脑活灵活现的表现了出来。柯南在写文章的时候,有大量的心理活动、神态变化、对话、动作细节描写,使读者看得津津有味,不会感到枯燥无味。在心理活动方面,作者把自己的一切想法都全部写出来,不做一点保留,让人情不自禁地跟着作者一块儿推测判断;而神态变化的描写则引人入胜,那一个人的表情仿佛就在你眼前上演一样;动作细节非常细致,每一个人的每一个动作都被作者捕捉到了,没有一个遗漏。他不用华丽的修饰词,只用这些小小的细节,来让自己笔上的人物变活。

当我读完后,福尔摩斯--这个有着鹰钩鼻、头戴猎帽、身材消瘦、肩披风衣、口衔烟斗的人就永远活在了我的心中。我一直在想是不是每一个有着高智慧的人都像福尔摩斯一样口衔烟斗,披着风衣呢?其实福尔摩斯这个形象已经深刻的被人们所记住了,一个充满智慧的形象。福尔摩斯不仅形象经典,他的聪明才智,学识也是无人可敌的,他对每一个知识都会有一点懂,但不会很精通的,比如政治学,植物学,地质学,解剖学等等都是会有一些,因为他是侦探只要懂个一些就行了,他最精通的好像是化学知识,在《血色的研究》中可以发现。他不仅仅是学识,娱乐也会,他喜欢拉提琴,他认为拉提琴可以解压,让自己的压力放松,因此他也喜欢听一场音乐会,最终投入其中。

柯南道尔用他的笔写下了一个又一个经典的案件,也写下了一个又一个完美的破案手法在小说的任何一个案件中,几乎每一件案子的发生都是不可思议,在案件的发展中,又有许多变化,令人目不暇接。 但是随着福尔摩斯的分析,这个故事就慢慢地清晰。所有的事都在情理之中,却又在意料之外。每一条线索都来地自然,流畅,我根本无法找出丝毫破绽。

有人说福尔摩斯确实存在过,也有人说福尔摩斯只是有柯南道尔所写的经典侦探,我不知谁说的是正确的,但我肯定,福尔摩斯这个聪明机智,有着完美头脑的人会一直活在我的心中,会好久好久,不知何时才会消失。即使消失了,他的经典语录--我们必须深入生活,只有如此才能获得新奇的效果和非同寻常的配合,而这本身比任何想象都有刺激性,还有许多会在我的耳边回荡。

作文读福尔摩斯读后感篇15

前几天妈妈带我去新华书店买书。我选了一本福尔摩斯探案选集,因为我一直喜欢看侦探小说。书里的主角福尔摩斯住在伦敦市贝克街,他和华生是最好的搭档,他足智多谋,神勇无比,诡计多端。遇到难题时他只要吸一吸烟就有了办法。在没有案件办时的福尔摩斯总是觉得很无聊,别人称他为“工作狂”。福尔摩斯喜欢一个人思考,但有时他也派他的小分队金斯顿那几个小朋友去做。

我觉得福尔摩斯太神奇了,多难的案件到他手里都迎刃而解。读了这本书我知道了做什么事情都要专心致志,多动脑筋,不怕困难。

作文读福尔摩斯读后感篇16

《福尔摩斯探案全集》英国的阿瑟·柯南·道尔写的,一共三本。读完第一本后,我深有感触。今天我来给大家说一下我的读后感想吧。

福尔摩斯是一位观察仔细的人,他会观察到他人观察不到的事物。普通侦探要解决一个案子最少要一个月左右,但福尔摩斯最多一个星期就可以了。那是因为他对所有事物观察得一丝不苟。

福尔摩斯有知识贫乏的一面,也有知识丰富的一面。一次,华生正读者托马斯·卡莱尔的文章时,他却傻乎乎地问华生卡莱尔是谁。但华生发现福尔摩斯对哥白尼学说了解得十分多。正当华生吃惊的时候,福尔摩斯说:“人的大脑就像一间一小阁楼一样。有些没有用的事你可以忘记,但假如你一直记那些没用的事的话,反而会把有知识性的事忘记。”

读完这本书后,我想,我一定要向福尔摩斯学习,要仔细观察,不要把没有用的事记在“小阁楼”里,要远远地避开它们,要记住有用的事情!

作文读福尔摩斯读后感篇17

寒假里,我又结识了一位新人物——福尔摩斯,一位大名鼎鼎的私人侦探。

福尔摩斯很了不起,常常解决一些非常棘手的高难度案子。他机智过人,聪明能干,就连一小点儿烟灰都能判断出有几个人在这里停留,停留了多长时间,而这也会成为他破案的线索。

这一次,福尔摩斯又在侦破案子了。在现场勘查时,发现了房子旁的几个小小的变了色的金属纽扣,这引起了他的注意。在别人看来这很不起眼的小扣子却成了这位大侦探破案的一个线索,而且他还看到了这纽扣上的标记”海尔姆“,由此知道了这是奥德克裁缝的,这个重要发现为案子的侦破打开了一条思路。看到这里,我不由得对福尔摩斯肃然起敬,这么小的细节都逃不过他的眼睛,做事真细致啊!我跟他比那可差得太远了。

福尔摩斯不但做事细致而且考虑还非常周到全面,遇到事情总会认真思考。有一次福尔摩斯在现场找到了凶手作案时使用过的手枪,他就想,为什么凶手要把手枪放在这里,而不是把手枪处理掉或者是藏在别的什么地方呢?这引起了他的怀疑。福尔摩斯就是这样,因为的仔细认真,凡事都问个”为什么“的做事态度让他的思维更加敏捷,判断更加灵敏准确,从而破获了一个又一个稀奇古怪的案子,成为了一名神探。

合上书,我崇拜的福尔摩斯就跃入我的脑海,他时而凝神深思,时而开怀大笑,他破案的精彩瞬间像放电影一样一幕幕地在我的脑海里显现,他一遍遍地细致查看犯罪现场搜寻线索,他不放过任何一个细节,不放过任何一个疑点。

想到这,我在问自己,如果换作是我,我会有他那样认真细致的态度吗?跟大侦探比,那可差得远啊!妈妈说,从现在努力还来得及。好!就从现在努力,不做小马虎!

作文读福尔摩斯读后感篇18

今天我读了一本书,名字叫《福尔摩斯探案集》,我深深地被主人公福尔摩斯过人的胆量和智慧所吸引和折服。

福尔摩斯是世界上最了不起的大侦探,冷静、果断,观察力惊人,推理力超强。他能将种.种被误导的思路、互不相干的奇怪现象接拼起来,形成一幅完整的图像,真想最终被揭晓。他高超的探案技巧令我心悦诚服。

福尔摩斯的正义感和坚持不懈的精神让我肃然起敬!每接一个案子,他都会倾尽全力去解开谜底。其间不仅有案子本身的离奇,还有作案者的干预和阻止,被邪恶冲昏头脑的他们甚至想要结束福尔摩斯的生命……

正义一定战胜邪恶。无论作案者多狡猾、多狠毒,总逃不过福尔摩斯锐利的目光。世界上,总有像福尔摩斯一样为社会伸张正义的人。假如你犯了法,做了坏事,即使你有高超的智慧,但你的邪恶也会出卖你,暴露你的一切。所谓“若要人不知,除非己莫为”,绳之于法便是你的下场。

读完这本书,我在心里也埋下了理想的种子——要当一个坚持不懈为社会伸张正义的人,使世界稍一份罪恶,多一份友善……

作文读福尔摩斯读后感篇19

<<福尔摩斯探案集>>出自于英国作家阿瑟‘柯南道尔。

这本书共分为<<血字的研究>>——<<四签名>>——<<冒险史>>和<<归来记>>四部,将错综复杂——曲折离奇的案情和侦探方法编制成篇,通过优美动人的文字——引人入胜的故事情节——合乎逻辑等的严密推理,塑造出一个冷静理智——机智勇敢——博学多闻——追求真理的歇洛克’福尔摩斯形象。这本书讲了福尔摩斯用机智聪明的头脑,破了一件又一件的犯罪杀人案件,给了我留下了深刻的印象,他在观察案件的时候,都要带上一个清醒的头脑和一双火眼睛睛来认认真真地观察每一个线索和角落,让我敬佩不已。当然,他和其他的人共同断案,共同努力,最终抓住了狡猾可恶的凶手,维护了正义,也让我知道团结的力量是多么伟大,多么惊人。他还有一个得力的助手——小狗透比,它灵敏的鼻子帮助福尔摩斯他们度过了重重难关。福尔摩斯的故事不得不叫人佩服。

我们不管做什么事都要学会认真。仔细机智勇敢,当然要做到并不容易需要平时知识的积累,就像德国大诗人歌德说过:“读一本好书,就等于和一位高尚的人对话。”我们应该从中获的知识,才能使自己增大本领,像福尔摩斯那样做个对社会有供献的人。

作文读福尔摩斯读后感篇20

这几天,我读了一本书《福尔摩斯探案》,这本书的作者是英国的亚瑟·柯南道尔。

这本书主要讲了华生从阿富汗战争中回到英国,经人推荐,便和歇洛克·福尔摩斯住在了一起,且很快之间便成了朋友。在这期间,福尔摩斯不断接到许许多多的案件,他也从一个普普通通的英国人,变成了闻名伦敦的大侦探。

这本书给我印象最深的地方是福尔摩斯在接到每一个案件时的不同的神情和举动,每一个案件他的表情都不一样,这关系着这案件是否复杂,能不能解开2。我每一次读到福尔摩斯解开了那一个个令人头疼的案件时,总会让我拍手叫好!

读完《福尔摩斯探案》,我若有所思。歇洛克·福尔摩斯小时候没人认为他以后会是一个大侦探,更有人认为他脑子坏了,总想一些稀奇古怪的事情。虽然大家对他冷嘲热讽,但福尔摩斯并没有放弃自己的梦想,而是朝着这个方向努力,最终成为一名大侦探,这告诉我们,自己的命运掌握在自己手中,任何人都无法改变自己,只有自己有梦想并朝这个梦想不懈努力,总有一天,你会终成正果。我还感受的到福尔摩斯能成为大侦探并不是因为他聪明,而是因为他善于观察,用自己的眼镜去发现蛛丝马迹;他善于思考,有时想个答案,几秒钟就想好了。跟重要的是,他有一种坚持不懈的精神,为了想一个问题可以想整整一夜。我们在学习上并不是聪明的人就能学好了,而是要勤学苦练才行,爱因斯坦说过:”1%的天赋+99%的勤奋=成功。“

读书令我而快乐,我爱读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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