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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文读福尔摩斯读后感

时间: 新华 学生

读后感是指读了一本书,一篇文章,一段话,几句名言,然后将得到的感受和启示写成的文章。作文读福尔摩斯读后感应该写成什么样的?快来看看作文读福尔摩斯读后感,本文为你提供作文读福尔摩斯读后感写作技巧和示例!

作文读福尔摩斯读后感篇1

《福尔摩斯探案选集》主要讲述了福尔摩斯对三个扑朔迷离的案件的侦探过程。其中,最让我印象深刻的故事是《血字的研究》。《血字的研究》运用倒叙的方式,首先介绍了发生在劳瑞斯顿花园街3号的惨案,这件惨案似乎非常棘手。福尔摩斯通过凶手留在现场的蛛丝马迹,运用推理法和演绎法,完整地再现出凶杀的过程,出其不意地捉住了真凶,令人拍手叫绝。故事还用大量的篇幅,追溯了凶手杀人的动机,即仇恨的种子埋下的根源。

读完这个故事,我十分钦佩主人公福尔摩斯。他以丰富的科学知识、严密的推理、细致的调查研究与凶手展开机智的搏斗。他说过的一句话“不要让那些没用的知识塞满自己的头脑”让我感触颇深。他还说过一段富有哲理的话,“在平淡无奇的生活纠葛里,谋杀案就像一条红线贯穿其中。我们的责任就是要去揭露它,把它从生活中清理出来,彻底地加以暴露”,可见福尔摩斯对工作的尽心尽力及高度的责任感和使命感。

《福尔摩斯探案选集》以惊险的场景、生动的故事、跌宕起伏的情节、扣人心弦的悬念深深地吸引了我,故事中不乏有很多优美的句子。希望大家又时间也能看看这本书。

作文读福尔摩斯读后感篇2

从小就受我姐姐的影响喜欢看一些侦探类的书或者是电视,所以当我看完这本书的时候受益不少。

夏洛克·福尔摩斯用的自己宝贵的生命来挽救那一场场悲剧的发生,而我只能用满腔的敬佩来祭奠这位天生善于观察和推理的侦探。

当我手捧这本陌生的书本时,我就知道这会是一本好书,会是一本令我不能释怀、爱不释手的书,当然,我的推测没有错,这的确是一本好书,一本能开阔我思维的书,一本让我多愁善感的书,一本让我绞尽脑汁的书,一本……

“血字研究”时的果断、机智,令我大开眼界,无论是那敏锐的察觉力,还是那绝伦的推理,都让我为之陶醉。他总是能以他的实践及推理给大家一个意想不到的惊喜,不论多么困难……

直到“歪唇男人”这,一股暖流一直流便我全身,这样离奇的案件对福尔摩斯来说只是小菜一碟,此时我才知道自己是那样的渺小,那样的不值一提,那样的不堪一击。

好一个“以其人之道还治其人之身”哪!“五个桔核”中,那个毫无线索,毫无根据的凶杀案,根本就无懈可击,而福尔摩斯竟以一个“以其人之道还治其人之身”来惩罚并破了这个至今我仍摸不着头绪的案子。

终于,我读到了“最后一案”,此时此刻,我是多么不想读下去的,因为我知道,福尔摩斯的最后一案一定是匪夷所思,而又令人痛心的。

不出所料,当我看到“我怀着悲痛的心情握笔写下这个最后的案件”时,我深深的明白了,福尔摩斯离我们远去了,看到这几个比凶杀案更能恐怖的字眼,我不由得心头一颤,这位杰出的天才就这样走了,无声无息的……我想,他一定是为了破案才牺牲的,我想,他一定是!

知道书本只剩下最后三页的时候,我再也没有什么勇气接下去读了,只是看着福尔摩斯就这样即将断送了自己的性命。

一个“肺结核后期”就将华生引开了,虽然这也是福尔摩斯的意思,但是,这毕竟让人痛心了点,假如华生一直与福尔摩斯同行,事情的结果会不会改变呢?也许不会,也许会断送两个人的性命,所以,我相信福尔摩斯,他的选择是正确的。

读完“福尔摩斯”留给华生先生的信时,我再也抑制不住心中的悲痛,泪水悄然滑落,伟大的福尔摩斯侦探,你就这样同你一生中最强劲的对手被埋葬在了瀑布之下,你的生命得到了永恒。

作文读福尔摩斯读后感篇3

我在寒假期间,读了《福尔摩斯探案集》,一共四本书,福尔摩斯是英国19世纪一位才华横溢的侦探,他与他的搭档华生一起竭尽全力地侦破所接到的谜案,用他敏捷的思维和过人的智慧抓住一个又一个无比狡猾的犯人,并奋不顾身地与恶势力作斗争,直至牺牲的故事。

纵观福尔摩斯的一生,他那细致入微的观察,遇事沉着镇定,并且能坚持不懈,运筹帷幄,如剥洋葱一般的解开一个个谜题,谦虚谨慎的做人态度,对朋友肝胆相照等等,许多精神品质都很令人赞叹,同是也很值得我们学习。生活中,学习上,我们不正缺少这些难能可贵的精神吗?学会了仔细观察,就会有新的发现,往往一些奥秘都蕴藏在司空见惯的事物中;学会了遇事沉着镇定,就能避免因急躁带来的失误,有时,一次小小的失误就可能带来终生的遗憾……《福尔摩斯探案集》中,福尔摩斯所侦破的一件件案件,让我们看到了世间真善美终能战胜假恶丑,同时也深深的折服于他的高超智慧与精神品质。

在福尔摩斯侦破的所有案件中,让我记忆深刻就是”吸血鬼“这个案件。是一位丈夫向福尔摩斯发出的求救。这位丈夫向福尔摩斯描述了自己和妻子认识的过程,以及现在的生活情况,他的妻子是一位秘鲁人,与丈夫有着截然不同的生活背景和宗教信仰,他们生了一个非常可爱的小宝宝,而且这位丈夫还有一个与前妻所生的身患残疾的十五岁的大儿子。这位丈夫突然发现最近她妻子的行为怪异,毫无理由的虐待前妻的儿子,上个月保姆突然听到婴儿痛苦的声音,跑回房间发现,妻子正伏在婴儿的身上,显然在咬住婴儿的脖子,婴儿的脖子上留下了小伤口,并且有血流出来。后来又有一次,保姆和丈夫突然听到婴儿的啼哭,他们跑过去,发现妻子正从婴儿床边站起来,孩子的脖子和床单上全是血迹,而妻子的嘴唇上全是血,这让丈夫不能理解,觉得自己娶了一个吸血鬼。想让福尔摩斯帮他查清楚。

福尔摩斯首先向这位丈夫提出一些问题,丈夫都据实所答。福尔摩斯和华生来到他们家里,首先,看到了一只小狗正艰难第、缓慢前行,它后推走路的样子很不正常。其次,福尔摩斯认真观察了大儿子和父亲对话的样子,以及父亲对小婴儿的疼爱,最后福尔摩斯得出了结论。

说他的妻子其实是一位有包容心,非常善良的女人,而且丈夫错怪了他的妻子。福尔摩斯说他已进入这个家,就看到了这个家的墙上陈列着一些古老的武器,其中一支小鸟箭的箭囊空了,因为这种古老的武器,箭头都是用毒液浸泡过的,如果孩子一旦被箭头刺伤,不把毒液吸出来,就会造成死亡。

那条狗就是被试验箭头的毒液是否有效的有力证据。福尔摩斯说其实造成这一切的是大儿子,大儿子嫉妒,健康可爱的小儿子,害怕自己的父亲被小子儿和妻子抢走,于是残忍的伤害了小儿子,所以妻子才会殴打他。福尔摩斯说当他看到父亲怀抱小儿子的时候,大儿子脸上的愤怒和仇恨时更加证实了自己的判断。

这个案件虽然简单,但是,仅凭我们知道的信息,福尔摩斯就能解开谜团,不得不钦佩他的敏锐的观察。正是这一点一点的从表象中抽取出来的真相,才使福尔摩斯更加伟大,聪明。现在福尔摩斯已经成了名侦探的代名词,而且在现实生活中,好多人更将福尔摩斯当成了聪明人的代名词。于是现在坦白的说福尔摩斯已经成了一种符号,一种象征智慧的符号。

作文读福尔摩斯读后感篇4

这几天,我读了一本书《福尔摩斯探案》,这本书的作者是英国的亚瑟·柯南道尔。

这本书主要讲了华生从阿富汗战争中回到英国,经人推荐,便和歇洛克·福尔摩斯住在了一起,且很快之间便成了朋友。在这期间,福尔摩斯不断接到许许多多的案件,他也从一个普普通通的英国人,变成了闻名伦敦的大侦探。

这本书给我印象最深的地方是福尔摩斯在接到每一个案件时的不同的神情和举动,每一个案件他的表情都不一样,这关系着这案件是否复杂,能不能解开2。我每一次读到福尔摩斯解开了那一个个令人头疼的案件时,总会让我拍手叫好!

读完《福尔摩斯探案》,我若有所思。歇洛克·福尔摩斯小时候没人认为他以后会是一个大侦探,更有人认为他脑子坏了,总想一些稀奇古怪的事情。虽然大家对他冷嘲热讽,但福尔摩斯并没有放弃自己的梦想,而是朝着这个方向努力,最终成为一名大侦探,这告诉我们,自己的命运掌握在自己手中,任何人都无法改变自己,只有自己有梦想并朝这个梦想不懈努力,总有一天,你会终成正果。我还感受的到福尔摩斯能成为大侦探并不是因为他聪明,而是因为他善于观察,用自己的眼镜去发现蛛丝马迹;他善于思考,有时想个答案,几秒钟就想好了。跟重要的是,他有一种坚持不懈的精神,为了想一个问题可以想整整一夜。我们在学习上并不是聪明的人就能学好了,而是要勤学苦练才行,爱因斯坦说过:”1%的天赋+99%的勤奋=成功。“

读书令我而快乐,我爱读书!

作文读福尔摩斯读后感篇5

今天我读了福尔摩斯探案集二,感触颇深。

在巴维尔的猎犬此案中充分体现出福尔摩斯的观察和推理能力,他的推理真是让人心服口服,并且我在这本书中也记住了一些福尔摩斯的名言:一个善于推理的人得出的结论,常常使他身边的人赞叹不已,这是因为那些人总是忽略事情的细节,而这些往往又是推理的关键所在,等等。

从这本书中让我深刻的体会到无论做什么都要细心,尤其是我们学生,在平时的学习中一定要向福尔摩斯学习,养成认真细心的好习惯。

作文读福尔摩斯读后感篇6

子曾曰,“学之者不如好之者,好之者不如乐之者”,福尔摩斯身上印证了这一点。

记得在“黄面人”一案中,他因外出散步而差点失去破案机会时那恼怒气愤的神情,而在后来求助者再次出现时他那眼眸带笑自信满满的样子,这些都透露出他对破案的喜爱。正如孔子说,他已经把破案当成了兴趣,怎么可能有不破之案呢?正是因为他对事业的热爱才促进了他的成功,正是因为他对破案的兴趣才促使他成为时代英雄。

耳边似乎又回响起了那首《老男孩》,脑海里又浮现出那些草根明星的朴素模样,正是他们对音乐的爱好,促使他们唱出了天籁般的声音;正是他们对音乐的执着追求,使他们登上了自己的舞台,成就了朴素而又华美的明星梦。正是那句“我喜欢”才突破了那万千苦难,成就了万人瞩目的明星。

子曾曰,“学之者不如好之者,好之者不如乐之者”,在福尔摩斯身上我看到了。因为对破案的喜爱,他不顾生命危险,亲自乔装上阵跟随嫌疑人,因为他对侦查事业的执着追求,他不眠不休只为那一点蛛丝马迹。

似乎又看到了那个风雨无阻的身影,因为对乡村孩子的喜爱他不顾家人和孩子的反对只身来到乡村,只为了孩子们那纯真的笑脸,他不怕苦不怕累。由一开始的厌恶到最后的喜欢,正是因为他对教学的热爱才促就了孩子们的学习梦。只因为那句“我已喜欢”,留下了孩子们那纯真、无邪的笑脸。因为喜欢,他不怕苦不怕累;因为爱,他甘愿受苦;因为兴趣,他成为教师楷模。

又想起那个白发苍苍的老者,驾着马车四处传播仁政思想的老者。他不怕长沮、桀溺的讥刺,同众生一起变革,为的是那“仁”的思想,为的是那百姓的安乐。正是因为对“仁”的喜爱,他不辞劳苦、不怕打击;正是对“仁”的执着,他成为万代传颂的智者。

俗话说“兴趣是最好的老师”,可现在的青少年有几人真把学习当做兴趣?牛顿因兴趣发现了万有引力;刘翔因为兴趣几次打破世界纪录;爱因斯坦因为兴趣提出了相对论……正是他们对爱好的执着追求才有了伟大成就,而现在的青少年只为着考上大学一个劲地逼着自己努力拼搏。可是好像很多人并不知道,只有有了兴趣才能学得更好,只有有了兴趣才能够有新的突破。

子曾曰,“学之者不如好之者,好之者不如乐之者”,只有有了兴趣,才能登上成功的阶梯。

学习的兴趣,你有吗?

作文读福尔摩斯读后感篇7

在这个愉快的暑假里,我读了英国最最著名的侦探小说家阿瑟——柯南道尔的传世巨作《福尔摩斯探案集》。下面我给大家介绍一下我最喜欢的一个故事吧!

我最喜福尔摩斯探案集之血字的研究,我觉得这个故事最能体现出福尔摩斯的足智多谋和机智勇敢。文章讲的是一个叫杰弗逊的人给自己的女友报仇,而去杀把女友害死的人了。我认为杰弗逊是一个善良、正直的人,只是被仇恨冲昏了头脑。我觉得他应该去报警而不是去杀人,可是他并没有这样做。福尔摩斯在这个故事里,和他的助手华生立了不少的功劳。大家都知道福尔摩斯的脾气很古怪,却知识渊博、仔细观察的侦探,所以他才无所不能,没有他破不了的案件。

读完这本书后,我知道了他为什么很聪明。原来他刻苦学习,努力钻研、细心观察,我们要学习他的精神。

作文读福尔摩斯读后感篇8

他善良、聪明,面对疑云重重、扑朔迷离的案件,毫无恐惧感,用冷静的头脑仔细想,敏锐的观察力仔细地去发现,具有超强的推断力来认真分析、推理案情,最终将谜团一一解开,他就是福尔摩斯。

他长相有点古怪,但办起案来非常认真,博学多闻,是一个非常的侦案家,两天之内答案就会在他的脑子里出现,人人夸他又神奇的超能力,但福尔摩斯说:“只要仔细分析,每个案件都由它的破绽,一定会找到答案的。”可是,好景不长,在他和医生花生去龙河峡谷办案的时候,有人把花生骗走了,不知什么时候,突然从旁边窜出一个人来,和福尔摩斯打了起来,最后两人同时跌入悬崖,福尔摩斯摔伤了。

作文读福尔摩斯读后感篇9

探案,也就是说调查事情的真相,在我看来非常好玩,很有意思,相信在我们每个朋友的心里面都会有这个想法吧。我看的这本书就是《福尔摩斯探案集》。

福尔摩斯身高六英尺,长得精瘦,目光锐利,一只细长的鹰钩鼻子,给他平添了几分机警而果断的神态。不管案情多复杂、处境多险恶,他总能逢凶化吉,所向披靡。我很佩服他,引起了我对这本书的喜爱,当然也有许多人喜欢这本书,不仅是因为它的故事离奇,而且得力于作者苦心塑造出一个焕发着智慧之光,才思敏捷、冷静果断、善恶分明的私家侦探福尔摩斯。

做人要像他一样,聪明果断,遇事冷静机智不要因为复杂而手忙脚乱,不知该怎么办,要想明白事情的真相,就要像福尔摩斯一样,生活中点点滴滴的事情就会让我们明白这些。

勇于探索,敢于探案,我们会懂得许多,福尔摩斯,给了我快乐……

作文读福尔摩斯读后感篇10

《福尔摩斯探案集》是由世界著名小说家柯南·道尔所写的。这本书的内容讲述了福尔摩斯与他的好助手华生竭尽全力地侦破所接到的谜案,用他敏捷的思维和过人的智慧抓住一个又一个无比狡猾的犯人,并奋不顾身地与恶势力作斗争,直至牺牲的故事。而让我感触最深的是《红圈会奇案》。

《红圈会奇案》讲述了当时在侦探中赫赫有名的福尔摩斯,在遭到瓦伦夫人的报案,瓦伦夫人觉得半夜的脚步声非常奇怪,经过福尔摩斯的仔细观察,他发现那个从不出来的那个女人——伊米丽严·卢卡一直再给他们发通讯密码,最后经过福尔摩斯地调查伊米丽严的丈夫叫根纳罗·卢卡正是伊米丽严的丈夫杀了人,根纳罗杀的这个人是英国很坏的一个大坏蛋——乔吉阿诺,他非礼过伊米丽严,结果被发现,乔吉阿诺还把根纳罗摔倒在地,然后根纳罗把乔吉阿诺,杀死,还拖到小屋里,福尔摩斯说:“如果真是这样,国家是不会怪你的。”在临走之前,福尔摩斯说:“又一个案子解决了!”

福尔摩斯那细致入微的观察,遇事沉着镇定,并且能坚持不懈,运筹帷幄,如抽丝剥茧一般的解开谜题。谦虚,为朋友挺身而出,面死亡等等的许多精神品质都很令人赞叹,同是也很值得我们学习。正如福尔摩斯所说:"一个善于推理的人得出的结论,常常使他身旁的人赞叹不已,这是因为那些人总是忽略事情的细节,而这些细节往往又是推理的关键所在。"

夏洛克·福尔摩斯用自己的机智成功的解开了许许多多的的谜题。在生活中我们也要像夏洛克·福尔摩斯一样用自己的机智解开各种各样的难题。

作文读福尔摩斯读后感篇11

今天,我看了《福尔摩斯探案集》这本书,觉得很好看。

这本书讲的是军医华生在战场上受了伤,回到国内后和福尔摩斯住在一起,他经常和福尔摩斯一起办案。

今天给我最深印象的是《四签名》这个故事,主要讲了一位小姐到福尔摩斯这里来,告诉福尔摩斯父亲十年前失踪,失踪的第二天到处贴寻人启事也不管用。六年前,她在某报纸上看见一小行字:如果这位女士回答我的征询,将对她大有好处。当她在报纸上刊登了自己的地址后,有人立刻寄给她一颗大珍珠,之后的一年里,每天他都会收到一颗这样的珍珠。

她还拿了一封信给福尔摩斯,信上写的内容是这样的:请您在今天晚上七点半到歌剧院左侧的第三根柱子下等我,不放心的话,可以带两位朋友过来,但不要带警察来。福尔摩斯说:“那就我和华生陪你去吧。”

当他们走到第三根柱子前,不一会就有一个强壮的男子走了过来:“你们就是被我邀请的人?”“是的”华生说道。那位强壮男子吹了声口哨,一辆马车立刻停在他们面前。他们上了车,很快就走了。到了一所房子之后,他们走到一个房间,强壮男人给每个人都倒了一杯红酒。“事情是这样的,我的爸爸其实就是你失踪的爸爸的朋友,只有他知道你的爸爸在哪。另外,据我们观察,他很害怕一个装木腿的人,还用枪打伤过一个装木腿的白人,结果赔了好大一笔费用才算完事。”那位强壮的男人说,“好了,我们该去另一个地点了。”他们又搭上了马车。到了那间屋子,从管家那里得知主人一天都没有从房间出来,不知道会不会

出了什么事。当他们破门而入的时候,看见了一具可怕的尸体。福尔摩斯从死者的身上拔出一根针,上面占有血迹,还有一股怪味。“这是毒针”福尔摩斯说,“新手不可能从门进来,也不可能从窗户进来,那么会是哪呢?”“福尔摩斯,快看!"华生指着屋顶上的一个洞说。“原来凶手就是从这里近来的呀!”福尔摩斯说,“这里有一个木桶,凶手一定是踩着这个木桶上去的,还是个装有木腿的人和一个灵活的人。你看,这个脚印是个圆的,就是木腿的脚印。凶手在逃跑实木腿一定是沾到了一点有才对,华生,帮我去借条狗。”福尔摩斯利用狗,找到了凶手的住所,抓到了凶手。

还有,福尔摩斯的作者柯南道尔很厉害,能创作出如此地精彩的小说真是比常人要厉害许多。

从这个故事里,我学到了要勤于观察,认真分析,还要坚持不懈,头脑活跃才能有所收获。

作文读福尔摩斯读后感篇12

《福尔摩斯探案集》是英国“侦探小说之父”亚瑟·柯南道尔写的。

夏洛克·福尔摩斯有时也是个十分与众不同的人物。他还干过许多让人大跌眼镜的事:把刚提炼出的植物碱让朋友去尝、在解剖室里用棍子打尸体等等······

当年亚瑟·柯南道尔中途颇有倦意,准备停止福尔摩斯系列的写作,狠心让主角惨死,结果引发了读者的强烈抗议,众怒难耐,柯南道尔又让主角死而复生,重振当年雄风。

福尔摩斯和他的“花生”医生可谓“黄金搭档”一路上惩恶除奸,为民除害。而在福尔摩斯“办公”的伦敦贝克街221B号,每年也吸引了无数福尔摩斯迷前来参观。

《血的研究》和《四签名》我很喜欢,因为他写的有血有肉,有情有感。

作文读福尔摩斯读后感篇13

今天我读完了英国柯南·道尔写的《福尔摩斯探案集》,读完这本书,我被福尔摩斯严谨的思维惊呆了。

匪夷所思的事物,扑朔迷离的案情,心思缜密的推理,惊奇刺激的冒险。伟大的侦探,永远的福尔摩斯。这个身材瘦削、头戴猎帽、肩披风衣、口衔烟斗的神探形象已经深入人心。福尔摩斯,这个伟大的名字深深地刻在了我的心里。

一开始我买这本书的时候,我并没有这样敬佩福尔摩斯,我只是看看福尔摩斯破的案我能不能破开。我那时是对福尔摩斯怀着一种不服气的心理去看的这本书。

但是看完了这本书,我发现我完全错了,福尔摩斯那严谨的思维不得不让我佩服得五体投地。现在让我们来说一说这本书中的七个探案的经历吧!

第一个故事《修道院公学》写的是霍尔德芮斯公爵的独生子被劫走的事情。起先,我认为是德语老师黑底格把孩子劫走的,可是,后来种.种证据证明德语老师黑底格只是这其中的一个受害者。我怎么也没有想到居然是公爵大人的秘书王尔得先生精心的一手策划的。

第二个故事《黑彼得》写的是彼得·卡里船长之死的疑案。本来“凶手”已经被霍普金斯先生(福尔摩斯寄予厚望的一位年轻警探)找到了,但是福尔摩斯凭着他的推理,又找到了另一个凶手。这两个凶手相比较,显然,福尔摩斯捉住的那个人是真正的杀手。

第三个故事《查尔斯·米尔沃顿》写的是查尔斯·米尔沃顿要将一些挑拨夫妻关系的信件在贵族麦尔兹女士和中尉多尔金结婚的前两天寄给多尔金,让他们取消婚礼。福尔摩斯巧妙地把这些信件烧掉了,避免了这次“灾难”的发生。

第四个故事《六座拿破仑半身像》写的是在一段时间内,有五座一样的拿破仑半身像都被同一个人打碎的事情。福尔摩斯在大家都十分迷惑的时候打破了第六座塑像。在那里他发现了一颗珍珠,原来,这个犯人就是要找这颗珍珠。

第五个故事《三个大学生》写的是在福兹求奖学金考试的前一天,试卷被抄袭的事情。福尔摩斯从各个角度调查了现场,又拜访了在周围住的三个大学生,了解了他们的身高和兴趣,捉住了这个“贼”。

第六个故事《金边夹鼻眼镜》写的是约克斯雷旧居事件。这一事件中,不仅有青年威洛比·史密斯的惨死,而且悲剧后的事情还揭示出了奇特的犯罪动机。

最后一个故事《失踪的中卫》写的是在英国剑桥大学的橄榄球队与牛津大学队比赛的前一天英国剑桥大学队的中卫失踪,福尔摩斯通过跟踪找到了中卫。

通过读这本书,我不得不敬佩福尔摩斯,他让我知道了:要注意细节,才能成功。他还让我知道了:我还有欠缺的地方。

作文读福尔摩斯读后感篇14

午后的阳光暖暖的、柔柔的,最适合放松心灵了。我端详着手中的这本《福尔摩斯侦探集》,毫不夸张地说,它是上世纪最成功的侦探小说。

《福尔摩斯侦探小说全集》是欧美侦探小说的早期经典之作,它以跌宕起伏的情节,缜密的逻辑推理,细致的心理分析以及福尔摩斯这个家喻户晓的侦探形象,打动了我的心。

正可胜邪,人皆懂之。这个道理在书中得到进一步的体现。文中的作案者无论多狡猾、多狠毒,总逃不过福尔摩斯锐利的目光,与他出色的推理能力。例如在《鬼足之谜》案件中,当时现场的死者充满恐惧的眼睛、扭曲变形的脸庞,还有凶手的狡猾与丧心病狂,使其余的侦探怀着震惊、惊讶的心情退出侦查工作。可敬业的福尔摩斯就现场一把可疑的椅子,还有一些别人不曾注意的粉末,精彩地为我们揭开了一个个出乎意料的谜底,巧妙地化解了这个当时轰动一时的奇案。

我非常佩服福尔摩斯非凡的推理能力和他敏锐的观察力,也十分佩服他准确的判断力和严谨的分析能力。作为教师,其实更需要具备这种能力。

当学生间发生纠纷时,在心里会无形偏袒优等生。这是人之常情。一位优等生曾在日记中写过这样一件让他后悔的事:他忘带了新本子,老师刚好要检查,他的同桌是名暂差生,就将自己的本子给了他。他不愿,可同桌说“没关系,反正我是差生,也不在乎被多批评一次。”结果老师真的.批评了他的同桌。若干年后老师在学生聚会上知道了真相,懊悔不已。

在我的身上也曾经发生过类似偏心的事。如果我能早点看到这本书,早点学会处理事情时要冷静,我想发生处理失误的几率就会少了。

教师每天面对的其实就是一个个小型的社会群体。学生身上打着鲜明的社会烙印。在处理突发事件时,我想更多的需要头脑的冷静,客观地进行分析,就事论事,这样才能取得良好的效果。

看着手中的书,我真想走进去和福尔摩斯一起在那张被酸液污染了桌面的桌子旁做化学实验;或是亲历犯罪现场,勘查每处蛛丝马迹……

作文读福尔摩斯读后感篇15

《福尔摩斯探案集》这本书是英国的侦探小说家阿瑟·柯南道尔写的。

福尔摩斯的故事佳作不断,欲罢不能,在作者笔下侦探小说达到了一个前所未有的高度,情节设置扑朔迷离,人物形象栩栩如生,让人迷在侦探故事里。这本书分为《血字的研究》、《四签名》、《冒险史》、和《归来记》四个篇章,收录了两个长篇、八个短篇,它们都是福尔摩斯探案故事中的经典之作,通过优美动人的文字,引人入胜的故事情节,合乎逻辑的严密推理,塑造出一个冷静理智、机智勇敢、博学多闻、追求真理的福尔摩斯形象。还有一些相关的知识点和小资料帮助我们作进一步的理解。

德国大诗人歌德说过:“读一本好书,就等于和一位高尚的人对话。”书是一把钥匙,它会打开一个广阔而美丽的知识世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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